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幼兒法規文章

幼兒法規文章

發布時間: 2021-01-20 04:06:38

『壹』 幼兒法律法規論文1000字

為了探討和掌握論文的寫作規律和特點,需要對論文範文進行分類。由於論文範文本身的內容和性質不同,研究領域、對象、方法、表現方式不同,因此,論文範文就有不同的分類方法。 按內容性質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論文範文分為理論性論文範文、實驗性論文範文、描述性論文範文和設計性論文範文。 按議論的性質不同:可以把論文範文分為立論文範文和、駁論文範文。立論性的論文範文是指從正面闡述論證自己的觀點和主張。一篇論文側重於以立論為主,就屬於立論性論文範文。立論文要求論點鮮明,論據充分,論證嚴密,以理和事實服人。駁論性論文範文是指通過反駁別人的論點來樹立自己的論點和主張。如果論文範文側重於以駁論為主,批駁某些錯誤的觀點、見解、理論,就屬於駁論性論文範文。駁論文範文除按立論文對論點、論據、論證的要求以外,還要求針鋒相對,據理力爭。

『貳』 幼兒教育法規論文3000

可以,幼兒教育法規

『叄』 與幼兒園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及簡介與內容

於幼兒園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就是說和小學生基本上是相同的,首先注意他們的飲食安全衛生安全,同時注意身心健康,不要教更多的知識,教他們在玩中,在樂中體會生活的快樂。

『肆』 幼兒園法律法規內容

《幼兒園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管理,促進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招收三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對其進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兒園。
第三條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當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諸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制訂幼兒園的發展規劃。
幼兒園的設置應當與當地居民人口相適應。
鄉、鎮、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的幼兒園的發展規劃,應當包括幼兒園設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條例舉辦幼兒園,並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公民舉辦幼兒園或捐資助園。
第六條幼兒園的管理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
國家教育委員會主管全國的幼兒園管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轄區內的幼兒園管理工作。
第二章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和審批程序
第七條舉辦幼兒園必須將幼兒園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區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八條舉辦幼兒園必須具有與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適應的園舍和設施。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衛生標准和安全標准。
第九條舉辦幼兒園應當具有符合下列條件的保育、幼兒教育、醫務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教師應當具有幼兒師范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程度,或者經教育行政部門考核合格。

(二)醫師應當具有醫學院校畢業程度,醫士和護士應當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

(三)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畢業程度,並受過幼兒保健培訓。

(四)保育員應當具有初中畢業程度,並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慢性傳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兒園工作。
第十條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十一條國家實行幼兒園登記注冊制度,未經登記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

『伍』 我國幼兒教育法規有哪些主要內容

幼兒園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管理,促進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招收三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對其進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兒園。
第三條 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應當促進幼兒在體、智、德、美諸方面和諧發展。
第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制訂幼兒園的發展規劃。
幼兒園的設置應當與當地居民人口相適應。
鄉、鎮、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的幼兒園的發展規劃,應當包括幼兒園設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條例舉辦幼兒園,並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公民舉辦幼兒園或捐資助園。
第六條 幼兒園的管理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
國家教育委員會主管全國的幼兒園管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轄區內的幼兒園管理工作。
第二章 舉辦幼兒園的基本條件和審批程序
第七條 舉辦幼兒園必須將幼兒園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區和危險區內設置幼兒園。
第八條 舉辦幼兒園必須具有與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適應的園舍和設施。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必須符合國家的衛生標准和安全標准。
第九條 舉辦幼兒園應當具有符合下列條件的保育、幼兒教育、醫務和其他工作人員:
(一)幼兒園園長、教師應當具有幼兒師范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程度,或者經教育行政部門考核合格。
(二)醫師應當具有醫學院校畢業程度,醫士和護士應當具有中等衛生學校畢業程度,或者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的資格認可。
(三)保健員應當具有高中畢業程度,並受過幼兒保健培訓。(四)保育員應當具有初中畢業程度,並受過幼兒保育職業培訓。
慢性傳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兒園工作。
第十條 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必須具有進行保育、教育以及維修或擴建、改建幼兒園的園舍與設施的經費來源。
第十一條 國家實行幼兒園登記注冊制度,未經登記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第十二條 城市幼兒園的舉辦、停辦、由所在區、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登記注冊。
農村幼兒園的舉辦、停辦,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登記注冊,並報縣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幼兒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條 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創設與幼兒的教育和發展相適應的和諧環境,引導幼兒個性的健康發展。
幼兒園應當保障幼兒的身體健康,培養幼兒的良好生活、衛生習慣;促進幼兒的智力發展;培養幼兒熱愛祖國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為。
第十四條 幼兒園的招生、編班應當符合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
第十五條 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為主的幼兒園,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語 言。
第十六條 幼兒園應當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
幼兒園可以根據本園的實際,安排和選擇教育內容與方法,但不得進行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有損於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十七條 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第十八條 幼兒園應當建立衛生保健制度,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條 幼兒園應當建立安全防護制度,嚴禁在幼兒園內設置威脅幼兒安全的危險建築物和設施,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製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條 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並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一條 幼兒園的園舍和設施有可能發生危險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採取措施,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發生。
第四章幼兒園的行政事務
第二十二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負責監督、評估和指導幼兒園的保育、教育工作,組織培訓幼兒園的師資,審定、考核幼兒園教師的資格,並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和指導幼兒園的衛生保健工作,會同建設行政部門制定幼兒園園舍、設施的標准。
第二十三條 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的工作。
幼兒園園長由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個人聘任,並向幼兒園的登記注冊機關備案。
幼兒園的教師、醫師、保健員、保育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由幼兒園園長聘任,也可由舉辦幼兒園的單位或個人聘任。
第二十四條 幼兒園可以依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費標准,向幼兒家長收取保育費、教育費。
幼兒園應當加強財務管理,合理使用各項經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剋扣、挪用幼兒園經費。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和破壞幼兒園園舍和設施,不得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影響幼兒園採光的建築和設施,不得干擾幼兒園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六條 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予以獎勵:
(一)改善幼兒園的辦園條件成績顯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績顯著的;
(三)幼兒園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兒園,由教育行政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整頓、停止招生、停止辦園的行政處罰:
(一)未經登記注冊,擅自招收幼兒的;
(二)園舍、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安全標准,妨害幼兒身體健康或者威脅幼兒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內容和方法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由教育行政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門建議有關部門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製作教具、玩具的;
(三)剋扣、挪用幼兒園經費的;
(四)侵佔、破壞幼兒園園舍、設備的;
(五)干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兒園周圍設置有危險、有污染或者影響幼兒園採光的建設和設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自一九九O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陸』 2015關於幼兒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未成年人保護法
3、幼兒園工作規程
4、幼兒園管理條例
5、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

『柒』 幼兒園法律法規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從樓主簡單的陳述中應該是屬於這種情況,接孩子太混亂,現在也無法確定是誰使得孩子受傷,想辦法通過監控等科技手段,詢問當時在場的人,多方面找到讓孩子受傷的人,學校的責任也是需要舉證才能讓其承擔,要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而且這個責任是相應的補充的責任,謹小慎微的。

『捌』 幼兒園法律法規的論文2000字

幼兒園法律,我能寫,肯定好的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