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觀念
你好,應該是依法執法,文明執法,科學執法,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⑵ 城管執法人員如何加強自我防護意識
A 城管執法人員如何加強自我防護意識
首先城管人員,要樹立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的觀念。要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文明執法是城管執法隊伍的生命線,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應做到有理、有據、有節,才能使暴力抗法者無法為自己的違法行為尋求借口。
其實要進行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要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在各類重大執法行動前,應主動邀請各類媒體參與,對執法行動進行全程報道,通過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和暴力抗法行為進行曝光,讓違法者和廣大市民都認識到對這類行為進行處罰的必要性以及暴力抗法的危害性,以達到打擊違法行為,教育人民群眾的目的。
再次要加強與公安部門之間的協調。要建立由公、檢、法等部門共同組成的突發事件應急組,使執法人員在遭遇突發事件時能及時的在應急組協調下,調動有關部門力量及時將暴力抗法者或圍觀起鬨者「清」出現場,在保障執法安全的同時,也從一定程度上可緩解城管執法人員的不足。
最後要加大對暴力抗法者的懲罰力度。警示和威懾違法者,對那些屢教不改的違法者應予以重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要做到:
(一)要講究執法技巧。盡量化解矛盾,緩解對立情緒,防患於未然。另一方面,變當場取締為當場取證,通過拍照、錄像進行取證後,變被動為主動,同時要理智應對暴力行為,適當時刻可採取「中止執法」等措施,先取證,後處罰,避免激化矛盾。
(二)防護裝備不可少。 應加大對一線執法隊員防護裝備的配置,如防割手套、防暴頭盔,專業執勤服或特種防護服(例如對人體四肢、頸胸腹等部位進行強化防護)、各類取證設備(相機、攝像機、錄音筆、現場執法記錄儀)等,如果條件許可,盡量裝備到人,對於取證設備,則以小隊或分隊為單位進行配備。遇到執法行動,在出發前務必整隊核查裝備情況,可以在執法過程中發揮各類裝備最大的功用。
(三)強化練兵增強執法隊員體質。如果條件許可,可以經常性地開展「大練兵」活動,邀請軍人、特警等專業人員進行防身術、擒拿術訓練,不僅能提高執法人員單兵能力,同時還能強身健體,一舉兩得。
(四)建立應急機制,制定應急預案。通過對已發生的暴力抗法事件及時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建立應急機制,制定應急預案。針對各類可能發生的情況,制定應對策略,明確人員分工。平時應多進行防控預演,一旦在實際執法過程中發生暴力抗法,可以做到應變有序,臨危不亂。
(五)增強現場判斷應變能力,及早布控,消除隱患。在日常執法過程中,應盡量加強執法力量配置,發現行政相對人有暴力抗法傾向時,應及早布控,縮小其活動半徑,降低其尋找「幫手」的幾率;執法過程中可先行對部分可能產生威脅的工具、器械進行必要的隔離或直接暫扣,最大程度上減少執法人員受到人身傷害的幾率。
城管執法工作,需要不斷的在實踐中探索和研究,執法中遇到問題也是不可避免的,關鍵是怎樣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以促進工作向前邁進。希望全社會能對城管執法人員多些理解,多些支持,讓大家共同努力,創造一個環境優美、秩序井然、文明和諧的生活環境,讓暴力遠離城管執法工作!
⑶ 執法人員應當樹立哪些行政執法理念
1,三個至上,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
2,怎麼排序自己心中有數就行。
⑷ 在轉變行政執法觀念上有哪些問題
1父母官觀念,權貴觀念 ,認為自己是官,行事方式武斷,不聽從良言,總是以內發號施令的方式行事,認為自容己是一方父母官,思想里還有一種封建觀念,不管什麼事都喜歡自作主張,把自己放在佛像的位置 2計劃經濟觀念,消極怠工,脾氣大,折騰人,總是以優越感自居 3等級觀念,把人分三六九等,包括做事,工資,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行事執法方式 4潛規則,人情債 5一遇到執法就立即找出漏洞鑽 6和稀泥 7各部門或單位之間互相照顧 8穿在一個繩上的螞蚱 9神通廣大
⑸ 社會發展需要怎樣的執法觀念才能真正促進經濟增長
公安機關作為國家維護穩定的重要職能部門,擔負著維護穩定、促進發展、構築和諧的重要職責。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牢記經濟建設這個大局,為經濟建設創造一個良好的治安環境,這既是黨委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要求,又是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公安機關應緊緊圍繞黨委、的工作目標,主動把公安工作融入到經濟建設發展大潮中,不斷創新管理理念、改進管理模式、增進服務意識,拓寬服務領域,努力形成執法公正、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機制,全力以赴推助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創新社會管理理念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管理實踐取得了巨大成就,社會管理的地位逐漸提高,管理主體逐漸多元,管理方式逐漸科學,管理體制逐漸完善。但在實踐過程中,還存在著社會自主性不足、戶籍制度凝固、管理部門分割和社會管理專業人才缺乏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管理理念嚴重滯後於時代的發展。人民是黨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者之一,是社會管理的主力軍。因此,公安機關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適應新形勢、回應新期待、應對新變化、滿足新要求入手,最大限度地發揮廣大民警的創造力,進一步創新社會管理理念。更好地實現警務工作的整體跨越提高。
(一)轉變觀念,改變公安民警傳統的思維定勢。公安機關應把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作為公安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大局思考問題,研究工作,教育引導廣大民警,轉變思想觀念,切實增強大局意識、中心意識和服務意識,正確認識和處理發展與穩定、執法與服務的關系。走出單純抓業務的誤區,樹立「公安工作與項目建設一體化」的理念,變被動工作為主動服務,自覺革除公安工作不適應形勢發展的條條框框,自覺當好振興經濟服務的模範。公安機關要全程跟進轄區的大項目服務工作,確保大型和重點項目建設服務無延誤、無投訴,切實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發展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二)開拓創新,打破公安機關固有的工作模式。在現今的社會發展趨勢下,公安機關要從傳統管理型向現代服務型轉變,強化「經濟發展我發展」、「經濟發展我先行」的觀念,拓寬服務項目建設的職能,將服務的觸角延伸到各個領域。同時,教育民警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執法原則,平等對待對各類,依法保護業主合法權益。按照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審批許可權,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使各項公安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快捷和高效。推行陽光警務,增強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窗口警種和社區民警要實行彈性工作制、錯時工作制,實行延時服務、預約服務 、上門服務,方便群眾辦事。
(三)規范執法,打造廉潔高效的執法環境。執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線,也是人民履行"三大歷史使命"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方式。執法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繫到公安機關能否有效打擊違法犯罪,能否有 效維護社會穩定。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和文明執法的關系,嚴格執法是要求公安機關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對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違法犯罪行為應該堅持露頭就打,絕不手軟。而文明執法則是執法的方式方法問題,這其中包涵了嚴格執法的內容,嚴格按程序辦案,切實尊重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禁刑訊逼供,濫用槍支警械、強制措施等,把打擊違法犯罪和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執法范圍上,只要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則"法無明文不為罪";在執法方式上,要堅決摒棄特權意識和以執法者、管人者自居思想,多服務、多指導、多溝通。以期達到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的目的,切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大力加強隊伍建設、規范公安執法活動,為經濟社會發展打造廉潔高效的執法環境。
(四)營造氛圍,保障服務經濟工作取得實效。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互聯網、網上公安機關等宣傳媒介,大張旗鼓地宣傳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用樹立典型、開現場會、掛標語口號等方式,全力宣傳造勢,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推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深入、持續、良好的開展下去。要通過深入開展「公安民警大走訪」和「警民一家親」等愛民實踐活動,掌握社情民意,為民排憂解難,增進警民、警企的感情,築牢群眾基礎,切實做到「基礎牢、管控嚴、防得住」。
二、以創新管理體制為突破,進一步改進社會管理方式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既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又是一個棘手的課題任務。因此,公安機關應結合自身實際開動腦筋想辦法,不斷適應國內外形勢的新變化,順應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健全黨委領導、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以「管理單元最小化、管理服務最優化」為原則,把社區作為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基礎,積極推行「網格化」長效管理模式,實現基層黨政組織、政法綜治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全覆蓋。
(一)建立網格模式,實現管理服務全覆蓋。要依據社區所轄范圍、居住人口、治安狀況、工作難易、任務輕重、基礎好壞等情況,將社區劃分為若干個網格單元,形成覆蓋全區、條塊結合的區縣、街道、社區、網格四級工作網路,確保把社會管理服務職能覆蓋到社區、延伸至千家萬戶。把各種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納入屬地管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不斷擴大社會管理服務的覆蓋面。
(二)有效整合資源,構建管理服務新體系。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級綜治組織的統籌協調作用,有效整合公安、、勞動、民政、行政執法、民宗、統戰等相關職能部門及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組織的資源和力量,建立健全街道、社區等各級綜治工作,充分發揮其在維護基層和諧穩定中的基礎作用。完善治保、調解、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歸正人員幫教、社區矯正、禁毒等協作制度,並落實相應工作力量。積極探索綜治工作向末端延伸,完善「網格化管理」載體,健全綜治協管員、安全管理員、樓道長等隊伍,真正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網路。
⑹ 長期以來,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對於司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C
[解析] 文段首句提出問題現狀「缺乏有效可行的保障機制」,第二句是對首句版的補充說明,即權闡述其結果「沒有一條光明、可靠的渠道來支持這種保護」,由此可知首句的問題現狀為主題句,因此C項正確。AB兩項明顯能夠排除。該文段只是陳述客觀事實,並沒有提出倡議,故D項不正確。
[華圖網校名師] 該題是典型的主旨題。關鍵在於把握主題句進行選項的匹配性選擇。
[常見解題誤區] 有些考生會選擇D項,但是D項的表述屬於過度引申,並非文段的主旨句。
⑺ 如何正確理解「執法為民」理念
一、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徵 (一)執法為民是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宗旨 執法為民是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立黨為公、 的必然要求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實踐全心 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 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 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執法機關 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是黨領導下的國家政權機關,執法工作是實現黨執政使命的重要工作。 是黨領導下的國家政權機關,執法工作是實現黨執政使命的重要工作。 執法為民是「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對執法工作的根本要求 執法為民是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對執法工作的根本要求。 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對執法工作的根本要求。 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原則的具體體現 (二)執法為民是「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的憲法原則的具體體現 執法為民是 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與 我國憲法第 2 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與 這一憲法原則相呼應, 條明確要求, 這一憲法原則相呼應,憲法第 27 條明確要求,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 作人員必須「努力為人民服務 ,國家權力從人民而來, 作人員必須 努力為人民服務」,國家權力從人民而來,就應當對人民負 努力為人民服務 責、受人民監督、為人民服務。執法機關是國家機關的組成部分,執法 受人民監督、為人民服務。執法機關是國家機關的組成部分, 機關的權力同樣屬於人民。執法為民是人民主權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 機關的權力同樣屬於人民。執法為民是人民主權的必然要求, 民主的具體體現。 民主的具體體現。 (三)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始終保持正確政治方向的根本保 證 執法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響亮地回答了執法工作 相信誰 相信誰、 執法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響亮地回答了執法工作「相信誰、依 靠誰、為了誰 ,以及「為誰執 為誰執法 靠誰執法、怎樣執法」的根本問題 的根本問題, 靠誰、為了誰」,以及 為誰執法、靠誰執法、怎樣執法 的根本問題, 鮮明地指出了我國法治建設的社會主義性質,其生命力就在於人民性。 鮮明地指出了我國法治建設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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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主義性質,其生命力就在於人民性。 執法活動只有符合人民的意志、滿足人民的要求、保護人民的權利, 執法活動只有符合人民的意志、滿足人民的要求、保護人民的權利,才
能實現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價值。 執法為民為我國法治建設的 能實現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根本價值。 方向和目標作了最簡單卻最為科學的概括, 對於法治建設始終保持正確 方向和目標作了最簡單卻最為科學的概括, 的政治方向,具有重要的意義。 的政治方向,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執法為民的基本內涵 (一)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只 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 以人為本 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 有深刻理解以人為本的精神實質和科學內涵,才能切實做到執法為民。 有深刻理解以人為本的精神實質和科學內涵,才能切實做到執法為民。 以人為本,就是以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本。 以人為本,就是以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本。執法工作中 益為本 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尊重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尊重人的法律主體地位,堅持把人作為執法工作 的最高價值取向, 突出人在執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強調尊重人、 理解人、 的最高價值取向, 突出人在執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強調尊重人、 理解人、 關心人,切實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關心人,切實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歸 以人為本, 落實到執法工作中, 就是要堅持目的觀和方法論的統一, 宿。 以人為本, 落實到執法工作中, 就是要堅持目的觀和方法論的統一, 即堅持執法為了人民,執法依靠人民。一切為了人民是執法目的, 即堅持執法為了人民,執法依靠人民。一切為了人民是執法目的,一切 依靠人民是執法方式,只有把兩者結合起來,才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 依靠人民是執法方式,只有把兩者結合起來,才能真正做到以人為本。 (二)保障人權 保障人權——是執法為民的重要內容。執法機關必須牢固樹立憲 是執法為民的重要內容。 保障人權 是執法為民的重要內容 法觀念和法律觀念,嚴格遵守法律.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 法觀念和法律觀念,嚴格遵守法律.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 障人權 尊重和保障人權,不僅是執法為民的應有之義, 尊重和保障人權,不僅是執法為民的應有之義,而且是執法為民 的起碼標准。我國憲法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的起碼標准。我國憲法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這是我們黨和國家 的庄嚴承諾,也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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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 的庄嚴承諾,也是執法機關應當遵守的基本原則。 社會主義執法工作首先要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社會主義執法工作首先要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反映 到人權領域,就要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到人權領域,就要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執法工作中尊重和
保障個人人權,就是要尊重和保障執法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保障個人人權,就是要尊重和保障執法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包括尊重和 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利,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利,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 犯的合法權利,尊重和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利等。 犯的合法權利,尊重和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利等。執法機關在執法活動 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對於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 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對於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 成年人 等弱勢群體給予特殊保護,對特殊群體給予更多關愛, 等弱勢群體給予特殊保護,對特殊群體給予更多關愛,使他們的權利得 到切實保障。 到切實保障。 (三)文明執法 文明執法——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 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 文明執法 導,以社會主義道德規范為依據,以文明的方式去執行法律,以高度的 以社會主義道德規范為依據,以文明的方式去執行法律, 熱情服務社會, 以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影響社會而體現出的執法文明進 熱情服務社會, 步狀態。文明執法是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和外在體現。 步狀態。文明執法是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和外在體現。
⑻ 如何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理念
、一切抄為了人民。就是要把維護人民利益作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群眾的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考慮,把人民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准,時時處處為人民群眾著想,時時刻刻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就是要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治安問題,及時高效地打擊違法犯罪,保護公民的人身穩定,不能對群眾反映的權益受侵害的案件麻木不仁,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決,重罪輕判,甚至包庇違法犯罪。必須妥善處理好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糾紛,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促進社會和諧。
⑼ 現代法治政府執法人員樹立哪些執法理念
一、建設法治政府,必須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認真落實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重要政治責任。當前,需要結合實際,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高制度建設質量、確保法律實施、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的法律素養等方面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 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體制保障。為此,需要抓緊四項工作:
第一,轉變政府職能,落實「三個優先」原則。「三個優先」原則是行政許可法確定的重要原則,其基本內涵是: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能夠自主解決的,市場競爭機制能夠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通過自律能夠解決的事項,行政機關不要通過行政管理去解決。落實「三個優先」原則,首先需要認識三個問題:(1)人民的政府,並不意味著人民群眾的一切事情都要政府通過行政管理去解決。(2)政府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並不意味著政府要成為一個「經濟人」。在市場與政府的關繫上,市場是第一位的,政府是第二位的,盡管市場中的一些問題有時需要超市場的力量——政府權力去解決,但總的來說,政府不能凌駕於市場之上,更不能試圖改變市場的運行規則。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員要善待各類市場主體。(3)社會中介組織通過自律來解決某些問題,比政府通過行政權力來解決更有效、成本更低廉、副作用更小、更具親和力。我們的政府要大力培育中介組織,克服兩個「不放」:不放心、不放手。
第二,恪守信賴保護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是現代憲政的重要基礎,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必須全面、准確、真實;行政機關發布的政策和作出的決定要保持相對穩定,不能朝令夕改;確需改變的要盡可能給相對人合理的預期,由此造成相對人損害的,行政機關要依法予以補償。落實這個原則,要求政府想問題、辦事情務必縝密、周到、慎重,切忌出爾反爾。做到這一點,實踐中會有難處,也要付出一定代價。但是,該負的責任、該承擔的風險、該付出的代價是躲不過的。分散風險、分別解決矛盾總比積攢風險、集中解決矛盾要好得多。因此,遵守信賴保護原則說到底就是化解風險、分散責任的有效辦法。
第三,公開透明。凡是需要老百姓知曉、執行的政策、決定,都要公開;凡是老百姓比較關注且需要他們遵守執行的政策,在制定和執行中應當多聽老百姓的意見。這是確保決策科學合理的保障,是決策得到老百姓認同並執行的社會基礎。公開透明還有一個要求,就是行政機關的信息資源應當盡量共享。這是樹立規則權威(由服從組織到服從規則的轉變)、克服部門保護主義、精簡機構、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礎。
第四,創新管理方式。我國現行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以權力導向型管理為特徵的,這種管理方式的缺點是隨意、沒有預期、強調命令,而且副作用大。規則導向型的管理方式的優點是比較穩定、規范、有預期且副作用小。其具體要求是:在直接管理和間接管理之間,重在間接管理;在靜態管理和動態管理之間,重在動態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後管理之間,重在事後管理;在管理與服務之間,強調服務。總之,規則導向型的管理方式要求具有間接、選擇、協商的特點。政府管理方式體現這一特點,就會最大程度地減少因管理方式不當而引起的問題。
二、建設法治政府,必須提高包括立法在內的制度建設質量
(一)對制度建設要有科學認識。制度建設是一門科學。制度建設是國家機關的權力活動,具有權力的一般特性;但它又不同於一般的國家權力,它屬於決策權范疇,具有決策的一般特性和理論基礎。從認識論上講,制度建設是一種認識活動,制度建設的過程是一個認識過程。從事制度建設工作,研究制度建設問題,必須善於認識、把握制度建設的基本規律和內在規律。
第一,制度建設是主觀性與客觀性的統一。這是認識、把握制度建設規律的認識論前提。從根本上說,制度是人的主觀見之於客觀的反映,一方面,制度是依據人的主觀認識來制定的,一項制度制定的好與壞,與制度建設者的認識水平和能力有很大關系;另一方面,制度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所要解決的問題)又是客觀的。因此,制度建設必須從實際出發,深入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不能從本本、概念出發,不能搞土教條,也不能搞洋教條。
第二,制度建設是應然性與實然性的統一。應然性是指所確立的制度應當是什麼樣,實然性是指所確立的制度實際上是什麼樣。制度建設的應然性要求:所確立的制度必須符合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必須符合人們本來的價值追求,具有公認的道德基礎。制度建設的實然性要求:一切制度必須符合客觀現實的需要與可能,對客觀條件不具備或者目前還過高的一些要求,在制度建設中就要注意加以避免,否則,所確立的制度就會行不通,改革時期制度建設的應然性與實然性矛盾非常突出。理想與現實是一對永恆的矛盾,也正是這一矛盾,制度才不斷發展,不斷完善。因此,做好制度建設工作必須善於發現問題和矛盾。一方面,要力求實現制度建設的科學性,使制度符合事物的本質、規律和發展方向;另一方面,對一些問題由於實踐經驗不足,人們的認識還難以統一,可以暫不予規定,待條件成熟時再作補充。
第三,制度建設是普遍性與特殊性的統一。制度所規范的社會現象是紛繁復雜的。做好制度建設工作,首先,必須善於對復雜的社會現實及個案進行全面的分析和把握,以從中抽象出普遍使用的規則。其次,任何普遍規則都有例外,要在確立普遍規則時,妥善地規定例外,以保持制度的適用性。第三,在研究、確定規則時,對重大原則問題必須是非分明,態度明確,敢於堅持,同時又要注意照顧各種具體情況和不同意見,實事求是地靈活處理各種矛盾。
⑽ 張釋之的執法理念
公平公正執法是法律的生命所在。公平與正義是社會的最終追求,更是每個法律人良知和理念的追求。這與張釋之所倡導的「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共同」的觀點和「法不阿貴、刑無等級」的觀點,有著異曲同工之處。
張釋之彈劾太子過司馬門不下馬,在職權范圍之內,嚴格照章辦事,在侵犯皇室特權的沖突中,毫無懼色,絕不妥協,堅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畏權貴,執法如山,公平正義,體現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雛型。執法以法律為准繩,而不依君主旨意行事,這在封建社會的專制體制下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張釋之不僅嚴守法紀,秉公斷案,依罪量刑,在維護法律公正方面,張釋之更是剛正不阿,置生死於不顧,多次與漢文帝發生沖突。在「縣人犯蹕」的案例中,張釋之可謂無膽而不敢諫,無識而不動君,體現了對廉潔奉公、剛正不阿的追求。在彈劾太子時,張釋之雖不是司法官,但他在職權范圍之內,嚴格照章辦事,在侵犯皇室特權的沖突中,他毫無懼色,絕不妥協,堅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在這一方面做出了表率。
在「縣人犯蹕」案例中,張釋之提出「法律是天子與天下人共同擁有、應該共同遵守的;廷尉作為最高的專職司法官,一旦經手案件,就只能依法辦事,而不能順從皇帝個人的意旨」的觀點,在要求皇帝尊重執法官的獨立辦案權力上,他無疑走在了當時人的前列。 張釋之在吸取法家「法不阿貴」、「刑無等級」觀點的同時,還繼承了儒家「明德慎罰」的法學思想和「罪疑者予民」的執法原則,堅持依法量刑,規范有序,避免輕罪重判或重罪輕判。特別是對普通百姓這一弱勢群體不加重治罪,充分體現了中國法文化傳統所頌揚的「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的執法精神,與判案苛酷,殘賊無極,敗法亂正的秦漢「治獄之吏」形成強烈對照,他執法平和,使法律判決盡可能符合客觀情況、規范有序。
封建國家中的最高統治者在處理案件時,往往「取捨在於愛憎、輕重由乎喜怒」。在玉環失竊案中,張釋之為捍衛法律的嚴肅性,規范有序的使用法律,依然敢冒丟官捨命的巨大風險,秉承「惡惡止其身」的儒家政治理論, 反對株連之法的存在,仍以法律為依據處以「棄市」。以執法寬平被後世奉為吏治的楷模。
在古代封建社會,專制君主日益強化,又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來確保當政者自覺守法和嚴格執法,因而執法者的個人品質對法律能否真正得到執行至關重要。張釋之執法如山的膽略和為官執政的才智,以及真知灼見的聰明睿智,使百姓在心理上產生了強烈的認同感和親切感,既被美譽為中國理想循吏典範,為後世效仿,又成為庶民擁戴,官吏並尊的偶像。他以維護國家利益和法律尊嚴為目的,敢於、善於、勇於給統治者進諫的大無畏精神和法律思想中的積極因素,不僅在當時和歷史上產生過重大影響,在當今中國加強法制建設、構建和諧社會,仍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借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