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生源畢業生報到遷入行政區劃 遷入登記機關 遷出登記機關 怎麼填
你現在不可以把戶口落到親戚家。理由非常簡單: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
2. 讀下列「人口遷移與行政區域的關系」圖,回答問題。 (1)A、B、C代表三個不同的__________
(1)行政區域 (2)A1到B1;C1到A2;A1到A2;C1到C2;它們仍位於同一個行政區域內 (3)國際;國內 (4)農村到城市的人口遷移 |
3. 同城戶口遷移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嗎
根據公安部令第43號的相關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公民不需要換領身份證:
一,版公民遷移戶口後,仍權在本市的市轄區行政區域內。
二,公民遷移戶口後,仍在本縣的行政區域內。
即如果公民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需要換領身份證。
居民戶口跨省遷移後,原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中的住址發生了變更,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第八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者登記內容有變更、更正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時,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丟失證件的,應當申報補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1999年修正)》第十一條規定
公民的常住戶口在本市各市轄區的行政區域之間和本縣行政區域內遷移變動的,可以不換領居民身份證。公民的常住戶口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在遷入地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換領居民身份證。
4. 讀人口遷移與行政區劃的關系圖,回答下列問題。 (1)A、B、C代表的是________。 (2)圖中發生遷
(1)三個不同的地區 (2)A 1 到B 1 C 1 到A 2 A 1 到A 2 、C 1 到C 2 它們仍然屬於一個行政區域 (3)國際國內 (4)由農村到城市的人口遷移 (5)農村農村農村城市城市城市城市農村
5. 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戶口遷移
都是行政區內戶口,如果要遷要到當地派出所去辦理
6. 跨省遷移戶口後為什麼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跨省戶口遷移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回一條 公民的常住答戶口在本市各市轄區的行政區域之間和本縣行政區域內遷移變動的,可以不換領居民身份證。公民的常住戶口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在遷入地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換領居民身份證。
7. 讀「人口遷移與行政區域的關系圖",分析回答問題。(5分) (1)圖中屬於人口遷移的箭頭是 &...
(1)A1------B1 C1------A2超越了行政界限 (2)農村城市
8. 戶口遷移到外地後,還需要重新辦身份證嗎
根據公安部令第43號的相關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公民不需要換領身份證:
一,公民遷移戶口後,仍在本市的市轄區行政區域內。
二,公民遷移戶口後,仍在本縣的行政區域內。
即如果公民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需要換領身份證。
居民戶口跨省遷移後,原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中的住址發生了變更,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第八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者登記內容有變更、更正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時,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丟失證件的,應當申報補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1999年修正)》第十一條規定
公民的常住戶口在本市各市轄區的行政區域之間和本縣行政區域內遷移變動的,可以不換領居民身份證。公民的常住戶口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在遷入地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換領居民身份證。
9. 公司可不可以把地址變更行政區域以外.例如,公司注冊地在深圳,我能不能遷址到廣州
公司住所變更登記
一、 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公司住所變更登記 2、 辦理窗口: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 3、 收費標准及收費依據:100元/次(每個副本收費10元)。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工商局價費字(1992)414號。
二、 法定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3、 《企業登記程序規定》 三、 辦理程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在1個工作日內(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四、 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變更後住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原件或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明復印件; (6)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註: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住所變更適用。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公司加 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10. 戶口遷移了身份證地址變不變
根據遷出戶口行政區域情況確定。 如果公民的常住戶口在本市各市轄區的行政區域之間和本縣行政區域內遷移變動的,可以不換領居民身份證,這樣身份證地址也不會變,可以等身份證到有效期後,再到戶籍所在地申請補辦;公民的常住戶口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在遷入地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換領居民身份證,這樣身份證地址當然變為遷入地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規定:公民的常住戶口在本市各市轄區的行政區域之間和本縣行政區域內遷移變動的,可以不換領居民身份證。公民的常住戶口遷出本市市轄區和本縣行政區域的,在遷入地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同時換領居民身份證。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驗原件);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沒辦證和遺失證件的除外);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新辦證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提供);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派出所戶政室列印)。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後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後,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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