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路錐執法
發布時間: 2021-01-18 11:27:22
❶ 太原太谷那段有釣魚執法,導航上沒攝像頭的地方,被拍超速,他們在服務區設路障,停車檢查收本處罰,無恥
這個是正常執法程序,不屬於釣魚執法!
導航上沒有攝像頭記錄提示,那是專因為導航不屬是交管部門提供的設備,更不是國家強制更新使用的。你拿一個個人造的東西,來質疑國家政策的對與錯,本身就是無賴行為!不說話還好,若是影響執法,據理力爭只能是直接扣證,嚴重者會被拘留。
❷ 交警設置路障執法,但造成交通事故,應如何處理
和交警設路障無關,是當事人的責任,試想一下,如果道路上面如果有人經過,當事人駕車應如何處理?
只能說當事人的麻痹大意,責任心不強造成的車禍。
❸ 交警可以越界執法嗎(如:地方交警到高速公路上設置路障檢查駕駛證等)
可不可以不是你說了算,像這種情況你如果有違章的話通常都是現場處罰,交點罰款了事,並且可以討價還價。不過態度要好,別和黒狗硬來。他們為的就是你的錢去的。在農村派出所也上路查車你又能奈他何?
❹ 開車沖了執法路障的檢討書怎麼寫
我覺得這個你應該是深刻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具體的你在網上搜一搜這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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