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領養法規

領養法規

發布時間: 2021-01-17 13:57:26

⑴ 棄兒收養,收養法律法規有哪些

主要是收養法;外國人在中國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的辦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專除此之外,還有屬民政部做出的一系列規定,最高法和最高檢做出的相關解釋等。
如果你是想要知道收養棄兒的條件的話,如下:
1、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收養的疾病;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年滿30周歲,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要相差40周歲;
4、被收養人未滿14周歲。

以上是收養棄兒需要滿足的條件,收養其他人如旁系親屬等條件另有不同。
希望採納,謝謝

⑵ 為什麼收養應當遵循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的原

一、復可以收養孩子的公民制包括:
(一)有生育能力但均未生育過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要求收養孩子的
(二)患有不育症並均未生育過孩子的夫妻,要求收養孩子的
(三)符合生育第二個孩子條件的夫妻,放棄生育,要求收養孩子的
(四)符合生育第二個孩子條件的夫妻,如無生育能力,要求收養孩子的
(五)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孩子為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要求收養孩子的
(六)有生育能力的單身人口要求收養孩子的
二、可見已經生育孩子數量達到計劃生育限制標準的,不能再收養孩子。這符合計劃生育國策的制度設計目的,對每個家庭生育孩子數量進行控制,不僅可以減少家庭消費,而且使家庭主要成員騰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發展家庭經濟和健康娛樂中,從而保證家庭幸福、社會穩定。這也是控制收養的目的之一。

⑶ 我國法律規定收養的條件有哪些

去看看收養法,就這些內容。。。
一、主體條件
1、 被收養人:第四條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送養人:第五條 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3、收養人:第六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4、特殊規定
第七條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第八條 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第九條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第十條 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第十一條 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第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條 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變更監護人。
第十四條 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並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三項、第六條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以及收養一名的限制。
--------------------------
二、形式要件
第十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⑷ 事實收養關系法律有哪些規定

所謂事抄實收養,主要是襲指未經登記或者公證的收養行為,即欠缺合法收養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體表現有以下幾種情形。1、收養棄嬰。2、收養孤兒。3、收養走失或者流浪的兒童。4、無計劃生育的嬰兒(多為女嬰)被私下送養、私下收養。5、對被拐賣兒童的扶養。6、無子女者為承續宗嗣認養他人子女。7、無子女者為老有所養而收養他人子女。8、親生父母確無撫養能力而將子女送人收養。
具備條件:
(1)收養當事人雙方均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2)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公開承認其養父母養子女關系,以父母子女相稱,並為群眾及有關組織所公認;雙方相互間有扶養的事實。
(3)養子女與生父母在事實上已終止了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4)未曾辦理收養公證或登記手續。對此,中國有關政策規定:親友、群眾公認,或有關組織證明確以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長期共同生活的,雖未辦理合法手續,也應按收養關系對待。據此,凡符合前述條件的事實收養,國家承認其收養的效力,並予以法律保護。

⑸ 領養孩子的相關法律法規

在中國可不是隨便領養孩子的,還得看你是否符合領養孩子的條件,不然光是繳納社會撫養費這塊就夠你受的,請參照以下:我國收養法第六條規定: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周歲。

[領養兒童手續]領養兒童條件及手續
領養條件: (1)夫婦雙方均年滿30周歲;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夫婦雙方收養意見必須一致;
(5)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棄嬰(兒童)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

(6)被收養人必須是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年齡不滿14周歲。
申辦手續:
(1)收養人應提交的證件、證明:
a、申請書。內容包括收養原因和目的,對被收養人不遺棄、不虐待,撫養其健康成長的保證;
b、護照和海外居住證明;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香港同胞回鄉證;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澳門同胞回鄉證;在台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簽發或簽注的在有效期內的旅行證件;
c、經居住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收養人居住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或經國家主管機關委託的香港委託公證人證明的或澳門地區有權機構出具的或經台灣地區公證機關公證的,關於收養人的年齡、婚姻、有無子女、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
d、意願書。被收養人年滿10周歲以上的,須提交本人願意被收養的意願書。
E、照片。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二寸合影照2張(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養單位應提交的證件、證明:
a、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b、棄嬰、兒童進入兒童福利院的原始記錄和集體戶籍證明;
c、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孤兒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d、棄嬰公告;
e、兒童醫院出具的被送養人送養前的健康檢查或病殘證明;
f、收養 。

綜合以上條令,即使你結婚,也無法辦理,

⑹ 收養流浪狗的法律

國家沒有具體規定,只有地方的規定。
北京市的規定:
京人與動物環保科普中心
BHAEEC(Beijing Human and Animals Environmental Ecation Center)
北京人與動物環保科普中心是由張呂萍女士創建、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民營非企業單位。是一座集動保宣傳教育、動物救助治療為一體的綜合性科普實體,也是國內唯一一家政府批準的非營利性民間動物收容及保護機構。
一、中心簡況
北京人與動物環保科普中心設在昌平區小湯山鎮,佔地約25000平方米,建築面積約2000平方米。其中犬舍10座,貓舍1座,禽舍3座,獨立傷病隔離區2處,能容納動物500餘只。同時還建有宣傳教室,辦公室,動物治療所等設施。該中心成立於1997年,設在門頭溝山區,於2001年4月28遷入現址至今。

二、中心發展過程
北京人與動物環保科普中心是張呂萍女士經過十年的艱苦拼搏發展和建立起來的。它先後經歷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張呂萍利用辦公室和自己的住宅收容被救助的小動物。
第二階段:隨著被救助的小動物的增多,張呂萍不斷搬家,最後,她不得不生活在農村,分別在十里河農宅及大興農村倉庫中度過兩年。
第三階段:為在市政府的限養規定下給救助工作創造一個相對穩定的環境,張呂萍於1997年籌建了北京人與動物環保教育中心,並在門頭溝山區改建了一所部隊閑置的破舊營房,從此小動物隨張呂萍一起鑽進了山溝。
第四階段:因門頭溝山區交通不便,全年缺水,供給困難,特別是中心無法起到宣傳教育作用等諸多問題,2001年,張呂萍下決心投入自己剩餘的全部財產,在美國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和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部分資助下,承受著負債的巨大壓力,建成了目前位於小湯山的新基地,人與動物環保教育中心更名為人與動物環保科普中心。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豐富,擁有寵物的家庭也越來越多,然而小動物科學喂養和保護的知識並未得到應有的普及,小動物受到虐待和遺棄的現象大量存在,小動物保護的宣傳和教育工作顯得日益重要。作為北京乃至國內唯一一家非營利性民間動物保護機構,中心面臨著更大的挑戰和責任。中心希望在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下,除收養和救助被遺棄和虐待的小動物外,將開展更多的動物環保教育活動,使動物保護的觀念深入人心,為動物創造安全和諧的生存環境。

三、中心的宗旨和職能
中心的宗旨是:通過保護救助小動物和宣傳教育活動,提高人們的動物保護意識,達到人與動物的和諧共處。中心的基本職能:
1、小動物救助、治療和看護
中心的基本職能是通過救助和看護危難中的小動物,為它們提供或尋找更加合適的生存空間。基地將盡力為遭遺棄的、無家可歸的小動物提供救援、治療和看護,為動物做絕育手術、接種育苗和定期獸醫診治,幫助動物尋找領養主人和新家。
2、宣傳教育和培訓
中心通過舉辦講座、設立宣傳展板、在媒體上開辦欄目、舉辦專項活動等方式,對公眾進行動物保護意識和科學喂養動物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人們樹立保護大自然、關愛動物、尊重生命的環保意識,並身體力行,為動物的生存創造安全、和平的生存空間和氛圍。
3、為動物保護事業募集基金
中心依託基地,通過合適的方式和渠道,在權威部門的監督下,為動物保護事業募集資金並有效的利用這些資金,為動物保護事業的發展壯大提供支持。

四、中心業績及影響
中心成立幾年來,在張呂萍女士的不懈努力下、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和政府部門的支持下,共收容和救助被虐待、遺棄的小動物400餘只,基地員工發展到20多人,進行小動物看護工作。張呂萍女士親自在多所高等學府舉辦講座,傳播動物保護的思想和知識。小動物保護的觀念得到了越來越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1、收容和救助
近十年來,張呂萍共救助小動物400餘只,為這些動物做絕育手術和接種疫苗,並進行日常護理和治療。這些動物都曾經有過悲慘的遭遇,有的在路上遭遇車禍而無人理睬;有的被遺棄在垃圾箱邊靠撿垃圾度日,身上長滿了寄生蟲;有的被人殘忍的挖掉了眼睛,更有甚者被救出時正待被人剝皮吃肉。它們在張呂萍和她的員工們的精心治療和救助下,都遠離了驚恐和災難,獲得了心靈上的撫慰,有的還被熱愛動物的人士收養,找到了幸福的歸宿。
2、積極參與動保宣傳工作
張呂萍女士認為,動保工作是一項龐大而又宏偉的工程,絕非少數人就能完成,只有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不斷增強人們的動保意識,提高人們的動保素質,讓動保工作成為人們的自覺行為,才能真正把這項工作做好。為此,她帶領中心員工和大批志願者,積極投身社會各項動保宣傳活動,努力為動保事業的進步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她在廣泛徵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多次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動保法規的座談,積極為政府的動保工作獻計獻策。張呂萍女士多次接受國內外媒體上的采訪,以此向人們進行動物保護宣傳,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應。隨著基地的不斷完善,為了使更多的參觀受到教育,中心自行設計製作了以宣傳動保理念為內容的動保展板,供參觀者閱覽。中心接待了數千名中外學生,他們為小動物捐款捐物,並用畫筆在基地的牆上當場作畫,以表達他們對動物的關愛。
中心成立以來,法國《三千萬》、美國《狗世界》、英國《衛報》、美國CNN有線電視網、國家地理頻道、亞洲新聞機構新加坡電視台、美聯社、德新社,及國內的中央電視台《半邊天》、《 真情無限》、《綠色空間》、海外中心《對話》、 北京電視台《特別關注》、《人民日報海外版》、《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中國婦女報》、《 中國青年報》、《北京月訊》、《北京青年報》、《北京晚報》、《京華時報》、《北京晨報》等各家媒體爭相報道,在國內外引起了強烈的凡響。
張呂萍女士還積極參與國際動物交流活動,學習世界先進動物保護理念和先進經驗,同時也向世界展示中國人自己的動物保護意識和行動。中心的行為得到了美國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及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的大力支持,建立了良好的協作關系。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還與中心建立了姊妹關系,成為該協會在全球范圍內唯一一家私人性質的姊妹關系單位。
2001年11月23日,被稱為世界動物行為學領域愛因斯坦的美國女科學家珍妮 古道爾來到基地參觀訪問。她說:「我看到了一個世界上少有的,不把收容的動物圈在籠子里喂養的地方。這里充滿著對生命的尊重,每一個到這里來的人,都是一次心靈的洗禮。」
參考資料:http://www.animalschina.org/cn/ShowClass2.asp?ClassID=9

⑺ 如何完善收養法規培養健康家庭關系

2018年8月30日報道,《北京市收養家庭能力評估實施細則(試行)》目前已結束徵求意見,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細則擬規定收養孩子要進行家庭能力評估,申請人居住條件、婚姻及家庭經濟狀況、家庭衛生和飲食營養狀況、周邊環境配套,甚至鄰里關系、有無獨立的衛生間和廚房等,都是評估內容。

揆諸以往,還有一些人出於一時沖動收養小孩,但後因辛苦、繁瑣、家庭成員變化等多種因素又出現「反悔」,將被收養人視為累贅。細則擬規定,評估機構發現收養人有家庭暴力、虐待等不履行撫養義務、影響被收養兒童正常生活的行為,甚至發生遺棄、吸毒、性侵等違法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細則還擬設90天被收養人融合期,如此就避免了過去收養過程完成後疏於監管的情況,讓雙方都有一個磨合、適應的過程,發現負面苗頭及時修正,確保收養人、收養家庭一如既往、平等善意地對待孩子。

合理合法、健康規范的收養行為是慈善事業的有效構成,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風向標。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公益、慈善熱情日趨高漲,但收養不是過去那種「給口飯吃就行」,而是需要寄養家庭、照料人願意付出更多的關愛,學習科學的教養方法,並盡心盡責照顧孩子。

⑻ 收養的法定條件

收養行為涉及收養人、被收養人和送養人三方,法律對此三方民事活動的主體條件分別做出了要求:

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1)收養人必須年滿30周歲。收養的目的是為了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確立父母子女關系,因此,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應有合理的年齡差距。

(2)收養人無子女。基於《憲法》和《婚姻法》關於計劃生育的要求,《收養法》要求收養人無子女。這里的收養人無子女是指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因不願生育或不能生育而無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養人因無配偶而沒有子女的情況。

(3)有配偶者收養子女,必須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法律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被撫養人能在一個和睦、溫暖的家庭環境中健康成長,以免因夫妻單方收養而造成另一方不接納孩子,進而影響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響到養子女的身心健康。

(4)有撫養教育被撫養人的能力。為了保證被撫養人的健康成長,對收養人撫養、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收養人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第二,收養人有保證被撫養人健康成長的物質條件;第三,收養人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5)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對收養人的這一要求,是為了貫徹,推行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

被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1)收養年滿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因為他們已經初步具備了判斷、辨明一些事務後果的能力。因此,收養他們時應當徵求、尊重其本人的意願,取得其同意,這樣才能更好的建立和睦的養父母子女關系。

(2)被收養人是喪失父母的孤兒,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這里的「孤兒」是指父母雙亡的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棄嬰和兒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丟棄而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

(3)

被收養人是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以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收養的對象,是為了有利於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建立和培養親子感情,從而促使收養關系的穩定和發展。

送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1)孤兒的監護人。當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後,由孤兒的監護人作為送養人。根據《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可以作為孤兒監護人的包括下列人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擔任監護人的,須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同意;

在沒有前面人員的情況下,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2)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種義務在通常情況下是不能免除的,但如果父母確實有特殊困難(如重疾、高殘、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等情況)無力承擔撫養義務,法律允許生父母將自己的子女送養他人。

依《收養法》的規定,生父母送養子女時,無論雙方是否離婚,都必須共同送養;除因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查找不到時,才允許單方送養;生父母一方死亡的,生存方可單方送養。

(3)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所興辦的慈善機構。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親屬又無力撫養的孤兒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由社會福利機構收容撫養。

當收養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自願收養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孩子時,社會福利機構即可成為送養人。

(8)領養法規擴展閱讀

收養是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藉以發生的法定途徑。收養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收養人稱為養父、養母,被收養人稱為養子、養女。收養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收養成立的效力,是指收養關系成立後所產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後果。依據中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成立後,會形成如下效力:

1.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產生擬制直系血親關系。《收養法》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2.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形成法律擬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親關系。《收養法》第23條第一款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法律規定。」

3.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除。《收養法》第23條第2款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但是,養子女與自然血親之間的血緣關系並不消滅,《婚姻法》關於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之間禁止結婚的規定,同樣適用於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

4.關於養子女的姓氏。《收養法》第24條規定:「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姓,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法律的這一規定,屬任意性規定,即不強制要求養子女必須改變姓氏,但現實生活中養子女隨生父母姓的現象並不多見。

⑼ 收養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如何解釋法律求助

收養法第3條規定:「收養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這一規定表明,收養當事人之間的收養行為不得與法律、法規中的計劃生育規定相違背。 由於目前我國人口壓力較大,實行計劃生育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收養行為與計劃生育關系極為密切。收養變更父母子女關系,產生一種擬制血親關系,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與生父母和親生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相同,這在客觀上可以解決無子女家庭的困難,但只能是生育制度的補充手段。所以,法律規定已有子女的人一般不得再收養子女。為了保證計劃生育政策的貫徹實施,法律規定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送養人必須作出送養後不再生育子女的保證後,才能送養子女。如果送養後又生育子女的,應當受到「超生」的相應處罰。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