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綜合執法局
綜合執法局,也有城市叫綜合執法監察局,作為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主管部門,其職能主要是依法對城市管理法律關系主體執行和遵守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
雖然綜合執法局與綜合執法監察局幾乎是同樣的機構,綜合執法局更強調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強調行政處罰懲戒的綜合。相對於叫「綜合執法局」的機構,「綜合執法監察局」更注重把握執法監察二重性,通過執法監察一體化建設,強調巡查監察、綜合監管職能的發揮,即通過行政執法監察工作,推動政府、市場、社會各方依法履責,更大限度的減少行政處罰,即將行政執法監察工作作為推動依法治、社會共治,推動城市治理各相關方充分參與的城市精細化管理。
綜合執法局的兩方面職能
綜合執法局,以城市管理領域為切入點,全面推進集中行使城市綜合管理與公共服務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權(即行政執法鏈條末端的執法監察,一般不含前端的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權),一般包括兩方面職能:
①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即巡查監察職能;
②對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法律制裁,即處罰懲戒職能。
Ⅱ 綜合執法局是城管嗎
現在全國大部分地方的城管都是綜合行政執法,由城管牽頭行使多個行政部門的相關部分法規,不知你說的綜合執法局的主體是哪個部門,由哪個部門牽頭,若牽頭的部門是公安,則綜合執法局是公安部門,若主體是城管,則綜合執法局是城管。
Ⅲ 綜合執法局是干什麼的
綜合執法局的全稱來是「城市管理自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城管局」或者是「城管」。
其工作職責有: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Ⅳ 綜合執法局是什麼單位
綜合執法局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的部門。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其省、自治區級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級的部門為城市管理局,基層的執法組織分別為鄉、鎮城市管理執法所和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街道執法所。
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二條城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建成區內的城市管理執法活動以及執法監督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城市管理執法,是指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在城市管理領域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履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職責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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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八條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葯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第九條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執法事項,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
(二)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
(三)執法頻率高、專業技術要求適宜;
(四)確實需要集中行使的。
Ⅳ 縉雲縣副縣長分公
根據縉雲縣政府官方門戶網站公布的信息,縉雲縣各副縣長的分工如下:
鄒向陽 常務副縣長: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協助縣長負責人事、監察工作;負責發展改革、重點工程建設、能源、糧食、法制、外事、應急、招商引資、工業、信息化、商貿流通、對外協作、檢驗檢疫、電業、機關事務、公安、司法、統計、國家安全、人民武裝、招投標、信訪、考核、金融、上市、保險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辦(法制辦)、發改局(糧食局)、公安局、監察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人事部分)、經濟合作交流辦公室(招商局)、經信局(商務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統計局、考核辦、金融辦、浙江縉雲工業園區管委會。
羅 傑 副縣長:協助負責能源工作。
郭 京 副縣長:負責農業、農村、扶貧、供銷等方面工作。分管農業局、供銷社。
張穎潔 副縣長:負責交通、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市場監管、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葯品安全、煙草等方面工作。分管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局、道路運輸管理局、環保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
趙建銘 副縣長:負責城鄉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管理、人防、住房改革、國土資源、房屋與土地徵收、旅遊等方面工作。分管旅委、建設局、人防辦、綜合行政執法局、房屋與土地徵收辦公室、仙都風景旅遊區管委會、河陽古民居保護開發管委會、黃帝文化開發辦。
張 棟 副縣長:協助縣長負責財政、稅務、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民政、老齡、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財政局(地稅局)、審計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分)。
朱金元 副縣長:負責防汛抗旱、水利、林業、移民、氣象、好溪水利樞紐工程等方面工作。分管水利局、林業局、移民辦。
王 巍 副縣長:負責行政審批改革、科技、知識產權、民族、宗教、僑務、台灣事務等方面工作;協助常務副縣長負責工業、信息化、商貿流通、檢驗檢疫、招商引資、對外協作等方面工作。分管行政審批中心、科技局、民宗局、僑辦;協助分管經信局(商務局)、經濟合作交流辦公室(招商局)、浙江縉雲工業園區管委會。
Ⅵ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的部門。
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其省、自治區級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級的部門為城市管理局,基層的執法組織分別為鄉、鎮城市管理執法所和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街道執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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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1.行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經營場所(店)外無照經營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侵佔道路及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規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原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全部職責;
9.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執法職責。
Ⅶ 綜合執法局是干什麼地
城管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就是以前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城管的名頭版說起來不怎麼好聽,但是權重慶是大城管改革試點城市,城管的身份是公務員,待遇也是比較好的,女生進去應該是做內勤的,現在城管的職責很多很雜,所以叫綜合執法,不像以前單純上街趕攤那麼無聊。待遇在公務員里算是不錯的,因為是執法單位,所以級別比較高,大概算是中等偏上一點點。不好的地方,就是要承受一定的壓力。看你自己選擇了,祝你好運!
Ⅷ 地方機構改革後,很多縣級政府 新設了綜合行政執法局這個單位,本人現在有機會去這個局上班,但對這個局
機會難得,不要猶豫。這是一個參公單位,對某個行業進行綜合執法,也就是說這個行業涉及到有關政策和法律的事務都在這個單位解決。雖然業務水平要求高,但是確實可以做一番事業。
Ⅸ 綜合執法局是做什麼的如果進去做有沒有前途,有什麼好綜合執法局裡有什麼職位知道的人請教一下吧!急
綜合執法局的作用,可以用一句話說:加強城市管理,維護城市秩序。工作范圍大約是對違章建築的管理、強化市容市貌、管理小商小販、城市內的施工工地有沒有按照文明工地進行標准化管理(環境衛生、雜訊、污染等方面)、拉土車有沒有隨意拋灑污染路面、整治佔道經營和露天燒烤、廣告牌的設置等等方面,比較雜,也比較辛苦。再加上暴力執法的現象屢禁不止,所以執法局的聲譽不是很好,需要一段時間的改革,也許是痛的改革(我個人這么認為)。到底有沒有前途,這個見仁見智,怎麼說也是公務員(如果你是去做協管的,我看就不必了),應該還是可以的吧。僅供參考。
Ⅹ 在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好嗎
執法局如是正式職工也算不錯的工作,也是國家公務員。
城市管理是利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人文科學等多種知識對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城市交通、環境衛生、市容景觀、環境保護等城市管理眾多領域的綜合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也就是將分散在這些領域的行政執法進行整合,避免出現多頭執法擾民的現象並發揮綜合行政執法的整體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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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5年5月30日發布的《2015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共有公務員71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