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人員
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是公務員,在行政處罰法中有明文規定。 但是很多地方政府沒有嚴格按照這項法律來執行。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1)行政執法人員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與政府機關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職位相比,行政執法類職位具有下列特點:
1、是純粹的執行性。只有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權,而無解釋權,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規、政策的職責。這一點與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區別尤為明顯。
2、是現場強制性。依照法律、法規現場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行政執法類職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葯監、環保等政府部門,且只存在於這些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工作,由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新錄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按照規定在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范圍內任職定級。
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錄用,應當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同一職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交流。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按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序列進行管理,分為11個層次。通用職務名稱由高至低依次為:督辦、一級高級主辦、二級高級主辦、三級高級主辦、四級高級主辦、一級主辦、二級主辦、三級主辦、四級主辦、一級行政執法員、二級行政執法員。
其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督辦:十五級至十級。一級高級主辦:十七級至十一級;二級高級主辦:十八級至十二級;三級高級主辦:十九級至十三級;四級高級主辦:二十級至十四級。
一級主辦:二十一級至十五級;二級主辦:二十二級至十六級;三級主辦:二十三級至十七級;四級主辦:二十四級至十八級;一級行政執法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二級行政執法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8、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參考資料:網路-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參考資料:網路-公務員
㈡ 執法人員是什麼
執法人員的職責是市場秩序維護,消費權益保護,商標注冊與專用權保護,廣告監督管理,禁止傳銷和規范直銷。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負責食品流通許可並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照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㈢ 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要求身份必須是公務員嗎換句話也就是說考取執法證只能是公務員嗎用法律法規說明
是的。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工作,由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新錄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按照規定在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范圍內任職定級。
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錄用,應當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同一職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交流。
(3)行政執法人員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人員的相關要求規定:
1、中央和國家機關直屬機構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方案,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省級以下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方案,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2、機關依照職能、國家行政編制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職位設置范圍等,制定本機關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方案,並確定職位的具體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3、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根據工作性質、執法職能和管理需要,在以行政執法工作為主要職責的機關或者內設機構設置。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設置范圍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㈣ 哪些行政執法機關執法時需要兩名及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在場
司法執法: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行政執法:公安系統、工商系統、稅務系統(包括國、地稅)、技術監督局、衛生局、煙草專賣局、國土局、房產管理局等三十幾個執法機關。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時應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的表述正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第十八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實施前須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並經批准;
(二)由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實施;
㈤ 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是否必須出示本人工作證
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是需要出示執法身份證件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 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5)行政執法人員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必須主動出示《行政執法證》或經縣人民政府備案公示的國務院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製發的行政執法證件。
持有行政執法證件的行政執法人員,在職權范圍內可以依法進行調查、檢查或者收取證據,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予以制止、糾正、給予行政處罰或者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不出示有效行政執法證件的,行政管理相對人有權拒絕並檢舉。
㈥ 行政執法時執法人員要有執法資格證嗎
行政來執法人員必須符源合下列條件:
(一)行政執法機關或授權組織的工作人員;
(二)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
(四)已經取得專項行政執法資格;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行政執法人員條件由所在行政執法機關和授權組織負責審查認定。
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必須參加統一的行政執法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方可取得專項行政執法資格。行政執法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門授予專項行政執法資格並發放資格證書。
㈦ 行政執法人員有哪一些
行政執法人員很多啊,像城管,市場監管,食品監管這些都是行政執法人員。
㈧ 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屬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嗎,哪條法律法規有規定
國務院批准各地設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時候,明確要求城管執法人員必須是公務員。
但因為行政編制數量有限,各地在落實過程中往往偷工減料,執法局機關公務員數量很少,另外設立事業性質的負責一線執法的隊伍,受機關委託執法。
㈨ 執法大隊執法工作人員主要是做什麼的
執法大隊執法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行政執法大隊: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以及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執法大隊工作人員中科員是在大隊長和中隊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的,比如後勤工作文書工作、內勤、外勤現場執法等工作。
執法大隊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行政執法機關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范圍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導游、黑車等13個方面。
拓展資料: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主要是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名義執法。行使執法權,必須有執法資格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市容環衛 、城市綠化和市政管理方面所有法律 、法規 、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此外還包括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對未經批準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權;環保方面對社會雜訊和建築施工雜訊污染 、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行為 、在市區人口集中地區焚燒有毒有害氣體 、向城區水體傾倒工業廢渣和垃圾及其它廢棄物的處罰權;工商管理方面對在市區租不起商鋪、辦不起執照商販的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對侵佔城市道路行為的處罰權。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城市管理執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規范化稱呼,其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其省、自治區級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級的部門為城市管理局,基層的執法組織分別為鄉、鎮城市管理執法所和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街道執法所。
2017年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成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規訓練後,按照局、隊的執法人員編制而調配。
執法范圍: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3.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4.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6.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7.食品葯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葯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㈩ 行政執法的工作職務和內容是什麼
行政執法的工作職務是指行政機關中直接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現場執法職責的職位。內容是依照法律、法規現場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