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行政審批系統
公交線路:地鐵14號線 → 地鐵10號線,全程約15.7公里
1、從北京南站步行約240米,到達北京南站
2、乘坐地鐵14號線,經過5站, 到達十里河站
3、步行約230米,換乘地鐵10號線
4、乘坐地鐵10號線,經過7站, 到達團結湖站
5、步行約380米,到達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
㈡ 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系統怎麼注冊
你好!建議聯系該系統管理員,以及廠商!
這邊也可以考慮下「企管寶」,企業一體化管理系統。
㈢ 申請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系統要幾天
基本內容填好就行了,沒什麼特別的項目,理由就寫因業務發展,原來的限額無法滿足正常生產經營需要,特申請增加限額到多少就可以了。提前給征管員打個招呼,都會批的,當然還要他們調查,也只是走個形式而已。
㈣ 辦理農葯登記證,發現審批結果不符,如何向農業部審批大廳提出訴訟
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或者到農業部審批大廳進行二次審批。
農葯正式登記審批規范 :
1 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農業部負責的農葯正式登記的審批依據、審批程序、審查內容、辦理時限、結果公開等內容。 本標准適用於農葯正式登記審批項目。
2 審批依據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2 《農葯管理條例》。
2.3 《農葯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2.4 《農葯登記資料規定》。
3 審批程序、審查內容和辦理時限
3.1 省級農葯檢定(管理)機構初審。
3.1.1 審查內容
(a) 申請事項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產業政策;
(b) 申請人資質及基本信息是否真實可信,申請表填寫是否完整、清晰、准確;
(c) 申請產品為新農葯的,其通用名稱是否經相關機構確認及依據;
(d)產品摘要資料、產品化學、毒理學、葯效、殘留、環境影響、標簽或者所附具 的說明書、產品安全數據單、其他資料等是否齊全、有效,裝訂是否規范;
(e) 各項登記試驗是否由農業部認可的單位完成,申請人是否與試驗單位簽訂委託 試驗合同,試驗單位受理試驗的時間是否在有效資質時限內;
( f) 對產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進行初步審查。
3.1.2 辦理程序 省級農葯檢定(管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農葯窗口。
3.1.3 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3.2 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農葯窗口接收材料並受理。
3.2.1 審查內容
(a) 申請內容是否屬於農葯正式登記受理范疇;
(b) 申請表內容填寫是否完整、清晰、准確;
(c) 省級農葯檢定(管理)機構各方面初審意見是否完整、清晰和真實。
3.2.2 辦理程序
3.2.2.1 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農葯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向申請人出具材料接收通知書,同時將申請材料和材料接收單送農業部農葯檢定所進行形式審查。
3.2.2.2 農業部農葯檢定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提出是否受理的建議,反饋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
3.2.2.3 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農葯窗口進行受理審查,審查合格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審查不合格的,向申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詳細說明理由。
3.2.3 辦理時限 5個工作日。
3.3 農業部農葯檢定所技術審查。
3.3.1 審查內容
(a) 申請事項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產業政策;
(b) 申請人資質條件是否符合正式登記相關要求;
(c) 省級農葯檢定(管理)部門各項初審意見是否完整、清晰、真實;
(d) 產品化學、毒理學、葯效、殘留、環境影響等資料是否齊全、有效,相關指標 是否符合規定。
3.3.2 辦理程序 農業部農葯檢定所相關處室對產品化學資料、毒理學資料、葯效資料、殘留資料、環境影響資料和標簽等進行技術審查,分別提出審查意見。
3.3.3 辦理時限 9個月。
3.4 農葯登記評審委員會綜合評審。
3.4.1 審查內容
( a) 農業部農葯檢定所技術審查意見;
(b) 申請事項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產業政策;
(c) 產品是否有效、質量是否可控,對人畜、作物、農產品質量、生態環境等是否 安全。 3.4.2 辦理程序
3.4.2.1 國務院農業、工業產品許可管理、衛生、環境保護部門和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審查並簽署意見。
3.4.2.2 新農葯由全國農葯登記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評審,其他農葯由全國農葯 登記評審委員會有關委員會議評審,提出審評意見。
3.4.3 辦理時限 3個月。
3.5 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審核報批。
3.5.1 審查內容
(a) 申報事項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產業政策;
(b) 技術審查和綜合評審程序是否規范、內容是否全面、意見是否真實有效;
(c) 農業部農葯檢定所審查意見及全國農葯登記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
3.5.2 辦理程序
3.5.2.1 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相關業務處室提出審核意見,新農葯經司長審簽後報主管部長審批,其他農葯報司長(根據農業部部長委託)審批。
3.5.2.2 將審批決定提交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農葯窗口予以辦結;予以批準的,反饋農業部農葯檢定所。
3.5.3 辦理時限 18個工作日。
3.6 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農葯窗口辦結。
3.6.1 審查內容
(a) 審批決定與審批意見復核;
(b) 不予批准理由表述是否准確規范。
3.6.2 辦理程序
3.6.2.1 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農葯窗口對審批決定進行復核。
3.6.2.2 復核通過的,及時予以辦結。予以批準的,將辦結通知書通過網上審批系統反饋申請人;不予批準的,將書面辦結通知書送達申請人;復核未通過的,退回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重新辦理。
3.6.3 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3.7 農業部農葯檢定所製作並送達證書。
3.7.1 審查內容
(a) 審批決定與審批意見復核;
(b) 證書內容與審批信息是否一致。
3.7.2 辦理程序 農業部農葯檢定所根據審批決定製作並送達農葯登記證。
3.7.3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
4 行政審批結果公開 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農葯窗口在辦結行政許可申請的同時,將審批結果及證書內容在農業部門戶網站公開。
5 文件歸檔 農業部農葯檢定所負責申請登記資料、技術審查意見、評審意見等歸檔,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負責審批意見簽發稿等歸檔,保存時間按照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農葯窗口負責辦理通知書的整理匯總,並保存一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