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民族法規條例

民族法規條例

發布時間: 2021-01-14 10:08:56

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是法規

是法律,
法規一般是條例、規定。
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我國國務院回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規。設區的市、自治州(2015《立法法》最新修訂),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批准後施行。法規也具有法律效力。

Ⅱ 關於宗教的法律有哪些

《中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宗教事務條例》

(2)民族法規條例擴展閱讀

《中人民共和國憲法》總綱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十五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 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各民族自 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的組織和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 或者單行條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本地方內各民族都享有平等權利。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團結各民族的幹部和群眾,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共同建設民族自治地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 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對本地方內各民族公民進行愛國主義、共產主義和民族政策的教育。

教育各民族的幹部和群眾互相信任,互相學習,互相幫助,互相尊重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共同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各民族的團結。

《宗教事務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規范宗教事務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稱不信教公民)。

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應當相互尊重、和睦相處。

第三條 宗教事務管理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維護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

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宗教和睦與社會穩定。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等違法活動。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間、同一宗教內部以及信教公民與不信教公民之間製造矛盾與沖突,不得宣揚、支持、資助宗教極端主義,不得利用宗教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和進行恐怖活動。

第五條 各宗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往;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在對外經濟、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動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條件。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機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行政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負責有關的行政管理工作。

鄉級人民政府應當做好本行政區域的宗教事務管理工作。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協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務。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聽取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見,協調宗教事務管理工作,為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動場所提供公共服務

第二章 宗教團體

第七條 宗教團體的成立、變更和注銷,應當依照國家社會團體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

宗教團體章程應當符合國家社會團體管理的有關規定。

宗教團體按照章程開展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宗教團體具有下列職能:

(一)協助人民政府貫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維護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

(二)指導宗教教務,制定規章制度並督促落實;

(三)從事宗教文化研究,闡釋宗教教義教規,開展宗教思想建設;

(四)開展宗教教育培訓,培養宗教教職人員,認定、管理宗教教職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宗教團體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能。

第九條 全國性宗教團體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可以根據本宗教的需要按照規定選派和接收宗教留學人員,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選派和接收宗教留學人員。

第十條 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教職人員應當遵守宗教團體制定的規章制度。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參考資料:網路-宗教事務條例

Ⅲ 少數民族不受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制嗎

憲法第四條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五條 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第三十三條 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由此可知,少數民族不受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制的說法是不對的。
當然在處理個案時有關方面會把民族和宗教因素考慮在內,要照顧少數民族的感情,但這是沒有明文規定的。

Ⅳ 法規,規章,自治條例,行政法規有何不同

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我國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批准後施行。法規也具有法律效力。

規章是行政性法律規範文件,之所以是規章,是從其制定機關進行劃分的。規章主要指國務院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們的職權范圍內,為執行法律、法規,需要制定的事項或屬於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憲法第四條第三款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據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都是地方立法行為,條例的法律地位相當於地方性法規,屬於地區性和局部性法規,其法律效力僅限於自治權管轄的范圍。
自治條例通常規定有關本地區實行的區域自治的基本組織原則、機構設置、自治機關的職權、工作制度及其他重大問題。自治條例是民族自治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綜合性的基本依據和活動准則。單行條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區域自治的特點和實際需要制定的單項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對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立法許可權作了特別規定,即「可以依照當地民族的特點,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變通規定,但不得違背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不得對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專門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規定作出變通規定」。
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人大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

行政法規是中國法律層次的一個劃分。它特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及法律的授權,制訂並頒布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行政法規一般以條例、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等形式作成。發布行政法規需要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它的效力次於法律、高於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

【法律位階】
從高到低依次分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並修改
基本法律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並修改,如刑法
其他法律(或稱:一般法律或普通法律,是指「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修改
行政法規 由國務院制定並修改
地方法規 由省、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修改、也有部分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制定行政法規
自治條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修改
部門規章 由國務院各部、委、總局、局、辦、署經國務院批准制定的一種在本部門管轄范圍內有效的低層次法律地方法規、自治條例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沖突解決】
由於存在普遍性和局部性的問題,在法律的適用上,如果部門規章和地方法規有沖突,雖然從下位法服從上位法的原則出發,應當優先適用地方法規,但是司法實踐中需要提請國務院裁定適用問題。部門規章之間的沖突也需要國務院裁定解決。

Ⅳ 我國民族宗教法律法規有哪些

《中人民共和國憲法》有關民族方面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總綱第四條:中內華人民共容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系。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經濟和文化的發展。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

Ⅵ 為了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國家有哪些政策法規

(1)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原則: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是中國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則和根本.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2)各民族平等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原則:在中國.各少數民族與漢族不僅都以平等的地位參與國家大事和各級地方事務的管理.而且少數民族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還會受到國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特殊保障。(3)民族區域自治原則:一是民族區域自治必須以國家統一為原則,任何實行民族區域白治的地方i都是國家領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各級自治機關,同時也是國家的——級基層政權機關;二是民族區域自治及其自治機關,必須根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一系列規定享有自治權、行使自治權利;於是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不僅是民族自治,而且還是區域自治,是民族與區域相結合的自治。(4)加快少數民族經濟發展的政策:對少數民族地區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鼓勵少數民族地區發展貿易,照顧少數民族用品生產;扶持少數民族貧困地區擺脫貧閑;加大少數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的力度。(5)少數民族人口政策:一般規定:少數民族夫婦可以生育兩個或三個孩子;邊境地區和自然環境惡劣的地區、人口特別稀少地區的少數民族夫婦,可以生育三個以上的孩子;西藏自治區的藏族農牧民夫婦可以不受限制地生育子女。(6)發展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的政策:國家採取了許多政策和措施支持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7)尊重和發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政策: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受到了普遍重視、尊重,並得到廣泛的應用。(8)尊重少數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9)保護少數民族歷史文化遺產的政策。

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城鄉基層組織、社區和其他組織及公民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接受民族團結教育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民族團結教育是對公民進行以愛國主義教育為核心內容的學習民族理論、掌握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團結常識、樹立民族團結意識、履行維護民族團結義務、增強維護民族團結責任的教育。
第四條 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應當堅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實效、與時俱進的原則,使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祖國統一成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覺行動。
第五條 新疆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影響新疆社會穩定的主要危險是民族分裂主義。反對民族分裂,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是公民的神聖職責和光榮義務。
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線。各族人民應當牢固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學習、互相幫助、互相合作,和睦相處,始終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
第六條 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接受民族團結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領導,將民族團結教育納入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和公民道德建設全過程,將其作為考核、驗收創建精神文明單位的重要內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突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實踐性、時代性,適應各族群眾利益關系發展變化,豐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內涵,創新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活動,增強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感召力、親和力、影響力。
第八條 縣級以上民族團結教育領導機構對在民族團結教育活動中作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散布不利於民族團結的言論,不得收集、提供、製作、發布或者傳播不利於民族團結的信息,不得實施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分裂的行為。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十條 縣級以上民族團結教育領導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
(二)制定和組織實施民族團結教育規劃;
(三)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民族團結教育工作;
(四)協調解決民族團結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五)總結和推廣民族團結教育經驗,表彰民族團結教育先進單位和個人;
(六)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負責本單位、本部門、本系統的民族團結教育工作。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特點,通過靈活多樣的形式,組織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
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應當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加強本轄區內村(居)民和流動人口的民族團結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城鄉基層組織和社區的有效平台,把民族團結教育工作做到千家萬戶。
第十二條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民族團結教育內容納入教育規劃,組織編寫適用於大中專院校、中小學的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加強對教師隊伍的民族團結教育培訓,明確教師在民族團結教育中的責任,發揮教師在學校民族團結教育中的主導、示範和表率作用。
學校應當加強學生的民族團結教育工作,並將民族團結教育列入教育教學計劃,融入國民教育的全過程,貫穿學生成長成才的各階段,推動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進課堂、進教材、進頭腦。
幼兒園應當對學前兒童進行適合兒童特點的民族團結教育。
禁止任何人利用學校講台、講壇等陣地散布不利於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言論;禁止任何人傳播危害民族團結、社會和諧、擾亂公眾視聽的謠言。
第十三條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充分運用文藝創作演出、博物館文物展覽、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展示、群眾文化活動、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和圖書閱讀等載體,廣泛開展以民族團結教育為主題的文化活動。
文學藝術團體、院校應當創作體現時代精神,展示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相處、共同發展進步的文藝作品。
第十四條 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涉及民族團結教育內容的書籍、刊物進行審定,不斷推出反映民族團結進步的優秀出版物。加強對書刊編輯、印刷、出版、發行和音像電子出版製作、網路出版以及出版物市場的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司法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民族團結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以及涉及民族團結方面的法律、法規列入普法規劃和年度普法計劃,引導各族群眾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學會運用國家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堅決同各種違反國家法律、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作斗爭。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在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社會組織編制繼續教育規劃、職業培訓和務工人員培訓計劃時,應當有民族團結教育內容,並將其納入考核范圍。
第十七條 民族宗教事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表彰活動,做好民族團結創建活動的檢查、驗收工作,發現典型、總結典型、弘揚典型,使民族團結進步模範的先進事跡廣為人知、深入人心,發揮各類先進典型作用,用群眾身邊的人和事教育群眾,帶動群眾積極參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民族宗教事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宗教人士及信教群眾的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發揮愛國愛教宗教人士的作用,把民族團結教育活動開展到宗教活動場所,開展到信教群眾中。
第十八條 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對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民族團結教育工作。
禁止在名稱登記、商標注冊、廣告發布以及其他商業性活動中出現不利於民族團結的內容和行為。
第十九條 社會團體應當結合各自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民族團結教育工作。
工會應當發揮聯系各族職工的橋梁、紐帶作用,做好職工群眾的民族團結教育。
共青團應當重視做好青少年的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結合青少年特點組織實施寓教於樂的各類民族團結教育活動。
婦聯應當發揮婦女在社會和家庭中的作用,做好婦女和家庭成員的民族團結教育。
工商聯應當指導、督促各商會做好民族團結教育工作。
第二十條 報紙、廣播電影電視、經濟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門應當發揮媒體的社會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發揮互聯網、手機等新興媒體的優勢,積極開展民族團結法律法規、民族團結教育重大活動和民族團結教育典型事跡的宣傳報道,創作生產具有民族團結教育內容的專題報道、廣播影視節目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刊播民族團結教育公益廣告,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二十一條 鐵路、公路、民航、衛生、旅遊、商務等部門應當把民族團結教育活動開展到機場車站、商場醫院、街道廣場、旅遊景區等窗口行業和公共場所,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二十二條 哲學、社會科學教育研究機構應當做好對民族團結理論和重大實踐成果的研究,為民族團結教育提供科學理論指導和支持。
第三章 內容與方式
第二十三條 民族團結教育主要內容:
(一)馬克思主義國家觀、民族觀、宗教觀、歷史觀、文化觀的教育;
(二)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律意識和中華民族意識的教育;
(三)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
(四)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國家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五)對偉大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的教育;
(六)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教育;
(七)新疆歷史、民族發展史、宗教演變史的教育;
(八)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勢力、反對宗教極端勢力、反對暴力恐怖勢力的教育;
(九)尊重各民族風俗習慣的教育;
(十)有關民族團結教育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應當講求實效、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採取集中教育與經常教育、重點教育與普及教育、理論教育與實踐教育、學習先進典型與弘揚先進精神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增強教育活動的吸引力、感染力、影響力和說服力。
第二十五條 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可以採取民族團結主題徵文、知識競賽、報告會、演講會、座談會、圖片展覽、板報、文藝演出、專題輔導等形式以及利用互聯網、遠程教育、電化教育等傳播手段進行。
第二十六條 每年5月為自治區民族團結教育月。
每年的民族團結教育月應當確定主題,開展系列活動,做到以月促年。
第四章 保障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民族團結教育工作正常開展。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民族團結教育領導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民族團結教育工作長效機制,保障民族團結教育工作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
第二十九條 民族團結教育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領導負責制,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民族團結教育領導機構應當重視民族團結教育師資隊伍的建設,加強對民族團結教育專、兼職師資力量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自治區民族團結教育領導機構負責確定民族團結教育教材,教育、文化、新聞出版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等民族語言文字民族團結教育教材的編譯、出版、發行工作。
第三十二條 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可以利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博物館、革命歷史紀念館(址)、烈士陵園等場所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示範單位。
第三十三條 民族團結教育領導機構應當建立民族團結教育年度考核制度,制定考核評估辦法,加強對民族團結教育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民族團結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向有關單位提出批評和建議,有義務對破壞民族團結的言行予以制止和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泄露舉報內容,不得打擊報復舉報人。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城鄉基層組織、社區和其他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民族團結教育領導機構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取消其相關榮譽稱號、評先評優資格;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處理:
(一)不按規定建立民族團結教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
(二)民族團結教育考核不合格的;
(三)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稱號的;
(四)對幹部、職工及其他公民針對民族團結教育活動提出的建議和批評不予重視的;
(五)不及時妥善處理影響民族團結矛盾和問題的;
(六)接到影響和破壞民族團結違法行為舉報後,不依法調查處理的;
(七)其他違反本條例規定的。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出現不利於民族團結言行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屬於國家公務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散布不利於民族團結的言論,收集、提供、製作、發布或者傳播不利於民族團結的信息,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仇恨,製造民族分裂,違反治安管理秩序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民族團結教育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濫用職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其他行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有關部門分別給予處罰。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駐疆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參照本條例。
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Ⅷ 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規知識

國家和政黨為調節民族關系,處理民族問題而採取的相關措施、規定等的總和。從世界范圍來看,民族政策的實質和作用有積極和消極之分,前者如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民族發展政策;後者如種族隔離、種族歧視政策等。

從內容來看,有政策原則和政策措施之分。民族政策原則一般是指在民族工作的全局中必須遵循的大政方針,如我國實行的民族平等團結和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等;具體的民族政策措施,通常是對涉及民族問題的某一方面而做出的具體的規定。

我們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實際上是有關少數民族的政策。它是黨和政府根據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結合我國多民族的基本國情和民族問題長期存在的客觀實際制定的,其本質是促進各民族平等團結、發展進步和共同繁榮,是我們正確認識和處理民族問題的重要行為准則,是我國政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