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投訴
投訴概念過於寬泛,如果是指提起行政復議的,則不能與行政訴訟同時進行。法律規定: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申請復議的,則從其規定。如果投訴是指與行政機關協商,法律不禁止,同時法律規定,訴訟期間,行政機關(被告)認為需要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行政行為的執行;被告改變其所作的行政行為,原告同意並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條鏈接:《行政訴訟法》
1、第四十四條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2、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第五十六條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執行:
(一)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
4、第六十二條人民法院對行政案件宣告判決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或者被告改變其所作的行政行為,原告同意並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B. 行政部門不作為可以向紀檢部門投訴嗎
行政部門在其職權范圍內應作為而不作為的,相對人可以對行政機關的不作為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法》第12條有明確的規定。
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C. 行政機關公務員服務態度惡劣有沒有地方投訴
1、向被投訴人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單位、地方或中央紀檢監察機關寫信或打電話。
2、可以到當地信訪部門進行舉報,也可以寫信或致電相關媒體。
3、通過媒體和其他監督機構進行舉報等。
D. 怎樣投訴行政服務大廳的辦事人員
政務大廳各進駐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或違反有關行政許可審批程序的;在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損害投訴人合法權益的;不履行公開服務承諾,無正當理由未能在承諾時限內辦結的;辦理審批服務項目出現差錯不及時改正的;工作態度不好,業務質量不高,辦事效率低下等情況的,投訴人既可以通過現場投訴、投訴舉報箱、投訴電話、電子郵件、網上投訴等途徑以口頭或書面等方式進行投訴。
也可到當地信訪局投訴。
E. 行政機關對投訴不回復,可以行政復議嗎
對於行政機關的不作為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另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F. 到政府行政部門投訴應該給書面回復嗎
本人淺談一下政府機構在行政程序中不肯給書面答復的陋習
首先要講的是信訪
因為信訪的范圍非常廣泛,包括投訴舉報申訴這些都是信訪的一部分無法分割。
只要是公民以各種形式向國家機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要求和申訴、舉報、控告,依法應當由有關國家機關處理的活動(信訪條例第二條)---------都是信訪,關國家機關的范疇又非常大。
條例所稱國家機關,是指本省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
例如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因為紀委和檢察局合署,檢察機關也是國家機關。
如果行政相對人有訴求,通過口頭,書面形式提出獲得書面答復的申請,遭到的拒絕的理由主要匯集有以下2點:
1:部門以「沒有硬性規定」為由拒絕。
2:部門以「可以自由選擇書面或者口頭答復」為由拒絕。
國家信訪條例第二十八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辦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宣傳法制、教育疏導,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浙江省信訪條例第二十六條
國家機關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信訪事項,應當及時予以解決;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無明確規定又需要解決的信訪事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解決。
其實條例說的很清楚,只要行政相對人的申請的理由合情合理,就算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硬性規定)-------如果遭到政府機構的拒絕,該部門已經違背了妥善處理的原則。
公務機構的工作人員主要是擔心追責,奉行少做少錯的辦事原則,書面材料---能不給書面盡量不給,畢竟白紙黑字就是證據。作為公民還是要拿好書面證據才能切切實實的保護自身權益,否則真到了申訴甚至行政訴訟的時候,有關部門突然來個矢口否認會讓你欲哭無淚!!
附相關條例
信訪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採用前款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稱信訪人。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傾聽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群眾服務。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採用本條例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
G. 行政監察部門受理投訴的期限是多少
行政監察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通知申訴人,被申請人和其他與投訴處理結果有關的當事人以書面形式提出。不包括檢驗、試驗、鑒定和專家評審所需的時間。
H. 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是指的什麼
每個行業一般都有行政主管部門,比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有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用人,對於用人單位不按時發放工資,不交納保險等行為就可以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尋求解決勞動行政部門查實後通過行政處罰措施讓企業糾正違法行為。
I. 如何投訴行政服務中心態度惡劣
1、直接向行政服務中心領導進行投訴;
2、向當地政府行政效能投訴中心進行投訴。
J. 如何向行政機關進行投訴 流程 知乎
向行政部門投訴需符合以下條件:一、有明確的被投訴人;二、有具體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三、向行政機關進行投訴,必須是屬於行政管理部門職責范圍內事項。
若投訴事項有以下情形,則行政部門不予受理投訴:一、不屬於行政管理部門職責范圍的;二、已經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的;四、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部門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投訴可以通過信函、傳真、簡訊、電子郵件、行政機關網站留言等形式進行投訴,說明投訴事項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