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園審批
⑴ 公益性墓地都需要哪級政府審批
需要所轄民政局批准
⑵ 北京沒有民政局審批的陵園公墓有哪些
5000元起售 於經理 183-0-1-4-2-8750 133-0126-4677
三河靈山寶塔陵園是經河北省民政廳、三河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國家民政部備案的合法經營性公墓。由三河福成投資有限公司投資興建,總規劃面積2000餘畝,計劃投資15億元,分「七星園」、「八德園」、「九州園」三期建設完成。建成後將集地葬、塔葬、草坪葬、樹葬等葬式於一體,可提供超過40萬座墓位,成為具有人文紀念、傳承孝道、生命教育及旅遊觀光等多種功能,京東地區規模最大的人文生態紀念陵園。目前已開發建設完成700畝一期園區「七星園」,園內有雲鶴園、世尊園、羅漢園、德馨園、如意園、慈惠園、福澤園七個主題墓園,可提供超過15萬座墓位,為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需求的客戶提供多元化的產品和服務。
陵園坐落於京東三河市靈山腳下,距離北京CBD商務中心僅50公里,不到一小時的車程,交通便利。由北京沿長安街東行途徑京通快速、通燕高速、102國道即可到達陵園,也可由京五環、六環走京平高速(平谷方向),由東高村出口駛出,沿三平路南行七公里,到達園區。
陵園依山傍水,園內青松翠柏,泉水潺潺。左右青龍白虎互為環抱,後有連綿的靈山化作玄武依靠,前方明堂開闊,顯朱雀之象。四象神獸各守一方,坐擁藏風聚氣、紫氣東來之龍址福地,更有靈山寺日夜誦經,佛光普照,是為先人百年之後的極樂凈土,更是後人敬孝報恩的人文紀念聖地。
⑶ 農村經營性公墓 審批流程
《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公墓分為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為農村村民提供遺體或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經營性公墓是為城鎮居民提供骨灰或遺體安葬實行有償服務的公共墓地,屬於第三產業。所以,農村是沒有經營性公墓的。
⑷ 開發墓地需要什麼手續
公墓審批手續的流程:
1、 需要徵求土地所在的村領導的同意,以村名義向鎮里匯報
2 、鎮政府同意後再去縣民政局匯報
3、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會同當地發展改革、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環境保護、林業等部門,制定本地區公益性公墓發展規劃,
4、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並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會同當地發展改革、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環境保護、林業等部門,制定本地區經營性公墓發展規劃,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省民政廳備案。
5、省民政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國土資源、城鄉規劃、環境保護、林業等部門制定本省經營性公墓發展規劃,經省人民政府批准並報民政部備案。
(4)陵園審批擴展閱讀:
現在的公墓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
一、經營性公墓:
(1)經營性公墓應由殯葬管理部門直接興辦,也可以和有條件的鄉、村聯辦。這類公墓主要安葬本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遺體,有條件的也可以埋葬外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遺體。
(2)凡興辦經營性公墓,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審批,所需土地向當地土地局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二、公益公墓:
(1)公益性公墓是以鄉、村為單位建立的地區性公共服務設施。原則上只准埋葬本鄉、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遺體,不得對外經營。
(2)這類公墓應由鄉鎮政府統一規劃,所需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報縣、市人民政府批准。
(3)公益性公墓由興建的鄉、村負責管理,業務上受民政或殯葬管理部門指導。
⑸ 開陵園需要什麼手續
經營性公墓審批程序及提交資料
由建墓單位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同級人民政府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省級民政部門審批並頒發籌建批准書,規劃、土地等部門方可辦理墓地徵用有關手續。
公墓完成籌建並具備對外營銷條件,必須經當地民政部門逐級申報省民政廳進行驗收且合格後,核發公墓經營許可證,當地工商、稅務、物價等部門憑此證依法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後,方可對外從事經營活動。
申報時須提交:
1:縣級人民政府建立公墓的申請報告;
2:建立公墓的可行性報告;
3:建立公墓的聯辦、合作協議或合同;
4:縣級建設、國土、環保、文物部門(金台、渭濱、陳倉區城市總體規劃內的由市級相應部門)預審文件;
5:屬於佔用林地的縣級林業部門審定批准文件;
6:申辦單位的營業執照;
7:申辦單位的驗資報告證明(市區不低於2000萬元、縣不低於1500萬元);
8:申辦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9:擬建公墓的地形、地理位置平面規劃圖;
10:其他有關材料。(註:①市區城市總體規劃內的須由市級相關部門出具預審同意文件;②城市公益性公墓審批程序參照經營性公墓建設審批程序和許可權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寶雞市人民政府官網-經營性公墓審批程序及提交資料
⑹ 北京市公墓管理需要什麼審批資質
辦事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出申請,並上報以下材料;
1 、當地政府同意的回批文;
2 、當地計委同意立項答批文;
3 、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的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4 、當地城鄉建設規劃部門審批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5 、可行性研究報告;
6 、合作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 、聯營興辦的合作合同書;
8 、公墓規劃圖。
二、市州民政局審核;
三、由市州民政局向省廳請示;
四、省廳審核有關材料,實地察看提出意見,經處長研究同意後報廳領導審定。
⑺ 建立公墓企業需要環保審批嗎
肯定要的
⑻ 經營性公墓的審批程序是什麼
根據《公墓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 申請時,應向公墓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回料:
(一)建立公墓的申請報告答;
(二)城鄉建設、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
(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報告;
(四)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條
建立經營性公墓,由建墓單位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批准。
第十一條
與外國、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資或利用外資建立經營性公墓,經同級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審核同意,報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條
經營性公墓,由建墓單位持批准文件,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方可正式營業。
(8)陵園審批擴展閱讀:
根據《公墓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七條
凡在經營性公墓內安葬骨灰或遺體的,喪主應按規定交納墓穴租用費、建築工料費、安葬費和護墓管理費。
第十八條
嚴禁在公墓內建家族、宗族、活人墳和搞封建迷信活動。
第十九條
嚴禁在土葬改革區經營火化區死亡人員的遺體安葬業務。
第二十條
本辦法實施後,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由公墓主管部門區別情況,予以處罰,或沒收其非法所得,或處以罰款。具體處罰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制定。
⑼ 建立公墓需要哪些手續
向公墓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材料——審核——批准。
依據《公墓管理暫專行辦法屬》第七條規定: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向公墓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建立公墓的申請報告;城鄉建設、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建立公墓的可行性報告;其他有關材料。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報縣級民政部門批准。建立經營性公墓,由建墓單位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批准。
(9)陵園審批擴展閱讀:
建立公墓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公墓單位應視墓區范圍的大小設置公墓管理機構或聘用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墓地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墓地應當保持整潔、肅穆。
2、未經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對外經營殯儀業務。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墓穴地要節約。
3、凡在經營性公墓內安葬骨灰或遺體的,喪主應按規定交納墓穴租用費、建墓工料費、安葬費和護墓管理費。嚴禁在公墓內建家族、宗族、活人墳和搞封建迷信活動。
⑽ 生態公墓使用林地審批民政部門出什麼意見
建立經營性公墓由市(行署)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省民政部門審批
需要以下材料:
1、縣(市)民政局建設經營性公墓申請書; 2、縣(市)人民政府意見; 3、縣(市)發改委意見; 4、縣(市)規劃局意見; 5、省、市國土資源廳(局)意見; 6、省、市林業廳(局)意見; 7、經營性公墓可行性論證報告; 8、經營性公墓示意、效果圖; 9、地(市)民政局審核意見。
辦理程序如下:
1、縣(市)申請 2、地(市)審核 3、實地踏查、論證 4、省民政廳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