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記錄儀使用說明
㈠ 執法記錄儀說明書
你好,360行車記錄儀,行車記錄儀的好壞取決於行車記錄儀的攝像頭配置內,配置越高越好,再容就是性價比。 行車記錄儀配置需要1296p超高清攝像頭比較好,這樣錄制視頻清晰度高。再就是價格,性價比高也是可以值得考慮的。 360行車記錄儀我使用了一段時間 ,覺得360行車記錄儀比較好 錄得廣角比較大,並且便宜實惠 ,價格才299,在360商城可以買到。可以參考對比下。
㈡ 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方法
執法記錄儀又稱警用執法記錄儀,該產品是針對執法部門的實際需求,設計研發的一款高科技警用單兵產品,適用各個警種。集數碼攝像、數碼照相、對講送話器功能於一身,能夠對執法過程中進行動態、靜態的現場情況數字化記錄,它重量輕,體積小,佩帶靈活方便,具備防水、防震、抗摔能力,同時內置紅外燈在全黑的夜晚條件下依然能夠保證圖像的清晰拍攝,內置8G存儲16小時的視頻資料,便於公安幹警在各種環境中全班制執法使用。
1、 開機和關機 開機:長按電源鍵約2秒後屏幕亮起表示開機 關機:在開機後的任何情況下,長按電源鍵約2秒後屏幕關閉表示關機
2、 在開機的狀態下,機器在任何界面下,只要按一下攝像鍵,機器會自動進入視頻監控狀態下。此時在液晶屏右上角顯示當前的日期時間,在液晶屏底部顯示錄像的解析度、可用內存空間及電池容量信息。按一下攝像鍵,機器發出「滴滴」兩聲開始錄像,再按一下攝像鍵機器發出「嘀嘀嘀」三聲,停止錄像,循環操作即可。錄像進行時,液晶屏左上角顯示錄像符號,同時有一個紅色的圓點持續閃動,表示正在錄像。在視頻監控狀態下,按一下拍照鍵,聽到「咔嚓」一聲,表示拍照成功。
3、 外接攝像頭 當拍攝環境處於低照度或者需要在特殊場合使用時,可以選擇外接攝像頭,當外接攝像頭插入AVIN介面後,視頻自動切換到外接攝像頭信號,此時錄像及拍照操作與上面操作相同。
4、 查看錄像與照片 按退出鍵進到主菜單,選擇「媒體播放」菜單,輸入真確的密碼(原始密碼000001),按確定鍵,選擇「照片」或「放影」菜單,按確定鍵進入按日期命名的文件夾,選中時間命名的文件,即可播放視頻或照片。
㈢ 使用執法記錄儀有什麼注意事項
使用執法記錄儀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加強學習,熟悉執法記錄儀功能。必須內認真學習容《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規范》,掌握執法記錄儀的相關知識,熟知記錄儀的各項功能和使用方法。
(二)嚴格管理使用,妥善保管和保養,保持部件的完整無損、表面清潔,不得自行拆卸、損壞、遺失,不得超越警務工作范圍,嚴禁使用與警務工作無關的功能,及時充電,執法前要保證執法記錄儀處於狀態良好,保證電量和儲存空間充足。
(三)結合實際工作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執法記錄儀使用制度,特別是要結合執法記錄儀使用,針對日常執法活動中容易出現的細節問題,完善執法程序,規范辦案流程,為規范執法提供製度保障。
㈣ 警翼執法儀如何使用
警翼執法記錄儀需要在電腦上面安裝「警翼執法記錄儀後台管理」軟體,然後連接電腦,此時在電腦上面會彈出一個登錄窗口,在登陸窗口輸入服務密碼即可得到訪問許可權,然後就可以連接使用了。
單警執法記錄儀V7是一款全新的具有開機即錄、重要視頻標記功能的智能化執法記錄儀產品。主機帶有2寸TFT顯示屏,可實現現場執法場景的實時顯示和拍攝畫面的回放功能。
(4)執法記錄儀使用說明擴展閱讀:
使用說明:請在額定參數范圍內使用和操作本記錄儀,否則可能損壞本機。
不得將記錄儀長期置於潮濕、低溫或高溫環境中,否則可能造成損壞,或者會縮短產品的使用壽命。
請務必使用本記錄儀配備的電源適配器對本機充電。
請小心使用,不要跌摔本機,否則可能會造成損壞。
如果該記錄儀已經損壞,請不要再做任何操作,並請聯系當地代理商維修。
在關機狀態下,長按電源鍵(7)3秒,「嘀」一聲響,即開機LCD顯示並進入待機狀態,同時綠色燈常亮;在開機狀態下,長按電源鍵(7)3秒,「嘀嘀」兩聲響,即關閉主機,並保存相關信息資料,同時綠色燈熄滅。
㈤ 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規定
用於規范城復管執法活動的制《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的出台。執法范圍包括住建、環保、工商、食葯、交管、水務等領域。政策的出台,將逐步實現執法記錄儀的大范圍使用,規范執法人員的執法行,達到監督的通,重點的也是對現場執法證據的攝取,固定證據。
執法人員在外執法過程中,應當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客觀真實的記錄執勤執法人員工作情況及相關證據。
使用規范:
1、應當及時檢查執法記錄儀的電池容量、內存空間,保證執法記錄儀正常使用。
2、執法記錄儀應當佩戴在執法人員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於取得最佳聲像效果的位置。
3、執法人員在現場執法取證時,可以手持執法記錄儀進行攝錄。
4、 因惡劣天氣、設備故障等特殊情況無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執法記錄儀的,執法人員應當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
㈥ 執法記錄儀怎麼用
執法記錄儀使用的方法是:
1、開機和關機。按一下電源鍵,指示燈和屏幕亮起表示開機,在開機後的任何情況下,長按電源鍵約2秒後屏幕關閉表示關機。
2、 功能鍵使用。在開機鍵進入待機模式後,可以按拍照鍵、錄音鍵、攝像鍵選擇自己想要的模式。只要按一下攝像鍵,機器會自動進入錄像狀態,再按一下即可停止錄像。按下錄音鍵機器立即錄音。按一下拍照鍵,聽到「咔嚓」一聲,表示拍照成功,可以拍出與攝像狀態同等解析度的照片。按回放鍵可以分別進入存儲的文件夾內查看,按菜單鍵可進行設置。
3、電池問題。當電池電量不足時,機器會發出報警聲提示,紅燈快速閃爍,10秒後機器自動關機。
4、夜視功能。按兩下菜單鍵可選擇自動或手動夜視功能,夜視功能開啟,機器屏幕會進入紅外夜視模式,夜視拍攝范圍可達十米左右。
5、循環錄制。不同內存的執法記錄儀可儲存的視頻時長不同,當視頻儲存滿了時,會自動刪除舊文件,不間斷循環錄影,不掉幀不漏幀。
6、復位鍵功能。當機器因為非法操作或其它不明原因,導致機器不能正常工作時。可以對機器按復位鍵(圓形小孔,不同機型復位鍵位置不同)進行復位,復位後可以正常開機使用。
7、移動偵測功能。按菜單鍵可選擇移動偵測「開」、「關」兩種選項,機器放置不動時,開啟移動偵測鏡頭前方無物體移動時,機器為待錄像狀態,有移動物體時,自動開始錄像,靜止是自動停止錄像並保存。默認為「關閉」。
8、錄像分段功能。按一次菜單鍵可選擇視頻分段,錄影分段有3分鍾、5分鍾、10分鍾、10分鍾可選擇。錄影時視頻以設置時間分段自動保存為一個文件。默認分段時間為「15」分鍾。
9、自動關機功能。按兩次菜單鍵可選擇自動關機工作,有3分鍾、5分鍾、10分鍾可供選擇,選擇自動關機時長後,畫面靜止時長超過選擇的自動關機時長,機器則會自動關機。
㈦ 執法記錄儀各個符號是什麼意思怎麼使用
執法記錄儀各個符號意思:
主機:
1、攝像(shoot)
2、上移
3、確認/播放
4、左移
5、菜單(menu)
6、電源(power)
7、右移
8、鎖定(lock)
9、下移
10、USB充電介面
11、連接線的介面
12、指示燈
13、復位(reset)
14、SD卡插槽
15、喇叭(在機身背面,供本機回放視頻文件用)
子機:
1、 鏡頭
2、 話筒
3、 固定夾
4、 連接線(主機與子機的連線)
眼鏡式子機:
1、 攝像頭
2、 話筒
3、 連接線
(主機與眼鏡式子機的連線)
4、 眼鏡子機連介面
使用方法:
1、執法記錄儀外接攝像頭 當拍攝環境處於低照度或者需要在特殊場合使用時,可以選擇外接攝像頭,當外接攝像頭插入AVIN介面後,視頻自動切換到外接攝像頭信號,此時錄像及拍照操作與上面操作相同。
2、 執法記錄儀在開機的狀態下,機器在任何界面下,只要按一下攝像鍵,執法記錄儀會自動進入視頻監控狀態下。此時在液晶屏右上角顯示當前的日期時間,在液晶屏底部顯示錄像的解析度、可用內存空間及電池容量信息。按一下攝像鍵,機器發出「滴滴」兩聲開始錄像,再按一下攝像鍵機器發出「嘀嘀嘀」三聲,停止錄像,循環操作即可。錄像進行時,液晶屏左上角顯示錄像符號,同時有一個紅色的圓點持續閃動,表示正在錄像。執法記錄儀在視頻監控狀態下,按一下拍照鍵,聽到「咔嚓」一聲,表示拍照成功。
3、執法記錄儀開機和關機 開機:長按電源鍵約2秒後屏幕亮起表示開機 關機:在開機後的任何情況下,長按電源鍵約2秒後屏幕關閉表示關機
4、 執法記錄儀查看錄像與照片 按退出鍵進到主菜單,選擇「媒體播放」菜單,輸入真確的密碼(原始密碼000001),按確定鍵,選擇「照片」或「放影」菜單,按確定鍵進入按日期命名的文件夾,選中時間命名的文件,即可播放視頻或照片。
㈧ 公安局用的執法記錄儀,一般保存多久錄像,最好有依據,比如在那裡看到的,或者有關的規定。
根據《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第十三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保存期限原則上應當不少於六個月。
對於記錄以下情形的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應當永久保存:
(一)作為行政、刑事案件證據使用的;
(二)當事人或者現場其他人員有阻礙執法、妨害公務行為的;
(三)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的;
(四)其他重大、疑難、復雜的警情。
(8)執法記錄儀使用說明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要求:
(依據: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
第六條 開展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時,應當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不間斷記錄,自到達現場開展執法活動時開始,至執法活動結束時停止;從現場帶回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記錄至將違法犯罪嫌疑人帶入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時停止。
第七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應當重點攝錄以下內容:
(一)執法現場環境;
(二)違法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侵害人和證人等現場人員的體貌特徵和言行舉止;
(三)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徵,以及其他可以證明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
(四)執法人員現場開具、送達法律文書和對有關人員、財物採取措施情況;
(五)其他應當記錄的重要內容。
第八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說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立即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並在事後書面說明情況。
管理
第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建立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和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管理制度。執法辦案部門應當指定專門人員作為管理員,負責管理設備、資料。
第十條 公安機關執法辦案部門應當對現場執法記錄設備進行統一存放、分類管理。民警應當在開展執法活動前領取現場執法記錄設備,並對電量、存儲空間、日期時間設定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設備故障、損壞的,應當及時報告管理員。
對現場執法記錄設備應當妥善保管、定期維護。
第十一條 民警應當在當天執法活動結束後,將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導出保存。連續工作、異地執法辦案或者在偏遠、交通不便地區執法辦案,確實無法及時移交資料的,應當在返回單位後二十四小時內移交。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依託警綜平台建立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管理系統,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和分案分類存儲,並與執法辦案、110接處警等系統關聯共享。
第十三條 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保存期限原則上應當不少於六個月。
第十四條 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應當綜合考慮部門職責、崗位性質、工作職權等因素,嚴格限定使用許可權。
㈨ 使用執法記錄儀有什麼注意事項
使用執法記錄儀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加強學習,熟悉執法記錄儀功能。必須認真學習《執法記錄儀使用管理規范》,掌握執法記錄儀的相關知識,熟知記錄儀的各項功能和使用方法。
(二)嚴格管理使用,妥善保管和保養,保持部件的完整無損、表面清潔,不得自行拆卸、損壞、遺失,不得超越警務工作范圍,嚴禁使用與警務工作無關的功能,及時充電,執法前要保證執法記錄儀處於狀態良好,保證電量和儲存空間充足。
(三)結合實際工作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執法記錄儀使用制度,特別是要結合執法記錄儀使用,針對日常執法活動中容易出現的細節問題,完善執法程序,規范辦案流程,為規范執法提供製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