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審批單
❶ 草擬公文,起草公文的許可權和審批流程
根據我單位多年實際情況看:
一、起草公文一般都由文秘人員(秘書)起草。但並不是只有秘書才有權利起草公文。單位所有人都可以草擬公文。是哪一塊的,就由相對應的科室工作人員先擬出初稿。因為相應工作所屬科室最熟悉,也有責任擬出初稿。
若該項工作由下級單位職責范圍內的事,草稿由下級單位負責擬稿。草稿審核不合格,打回去返工。
有時候重要的公文,領導也會親自動手草擬初稿的。
公文草擬人人都可以做的。單位工作如果大量的要靠公文來推動,則所有人員都應掌握公文的基本常識的。
二、公文簽發程序。公文擬稿後,完整程序如下:由單位專門負責公文的業務科室(一般為辦公室或綜合科)初審,送辦公室主任復審,再送分管該項工作的領導、分管機關常務工作的領導審簽,最後送局長簽發。
但一般日常工作公文只需要分管機關的負責同志簽發就行了,甚至經領導授權後辦公室主任也可簽發。特別重要的,要經分管同志審簽後,再送局長簽發。
這是我單位多年公文運作的情況,供參考。
❷ 公文審批表為什麼紅色
不一定,也有黑色的。
❸ 文件簽批單什麼格式怎麼弄的
文件來簽批單格式操作步驟如下:自
1,第一步是打開瀏覽器頁面,然後輸入「在線dsc文檔」,如下所示。
❹ 審批呈報表是否是公文
廣義來說,審批呈報表也屬於公文的一種形式。
公文,全稱公務文書,是指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或處理公務活動中產生的,按照嚴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規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傳遞信息和記錄事務作用的載體。
廣義公文的指稱范圍包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各種文件、電報、報表、會議文件、調查資料、記錄、登記表冊等。
公文,也稱公務文件,是在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規范體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記錄,其區別於圖書、情報、資料等事物的個性點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發;②具有法定的現實執行效用;③具有規范的體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一)法定性
1.公文的製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組織;
2.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於處理公務;公文具有行政機關賦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響力; 3.公文具有規范的結構和格式,各種類型的公文都有明確規定的格式,而不是像私人文件那樣主要靠各種「約定俗成」的格式。
(二)工具性
凡是應用文都具有工具性,因為它們都是應用實踐活動的需要而產生,對實踐活動的進行發揮實際效用的文本,其用途僅限於公務活動。
(三)規范性
公文的內容必須符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它的格式、行文程序也必須遵循一定的要求。
(四)時效性
公文活動是處於一定時段或時期內的事件過程。公文的時效性主要體現在時代性、及時性、時限性。
公文區別於其它文章的主要特點是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與規范格式的文件。
一 明發傳令,指揮工作。
二 聯系公務,溝通感情。
三 宣傳教育,引起輿論。
四 記錄記載,以為憑證。
❺ 文件簽發審批表
文件簽發審批表,顧名思義,即在簽發有關所在單位的重要事宜的通知、申請、內決議等文件為了方便相關部容門和領導的審批而必須附帶的一張表,在公司等機構較為常見。政府的文件審批制度通常有更為正式的公文規定,如重慶市就曾經有《重慶市人民政府文件審批制度》(渝府發[1997]1號)。
在製作此類表單時應當仔細核對所在單位的文件審批制度要求,確認相關單位名稱和領導名字、職位,交代清楚文件的提要,留出給審批人員回復的空間。
❻ 求:公文處理(收文單、發文單)
公文處理實施辦法
為切實加強學校文書檔案管理,規范公文處理程序,提高檔案管理水平,特製定趙川中學公文處理實施辦法。
一、收文處理
收文處理一般包括簽收、登記、分發、擬辦、批辦、承辦、催辦、查辦、立卷、歸檔和銷毀等程序。
(一)收到的公文,應由校長辦公室安排專人簽收、拆封、登記和編號。機要文件一律由辦公室主任按照機要文件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啟封、送閱、保存。辦公室文檔管理人員負責文件、信函的管理,及時登記、辦理、反饋。簽收公文應當將標題、密級、發文字型大小、緊急程度、來文單位、件數、收發時間及處理情況登記清楚,以利查詢。急件應註明簽收的具體時間。
(二)需要辦理的公文,檔案管理人員要及時送辦公室主任閱悉,並及時送主要領導批示,或者交有關處室辦理。其他部室單位需會簽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協調,報送主管校長(分管領導)批閱。一般件在24小時內辦理,緊急公文隨收隨辦,並提出反饋時限。文件不得橫傳,不得丟失。
辦公室要加強公文督辦,各處室要定期檢查公文處理情況,防止漏辦和壓誤。處理結果,必須及時反饋辦公室,逾期未辦完的,要說明原因。
(三)需要傳閱的文件由文檔管理人員及時分送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閱悉。傳閱公文,要履行登記手續,隨時掌握公文去向,防止漏傳、誤傳和延誤。
二、發文處理
發文處理包括公文擬稿、審核、簽發、繕印、校對、用印、登記和分發等程序。
(一)草擬公文
屬於各處室主管范圍內的工作需要發文時,一般由處室草擬文稿;涉及兩個以上處室時,一般由一個主辦處室牽頭共同起草;綜合性公文,一般由辦公室擬稿。
草擬公文要做到: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要與縣教育局已發公文涉及同類問題的規定相銜接,注意各項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
2、用詞准確、規范。使用簡稱應當先用全稱,並註明簡稱。引用公文時,要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型大小。
3、起草公文所依據的主要參考資料,應當附在文稿之後,一並送分管領導審核。
4、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時間、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詞、片語、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要使用阿拉伯數碼。
5、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二)」,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二)、公文審核
公文草擬好後,要履行審核程序。由擬稿處室(個人)填寫發文審批表,報主管校長(分管領導)審核、校長(單位負責人)審簽後,交辦公室統一編發文號(函號)、確定體式和密級。
(三)、草擬、審核和簽批公文,要使用藍黑鋼筆或者毛筆,不得在裝訂線外書寫。
(四)公文印製的時限根據文件內容確定,內容緊急的文件要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印出,一般文件5日內印出。
(五)公文印裝格式要規范。統一按照A4規格紙張印製公文。公文大標題用小二號黑體字體,正文用三號仿宋字體,頁面設置為:上30mm、下25mm、左27mm、右25mm,間距控制在2.5mm--4.5mm范圍內。公文要統一在左側裝訂,首頁與內文的用紙大小要盡量一致。公文印裝後加蓋公章。(可參照商教辦〔2006〕號文件執行)
(六)公文發出,必須編號和登記,並履行嚴密的傳遞、交接手續。傳遞標有密級的公文時,應依據保密規定執行,並採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三、行文規則
(一)各部室凡具有政策性的通知、函件及會議通知,必須以單位名義行文,嚴禁以處室的名義制發文件。
(二)請示類公文一般應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不得直送或同時報送領導者個人。
(三)請示、報告不得混用、並用,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發文要堅持精簡、實效的原則,控制數量,提高質量。
四、公文的保密
(一)公文處理工作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
(二)需要保密的公文,視機密程度,在公文首頁左上角標明「秘密」、「機密」、「絕密」及保密期限。「絕密」、「機密」公文應標明份數序號,份數序號標在眉首右上角。
(三)傳遞秘密公文,必須採取保密措施。利用計算機、傳真機等傳輸秘密公文,必須採用加密裝置。絕密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
(四)對上級機關的來文,除絕密和註明不準翻印的以外,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時,應當標明翻印的處室、時間、份數和印發范圍。密碼電報不得翻印、復制,不得密電明復、明電密電混用。
(五)經常進行保密教育,增強機要文秘人員保密觀念和組織紀律性。
五、公文立卷、銷毀
(一)具有查考和保存價值的發文(文稿、正本)、收文和有關材料,辦理完畢後及時整理立卷。電報隨同文件一起立卷。公文立卷,應當按照發文機關、內容、文種、時間、文件的利用價值以及公文之間的內在聯系,進行分類組卷。
(二)各處室在工作中形成的文書檔案先由處室專人負責整理、立卷、歸檔,並與次年初交由辦公室負責保管和提供利用。部室或個人不得保存應存檔的公文。
(三)公文復製件作為正式文件使用時,應當加蓋復制機關的證明章,視同正式文件妥善保管,多頁文件同時在右側補蓋印章。
(四)因工作需要借閱檔案的,要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
後,履行借閱手續方可查閱有關內容。
不需要存檔的公文和超過保管期限的案卷,經過鑒別和主管領導批准,可定期銷毀。銷毀秘密公文,必須進行登
記,經主管領導批准,由二人以上監銷,不得丟失和漏銷。
❼ 請問公文管理中的「擬稿、審核、核稿、發布、繕印、會簽、簽發」的含義以及對應的實際業務分別是什麼
擬稿是發文抄辦理的第一個環節,同時也是整個公文處理工作的關鍵性環節之一。
審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機關領導人審批簽發以前,對公文的內容、體式進行的全面審核和檢查。它也是公文處理工作的關鍵性環節之一。
簽發是指機關領導人對文稿最後審批。它是公文形成的關鍵性環節。
核發是指在公文正式印發之前,對經領導人簽發的文稿進行復核並確定發文字型大小(是指機關制發公文的編號。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發文序號組成)、分送單位和印製份數的一項工作。
公文的繕印是對已簽發的公文定稿進行印製。
公文的校對是對文件質量的最後一次檢查。
公文的用印是指在印好的文件上加蓋機關印章。
公文的發文的登記,其作用與收文登記一樣。
公文的會簽指聯合行文的,需要多個人或單位簽署。
❽ 一份文件需要領導簽字發文,領導簽字是簽發嗎
簽發簽發,至少包括簽字和發出。
1.這里的簽字,是指經相關審批人在流程審批文件上全部簽字同意、確認文件的內容以及同意發出。當然,如果不同意,或有修改意見則返回重新審批。
2. 發出是指將,將審批人審批通過的文件,通過一定的方式告知單位內人員或相關人員。形式包括張貼公布、郵件通知、發出郵寄通知、或當面通知等等。
3. 當然,如果單位內部對簽發流程有相關規定的,應該按照單位規定執行。
❾ 辦公室主任在發文簽批單的辦公室處理意見一欄應怎麼寫
應該是請主管辦公室的領導簽署意見,或者直接請發文單位內容對應的主管副總簽署意見。一般就是「請***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