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市法規制定

市法規制定

發布時間: 2021-01-11 16:53:03

Ⅰ 經濟特區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設定行政處罰 有依據

經濟特區人民來政府制定的規章源不能設定行政處罰,經濟特區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規的,前款規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
條文所列舉的可以規章設定行政處罰的有:
(1)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2)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3)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
根據《立法法》63條第4款,本法所稱較大的市是指
(1)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2)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
(3)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
搞法律的人都知道,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是兩碼事

Ⅱ 地級市制定的法規能否作為法院審理的依據

在這里首先說的就是「較大的市」,指的是除直轄市以外有立法權的城市,
其中包括
1、省會城市:哈爾濱、長春、沈陽、石家莊、呼和浩特、太原、濟南、合肥、南京、杭州、南昌、福州、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烏魯木齊、蘭州、銀川、西安、西寧、成都、貴陽、昆明、拉薩 。

2、經濟特區所在市:深圳、珠海、汕頭、廈門。

3、國務院特批的城市:1984年批準的唐山、大同、包頭、大連、鞍山、撫順、吉林、齊齊哈爾、無錫、淮南、青島、洛陽,1988年批準的寧波,1992年批準的淄博、邯鄲、本溪, 1993年批準的徐州、蘇州。
重慶市1984年被國務院批准為較大的市,但1997年3月升為直轄市,不再是「較大的市」。

只有上述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施行。

在中國283個地級市中,只有上述49個城市具有地方立法權(直轄市作為省級城市不在其列)。因此,上述城市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法規履行相關手續後可以作為法院審理的依據,其他城市根本沒有制定法規的權力,當然就談不上作為法院審理依據了。

例如,徐州和泰州同為江蘇省的地級市,但是由於徐州市國務院特批的「較大的市」,因此徐州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法規制定權,而泰州人大及常委會沒有。因此你問的問題,需要看具體是在哪個城市。

Ⅲ 根據憲法的規定,地方性法規制定後報什麼備案

地方性法規按法律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國務院備案。

國務院部門規章,由本部門報國務院備案;幾個部門聯合制定的規章,由主辦部門負責報國務院備案。

地方人民政府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報國務院備案。

地方性法規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地方性法規備案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3)市法規制定擴展閱讀:

法規、規章經審查發現的問題,分別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地方性法規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由國務院提出處理意見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處理;

(二)地方性法規同國務院部門規章之間有矛盾的,由國務院提出處理意見提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處理;

(三)規章同法律、行政法規相違背的,由國務院予以撤銷、改變或者責令改正;

(四)地方人民政府規章同國務院部門規章之間或者國務院部門規章相互之間有矛盾的,由國務院法制局進行協調;經協調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由國務院法制局提出意見,報國務院決定;

(五)規章在制定程序及技術上的問題,由國務院法制局提出處理意見,並轉告原報機關處理。

規章的原報機關在接到本條第三項、第四項和第五項的有關處理決定或者意見的三十日內,應將處理結果報國務院法制局。

Ⅳ 中國哪些市級人大可以制訂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
「較大的市」是一個法律概念,是指除直轄市以外有立法權的城市,包括省會城市、特區城市和國務院特批的設區城市。目前,我國的「較大的市」有49個,其中省會城市27個、經濟特區城市4個、國務院批準的其它城市有18個。這些較大的市,大多為副省級(或市委書記高配為副省級)。可見,地級市人大制定法規說法不準確。
2、《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這里自治州是地級市級別,可以制定法規。
自治州名單(30個)
吉林省(1個):
①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1952-9-3
湖北省(1個):
①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1983-12-1
湖南省(1個):
①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1957-9-20
四川省(3個):
①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縣—1950-11-24
②涼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1952-10-1
③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馬爾康縣—1953-1-1
貴州省(3個):
①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凱里市—1956-7-23
②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勻市—1956-8-8
③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興義市—1982-5-1
雲南省(8個):
①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1953-1-24
②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潞西縣—1953-7-24
③怒江僳僳族自治州—瀘水縣—1954-8-23
④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1956-11-22
⑤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甸縣(香格里拉縣)—1957-9-13
⑥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縣—1957-11-18
⑦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文山縣—1958-4-1
⑧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1958-4-15
甘肅省(2個):
①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1953-10-1
②臨夏回族自治州—臨夏市—1956-11-19
青海省(6個):
①玉樹藏族自治州—結古鎮—1951-12-25
②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1953-12-6
③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縣—1953-12-22
④海北藏族自治州—西海鎮—1953-12-31
⑤果洛藏族自治州—瑪沁縣—1954-1-1
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1954-1-25
新疆(5個):
①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市—1954-6-23
②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1954-7-13
③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1954-7-14
④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1954-7-15
⑤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1954-11-27

Ⅳ 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主體是什麼

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主體

1、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專常委會;

2、省、自治區屬人民政府所在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3、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地方性法規即地方立法機關制定或認可的,其效力不能及於全國,而只能在地方區域內發生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5)市法規制定擴展閱讀

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授權決定,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遵循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制定經濟特區法規,在經濟特區的范圍內適用。

但經濟特區法規在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的非經濟特區范圍內不能適用,如深圳的寶安區不屬於深圳經濟特區的范圍,因此經濟特區法規就不能在寶安區適用。

但由於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制定的許多法規涉及城市管理的事項,只在城市的部分區域實施,而不能在整個城市的區域內實施,不利於對整個城市的統一管理,同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目前已經具備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條件,因此,立法法賦予了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地方性法規制定權。

Ⅵ 中國的法規、規章、法律等是由哪些部門制定的啊

廣義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法律是全國人大制定的。專  
行政法規是國務屬院制定的。  
地方性法規是地方人大制定的。  
規章是國務院部門、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及地方政府制定的。
注意: 
1、規定是規范性文件,不屬於法律范疇,效力低於法律。 
2、條例是法律的名稱,不是法律的種類。 
法律效力等級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
我國法律遵循特別法優於一般法,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在法律覆蓋層面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

Ⅶ 設區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與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在效力位階上是何種關系

立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由省人大常委會進行審查。

Ⅷ 在我國,地級市政府可不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地區的實施細則,規章.

我國,地級市政府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地區的實施細則,規章。
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法律對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須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
第四章 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
第一節 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第七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
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法律對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須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報請批準的地方性法規,應當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查,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不抵觸的,應當在四個月內予以批准。
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對報請批準的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審查時,發現其同本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的規章相抵觸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
除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已經批準的較大的市以外,其他設區的市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具體步驟和時間,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綜合考慮本省、自治區所轄的設區的市的人口數量、地域面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行使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職權。自治州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具體步驟和時間,依照前款規定確定。
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已經批準的較大的市已經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涉及本條第二款規定事項范圍以外的,繼續有效。
第七十三條 地方性法規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
(一)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作具體規定的事項;
(二)屬於地方性事務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規的事項。
除本法第八條規定的事項外,其他事項國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規。在國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生效後,地方性法規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相抵觸的規定無效,制定機關應當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
設區的市、自治州根據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規,限於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制定地方性法規,對上位法已經明確規定的內容,一般不作重復性規定。
第七十四條經濟特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決定,制定法規,在經濟特區范圍內實施。
第七十五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
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可以依照當地民族的特點,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變通規定,但不得違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不得對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專門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規定作出變通規定。
第七十六條 規定本行政區域特別重大事項的地方性法規,應當由人民代表大會通過。
第七十七條地方性法規案、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案的提出、審議和表決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本法第二章第二節、第三節、第五節的規定,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規定。
地方性法規草案由負責統一審議的機構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由大會主席團發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由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
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報經批准後,由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經批准後,分別由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條地方性法規、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公布後,及時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和中國人大網、本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網站以及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
在常務委員會公報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文本為標准文本。

Ⅸ 設區的市可以對哪些方面的事頂制定地方性法規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從2015年3月15日起開始施行,按照該法第七十二條內 :

  • 設區的容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法律對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須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報請批準的地方性法規,應當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查,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不抵觸的,應當在四個月內予以批准。

綜上所述,主要是城鄉建設管理(如城管立法),環境保護和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

Ⅹ 哪些級別的政府可以指定地方法律法規,地方行政機關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許可權是什麼

政府沒有權力制定地方法律法規,有權力的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專其常務委員會屬還有深圳市的人大可以制定
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其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相當於是各地方的最高權力機構。
地方性法規大部分稱作條例,有的為法律在地方的實施細則,部分為具有法規屬性的文件,如決議、決定等。地方法規的開頭多貫有地方名字,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等。

規章:
還有一些規章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僅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效。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的決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辦法》等。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