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隊學法規守法規心得
⑴ 《全軍禁酒令》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關於嚴禁違規宴請喝酒的規定》:
第一條 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日飲酒;
第二條 嚴禁在值班、備勤中飲酒;
第三條 嚴禁在執行危險救災、反恐維穩、海外護航、安保警戒等重大任務期間宴請喝酒;
第四條 嚴禁在會議、集訓、培訓、檢查、調研等期間宴請喝酒;
第五條 嚴禁在組織慶典成功、雙擁共建、走訪慰問、接待老幹部等活動中宴請喝酒;
第六條 嚴禁幹部提升調動、轉業交流、退休安置、士兵退役、協調家屬就業和子女上學等時機宴請喝酒;
第七條 嚴禁工作(操作)場所、集體宿舍和內部食堂喝酒;
第八條 嚴禁領導幹部相互宴請喝酒、參與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喝酒;
第九條 嚴禁免職、離退休領導幹部以謀取利益為目的的組織或者參與軍地人員宴請喝酒;
第十條 嚴禁接受地方慰問贈酒;
第十一條 嚴禁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酗酒。
(1)部隊學法規守法規心得擴展閱讀
《關於嚴禁違規宴請喝酒問題的規定》是中央軍委發布的法規,2017年9月底,中央軍委向全軍和武警部隊印發《關於嚴禁違規宴請喝酒問題的規定》,自2017年9月底起實施。
軍營禁酒,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2年12月,中央軍委出台的十項規定就要求「不安排宴請,不喝酒,不上高檔菜餚」,在軍營引起強烈反響。全軍上下對飲酒行為作出嚴格約束,對公款吃喝、過量飲酒、工作日飲酒等採取了明確的懲戒措施。
陸軍「禁酒令」明確:
一、嚴禁酗酒;
二、嚴禁工作日喝酒;
三、嚴禁值班執勤期間喝酒;
四、嚴禁執行任務期間喝酒;
五、嚴禁公務活動違規喝酒;
六、嚴禁公款聚餐喝酒;
七、嚴禁各級工作組下部隊期間喝酒;
八、嚴禁著軍裝到地方營業場所喝酒;
九、嚴禁酒後駕駛車輛;
十、嚴禁酒後操作使用裝備彈葯和危險品。
海軍明確規定:
一、嚴禁集體會餐時喝酒;
二、嚴禁院校教員、學員互相宴請喝酒或集體外出喝酒;
三、嚴禁工程、采購、醫療、裝備、科研等人員接受企業或承包人、銷售人宴請,參與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喝酒;
四、嚴禁借婚喪嫁娶、喬遷生子、祝壽慶生等時機邀請現役人員聚眾喝酒;
五、嚴禁借遠洋護航、編隊出訪、中外聯演、軍事留學等時機購酒帶酒。
武警部隊要求:
一、嚴禁戰備、值班和遂行任務期間飲酒;
二、嚴禁工作日飲酒;
三、嚴禁領導機關下部隊期間飲酒;
四、嚴禁國內公務接待活動飲酒;
五、嚴禁軍地之間、部隊內部宴請飲酒;
六、嚴禁官兵聚眾到地方場所飲酒;
七、嚴禁在部隊營區和辦公場所飲酒;
八、嚴禁任何時機、任何場所酗酒。官兵探親休假、休息期間親友團聚,要嚴格控制飲酒。
⑵ 軍政委,副軍長和軍參謀長哪個大啊
軍政委大
1、政治委員隸屬於直屬上級部隊首長,在同級黨委領導下進行工作 。在政治工作上 ,服從上級政治委員、政治機關;在軍事工作上,服從上級軍事指揮員、政治委員和軍事機關。
2、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政治委員制度,對於保證中國共產黨對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絕對領導,加強部隊政治工作,完成黨和國家賦予軍隊的各項任務,起著重要作用。
政治委員職責:
1、領導部隊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憲法、法律,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同級黨的委員會的決議。
2、領導部隊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組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
3、領導部隊貫徹執行條令條例和其他法規制度,維護軍隊的紀律,保證部隊的團結穩定和集中統一。
4、協同同級軍事主官組織指揮作戰、訓練和重大任務的完成;領導做好執行作戰、訓練等各項任務中的政治工作;和同級軍事主官共同簽署各項命令。
5、做好瓦解敵軍工作,領導和組織部隊開展心理戰。
6、領導部隊黨組織建設和共青團建設,指導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
7、領導做好乾部工作,抓好人才隊伍建設;領導所屬部隊的計劃生育工作。
(2)部隊學法規守法規心得擴展閱讀:
政治委員作用:
1、政治委員,簡稱政委,由於以「黨指揮槍」為治軍綱領,通常在軍、旅、師、獨立支隊及相當機關設立政治委員,政委的作用就是保證黨對軍隊的領導。
2、中國共產黨的軍隊實行的是雙重領導體制,軍隊是屬於黨領導的軍隊,軍隊要服從黨的指揮,而(團級以上)政委、(營級)教導員、(連級)指導員就是黨在軍隊各級中的代表,為了體現黨的領導,加強部隊內部的團結,提高戰鬥力。
3、營以上的部隊要成立黨委會,有指導員,團級開始有政委,這樣這政委、指導員的作用就更重要了,是各級黨組織的領頭人,要使共產黨的軍隊始終堅持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百姓謀利益,確保軍隊團結一致,減少個人主義和結幫拉派的可能。
4、紅軍事上(團級以上)政委、(營級)教導員、(連級)指導員服從同級別軍事指揮員的指揮,政治上他是這一級軍隊的領導者,要正確貫徹黨的方針政策,要對廣大的幹部、戰士進行思想教育,帶領大家與敵人進行戰斗。
⑶ 學駕照時間規定幾年過期
學駕照時間規定3年過期
新交規:
第三十二條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准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核發駕駛技能准考證明。
駕駛技能准考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
(3)部隊學法規守法規心得擴展閱讀
1)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一)——筆試,100分為滿分,90分以上為合格(包含90分)。
2)場地駕駛(科目二)——場內,實車。只分合格和不合格。實行9項必考(全部無桿),包括倒車入庫,窄路調頭,側方位停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直角拐彎,曲線行駛,緊急剎車,隧道,收費站取卡。九項必考項目全部通過,才能通過科目二考試。(上海市新的科目二項目,有的地方可能還在實行老的五項目)
3)道路駕駛(科目三)——公路或模擬場地,實車。考試全部實行電子眼監控+交警考試,路考考試更加公正。自2013年1月1日,新交規實施以來,考試增加了燈光使用考試,左右拐彎以及通過人行橫道等項目,路考之後增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理論考試,與科目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增加了圖片分析、判斷。考試有50道題,每道題2分。滿分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參考資料
駕駛證 網路
⑷ 我個人的看法,遲伍軍人回到地方以後,遲伍不遲色,在部隊里學習法律法規,遲伍軍人應該回來干村幹部,
首先但是退伍,很多東西並不是你想像的那麼簡單。軍人也分好人壞人,並不是說軍人回到村裡一定要當村幹部。因為這個里邊兒涉及到一個能力問題。
⑸ 科目一心得體會怎麼寫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復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范,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沈陽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說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說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說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鍾。新交通法里,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群眾提高交通規范意識,目的除了規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范意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著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後因為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及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除了這些規定以外,還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些條例充分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並且及時地保障了傷者的救援工作,不僅對駕駛人及目擊者提出要求,還對醫療機構做出了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遺憾和悲劇的發生。所以,在提高國民交通規范意識的同時,應注意人文主義精神的培養,提高人文素質,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證交警作為一個執法者,能公正嚴明地履行職責,不會對行人和機動車造成無端的利益損害。在新法裡面特意制定了相應的約束性條款,保證機動車司機不會再交「冤枉罰款」,還規定了交警有違法行為,如私自收取罰款,違法扣留車輛,罰款不交國庫等15種行為之一,就必受行政處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種說法,就是交警是有執罰指標的,每天要上路罰多少輛車,收多少罰款。而在以前,這種說法也得到過一些交警人員的確認,在收費或罰款時,他們非常願意多收或多罰,因為這些錢與本機關和個人都有直接的好處,因此這些罰款,被稱為「冤枉罰款」。而新法裡面明確規定各地不得給交警下達罰款指標,依法收取的罰款全部上繳國庫。徹底杜絕了這種亂收罰款的現象,維護了廣大駕駛人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這部法律對違章駕駛員的處理,也體現出了「以人為本」,駕駛人在現場的,按規定處罰,不得拖車。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如果拖車不當造成損壞,還要依法賠償。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彌補了舊法的不足與漏洞,而且還充分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為行人也好,駕駛人也罷,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認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徹底保護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權益,同時也使我們的城市交通建設安全規范,井井有條。所以它的貫徹執行,必將對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好好學習領會這部法律,不僅僅是讓它走上街頭,更重要地是讓它深入人心。
⑹ 部隊學法規抓養成促正規對照檢查材料
對於「減負增效」我曾經有過這樣的矛盾之想,「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行嗎?」而教回改勢在必行,因此答,首先要解決的就一個思想上的問題,在學校領導和老師影響下,我漸漸地認識到,要推進素質教育,真正實施「減負增效」,就必須千方百計地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讓學生經歷學習過程,恰當地創設良好的學習環境,使學生的思維活動過程達到完整,真正實施「減負增效」,推進素質教育。
⑺ 部隊學法規用法規守法規保安全決心書
做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我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要學法、懂法、守法首先要知法知道我國的基本大法《憲法》。
為了保障國家的安全和人們有秩序的生活,國家需要指定許多法律。這些法律各有各的調整范圍,各有各的內容。對國家來說,必須有一部專門規定國家基本政治和經濟制度、國家機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最重要事項的法律;另外要使國家這么多的法律之間不發生矛盾都符合國家的基本制度和全體人民的利益,也必須有個總法,把國家和社會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則確定下來,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時有所遵尋,這部法律就是憲法。所以學法必須了解憲法。世界大多國家都有自己的憲法。我國的憲法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憲法規定了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還規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服兵役、納稅、愛護公共財產、維護國家統一、保衛祖國等基本義務。我們應當從小了解憲法規定,做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⑻ 部隊法規學習月自查自糾的文章
到「易查」中搜索就行了,裡面有好多!望採納!
⑼ 預備役部隊的徵兵條件,以及時間
時間一般在6月,具體要求如下:
1、忠於祖國,忠於人民,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軍隊的條令、條例
3、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4、符合兵役法規定的服士兵預備役的年齡,即18-35歲
5、身體健康
士兵預備役按軍事素質和年齡分:
第一類士兵預備役
1984年5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規定第一類士兵預備役包括:
(一)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人員;
(二)在不建立民兵組織的單位,經過預備役登記的二十八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
(三)經過預備役登記的二十八歲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8年12月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規定第一類士兵預備役包括:
(一)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
(二)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的技術人員;
(三)其他編入預備役部隊和預編到現役部隊的二十八歲以下的預備役士兵。
2011年《兵役法規定》第一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
(一)預編到現役部隊的預備役士兵;
(二)編入預備役部隊的預備役士兵;
(三)經過預備役登記編入基幹民兵組織的人員。
第二類士兵預備役
1984年5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規定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
(一)按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編入普通民兵組織的人員;
(二)在不建立民兵組織的單位,經過預備役登記的二十九歲至三十五歲的退出現役的士兵,以及其他符合士兵預備役條件的的男性公民。
1998年12月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規定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
(一)除服第一類士兵預備役的人員外,編入民兵組織的人員;
(二)其他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男性公民。
2011年規定:
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
(一)經過預備役登記編入普通民兵組織的人員;
(二)其他經過預備役登記確定服士兵預備役的人員。
1984年5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還規定:第一類預備役士兵,二十九歲轉入第二類預備役;第二類預備役士兵,三十五歲退出預備役。
1998年12月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相應規定:本條第一類士兵預備役第(三)項所列人員,二十九歲轉入第二類士兵預備役;預備役士兵年滿三十五歲,退出預備役。
(9)部隊學法規守法規心得擴展閱讀
公民在服預備役期間,定期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任務,並隨時准備應征服現役。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開始建立預備役制度。1984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士兵預備役分2類:第一類,包括基幹民兵和經過預備役登記的28歲以下的退伍士兵與軍
外專業技術人員;第二類,包括普通民兵和經過預備役登記的18~35歲的男性公民。
1998年12月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第一類士兵預備役包括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的技術人員、其他編入預備役部隊和預編到現役部隊的二十八歲以下的預備役士兵。
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除服第一類士兵預備役的人員外,編入民兵組織的人員和其他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三十五歲以下的男性公民。
軍官預備役包括退出現役轉入預備役的軍官,授予預備役軍官軍銜的退伍士兵、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民兵幹部和經過軍事訓練考試合格的高等院校畢業學生,以及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非軍事部門的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
各類預備役軍官,按照規定服預備役已滿最高年齡者,即退出預備役。預備役部隊是加強軍隊後備力量建設、保障戰時迅速擴編軍隊的重要組織形式。預備役人員按地區編組,配有武器裝備,對訓練時間、訓練內容、戰時任務及其隸屬關系等都有明確的規定。
預備役是一支訓練有素,戰鬥力較強,戰時能夠迅速成建制地轉化為現役部隊,參加作戰。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把組建預備役部隊視為增強軍隊後備力量的重要手段。
預備役部隊在現代化國防和戰爭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引起了世界上越來越多國家的重視;預備役部隊的數量也開始逐漸增多,武器裝備不斷改進,軍事訓練進一步加強,與現役部隊的差距也越來越小,並且開始在現代戰爭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預備役士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預備役
⑽ 新兵連一開始做多少個俯卧撐
你好,這不是做多少個俯卧撐的問題。
而是你要先學習部隊規章制度,然後才是三大步伐,之後才是日常訓練,俯卧撐的話不會超過50個,還有深蹲同樣50個,仰卧起坐這些基本都是30到50個,跑步一開始是2公里,直到最後的全副武裝5公里,還要學習單雙杠一到五練習,軍體拳要在一個星期到十天左右全部學習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