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的法律依據
城管執法的法律抄依據是:
1、城管其襲實是一個專門用來集中執行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部門,他的權力來源於其他部門的授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3、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2. 交通行政執法 法律依據有哪些 (一)行政許可及法律依據: (二)行政處罰及法律依據:
四項均選
3. 城管執法有法律依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十六條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第八條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葯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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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4. 法律工作者包括行政執法人員嗎依據是什麼
廣義的法律工作抄者就很多了,個人理解是工作和法律相關的任意職業了,機關單位司法,執法,立法,都有了。還有律師,沒有取得法律從業資格證而進行民事代理法律援助的法律工作者。
不過,行政執法人員,更嚴謹的應該是屬於國家工作人員
生活中,法律工作者,一般泛指沒有考取資格證但是從事一些法律代理行為幫人打官司的工作者吧
全手打,望採納
5. 城管的執法權來自哪裡城管執法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1、有的大城市通過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權,只是局部城管有執法權,不代表全國各地城管都有權執法。
在我國,任何行政主體的權力都來自法律法規授權。從本質上來講,城管的產生,就是把原來各個部門分散行使的行政處罰權,集中到一個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身上。
根據國發〔2002〕17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各省政府是否給區市城管局授權應當有文件依據,即使授權,區城管局的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不具備授權執法主體資格。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3、行政法規依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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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6. 請問行政執法局有沒有車輛違章罰款的法律依據
《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行政綜合執法試行辦法》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不按規定在人行道停放(含臨時停放)車輛的,行政綜合執法機關可處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7. 事業單位擁有行政執法權是依據什麼法律
依據的是《行政處罰法》。
事業組織的行政處罰權:
1996年10日1日起開始施行的《行政處罰法》,規定了行政處罰權的授權實施與委託實施。
該法第十七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 施行政處罰。」
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委託符 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託其他組織 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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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指建立在近代國家權力的立法、執法、司法三分立基礎上的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職人 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權,貫徹實施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的活 動。
行政執法權:作為包括行政處罰權、行政許可權、行政強制措施權以及行政強制執行權在內的國 家行政機關擁有的行政管理權的統稱,是一個抽象的概念。
2012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行政強製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託。
參公事業單位不是行政機關,其員工也擁有行政執法權。法律依據如下:
1、關於參公管理的法律依據是《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 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2、由上可知:參公的條件有兩個:一是具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政府系統事業 單位行使的行政管理職能,包括政策、規劃的研究制度;行政執法、行政審批、行業管理等。 二是使用事業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全部負擔。
3、對於參公的兩個基本條件,第二個比較容易掌握,但第一個則非常原則,公共事務管理職能具 體包括什麼,沒有正式的解釋。何為行政管理,也是各地根據自己的情況掌握。由於各地情況 的不同,國家也不可能將管理微觀到如此程度。
8. 城管執法所依據的是哪部法律謝謝
城管執法的法律來依據是:源
1、城管其實是一個專門用來集中執行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部門,他的權力來源於其他部門的授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3、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9. 《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匯編》與《公安基礎知識》
完全不一樣。
《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匯編》主要用與行政能力測試的。回裡面涉及很多法律問題,雖然不深答,但范圍很廣。
《公安基礎知識》只是在考警察的時候有一科公安基礎知識,這就是專門針對這個考試來的,裡面全是公安警察一類的基本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