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綜合執法改革2019
發布時間: 2021-01-09 00:58:06
按照下面的規定,學習申論和行測(含公共基礎知識)就可以了。
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市州局和長春市所轄區)、選調生職位考試級別為甲級;報考縣(市、區)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縣和除長春市轄區之外的區局)、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省和市(州)直機關(單位)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的考試級別為乙級。其中報考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幹部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幹部職位的考生,考試級別為丙級,筆試科目為《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
報考公安機關執法類職位的考生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公安專業科目》試題由公安部統一命制。
2. 《關於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廳字【2019】34號,怎麼官網上查不到
這個可能是逆差的不對,這個在住建廳的官方網站上的,
3.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2019】13301號,是代表什麼
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2019】13301號,是代表什麼
代表被處罰了。
4. 衡水2019最新幹部調整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你好,你這個問題應該到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咨詢。
5. 2019.5.31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的【2019】34號文《關於消防執法改革意見》是真的嗎
是的,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區根據自己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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