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行政審批
行政審批是指行政機關(包括有行政審批權的其他組織)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內他組織提出的申容請,經過依法審查,採取「批准」、「同意」、「年檢」發放證照等方式,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認可其資格資質、確認特定民事關系或者特定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行為。
2012年8月22日,國務院決定取消和調整314項部門行政審批項目。2012年10月10日電,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經嚴格審核論證,國務院決定第六批取消和調整314項行政審批項目。[1]
2014年2月15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
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 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另建議取消和下放32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和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將7項依據有關法律 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B. 行政審批權是什麼
行政審批是行政審核和行政批準的合稱。行政審核又稱行政認可,其實質是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行為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認可,實踐中經常表現為蓋公章;行政批准又稱行政許可,其實質是行政主體同意特定相對人取得某種法律資格或實施某種行為,實踐中表現為許可證的發放。
C. 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的區別是什麼
1、行政許可,即通常說的行政審批,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版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權,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1)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為。
(2)行政許可是管理性行為。
(3)行政許可是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外部行為。
(4)行政許可是准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2、審批: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
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D.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屬於什麼性質的事業單位
屬於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不是事業單位。
行政服務中心原名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又叫政務服務中心 ,是集信息與咨詢、審批與收費、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督於一體的綜合性行政服務機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中指出,要逐步建立健全政務服務體系,要充分發揮服務中心(即政務(行政)服務中心)作用。
行政單位,有財政全額撥款,實施行政行為均屬於行政單位。
(4)什麼是行政審批擴展閱讀:
行政服務中心的管理與運行主要適用於:《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復議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務員法》等。
其中要求行政審批服務機構的主要法律義務都有:
1、行政便民。行政便民是指行政機關應當盡可能採用便捷方式,方便行政相對人與政府打交道,並為行政相對人提供周到的服務。我國許多法律對此都規定了具體的、可操作的「便民」措施,有的甚至將「便民」直接確定為法律原則。
2、行政公開。行政公開是指行政機關的重大行政行為或與公民權利義務直接相關的行政行為,要通過一定的方式讓公民知曉,以保障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則對應著行政機關必須履行的告知義務。
3、行政效率。法律主要通過一些保障規定而保證行政效率。第一,在保障行政相對人基本人權和公平行政的前提下,規定簡易行政程序,使行政手續簡單化。第二,設置時效或期間制度,使行政行為的各個步驟都受到法定時間的限制而不得拖延。行政機關的拖延,可能造成默許相對人的權利。第三,規定替代制度,即在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能履行法定義務時,由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由其他工作人員代為履行的制度。
E. 求助:行政審批大廳是做什麼的
行政審批大廳是當地職能部門在一起集中辦公的地方。
行政審批大廳的工作人員來自不同的部門,開展不同的工作,以達到便民利民的目的。
大廳里的計算機專業的工作人員負責維護,調試,維修大廳里的網路工作。
F. 行政服務中心是干什麼的
行政服務中心又叫政務服務中心 ,是集信息與咨詢、審批與收費、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督於一體的綜合性行政服務機構。是地方政府的各職能部門集中辦理、聯合辦理、統一辦理各項行政許可、非許可審批和公共服務的綜合服務平台。
為更好說明,此處以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來的職責來做介紹:
(一)承擔政務服務運行管理職責,統籌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標准化、流程再造和優化服務工作。
(二)推進政務服務模式改革創新,配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三)統籌推進審批服務相對集中和窗口綜合服務工作,為市民和投資者提供「一站式」服務。
(四)負責進駐中心窗口及人員的日常管理,協調、監督進駐單位公開、公平、公正辦事,有序、高效運作,優質、廉潔服務。
(五)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協調中心之外有關職能部門的政務服務工作。
(六)會同監察機關實施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參與全市政務服務的考評和監督工作。
(七)統籌管理政務服務數據。
(八)負責佛山市12345行政服務與行政投訴熱線的規劃建設和運作管理,指導各區開展熱線工作,協調、監督熱線各級成員單位的有關工作。
(九)會同市政府辦公室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宣傳和督促落實市政府投資優惠政策以及便民利民措施,受理有關咨詢與投訴。
(十一)管理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十二)指導各區行政服務中心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6)什麼是行政審批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促進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建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務服務水平,現就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重要性和總體要求
1.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重要性。
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對於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加強對行政權力監督制約、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務,都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六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政務公開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全方位推進,政務(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發展迅速,服務群眾功能不斷完善。
但是,工作中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政務公開方面,有的存在重形式輕內容現象,有的公開內容不全面、程序不規范,有的不能妥善處理信息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系,政府信息共享機制不夠健全;政務服務方面,服務體系建設不夠完善,服務中心運行缺乏明確規范,公開辦理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不能滿足群眾需求等。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解決這些問題,堅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加大推進政務公開力度,把公開透明的要求貫穿於政務服務各個環節,以公開促進政務服務水平的提高,創造條件保障人民群眾更好地了解和監督政府工作。
2.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總體要求。
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及時、准確、全面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進一步改進政務服務,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
G. 行政審批中心是做什麼工作的啊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履行對市級職能部門進駐中心、開展事項集中審批的組織協調、管理監督和指導服務職能,集信息與咨詢、審批與收費、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察等為一體。
H.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具體的職能是什麼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具體的職能: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建設以便民、高效、廉潔、規范為宗旨,推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並聯式審批、陽光下作業、規范化管理」的運行模式。
集中辦事,方便群眾
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在中心設立窗口集中辦公,將行政相對人需要跑多個部門才能辦成的事,變為只跑中心一處就能辦成,極大地方便了辦事群眾。「變群眾跑為幹部跑」,「變外部跑為內部跑」,真正體現了人民政府以民為本的思想和為民服務的宗旨。
加強監督,提高效率
在中心的統一要求、組織、監管和協調下,對進入中心的所有審批事項都作出公開承諾、限時辦結;特別是通過並聯審批,切實簡化了辦事程序、有效提高了辦事效率。同時,通過各單位之間、窗口工作人員之間的相互監督,中心管理人員和社會公眾相結合的監督,使監督工作更好地落到實處。
陽光作業,防止腐敗
建立公開、透明的告知制度,服務項目、受理條件、辦事程序、辦結時限、收費項目、收費標准、辦事結果、行為規范、管理規章等全面公開,實行陽光作業,保障了行政相對人的知情權,保證了行政審批的公正與規范,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暗箱操作、權力尋租、「吃拿卡要」等腐敗現象的發生,改善了政府及其部門的形象。
規范收費,有利財政
嚴格按規定標准收費,減少了部門自由裁量收費數額的隨意性,全部收費直接進入財政統一賬戶,透明了各部門資金狀況,方便了財政對各部門資金的有效監管,防止了資金流失,保證了財政收入。同時,擴大了財政資金的調度空間,並為減小部門收入差距提供了方便。
I. 什麼是行政審批
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將政府具有審批性的管理行為歸納為四大類:審批、核准、審核、備案。
審批: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審核:是指由本機關審查核實,報上級機關或其他機關審批的行為。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J. 行政審批中心是做什麼的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辦事效率、優化發展環境的重要舉措,是將部門、單位的行政審批、服務和收費事項集中辦理,提供一站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