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公務員
公務員的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和技術類最大的區別就是分屬不同類別,方便管理,均為公務員。分類管理是公務員管理的重要原則。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將公務員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是指在機關中履行規劃、咨詢、決策、組織、指揮、協調、監督等綜合管理以及內部管理職責的公務員。
行政執法類是指依照法律、法規對行政相對人直接履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職責的公務員,其職責具有執行性、強制性。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是指專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機關履行職責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公務員,其職責具有強技術性、低替代性。
拓展資料:專業技術類公務員任職資格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任職,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符合擬任職務所要求的其他條件,按照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務序列,在規定的職位設置范圍和職數內進行。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由高至低依次為高級、中級、初級。高級包括正高級和副高級。
任一級、二級總監和一級高級主管,應當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任二級、三級、四級高級主管,應當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任一級、二級主管,應當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任三級、四級主管和專業技術員,應當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定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❷ 省考公務員基層類,行政執法類和綜合類有什麼區別
1、從事的工作性質不同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原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中,除去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這兩類以外的公務員。是政府部門職位數量最大,是公務員職位的主體。具體從事規劃、咨詢、決策、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及機關內部管理工作。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這一類公務員依照法律、法規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葯監、環保、監獄等政府部門。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是各級行政機關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履行專業技術職責,為實施公共管理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和技術手段保障等工作的公務員。
2、職務等級不同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等。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統稱為執法員,設7個職級,從高至低為一級執法員至七級執法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在部分職組、職系的七級執法員之下增設助理執法員、見習執法員職級。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僅規定由高至低設主任、主管、助理等職級,具體設置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專業技術職務晉升與專業技術條件掛鉤,體現對專業技術能力的尊重,同時考慮個人年功積累和工作業績。
(2)行政執法公務員擴展閱讀:
專業技術職位首先體現為某些行業特有專業的技術崗位,如公安的法醫、海關的商品歸類、原產地管理專家等;其次,體現為一些社會通用性專業的技術崗位,如工程技術、化驗技術等。
面對政府管理與服務內容日趨專業化,各級行政領導越來越需要依賴各類專家、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專業技術支撐,以更好地承擔法定的領導責任。
因此,設立專業技術類職位,有利於提高決策的科學性與執行的准確性;同時,為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公務員提供職業發展階梯,吸引和穩定機關不可缺少的專業技術人才,激勵他們立足本職崗位,成為本職工作的專家。
❸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有哪些單位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單位有:工商、稅務、城建、環保、衛生、農業、公安、計生等。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按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序列進行管理,分為11個層次。通用職務名稱由高至低依次為:督辦、一級高級主辦、二級高級主辦、三級高級主辦、四級高級主辦、一級主辦、二級主辦、三級主辦、四級主辦、一級行政執法員、二級行政執法員。
(3)行政執法公務員擴展閱讀:
一、行政執法類職位具有下列特點:
1、純粹的執行性。只有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權,而無解釋權,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規、政策的職責。
2、現場強制性。依照法律、法規現場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行政執法類職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葯監、環保等政府部門,且只存在於這些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
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工作,由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新錄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按照規定在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范圍內任職定級。
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錄用,應當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❹ 公務員中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有啥區別呀
2006年1月1日頒布實施的《公務員法》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的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三類。
其中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是機關中履行綜合管理以及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在公務員總數量中所佔比例最大。
在政府機構中從事規劃、咨詢、決策、組織、指揮、協調、監督等內部管理工作,並為政府工作指明方向,發揮著核心作用,在公務員整體結構中居主導地位,享有決定權。
行政執法類職位,指行政機關中直接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現場執法職責的職位。這是行政執法類職位的本質特徵。
與政府機關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職位相比,行政執法類職位具有下列特點:一是純粹的執行性。只有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權,而無解釋權,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規、政策的職責。這一點與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區別尤為明顯。
二是現場強制性。依照法律、法規現場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行政執法類職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葯監、環保等政府部門,且只存在於這些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
(4)行政執法公務員擴展閱讀:
公務員培訓必須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任務,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重大任務。
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高質量培訓公務員、高水平服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體現不同類別、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公務員能力素質需要,著力增強時代性、針對性、有效性。
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培訓規定
❺ 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區別
在此就與考生一起來看看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區別——內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容是什麼?
是指專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為機關履行職責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公務員,其職責具有強技術性、低替代性。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如何管理?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按照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務序列進行管理。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務,分為十一個層次。
具體職務名稱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以通用職務名稱為基礎確定。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有什麼要求?
專業技術類公務員任職,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符合擬任職務所要求的其他條件,按照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務序列,在規定的職位設置范圍和職數內進行。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由高至低依次為高級、中級、初級。高級包括正高級和副高級。
任一級、二級總監和一級高級主管,應當具備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任二級、三級、四級高級主管,應當具備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任一級、二級主管,應當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任三級、四級主管和專業技術員,應當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定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有什麼區別
❻ 公務員中行政執法編制和行政編制有什麼不同
1、本質區別:行政事業單位是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履行的是執法監督和社會一些管理職能,如部門所屬的執法監督,監管機構等。事業人員主要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是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
2、編制區別:公務員編制是行政編制,是政府機關的正式人員。事業編制按照財政來源又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
3、工作區別:公務員是國家政府工作部門的工作人員,具備行政權力。事業單位是服務性質的單位,通常情況下不具備行政權力,這是事業單位與公務員之間比較大的差別所在。
(6)行政執法公務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公務員隊伍界定:我國的幹部身份很復雜。公務員隊伍的確和一些網友所說,其實公務員隊伍是一個相對並不是十分龐大的隊伍。很多人都把事業單位和具有一定行政職能企業的工作人員收入作為公務員收入比較高的論據。
在我國真正具備公務員身份也並不是所有黨政機關。黨政機關里的工作人員也有幹部身份、工人身份,幹部身份里分行政編制,事業編制,而公務員就是黨政機關里具有幹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編制的一部分人,具有行政編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務員。
❼ 工商局的公務員,行政執法與管理崗位的區別。
工商局公務員行政執法和管理的區別:
1、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指行政機關中直接履行監管、處罰、稽查等現場執法職責的職位。
2、管理類公務員從事規劃、咨詢、決策、組織、指揮、協調、監督及機關內部管理工作。
3、行政執法崗位辦理行政案件,應該說權力相對大些,我們行話說「外勤」。管理崗位整理檔案、匯總資料的工作,行話叫「內勤。
(7)行政執法公務員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崗位特點: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與政府機關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職位相比,行政執法類職位具有下列特點:一是純粹的執行性。只有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權,而無解釋權,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規、政策的職責。
這一點與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區別尤為明顯。二是現場強制性。依照法律、法規現場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行政執法類職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葯監、環保等政府部門,且只存在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於這些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
網路–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❽ 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必須是公務員
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是公務員,在行政處罰法中有明文規定。 但是很多地方政府沒有嚴格按照這項法律來執行。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
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8)行政執法公務員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與政府機關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職位相比,行政執法類職位具有下列特點:
1、是純粹的執行性。只有對法律法規的執行權,而無解釋權,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規、政策的職責。這一點與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區別尤為明顯。
2、是現場強制性。依照法律、法規現場直接對具體的管理對象進行監管、處罰、強制和稽查。行政執法類職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葯監、環保等政府部門,且只存在於這些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任免與升降工作,由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新錄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應當按照規定在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范圍內任職定級。
一級主辦以下職務層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錄用,應當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在同一職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交流。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按照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務序列進行管理,分為11個層次。通用職務名稱由高至低依次為:督辦、一級高級主辦、二級高級主辦、三級高級主辦、四級高級主辦、一級主辦、二級主辦、三級主辦、四級主辦、一級行政執法員、二級行政執法員。
其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督辦:十五級至十級。一級高級主辦:十七級至十一級;二級高級主辦:十八級至十二級;三級高級主辦:十九級至十三級;四級高級主辦:二十級至十四級。
一級主辦:二十一級至十五級;二級主辦:二十二級至十六級;三級主辦:二十三級至十七級;四級主辦:二十四級至十八級;一級行政執法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二級行政執法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2、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4、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5、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6、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8、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9、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參考資料:網路-行政執法類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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