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分區
A. 什麼是行政區劃
行政區劃就是國家為了進行分級管理而實行的國土和政治、行政權力的劃分。一般說來,行政區劃是以在不同區域內,為全面實現地方國家機構能順利實現各種職能而建立的不同級別政權機構作為標志。行政區劃的層級與一個國家的中央地方關系模式、國土面積的大小、政府與公眾的關系狀況等因素有關。
B. 中國行政區劃
中國的行政區劃情況如下:
省級行政區: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合計34個省級行政區。
地級行政區: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合計333個地級區劃。
縣級行政區:965個市轄區、387個縣級市、1323個縣、117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合計2846個縣級區劃。
鄉級行政區:8516個街道、20975個鎮、8122個鄉、966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1個縣轄區,合計38734個鄉級區劃。
(2)行政分區擴展閱讀:
行政區劃空間位置記憶方法
方法一:按照所在省區地理事物記憶省級行政區的位置
兩湖兩廣兩河山:湖——洞庭湖 河——黃河 山——太行山
方法二:地理方位記憶方法
1、逆時針位於大陸邊疆的九個省級行政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雲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
2、位於中國沿海的省級行政區:自北向南依次為遼寧、天津、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台灣省、廣東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南省。
C. 中國行政區域劃分標準是什麼
中國的行政區劃體系經過多年的調整已日趨完善,初步形成了三個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的體系,即農村行政區劃體系、城市行政區劃體系及少數民族地區行政區劃體系。
城市行政區劃體系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行政區劃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使行政區劃有利於提高綜合國力,有利於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有利於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於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按「精減、效能」的原則,改革市鎮設置標准,確定新的設市模式,有利地推動了中國城鎮的發展。
中國城市的法定概念包括設市城市和建制鎮兩部分,城市分為大、中、小三種類型。大城市是指城市非農業人口超過50萬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城市非農業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城市非農業人口在20萬以下的城市。
在行政管理的工作中,中國設市城市分為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建制鎮五類,其中特大城市是指城市非農業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
按照行政級別,中國設市城市又分為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縣級市,建制鎮屬於縣級以下。
2004年7月8日新華社報道,據建設部提供的最新數字,截至2003年底,全國共有建制鎮和集鎮42000多個,其中建制鎮2萬多個,集鎮22000多個。縣城以外的小城鎮鎮區的總人口約1.91億。
D. 中國行政區劃分為哪幾個大區
中國行政區劃分為七大區:
華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東北(遼寧、吉林、黑龍江)
華東(上海、江蘇、浙江、江西、安徽、福建、山東)
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
西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西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港澳台(香港、澳門、台灣)
(4)行政分區擴展閱讀
截止2019年8月,全國共有(省以下行政區劃單位統計不包括港澳台):
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34個(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333個(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
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39945個(8393個街道、21297個鎮、9120個鄉、981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