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行政級別劃分
『壹』 中國城市行政級別劃分標准
中國城市行政級別劃分標准,最高等級的應該是直轄市,然後是副省級城市,再就是地級城市最低級別的是縣級城市
『貳』 城市級別分類
城市等級劃分:
超大城市:1000萬人口以上。
巨大城市:500-1000萬人口。
特大城市:300-500萬人口。
大城市:100-300萬人口。
中等城市:50-100萬人口。
小城市:20-50萬人口。
微型城市:5-20萬人口。
(2)城市行政級別劃分擴展閱讀
城市規模劃分標准:
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是由《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明確提出的城市劃分標准,即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准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城市類型增加:
城市類型由四類變為五類,增設了超大城市。
城市標准細分:
將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別劃分為兩檔,細分小城市主要為滿足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細分大城市主要是實施人口分類管理的需要。
提高上下限:
人口規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萬提高到50萬,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別由20萬、50萬提高到50萬、100萬,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別由50萬、100萬提高到100萬、500萬,特大城市下限由100萬提高到500萬。
統計口徑界定:
將統計口徑界定為城區常住人口。城區是指在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
常住人口包括:
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叄』 我國城市級別是怎麼劃分的
按照我國現行的城市等級劃分法,城市按市區非農業人口的數量分為五等:超大城市(人口在200萬以上)
特大城市(人口在100萬-200萬)
大城市(人口在50萬-100萬)
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50萬)
小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
補充:
中國城市等級劃分有按區域劃分,有按行政級別劃分,有按行政功能劃分等等
按城市經濟實力劃分:
第一級:直轄市、特別行政區、GDP大於1600億且市區人口大於200萬的城市
北京、天津、沈陽、大連、哈爾濱、濟南、青島、南京、上海、杭州、武漢、廣州、深圳、香港、澳門、重慶、成都、西安(18個)
第二級:其他副省級城市、經濟特區城市、省會、蘇錫二市
石家莊、長春、呼和浩特、太原、鄭州、合肥、無錫、蘇州、寧波、福州、廈門、南昌、長沙、汕頭、珠海、海口、三亞、南寧、貴陽、昆明、拉薩、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25個)
第三級:14沿海開放城市之一、經濟發達且收入高的城市
唐山、秦皇島、淄博、煙台、威海、徐州、連雲港、南通、鎮江、常州、嘉興、金華、紹興、台州、溫州、泉州、東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門、湛江、北海、桂林(24個)
第四級:其他人口大於100萬的城市、重點經濟城市
邯鄲、鞍山、撫順、吉林市、齊齊哈爾、大慶、包頭、大同、洛陽、濰坊、蕪湖、揚州、湖州、舟山、漳州、株洲、潮州、柳州(18個)
第五級:其他著名經濟城市、重要交通樞紐城市---人口大於50萬、重點旅遊城市
承德、保定、丹東、開封、安陽、泰安、日照、蚌埠、黃山、泰州、莆田、南平、九江、宜昌、襄樊、岳陽、肇慶、樂山、綿陽、麗江、延安、咸陽、寶雞(23個)
以上城市共有108個,這些城市是中國的「108好漢」,其他城市均為第六級。
按照經濟規模和發展速度劃分
一線城市:GDP在200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城市,年均增長16%以上;
二線城市:GDP在1500-2000億元人民幣之間的城市,年均增長16%;
三線城市:GDP在1000-1500億元人民幣之間的城市,年均增長15%;
四線城市:GDP在500-1000億元人民幣之間的城市,年均增長14%;
五線城市:GDP在500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城市,年均增長10%-14%以內。
補充:
按行政級別劃分
1級:國際區域級,香港,澳門2特區(對外享受國家和地區中的地區級,可以單獨參加國際的經濟,社交,體育活動和申辦國際級的活動,如奧運會等,高度自製,有自己的區旗,區徽)
2級:正部級:4大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3級:副部級:14個副省級城市(包括9個副省級城市和5個計劃單列城市)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武漢、廣州、濟南,杭州,成都,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大連
4級:副省級: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會城市和國務院批準的唐山市、大同市、包頭市、鞍山市、撫順市、吉林市、齊齊哈爾市、無錫市、淮南市、洛陽市等十個市為「較大的市」。
5級:正廳級:一般地級市
6級:副廳級:省直管縣級市
7級:正處級:一般縣級市
『肆』 地域行政級別的劃分
中國行政區劃分為省、縣、鄉三級,詳細實行如下原則:
1、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內轄市。
2、省、自治區分容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3、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4)城市行政級別劃分擴展閱讀
全國行政區劃:
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34個(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
二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334個(294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1]
三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2851個(970個市轄區、375個縣級市、1335個縣、117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
四級行政區(鄉級行政區):39888個(2個區公所、21116個鎮、9392個鄉、152個蘇木、984個民族鄉、1個民族蘇木、8241個街道)
『伍』 行政單位級別劃分
行政單位級別劃分的相關規定如下:
《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
第十八條
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九條
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陸』 城市行政級別劃分
光說行政級別的話,分四類:
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縣級市
也有的地方上有「副地級城市」叫法,實際上是省內市內的叫法。
『柒』 中國城市的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如果你抄說的是行政劃分的話中國城市行政級別分6級
1級:准國級,香港,澳門2特區(對外享受國家和地區中的地區級,可以單獨參加國際的經濟,社交,體育活動和申辦國際級的活動,如奧運會等,高度自製,有自己的區旗,區徽)
2級:正部級:4大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3級:負部級:14個副省級城市(包括9個副省級城市和5個計劃單列城市)沈陽、長春、哈爾濱、南京、武漢、廣州、濟南,杭州,成都,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大連
4級:准副省級: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會城市和國務院批準的唐山市、大同市、包頭市、鞍山市、撫順市、吉林市、齊齊哈爾市、無錫市、淮南市、洛陽市等十個市為「較大的市」。
5級:正廳級:一般地級市
6級:副廳級:省直管縣級市
7級:正處級:一般縣級市
『捌』 一般省會城市各機關公務行政級別怎麼劃分的
中國行政級別採用行政五級劃分為:國家級、省部級、司局級、縣處級、鄉科級,回各級分為正副職答。中央部委的等級即平常大家所說的「國、部(省)、司、處、科」五級。除國家級以外,其他三級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地方三級行政劃分。 行政級別中是沒有股級的,股級是介於副科級和科員之間的,是一種習慣的稱呼。。
『玖』 中國的城市級別是怎麼劃分的
我們最開的城市等級的劃分標准並不是按照經濟發達程度,而是人口,從一開始來說這是能夠理解的,因為當時的差距沒有那麼的大。
但是慢慢的隨著經濟的發展,就體現出其不合理性,一些人口大城經濟發展一般,如果按照人口的話,排在一線城市會給人感覺很奇怪甚至難以理解。
我們的當下的城市等級的劃分的標準是按照經濟的發展狀況來劃分的,我們明顯的能夠感受到位居一線城市行列的經濟都非常發達,比如北京上海之類。這也是是相對合理公平的一種劃分標准。
(9)城市行政級別劃分擴展閱讀:
第一級:直轄市、特別行政區,GDP大於1600億且市區人口大於200萬的城市。
北京、天津、沈陽、大連、哈爾濱、濟南、青島、南京、上海、杭州、武漢、廣州、深圳、香港、澳門、重慶、成都、西安。
第二級:其他副省級城市、經濟特區城市、省會、蘇錫二市。
石家莊、長春、呼和浩特、太原、鄭州、合肥、無錫、蘇州、寧波、福州、廈門、南昌、長沙、汕頭、珠海、海口、三亞、南寧、貴陽、昆明、拉薩、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
第三級:14沿海開放城市之一、經濟發達且收入高的城市。
唐山、秦皇島、淄博、煙台、威海、徐州、連雲港、南通、鎮江、常州、嘉興、金華、紹興、台州、溫州、泉州、東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門、湛江、北海、桂林。
第四級:其他人口大於100萬的城市、重點經濟城市。
邯鄲、鞍山、撫順、吉林市、齊齊哈爾、大慶、包頭、大同、洛陽、濰坊、蕪湖、揚州、湖州、舟山、漳州、株洲、潮州、柳州。
第五級:其他著名經濟城市、重要交通樞紐城市---人口大於50萬、重點旅遊城市 承德、保定、丹東、開封、安陽、泰安、日照、蚌埠、黃山、泰州、莆田、南平、九江、宜昌、襄樊、岳陽、肇慶、樂山、綿陽、麗江、延安、咸陽、寶雞。
其他城市均為第六級。
還有個說法:
第一等級:香港、澳門、台北-國際大都市。
第二等級:北京、上海、廣州、重慶-中國特大城市。
第三等級:武漢、西安、南京、成都、杭州、沈陽-中國區域中心城市。
第四等級:哈爾濱、鄭州、長春、濟南、福州、石家莊、長沙-中國發展較快的省會城市。
第五等級: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蘇州、無錫、煙台-中國發展較快的非省會城市。
第六等級:威海、珠海、汕頭、海口、鎮江、南通、惠州-發展較快的新興的城市。
第七等級:徐州、唐山、洛陽、太原、大慶、佛山-重工業城市。
『拾』 怎樣區分城市級別
我國的城市按抄行政級別劃分,可分為:
一級市。一級市是指直轄市,與省、自治區同級,直屬國務院管轄。
二級市。二級市是指地區一級的市,直屬省管轄。
三級市。三級市是指縣一級 的市,與縣同級,屬二級市管轄。
特別行政區。與一級市同級,直屬國務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