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審批
A. 項目立項、核准與備案的區別
項目備案: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是指企業投資建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的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後,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金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其後,企業即可自行組織建設。企業報送備案的項目,除不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產業政策禁止發展、需報政府核准或審批的之外,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備案。按照《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一律實行備案管理。備案制項目由企業自主決策,但需向有關政府部門提交備案申請,履行備案手續後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項目核准:
一、項目核准機關主要根據以下條件對項目進行審核:
二、項目申報單位憑項目核准機關的核准文件,依法辦理城市規劃、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人防、生產許可、設備進口和減免稅確認等手續。
三、 項目核准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期滿30日前向原項目核准機關申請延期,原項目核准機關應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期滿前做出是否准予延期的決定。准予延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年。項目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且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原項目核准文件自動失效,不得再作為辦理有關手續的依據。在項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內尚未開工的項目,如果《市目錄》發生調整,對項目核准許可權或要求發生變化,應重新核准。
四、經項目核准機關核準的項目,如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產品技術方案、建設地點等發生變化,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原項目核准機關進行報告。原項目核准機關應根據項目調整的具體情況,出具書面確認意見或重新辦理核准手續。
五、對應向政府申報核准而未申報的項目,或者雖然申報但未經同意的項目,國土資源、城市規劃、環保、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
B.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各是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批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的區別是:
1、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制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資中的中小項目。
2、審核的內容不同。審核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核准制只是政府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的因素。
3、程序環節不同。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核准制和備案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者備案一個環節。
(2)備案審批擴展閱讀:
審批、核准和備案統稱項目立項,是立項的三種形式,具體採用哪一種形式立項是根據項目及實施單位的性質、資金來源等因素決定的。行政審批即行政許可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1、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為。以申請為起始,無申請即無許可。
2、行政許可是管理性行為。主要體現為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的單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徵的行為,即使冠以審批、登記的名稱,也不屬於行政許可。
3、行政許可是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外部行為。行政機關對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對機關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則屬於內部管理行為,不屬於行政許可。
4、行政許可是准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實施行政許可的結果是,相對人獲得了人事特定活動的權利或者資格。
C. 如何區分一個建設項目是審批、還是核准或備案
區分一個建設項目屬於審批、核准還是備案的方法:
一、審批制
審批制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預算內資金、國債專項資金、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資金投資建設的地方項目。
二、核准制
企業投資國務院《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所列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的,均應當向當地投資主管請求核准。
三、 備案制
凡屬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均實行備案制。總投資在1億元以上的項目,由省發展改革部門備案;總投資在1億元以下的項目,由市(州)發展改革部門備案。
(3)備案審批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通知
一、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須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准機關核准。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的項目,按照本目錄執行。
原油、天然氣(含煤層氣)開發項目由具有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並報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具有開采權的相關企業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堅持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資源,避免資源無序開采。
二、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准入標准、用地政策、環保政策、用海用島政策、信貸政策等是企業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據,是項目核准機關和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海洋管理、行業管理等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對項目進行審查的依據。
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編制完善相關領域專項規劃,為各地區做好項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據。
環境保護部門應根據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對環境影響大、環境風險高的項目嚴格環評審批,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三、要充分發揮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准入標准對投資活動的規范引導作用。把發展規劃作為引導投資方向,穩定投資運行,規范項目准入,優化項目布局,合理配置資金、土地、能源、人力等資源的重要手段。
完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等,為企業投資活動提供依據和指導。構建更加科學、更加完善、更具可操作性的行業准入標准體系,強化節地節能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准入標准。完善行業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和部門間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促進相關行業有序發展。
D. 請教一下什麼叫備案,比如招投標備案,為什麼不叫審批。
備案指向主管機關報告事由存案以備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備案,實踐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第十二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精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應當辦理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而對於沒有備案的網站將予以罰款和關閉。
備案性質
1、網站性質為個人,提供資料:備案書面文檔、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域名證書、備案核驗單(個人簽名)、照片。
2、網站性質為企業,提供資料:備案書面文檔、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域名證書、備案核驗單(負責人簽名+蓋公章)、照片外加營業執照。
招標備案為招標投標活動過程中的一種監督管理的制度,包括事前、事中及事後備案。
(4)備案審批擴展閱讀
網站備案可以自主通過官方備案網站在線備案或者通過空間商兩種方式來進行網站的備案。一種是自主備案;一種是代理備案。國家通信管理局規定,備案不收取任何費用。
國家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屬於強制招標的范圍,體現著國家對這種民事活動的干預和檢查。如果對招標投標活動情況不進行備案,那麼其招標的合法性、程序性就脫離了行政監督部門有效的監督,從而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規定。
這樣,該項招標投標活動就是不合法的,其中標結果也是無效的。所以,國家出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是否按規定進行備案乃是衡量其法律有效性的標准之一。
E. 審批類核准類備案類項目都是什麼東西呀
樓上的你好,我以前做預審,以上三者不是很清楚,後來在網上收集了一些資料,在這分享給你,希望對你有幫助:審批(批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審核:是指由本機關審查核實,報上級機關或其他機關審批的行為。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F. 備案和行政審批有什麼區別
審批一般是行政許可,沒通過審批,則不具備法律效力. 備案則是具備法律效力後的一種普通的行政管理服務.租賃合同要備案,不備案也生效,備案只是政府的需要加強管理.
G. 專業備案和審批區別
高校根據《專業目錄》設置專業(國家控制布點專業除外),需報教育部備案。
高校設置尚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新專業,需經教育部審批。
H. 審批、核准、備案類項目有什麼不一樣
1、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制則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資的中小項目。
2、審核的內容不同。過去的審批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等因素。
3、程序環節不同。過去的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而核准制、備案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備案一個環節。
(8)備案審批擴展閱讀
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規范政府對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行為,實現便利、高效服務和有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行核准制的投資項目范圍和項目核准機關的核准許可權,由國務院頒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核准目錄》)確定。
前款所稱項目核准機關,是指《核准目錄》中規定具有項目核准許可權的行政機關。《核准目錄》所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是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准目錄》規定由省級政府、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其具體項目核准機關由省級政府確定。
項目核准機關對企業投資項目進行的核準是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行政許可所需經費應當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第三條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取得依法應當附具的有關文件後,按照規定報送項目核准機關。
第四條 項目核准機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應當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依法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核準的決定,並加強監督管理。
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項目核准機關不得干預企業的投資自主權。
第五條項目核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擅自增減核准審查條件,不得超出辦理時限。
第六條 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項目核准機關應當依法將核准過程、核准結果予以公開。
第七條 項目核准機關應當建立項目核准管理在線運行系統,實現核准過程和結果的可查詢、可監督。
第八條 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辦法另行制定,其他各類企業在中國境內投資建設的項目按本辦法執行。
I. 法律法規報批准和備案的區別
批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的區別是:
1、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制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資中的中小項目。
2、審核的內容不同。審核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核准制只是政府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的因素。
3、程序環節不同。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核准制和備案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者備案一個環節。
(9)備案審批擴展閱讀:
審批、核准和備案統稱項目立項,是立項的三種形式,具體採用哪一種形式立項是根據項目及實施單位的性質、資金來源等因素決定的。行政審批即行政許可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1、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為。以申請為起始,無申請即無許可。
2、行政許可是管理性行為。主要體現為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的單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徵的行為,即使冠以審批、登記的名稱,也不屬於行政許可。
3、行政許可是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外部行為。行政機關對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對機關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則屬於內部管理行為,不屬於行政許可。
4、行政許可是准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實施行政許可的結果是,相對人獲得了人事特定活動的權利或者資格。
J. 網站備案審核需要多長時間
備案審核周期是在20個工作日內,最終審核是由當地通信管理局來負責的,如果他們審核速度快的話,幾天就有可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