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約談記
發布時間: 2021-01-06 14:42:32
時間---地點復----人物---------違法事實-----違法工具制----現場筆錄。
初步調查----立案----在調查
---案審-----
告知書-----送達
-----決定書送達
-----發票-
----結案。
2. 約談是什麼意思談什麼
約談指的是頗具中國特色的一種制度。指擁有具體行政職權的機關,通過約談溝通、版學習政策法規、分析講評等權方式,對下級組織運行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並規范的准具體行政行為。
「約談」制度是2007年度剛剛開始的一項制度。當時把違法佔用耕地面積比例較高,在全國排前幾名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請到北京來,一是當面匯報情況,二需要對違法用地造成的原因作出分析,問題出在哪,下一步該如何解決。因為當時15號令還沒有實施,所以不會與問責掛鉤。
(2)行政約談記擴展閱讀:
約談很多時候讓人想起談判的意思,其實在現代社會,約談更多是發生在實力不對稱的兩方身上,為了達到一個目的,通常是實力較強的一方約談實力較弱的一方在某一特定場合,告知其要達成的目的和操作方法。一般,實力較弱的一方沒有還價的餘地,即便是還價也是在對方早已圈定好的范圍內。
因此約談更多是作為一種行政手段來使用,例:工商局約談了某超市老闆;城建委約談了某建築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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