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行政處罰標准
㈠ 多次盜竊被行政處罰後,能否再因次而構成盜竊罪
一般認來為,對已經自處理過的盜竊行為,即使原處罰偏輕,也不能重新計算(比如盜竊三次,累計數額達不到盜竊罪的標准,已經受過行政處罰的,不構成犯罪)。是否將已經受過行政處罰的盜竊行為,計算在「多次盜竊」的行為之中,法學界存在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同一種行為不能作兩次以上處罰——禁止重復評價原則。此觀點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採納——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十一項的規定,即「對於多次盜竊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應累計其盜竊數額,論罪處罰。對已經處理過的盜竊行為,即使原處罰偏輕,也不能重新計算其盜竊數額,重復處罰。」
另一種意見認為,在認定「多次盜竊」尤其是「在公共場所扒竊」的次數時,應將受過行政處罰的盜竊行為計入在內,否則,刑法規定的「多次盜竊」入罪就失去了意義。
㈡ 盜竊500元以下會有什麼處罰
盜竊500元不構成數額較大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應予以行政處罰。
如果屬於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五百元也要以盜竊罪論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拓展資料:
刑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盜竊行為數額較大的構成犯罪,一般立案標准在一千元以上。
刑法三十九、將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修改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㈢ 盜竊罪五百以下的處罰條款及規定 謝謝
五百以下根本就不是犯罪,治安處罰一下就完了。
㈣ 辦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盜竊案件應注意哪些問題
辦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損毀公私財物、偷窺、猥褻、阻礙執行職務案件
應注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作出相關規定,具體執行是參照相關條例。
於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7號公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決定》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治安管理處罰法》分總則、處罰的種類和適用、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等6章119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是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而制定的。
㈤ 搶奪罪和盜竊罪中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區分標準是什麼
都是罪 適用刑法 不適用行政法
我估計你說的是盜竊行為,盜竊罪是以數額專來判斷罪與屬非罪的。比如在我們浙江,起算點是2000。而搶奪罪只要你乘人不備,公開奪取較大公私財物的行為。有數額標准,每個省都不一樣。經濟發達點的地區標准高一點,經濟稍微落後一點的地區標准低一點。
還有,盜竊罪的數額是可以累積的。比如你今天偷了1000塊。明天偷了1001塊。從理論上來說。你第2次的行為構成了盜竊罪。現實中比較難認定。
㈥ 盜竊100元會受什麼處罰
你朋友的行為屬於盜竊行為,而不是盜竊罪;盜竊罪在中國刑法中的定義是指非法佔有來作為目的,並且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多次盜竊財物的行為。在超市中盜竊價值為100元的化妝品,盜竊數額較小。同時並沒有多次盜竊,因此只能屬於是一般的違法行為。
如果去報案的話會受到拘留和罰款;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應處違法行為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超市人員要求賠償1200元並寫一份資料,是不符合治安管理處罰罰的。
(6)盜竊行政處罰標准擴展閱讀:
盜竊罪在中國刑法中的定義:
概念:
它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本罪的四個主要特徵 :
1、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即國家、集體所有或者公民個人所有的各種財物。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盜竊的行為。 3、本罪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不滿16周歲的人實施了盜竊行為不構成犯罪。
4、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主要注意幾個方面的問題:
1、盜竊罪與一般盜竊行為的罪限。其區分有數額和次數兩個可供選擇的標准,只要具備了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其中之一的,就構成盜竊罪,否則,只是一般違法行為。
2、把盜竊自己家裡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罪區別開來。這里所指的「盜竊自己家裡」的財物。
主要指偷竊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的財物,也包括偷竊共同生活的其他非近親屬的財物。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的財物和非近親屬的財物不等於本人的財物,但又與非共同生活的其他人的財物有所區別。
本罪的刑事責任
1 、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下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有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 為「數額特別巨大」。
參考資料:
盜竊罪司法解釋發布盜竊罪起刑線提高-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
㈦ 盜竊行政處罰決定書都有哪些相關規定
1.構成復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制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凶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多次盜竊,數額達到較大以上的,以盜竊數額確定量刑起點,盜竊次數可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數額未達到較大的,以盜竊次數確定量刑起點,超過三次的次數作為增加刑罰量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