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執法襲警
發布時間: 2021-01-04 02:21:53
❶ 抗拒執法在現場起鬨可拘留調查拘押幾天
對於抗拒執法的行為,如果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涉嫌刑事犯罪,一經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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