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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框架法規

發布時間: 2021-01-03 10:51:10

㈠ 歐盟包括直布羅陀嗎直布羅陀屬英國可以在歐盟框架下在英國定居旅學工作嗎

歐盟不復包括直布羅陀。
直布制羅陀,不屬於英國,只是英國的殖民地而已。是屬於西班牙。
不可以通過直布羅陀獲得英國定居旅行和工作的身份。
就像1997年前的香港一樣。香港是中國的。而是英國殖民地。那時香港人也不是出生就是英國人的。

㈡ 羅馬帝國為什麼不能像中華帝國那樣長久存在——歐盟框架永遠是大歐洲空想主義的歷史根源

來源: 董書成的日誌 蠻族入侵與羅馬帝國的外部壓力 --羅馬帝國為什麼不能像中華帝國那樣長久存在(一) 郭成望 羅馬帝國(指西羅馬帝國)的正式滅亡時間是476年,但在410年,哥特人已經洗劫了羅馬城並在羅馬帝國內部建立了他們的王國。羅馬帝國的存在時間如此短暫,以至只相當於中國的漢朝一個朝代。為什麼會如此,為什麼羅馬帝國不能像中國帝國那樣長久存在,無疑是個很有意思甚至值得專門研究的問題。本文只不過是有關這個問題的一些思考。 湯因比已經區分了任何一個特定社會都可能存在的兩類關系,一類是社會內部的各個集團之間的關系,一類是社會外部即不同社會之間的關系。為了方便討論,我們可以先從羅馬帝國的外部關系說起。羅馬帝國是在征服地中海世界之後建立起來的,羅馬帝國的重心也一直在地中海。從理論上講,正如最初的羅馬的安全是靠征服四周的民族來保證那樣,羅馬帝國的和平和安全也不是靠消極的防守,而是靠積極的和頑強的軍事行動來鞏固的。但是征服地中海世界之後,羅馬人似乎既沒有必要也沒有能力,繼續征服地中海以外的未知世界。或者如孟德斯鳩所說的,為了控制人類的野心,大自然給各個國家定出了不可超越的某種界限,超過這樣的界限就一定會遭遇失敗。因此按照阿庇安的看法,由於羅馬人已經佔有陸地上和海洋上最好的部分,就整體來說,他們的目的是以謹慎的辦法來保全他們的帝國,而不是想無限地擴充勢力來統治貧窮而又無利可圖的野蠻部落。據吉本的研究,保全帝國而非征服全球的政策是由奧古斯都定下來的。這位建立羅馬帝國的羅馬皇帝留給他的繼承人的建議是,永遠只求保守住似乎是大自然為羅馬劃定的戰線和疆界之內的那片土地:西至大西洋邊;北至萊茵河和多瑙河;東至幼發拉底河;南邊則直到阿拉伯和非洲的沙漠地帶。保全已經佔有的一片最好的土地,也許不能說是一種最好的政策,因為這意味著需要建立一條既安全又堅固的帝國邊境防線,而且從此不再繼續擴張。如果與中國帝國相比較,甚至還可以說這是一種相當保守的政策。中國帝國興起時的重心在黃河流域或中原地區,以後也不曾發生過重大變化。但是中國帝國的疆界和版圖,卻從北向南一直擴展到了沿海地區,北部邊界在清代以前則大多保持在長城一帶。換句話說,中國帝國並沒有停留在興起時所佔有的那片土地上,而是在北部建立長城那樣的一條防線,在南部則採取逐漸擴張的態勢,一直到佔有了整個中國本部為止。由此形成的中國或中國文化圈,幾乎從未被北部邊界侵入的游牧民族動搖過。在保全已經建立的帝國方面,中國帝國無疑比羅馬帝國做得更成功。當然,中國帝國的成功,不僅僅是採取了對北取守勢對南取攻勢的政策,應該還與中國本部的特定地理環境有關。除了北方的游牧民族可能從北邊侵入中國以外,中國的其他三個方向都有難以超越的天然界限,它們雖然把中國帝國的疆界和范圍限定在這些界限之內,但也成了中國的天然屏障。而且,直到19世紀以前,在這些界限內的中國並未真正遭遇其他方向的外敵,尤其沒有來自沿海方向的真正的外部壓力。羅馬帝國的情況顯然不同。不像中國本部那樣,地中海世界看來不是一個民族或國家可以獨占的相對封閉的世界,而是若干民族或國家都能互相競爭的開放世界。更重要的是,除了地中海世界內部已經存在各種不同的民族之外,地中海外部還有一個更為廣闊的包括歐、亞、非三洲的已知或未知的龐大世界。如果說,以中原地區為重心的中國帝國,幾乎只有來自北方游牧民族的外部壓力,那麼,以地中海為重心的羅馬帝國,則可能同時遭遇到來自北面歐洲、東面亞洲和南面非洲的野蠻或並不野蠻的各種民族的進攻。吉本在評述羅馬帝國的衰亡時說,羅馬人完全不了解他們所面臨的危險程度和自己究竟有多少敵人。在萊茵河和多瑙河對岸的北部歐羅巴和亞細亞地區,充滿了數不清的狩獵和游牧的部落,隨時急切渴望掠奪別人的勞動成果。野蠻人本身也經常處於戰爭沖動的沖擊之中,那些向匈奴人投降的逃跑的部落,又轉而試圖攻城奪地。一批又一批無數的野蠻人隊伍以越來越強大的力量壓向羅馬帝國,如果排在最前列的被消滅了,空出的地方立即會有一批新的進攻者補充上來。何況新的敵人和意想不到的危險,仍有可能從幾乎在世界地圖上找不到的民族中忽然涌現出來。羅馬帝國外部的蠻族和蠻族的大規模入侵,無疑是羅馬帝國衰亡的原因之一。湯因比不但把蠻族看作是希臘羅馬社會的「外部無產者」,同時認為蠻族和蠻族的混亂入侵,是從古代的舊社會轉變到新社會的一個因素。這里所謂蠻族,主要是指日耳曼人,其中包括日耳曼人的各個分支或各個部落,例如哥特人、倫巴第人以及更為著名的法蘭克人。這些蠻族居住的歐洲地區,當時還是羅馬帝國的後院。羅馬帝國的北部邊界在萊茵河和多瑙河,從萊茵河一直到不列顛,則被劃入帝國的版圖。早在共和時期,羅馬人就與日耳曼人有過接觸。愷撒是第一個渡過萊茵河去進攻日耳曼人的羅馬將軍,也是第一個渡海到不列顛的羅馬將軍。羅馬人之所以佔領阿爾卑斯山以北的歐洲大陸西端以及不列顛南部,據說是在建立萊茵河的軍事防線之後,打算保護這道防線的左翼。這同時意味著,這道防線以北的歐洲地區,成了不屬羅馬帝國的蠻族世界或外部社會。但是在萊茵河和多瑙河一帶建立一條鞏固並且長久的軍事防線,並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圖拉真皇帝遠征多瑙河,成功鞏固了北部防線,不過這種鞏固只是一種暫時勝利,或者只是暫時維持了羅馬人與野蠻人之間的均勢。均勢的破壞以及對蠻族有利的變化,開始於公元2世紀下半葉,日耳曼人的一些部落例如倫巴第人已經定居在多瑙河。隨後的大規模入侵延續了三個多世紀,最終出現了吉本所描述的那種可怕的移民潮。假如羅馬帝國如同中國帝國那樣,只有來自北部邊界的外部壓力,帝國的軍事防禦問題可能不算嚴重。而且就像進入中國本部的游牧民族可以被中國化一樣,羅馬帝國北部邊境上的日耳曼人也有一些部落相當的羅馬化,他們甚至加入羅馬軍隊擔當防禦任務。這也是後來的羅馬軍隊日益「蠻族化」的一個重要原因。不幸的是,羅馬帝國甚至建立以前,就註定了不得不至少在東西兩條戰線上同時應付外敵的入侵。並且羅馬的東方對手不是野蠻人,而是建立了另一個帝國的文明人,即後來的薩珊波斯。羅馬人與波斯人的沖突,其實是希臘人與波斯人之間沖突的繼續。亞歷山大征服大流士的波斯帝國之後,有過把希臘人和波斯人聯合起來的設想,盡管這一設想後來被哲學家們發展成了人類聯合的思想,但是希臘人與波斯人的聯合並未成功。相反,後來的中東出現了羅馬與波斯兩大帝國的對立。與亞歷山大至少曾經遠征印度不同,羅馬人在東方的擴張甚至沒有達到兩河流域或美索不達米亞。大約在公元前247年,原為波斯轄地後屬塞琉古王國的帕提亞,脫離希臘人的統治並建立了帕提亞王國。這個王國對希臘文化仍持開放態度,但卻打敗了克拉蘇的羅馬軍隊,阻止了羅馬人向兩河流域的擴張。圖拉真皇帝在遠征多瑙河的同時,也曾向帕提亞人發動過進攻,但羅馬人最終還是回到原來的地方。羅馬帝國的東部邊界,也暫時保持在幼發拉底河一帶。以後直到公元226年,薩珊波斯的建立者消滅了帕提亞王國,隨即展開對羅馬的攻勢。此時的羅馬帝國,差不多已經陷入了內部的混亂時期。羅馬皇帝瓦勒良和他的兒子統治時期(253-260年),羅馬帝國同時受到日耳曼人和波斯人更為嚴重的攻擊。為了保衛幼發拉底河的防線,年事已高的瓦勒良親臨前線,卻敗給了波斯國王並作了後者的俘虜。據吉本說,這惟一的一個落入敵人之手的羅馬皇帝是在被關押的絕望中度過他慘淡的餘生的。內部陷於混亂的羅馬帝國,又在外部同時受到日耳曼人和波斯人持續不斷的攻擊,似乎在3世紀就會很快走向崩潰。在這一背景下,重建羅馬帝國的戴克里先皇帝決定將帝國劃分為東西兩大部分,西部的首都改在米蘭,東部的首都打算設在歐亞交界處的一座城市,防禦的重心也在東部。君士坦丁皇帝繼續這一做法,他選擇拜占廷興建新都城君士坦丁堡,既意味著羅馬帝國將演變為拜占廷帝國,也意味著東部的防禦顯得比西部更為重要。後來的歷史進程已經表明,羅馬帝國無法同時對付東西兩個方向的外部壓力,更不用說還有非洲方向的外敵入侵,保全奧古斯都建立的那樣一個帝國變得完全不切實際。吉本認為,君士坦丁堡的興建和帝國中心的東移,應該說主要是有功於東部的保存,而非推動了西部的滅亡。這個看法也許不無道理。不過直到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從義大利到不列顛的整個西部,實際成了蠻族的戰利品。當然,西部既留給了蠻族,也留給了基督教:它在變成日耳曼諸王國的過程中,也逐漸變成了後來的基督教歐洲。從這個意義上講,帝國中心的東移最終並不是保存了東部,而是保存了西方。以地中海為重心的羅馬帝國,無法對付來自不同方向的外部壓力,這幾乎註定了羅馬帝國的滅亡只是一個時間問題。在某種意義上,羅馬帝國與希臘城邦面臨大致相同的困境,後者同樣需要對付從東面、北面和西麵包圍希臘世界的巨大力量。兩者的區別僅僅在於,從不同方向包圍羅馬帝國的外部力量,范圍更為廣闊,壓力也更巨大。在一段時間內,維持和保全一個兩面受敵甚至多面受敵的帝國,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君士坦丁堡興建和帝國中心東移之後,西部帝國盡管越來越削弱,還是存在了一個多世紀。這確實有點像吉本所說的,它怎麼竟會存在得如此長久?直接統治:中國帝國的政治體系 ――羅馬帝國為什麼不能像中國帝國那樣長久存在(二) 郭成望 湯因比和雅斯貝斯一致認為,統一國家或者軸心期末出現的各世界性帝國,自以為奠定了永久的基礎,但其穩定只不過是一種表面現象,最終的結局還是走向分崩離析。不過他們也注意到,並非所有的統一帝國都像羅馬帝國那樣,只是一種短暫現象。其中一個特別的例外,自然是指中國帝國。中國的秦始皇帝直接控制統一國家的理想,即從中央通過正式設置的郡縣來控制民眾的辦法,在他死後重新建立的漢朝再次成了事實。這一事實本身使得湯因比有理由相信,就成果的持久性來說,漢朝的創建者可以算是所有統一國家締造者中最偉大的政治家。劉邦這位中國農民的工作,遠勝於羅馬平民出身的奧古斯都。奧古斯都的制度在創立後的七百年已變為粉碎,而劉邦的制度可以說一脈相傳,一直持續到公元1911年。除了蠻族入侵這類外部問題之外,中國帝國的持久性和羅馬帝國的短暫性,當然還與不同帝國的不同制度以及這些帝國內部的不同變化有關。對於這個問題,當代政治學家和社會學家的研究,尤其是艾森斯塔得對歷史官僚帝國這種政治體系的比較分析,可以提供某些理論上的解釋。在政治分析中,以權力集中和職能分化程度來劃分傳統政治體系,是常見的做法。按照這一分類,傳統政治體系可以劃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權力集中的官僚制體系,一類是權力分散的貴族制體系。在前一類型中,君主是合法性和權力的惟一源泉,並且直接任命官吏管理國家;在後一類型中,君主與貴族共同享有合法的權力,並且貴族不受君主的的控制。艾森斯塔得所分析的歷史官僚帝國,屬於前一類型,它以中央集權的官僚行政機構的存在為特徵。不過在他分析的各個不同案例中,並非所有的案例都是這一類型,或者確切地說,這一類型本身又有各種不同的亞類型。比如根據是否建立中央集權的官僚行政機構這個特徵,可以區分出兩種主要的亞類型:一類是已經建立官僚制政府的歷史官僚帝國,一類是未能建立官僚制政府的歷史官僚帝國。前者的例證是中國帝國,後者的例證是羅馬帝國。如同歷史官僚帝國有不同的亞類型一樣,這些帝國的政治體系也有不同的變遷類型。按照艾森斯塔得的分析,最主要的變遷類型有兩類。第一,調適性變遷。這類變遷可以改變既存政治制度的某些具體規范,但是不會使政治體系發生整體性轉型。第二,整體性變遷。這類變遷將會改變既存政治制度的基本規范框架,也將導致政治體系的整體性轉型。這些不同的變遷類型表明,歷史上實際有過的歷史官僚帝國存在著兩種變化的可能性。第一,歷史官僚帝國的政治體系本身不會發生變化,能夠改變的只是某些具體制度或統治者的某些具體政策。第二,歷史官僚帝國的政治體系本身將會發生變化,或者變成前官僚制類型的政治體系,或者變成更為分化的現代政治體系。在艾森斯塔得所分析的案例中,直到19世紀的中國帝國,被認為是可以提供發生了調適性變遷的歷史官僚帝國的良好例證。中國帝國內部有過起義和分裂,外部也曾有過外族入侵,但是帝國統一的政治理想和制度框架,直到19世紀始終沒有變化。所有重大的變遷,都在既存的帝國框架內得到了調適,它們並沒有改變基本的制度框架,也未導致政治體系的整體性轉型。應該怎樣解釋中國帝國的調適現象呢?艾森斯塔得的解釋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這兩方面相互關聯,而且都與中國帝國的內部結構有關。一個方面是缺乏某些足以破壞既存制度框架的因素,其中包括並沒有分化出獨立的貴族群體以及城市群體、宗教群體;另一方面是存在某些足以維持既存制度框架的因素,其中包括構成帝國基礎的帝國統一理想和維系這些理想的士人群體。艾森斯塔得尤其強調後者的存在,它們被看作是中國的特有因素。韋伯在他的研究中,已經討論過這些因素,尤其是儒家思想和士人群體對中國的持久影響。同時還討論過艾森斯塔得未予充分闡述的問題,即獨立的貴族群體或大土地所有者的缺乏,意味著在政府與農民之間缺乏西方的那種中間層。因此中國的情況與西方完全不同,直接凌駕於小農之上的,是世襲官僚制的國家機器。盡管如此,艾森斯塔得的分析至少在理論上可以說明這樣一個問題,即中國和西方即使在軸心期結束時都出現了統一帝國,這些帝國也會由於政治制度和社會結構的不同,而發生不同的變化。同時還能回答湯因比提出的這一問題:歷史上的統一國家究竟是不朽的還是暫時的,它們本身究竟是目的還是手段?就中國的情況而言,湯因比自己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他沒有特別強調的是,中國帝國得以持久存在的制度,即由皇帝直接任命合格的官吏來管理行政事務,固然是在劉邦建立漢朝以後才算真正的完成,但是基本的制度框架以及統一帝國的不朽觀念,卻是由秦始皇帝首先發展出來的。《史記》記載了這位皇帝的這樣一種不朽觀念:「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在這樣的基礎之上,建立漢朝的劉邦及其繼承人,最終建立了一種與帝國不朽觀念同樣持久的帝國不朽制度。湯因比也提到了中國特有的其他一些因素,這些因素在羅馬帝國里根本不存在,其中一個因素就是儒家思想或儒家的政治哲學。事實上,無論建立漢朝的劉邦還是建立秦朝的秦始皇帝,都不是帝國統一理想的最初倡導者。早在中國帝國興起之前,不但形成了中國特有的士人群體,而且他們的代表即先秦諸子尤其是先秦儒家,已經提出和闡述了一套完整的帝國概念。這套概念包括兩個基本的政治思想:第一,天下為一,即中國境內的所有人類應該統一為一個單一的整體;第二,君主統治,即中國境內的所有人類應該由一位惟一的君主來統治。我們將在下面看到,羅馬帝國缺乏這樣的帝國概念,就像缺乏由皇帝任命官吏來直接統治整個帝國的政治制度一樣。當然,反過來看,羅馬帝國實際存在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地方自治或城市自治這樣的制度,在中國帝國里也根本不存在。這兩個帝國的政治制度為什麼會有這樣巨大的差別,不是本文所能說清楚的。這里只需提到一個基本事實就夠了,即與羅馬帝國完全不同,中國從未有過希臘人和羅馬人那樣的城邦制度的經歷和經驗。中國帝國與羅馬帝國的興起,只在某一點上是相同的,這就是雅斯貝斯所指出的征服,也即大國以強力實現了政治統一。然而即使都是通過征服來實現統一,征服者所征服的對象以及征服以前的政治發展,在中國與西方卻有非常重大的差別。其中一個差別說來也很簡單,即在中國實現統一的主要是早已存在的各諸侯國,而在西方實現統一的特別包括希臘人和羅馬人都有過的城邦國家。這個差別看似簡單,卻影響了後來興起的統一帝國。這個差別本身實際上還有這樣的含義:在中國實現統一的各諸侯國,包括被秦國征服的山東六國,都是已經建立中央集權政權的官僚制國家。這與羅馬起初只是一個城邦國家,或者與羅馬人建立的共和國,自然有根本上的差異。在某種意義上,秦始皇帝通過征服實現的統一,只不過是把已經存在的各個區域性的官僚制國家,變成一個單一的官僚制帝國。對於包括秦國在內的戰國七大強國來說,早已有了後來在秦漢帝國得到充分發展的各種制度,尤其是中央集權的官僚行政機構。其中重要的有,由君主任命官吏的官僚制度,在各國境內設置郡或縣的郡縣制度,以及將農民和其他社會群體編入政府戶籍的戶籍制度。它們所缺乏的只是一種自己消滅自己即由一個大國征服所有其他區域性國家的政治理由,或者缺乏一種把中國境內的人類聯合起來的政治思想,而這些理由和思想對於中國帝國的興起來說,始終是不可缺少的。它將構成這個帝國的思想基礎。幸運的是,在戰國各國建立官僚制國家的過程中,先秦諸子提出和闡述了上面說過的一套帝國概念。如果說,戰國各國之間除了互相競爭或者互相消滅,並無其他可供選擇的道路例如保持各國的均勢,那麼這套帝國概念幾乎註定了它們只存在一種變化的可能性,這就是消滅各諸侯國以建立和維持一個中央集權的統一帝國。同樣重要的是,當這樣的可能性被秦始皇帝和劉邦最終變成現實以後,它也就不再是一種可能性,而是帝國皇帝努力加以貫徹並且從未放棄的一般性政治目標。貫徹這一目標可能帶來的各種後果,先秦諸子實際上也闡述過了,這些後果既包括不能允許例如各諸侯國那樣的區域性國家的存在,也包括不能允許不受君主控制的例如貴族那樣的勢力的存在。艾森斯塔得提到的中國帝國內部缺乏足以破壞既存制度框架的社會群體,其實既是帝國皇帝得以貫徹上述目標的重要原因,也是成功貫徹這一目標的重要結果。當然,最為重要的後果,還是維持和保全已經建立的統一帝國,也就是像秦始皇帝所設想的那樣傳之無窮。從這個角度看,湯因比有關統一國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的觀點,並不適用於已經建立的中國帝國。即使從理論上講,中國帝國的建立也不是為了實現它本身以外的目的。正好相反,中國帝國的建立和維持,本身就是這個帝國存在的目的而不是實現其他目的的某種手段。 間接統治:羅馬帝國的政治體系 ――羅馬帝國為什麼不能像中國帝國那樣長久存在(三) 郭成望 我們曾經提到,羅馬帝國無法對付來自不同方向的外部壓力,幾乎註定了它的滅亡只是一個時間問題。現在還可以反過來說,羅馬帝國即使不曾遭遇蠻族入侵的外部壓力,它也不可能成為中國帝國那樣的持久現象。這應該與這一事實有關,即羅馬帝國不是中國帝國那樣的歷史官僚帝國。羅馬起初只是羅馬人建立的共和國,或者是與希臘城邦相似的一個城邦國家,這是羅馬人直到征服地中海世界仍然保持的政治體系類型,同時也是征服之後需要改變的政治體系類型。基佐認為,一個像羅馬這樣的自治城市能夠征服世界,但要組織和管理這個世界就不那麼容易了。這就是必須建立帝國體制的原因之一,必須有一種更大型或更集中的帝國的統治方式,以便把被征服的各個城市和各種成分統一和聯合起來。建立帝國體制當然不只是會改變羅馬原來的制度,也會改變希臘以及義大利各城市原來的城邦制度。庫朗熱說,就古代的城邦制度的性質而言,它只有兩種選擇:要麼完全獨立,要麼放棄這種獨立。在羅馬人成了征服者的情況下,城邦的獨立與羅馬的統治無法調和。不過放棄獨立並不等於這些城市的消滅,就像羅馬城直到羅馬帝國滅亡也還是一個城市一樣。羅馬共和國原來的掌權者是羅馬元老院,因此從羅馬共和國到羅馬帝國的轉變,不可能不剝奪或削弱元老院一直擁有的權力。據羅斯托夫采夫的研究,早在公元前1世紀的內戰期間,蘇拉已經意識到應該改變羅馬的城邦政治體制,以適應統治構成羅馬帝國的那片遼闊領土的需要。這一改變的主要思路就是,並不消滅元老院,但要使元老院喪失原來的統治地位,將少數元老院議員的統治改變成為一個元老院議員的統治。換句話說,就是建立一種元老之首即「元首制」的統治形式。內戰結束之後的奧古斯都建立了羅馬帝國,首先是指建立了元首制的統治形式。內戰創造的兩個新的因素,無疑促進了帝國的建立,這兩個因素便是已經專門化的軍隊和軍隊的最高統帥。如何處置軍隊本身也是內戰結束之後需要解決的問題。奧古斯都選擇的解決辦法,使得軍隊的統帥成了後來的羅馬皇帝,這個解決辦法就是不把軍隊交還給元老院,而由軍隊的統帥來指揮。由此帶來的後果是,不但統帥成了皇帝,軍隊也成了帝國的主人。從奧古斯都到康茂德的兩個世紀還算安寧。但是吉本認為,軍隊的強大和文職政府的軟弱,無論在這以前還是以後,一直都是產生災難的根源。羅斯托夫采夫也說,由於軍隊處在正式的政府組織的控制之外,奧古斯都建立的政治制度一開始就存在著潛在的問題。當然,羅馬帝國的問題還不在於誰來控制軍隊,而在於羅馬政府怎樣管理帝國或變成行省的帝國領土。按照羅斯托夫采夫和其他學者的看法,所謂羅馬帝國,其實不是整齊一致的統一帝國,而是一個由許多自治城市組成的聯盟。每個或大或小的城市都有它自己的地方自治,都有由富裕的城市上層階級組成的自治團體,都有它自己所要解決的社會經濟問題。在所有的城市之上,則有一個羅馬城裡的中央政府,這個中央政府的首腦就是羅馬皇帝。因此羅馬帝國是自治城市的聯盟和凌駕於這個聯盟之上的羅馬中央政府這兩者的奇妙的混合體。這樣的羅馬帝國,是指直到公元2世紀的前期羅馬帝國。這個帝國的政府組織顯得十分復雜而奇特,它有兩個重要的特點。第一,在羅馬中央政府里,除了羅馬皇帝之外,還有羅馬元老院,後者是皇帝權力的來源。因此這是元老院與皇帝並存的兩頭統治,按照古代對政體的分類法,奧古斯都建立的元首政體也不是真正的君主政體。第二,在羅馬帝國里,除了羅馬中央政府之外,還有城市自治政府,後者是羅馬帝國的基礎。因此這是羅馬中央政府和城市自治政府並行的兩元政治,按照現代對傳統政治體系的分類法,奧古斯都建立的羅馬帝國也不是中央集權的官僚制體系。後一特點涉及羅馬政府怎樣管理帝國這一重要問題,因此也是羅馬帝國特有的行政管理問題。湯因比說,在羅馬帝國建立後的兩個世紀里,羅馬政治的秘密是間接統治的原則。在羅馬帝國的建立者看來,統一國家是許多自治城邦的聯合,行政負擔就交給這些地方當局。這種間接統治的原則,就是羅斯托夫采夫強調的羅馬中央政府和城市自治政府並行的兩元政治體系。羅馬帝國的間接統治原則或兩元政治體系,實際上是羅馬人當時能夠找到的組織和管理地中海世界的一種十分獨特的統治方式。它以羅馬人和希臘人都有過的城邦制度為前提,並且從奧古斯都開始,羅馬皇帝有意識地通過各行省的城市化將城邦的組織推廣到各行省,尤其是推廣到從未有過城邦制度的西部各行省。奧古斯都也曾開始發展某種皇家官僚機構,不過這些機構主要是為了解決軍隊的開支而設置的,因此主要是一種財政機構。在奧古斯都所開始的羅馬帝國的建立過程中,最重要的政策還是通過各行省的城市化以推廣城邦的組織,它導致了作為一個自治城市聯盟並以自治城市為基礎的羅馬帝國的建立。奧古斯都為什麼不是消滅而是推廣城邦的組織,應該與缺乏其他的替代組織有關。或如羅斯托夫采夫所說,城市行政組織以及它們的長官和它們的議會,乃是下達於居民群眾的一種非常好的居間者,因此要想改變這種制度就是一種企圖改變自然演變途徑的愚蠢想法。從希臘化時代到奧古斯都時代,原來的希臘城邦早已喪失了作為城邦國家的獨立地位,它們也不幻想恢復過去的政治獨立。但是這些城邦原來就有的行政組織,卻成了羅馬帝國可資利用的現成的組織形式,而且除了從希臘到義大利的城市行政組織之外,羅馬人並未發展出其他的地方政府組織。這無疑是羅馬帝國不能不以自治城市為基礎的特定歷史背景,甚至直到羅馬帝國滅亡之後,自治城市還成了羅馬帝國留給後來歐洲的一個基本制度遺產。不過這樣一來,羅馬帝國也就不是中國帝國那樣的歷史官僚帝國。至少直到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重建羅馬帝國之前,奧古斯都和其他羅馬皇帝並未打算建立中央集權的官僚行政機構,羅馬帝國也沒有這樣的行政機構。這種機構的缺乏,既意味著羅馬帝國在行政管理上有無法解決的難題,也涉及到羅斯托夫采夫專門討論過的羅馬帝國內部的城鄉對立問題。羅斯托夫采夫認為,對於羅馬帝國來說,自治城市和城市上層階級不是一個足以支持統一帝國的穩固基礎,在面臨外部壓力或者嚴重外患時尤其如此。他的基本觀點是,前期羅馬帝國的基礎不是鄉村和鄉村農民,而是城市和城市居民。但是羅馬帝國的大多數人不是城市居民而是鄉村農民,他們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羅馬帝國所需要的各種資源,尤其是提供了軍隊,這些鄉村農民幾乎都被排除在羅馬城市文明之外。羅馬帝國的社會內部,因此存在城市與鄉村的敵對狀態,並造成了公元3世紀的內戰和混亂。這個城鄉敵對問題,也許可以從另一角度來理解。實際上,就像奧古斯都不把軍隊交還給元老院而由軍隊統帥自己指揮,意味著軍隊不受正式的政府組織所控制一樣,奧古斯都及其繼承人也沒有發展出一種適當的制度,以便把占帝國人口大多數的鄉村農民置於羅馬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從這個意義上講

㈢ 誰有歐盟第七框架的具體內容啊,比如框架內容、參與條件,參與流程什麼的

younsky 朋友 告訴我你郵箱 [email protected]
我給你傳份附件:歐盟第七研發框架計劃首輪招標清單

一、歐盟第七研發框架計劃的總體內容
第七框架計劃支持經過篩選的優先領域,致力於歐盟佔領或保持世界某些領域的領先地位。它由四個專項計劃和一個核研究特殊計劃組成:
(一)合作計劃(Cooperation):324.13億歐元
合作計劃共劃分為十大主題研究領域:
1、健康 (Health)
① 用於人類健康的生物技術、基因方法和醫療技術;
② 用於人類健康的疑難病研究;
③ 優化歐洲公民的醫保服務
2、食品、農業和生物技術(Food, agriculture, biotechnology)
① 土壤、森林和水產環境的生物源可持續生產和管理;
② 相關戰略、政策和法規的執行手段,支持以生物經濟為基礎的歐洲知識;
③ 以食品鏈的完善和管理(「從餐叉到農場」)為主題的研究:食品、健康和舒適;
④ 用於可持續的非食品產品和工藝的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
3、信息通訊技術(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① 網路和服務設施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② 電子系統及部件的性能和可靠性
③ 人性化的信息通訊系統
④ 數碼內容的管理
4、納米科學、納米技術、材料和新製造技術(Nanosciences, Nanotechnologies, Materials and new Proction Technologies)
① 納米科學、納米技術
② 材料
③ 新產品
④ 用於應用工業的技術集成
5、能源(Energy)
① 氫和燃料電池技術
② 再生發電技術
③ 再生燃料生產技術
④ 用於加熱和加冷的再生能源技術
⑤ 二氧化碳的捕捉和零排放的發電技術
⑥ 清潔煤技術
⑦ 智能網路
⑧ 能源的有效性和節省
⑨ 能源政策制定的認知
6、環境,包括氣候變化(Environment, including climate change)
① 氣候變化、污染和風險
② 資源可持續管理
③ 環境技術
④ 地球觀測和評估手段
7、交通,包括航空(Transport ,including aeronautics)
① 航空和航天交通
② 地面交通(鐵路、公路和水路)
③ 支持歐洲全球衛星導航系統——伽利略系統(Galileo)和導航定時服務、衛星導航的有效應用(EGNOS)
8、社會經濟學和人文科學(Socio-economic Sciences and the Humanities)
① 知識社會中的增長、就業和競爭
② 歐洲前景中以經濟、社會和環境為目標的綜合策略
③ 社會及相關方面的大趨勢
④ 歐洲區域(貿易、移民、貧困、危機等)
⑤ 歐盟公民(參與政治、公民與權利、民主與責任、媒體、文化多元性與宗教等)
⑥ 社會經濟指標和科技指標
⑦ 未來行動
9、空間(Space )
① 用於歐洲社會的空間技術應用
② 空間開發
③ 加強空間基地的研究與技術開發
10、安全(Security )
① 公民安全
② 基礎設施和公用品的安全
③ 智能監測和邊境安全
④ 應急安全措施的建立
⑤ 安全系統的集成、互聯、互操作
⑥ 安全與社會
⑦ 安全研究的協調和組織機構
(二)原始創新計劃(Ideas):75.10億歐元
該計劃由歐洲研究理事會負責實施,致力於吸引最具有聰明才智的科學家增強歐洲競爭力,支持有風險並高影響力的研究,促進新興和快速影響力的領域達到世界級科學研究水平。
(三)人力資源計劃(People):47.50億歐元
該計劃的目標是通過與外國科學家的合作來加強歐洲研究,通過研究人員的流動建立持久的聯系,具體實施則通過「瑪麗•居里行動計劃」(the Marie Curie Actions)。
(四)研究能力建設計劃(Capacities):40.97億歐元
支持歐洲研究和創新能力建設。
(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計劃(Euratom):27.51億歐元
該計劃包括兩個特殊計劃:
1、核聚變能研究計劃
2、核裂變和輻射保護計劃
第2個計劃包括聯合研究中心(Joint Research Center-JRC)(非核部分):17.51億歐元
二、各專項計劃的國際合作
四個專項均有各自的國際合作目標、參與條件及相關內容。
(一)合作計劃——聯合研究
對於第三國而言,有兩種方式可以參加第七研發框架計劃:
1、全部主題領域向第三國開放,參與條件為:
① 至少與3個歐盟成員國共同參與;
② 除第1條的基本條件外,所有第三國均可參加;
③ 國際合作夥伴國家(ICPC)原則上可獲得經費支持;
④ 工業國家參與的項目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獲得經費支持。
2、每個主題均有各自的特殊國際合作行動(Specific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ctions),參與條件為:
① 每個主題領域中均有針對國際合作夥伴國家的項目招標;
② 至少應來自4個不同國家,即:2個國際合作夥伴國家和2個歐盟成員國;
③ 國際合作夥伴國家可以獲得經費支持。
(二)人力資源計劃——獎學金
以與外國科學家合作的方式加強歐洲研究,通過研究人員的流動建立持久的聯系。
(三)研究能力建設計劃——國際合作
在不同的專項計劃中通過主題領域進行的國際合作行動協調,研究能力計劃則成為協調行動的載體。

註:中國是歐盟框架計劃的國際合作夥伴國家。

㈣ 英國脫歐的利與弊都是什麼

英國脫歐的利是90%的英國經濟與對歐盟的貿易無關,擺脫歐盟將使英國許多中小企業不受歐盟規章制度的鉗制;弊端是失去歐盟成員國的資格,英國難以依託歐盟在歐洲和世界事務中發揮重要作用,其國際地位和影響將大打折扣。

在貿易方面,英國與歐洲向來唇齒相依,有一半貿易額都來自歐洲其他國家。若脫離歐盟恐令英國與歐洲貿易關系受到影響,影響到倫敦國際金融中心及資金避風港的地位,如果大量投資從英國撤出,經濟前景或進一步轉差。

英國國內商界領袖,包括英國首富、維珍集團主席布蘭森(Richard Branson)已發出警告,指英國試圖與歐盟重新談判兩者關系,可能構成不明朗前景,有損商界利益。

(4)歐盟框架法規擴展閱讀:

由於歷史與地理原因,19世紀晚期以來,英國一直奉行對歐洲大陸事務不幹預政策,被稱為「光榮的孤立」。「疑歐」的歷史傳統以及和歐洲大陸經濟發展相異的模式使英國長期和歐洲大陸若即若離。

在「疑歐」人士看來,歐盟未來的一些政策趨勢可能損害到英國的利益。而歐債危機的蔓延,不僅使英國的疑歐之心快速發酵,也加快了脫歐腳步。

與此同時,歐盟其他國家的民眾也對英國漸生不滿,認為英國不僅否決歐元,不參加歐盟的危機救助方案,還反對一切金融監管政策,因此英國脫歐對歐盟的發展來說反而是好事。雙方的相互信任已經降到歷史低點。

㈤ 歐盟組織機構設置原則及其基本框架如何

歐洲共同體的基礎文件《羅馬條約》規定其宗旨是:在歐洲各國人民之間建立不斷的、愈益密切的、聯合的基礎,清除分裂歐洲的壁壘,保證各國經濟和社會的進步,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和就業的條件,並通過共同貿易政策促進國際交換。在修改《羅馬條約》的《歐洲單一文件》中強調:歐共體及歐洲合作旨在共同切實促進歐洲團結的發展,共同為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作出應有的貢獻。歐共體下設:

1. 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歐盟的最高決策機構,分為由各成員國外長組成的總務理事會和家農業、財經、科研、工業等部長組成的專門委員會。

2. 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uncil)
常設執行機構,負責實施歐盟條約和歐盟理事會作出的各項決定,向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交報告和決議草案,處理歐盟日常事務,代表歐盟對外聯系和談判。在歐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方面,只有建議權和參與權。

3.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
聯盟的監督和咨詢機構,所通過的決議一般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有部分預算決定權,可以否定委員會的預算草案並要求提出新方案,還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數彈劾委員會。

4.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
歐盟最高促裁機構,以歐盟規章法律為准繩,負責維護歐盟所有決議的執行,保障歐盟規章得到尊重,並對條約和規章作出終裁性解釋,審理和裁決在執行歐盟條約和有關規定中與成員國同類規定相矛盾的各種爭議。法院設在戶森堡。

5. 歐洲審計院(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
根據「馬約」,審計院是歐盟5個主機機構之一,負責審查歐盟收支狀況,審計歐盟名機構的財務,確保歐盟財政的正常管理。審計院設在盧森堡。

6. 其它機構
重要機構有經濟社會委員會、地區委員會和歐洲投資銀行等。1993年還決定增設一系列業務機構,如歐洲金融機構(法蘭克福)、歐洲警署(海牙)、歐洲環保局(哥本哈根)、歐洲毒口監察局(里斯本)、內部市場協調局(馬德里)、獸醫監察局(都柏林)、歐洲培訓基金會(都靈)、歐洲職業培訓中心(希臘)、歐盟翻譯中心(盧森堡)等。

㈥ 英國脫歐對歐盟有什麼影響

就在2017年,加入歐洲一體化進程43年的英國做出脫離歐盟的決定。這個決定一經公布可以說是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它就好像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預示著英國直接民主的勝利。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英國國內新的社會分化和政治競爭。


在英國退出歐盟之前的各種投票中,英國都發揮著很強大的決策能力。而且英國的退出也削弱了歐盟的國際影響力,因為英國是歐盟成員國中兩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一,所以隨著英國的土歐盟的整體能力,在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下降了很多。

㈦ ()高盛為希臘做假賬加入歐盟的行為本身"在現有金融監管框架下難以判定違法",為什麼有可能會觸犯什麼法

可在中國特色的假帳戶。

㈧ 歐盟大型滑坡項目的定量風險評估框架

大型滑坡影響著歐洲許多山區,特別是阿爾卑斯山脈的廣大地區。其特點是低概率但具有災難性後果,對人類生命和財產、基礎設施和環境的直接和間接影響巨大。由於山區旅遊業的發展以及新道路和鐵路的修建使得這種影響越來越顯著。因此,滑坡災害風險減輕成為當前歐洲山區發展面臨的重要問題。目前歐洲滑坡災害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所獲得的數據通常是非常零散的(散落於各種資料庫、報告和出版物中),並且其可靠性也經常沒有被證實。

(2)滑坡研究是孤立的,對當地因素的解釋有限。

(3)缺乏將滑坡變形機制的認識與通過監測系統獲得解釋與風險管理有關的實際問題相聯系的好方法。

(4)缺少在大尺度土地規劃中考慮實際滑坡風險理念的經驗。

(5)缺少由多學科團隊研發出的不同災害預測技術的對比分析。

(6)就大規模滑坡而言,缺少考慮潛在損害(包括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以及預防費用)的風險定量評估程序。

(7)缺少終端用戶(區域和國家管理部門)的直接參與。

(8)在土地管理和立法中,應用滑坡風險管理的案例還不多。

鑒於以上滑坡風險管理現狀和問題,歐盟啟動了「歐洲大型滑坡風險的識別與減災(IMIRILAND)項目」,項目執行期為2001.3.1-2003.12.31。IMIRILAND項目旨在:①對滑坡災害分析方法進行評述;②根據不同的標准在不同的場合下對災害評估的可靠性進行比較;③研製出考慮直接和間接潛在損失在內的實用風險分析方法;④將已研製的方法應用到不同國家;⑤通過與管理層的緊密溝通來測試方法的適用性。

為了從定量角度來解決風險評估問題,根據定量風險評估的定義,預先假定每個風險成分可以用數值來表示,而且在空間上可以表徵出來。按照這種假設,IMMIRAND所採用的方法是以包括綜合階段和後續階段的全過程為基礎的矩陣方法,用GIS的風險空間表示。在滑坡危險性和風險分析中,最重要的問題是危險性的空間表徵(目前或潛在的非穩定帶)。為此,首先要詳細收集可以獲得的各種數據,據此對危險進行識別,特別是對滑坡產生的特定機理的認識。大型滑坡與誘發危險之間的關系可能是非常復雜的。正因為這種復雜性使得在災害評估階段可能應用多種方法。滑坡風險評估過程可以概括為三個步驟(圖5-2):一是危險性分析;二是易損性分析;三是風險計算。

圖5-2 IMMIRILAND項目大型滑坡風險評估框架

從理論上來講,風險值等於具有特定強度的某種現象的發生概率乘以易損性和有關的人員及財產值。為了進行定量風險評估,整個過程必須分成連續的幾個步驟,然後形成一個矩陣。矩陣是將每行的值與相應列的值相乘來構建的;這樣就推導出新的風險組成。因此,可以利用矩陣來表示不同災害發生概率的情形下不同的易損性組成(即物質、社會、經濟和環境方面)以及各風險組成(圖5-3)。

圖5-3 易損性和災害情況函數的單個風險值矩陣

㈨ 歐英未來經貿關系談判在布魯塞爾達成框架協議,英國脫歐對歐盟有什麼影響

英國脫離歐盟已經談了最近一年的時間,但是卻一直沒有取得太大的進展,根據他們最新的協議可以看出,在這一次英國脫離歐盟已經提上了日程,那麼這一次英國能否真正意義上的脫離歐盟呢?對於這件事情,網友們也是議論紛紛,接下來我就帶大家來看一下英國脫離歐盟之後將會造成哪些影響。

如何看待英國脫離歐盟?

其實從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在國與國之間的關系,其實就是利益之間的較量,英國當初之所以選擇加入歐盟,就是為了更好的銷售自己的產品,而現在隨著歐盟成為一個負擔,英國乾脆利落地選擇脫離歐盟。這個做法雖然從道德的角度去考慮的話,非常的敗人品,但是對於英國而言,這是一個非常英明的抉擇。

㈩ 美國和歐盟地震區一般採用什麼建築結構

建築結構的耗能減震設計方法很多,但其基本思想是通過設計主動或被動的結構特殊體系的方式,使得建築結構在強震時所受到的實際地震作用大大減小。這樣設計的建築結構強度和變形能力就無需像彈性法及延性耗能設計要求的那麼高。因此,建築結構的減震技術就有著極其廣闊的發展和運用前景。
1、建築結構的吸震耗能設計
這種方法主要是在建築的主體結構上安裝特殊的附加結構(如液壓減震器、彈簧減震器等),地震時,這些吸震器會發生運動而吸收大量的振動能量, 從而減輕建築主體結構的振動效應。還有一種方法是在筒中筒結構樓板與內筒壁處設置分縫(也可以設置類似液壓減震器的設施),內外筒組成動接觸體系,通過振動時兩部分的微碰撞而互相吸能,降低整個建築結構的地震反應。
2、建築結構的阻震設計
在建築結構的一些連接處或一些構件上裝上一定數量的阻尼器,通過這些阻尼器的較大阻尼力去減少建築結構的振動響應。如果阻尼器的性能可靠,則結構的減震效果是穩定可靠的。主要方案有:
(1)、在高層框架核心筒體的連接處,採用彈簧鋼桿摩擦減震器和砂質減震器;
(2)、在結構的抗震縫、伸縮縫或沉降縫處,放置扭轉梁阻尼器或擠壓鉛阻尼器;
(3)、耗能橫縫填充牆:主要是在填充牆上設置耗能橫縫。這種牆的左右與框架柱脫開,下部與框架固接,上部由水平耗能縫通過耗能器與框架相連。
3、建築結構的隔震設計
這種設計方法是目前在我國研究得最多的方法之一。其基本原理是:在地震 作用激烈的傳遞路線上設置隔震層,使通過隔震層傳到結構上的地震作用中斷或減少。 這種設計方法有一個特點:通常伴隨有阻震設計。其原因是隔震層同時設有特殊阻尼材料。
三、建築結構的動力優化設計
建築結構控制與減震設計的方法在具體實施時,還會存在一個優化設計問題,比如:吸震器和阻尼器的設置參數與位置的優化; 人工塑性鉸的位置、 數量及次序的優化;隔震體系的相對滑移量與隔震效果之間的優化等。本文以框架抗震剪力牆結構為例,介紹結構的動力優化設計。
建築破壞構件控制的理論要求: 對框架結構,在中震時塑性鉸僅出現在梁兩端;在大震時才會在柱根部出現塑性鉸,以形成梁式側移機構,在任何情況下節點始終處於彈性狀態。對於抗震剪力牆結構,在中震時塑性鉸僅出現在連系梁兩端;在大震時才在牆體根部出現塑性鉸。
根據實際震害和試驗研究的牆體先於框架破壞的規律,通過對結構的優化分析得知,框架—抗震牆結構的最佳耗能機構為: 在中震時,塑性鉸僅依次出現在連續梁兩端、牆體根部及框架梁兩端;在大震時才會在框架柱根部出現塑性鉸。
通過調整框架與抗震剪力牆的側移剛度比、柱軸壓比、框架梁與柱及連系梁與牆體的強度比等參數,並保證梁端、柱端和牆體根部不發生剪切破壞( 或滑移 ) ,就可以控制框架-剪力牆結構的連系梁、框架梁、柱、牆體的開裂和屈服順序,從而達到控制整個框架) 剪力牆的工作狀態。其中,對帶鋼板的梁( 在0.5倍梁高處設有水平縫與鋼板) 的雙肢抗震牆,通過建築結構優化分析得知,對帶鋼板的連續梁的最佳位置約在抗震牆總高度的0.5倍處,帶鋼板的(剛性)連續梁的彎曲剛度宜等於普通連續梁彎曲剛度的100倍左右。
這樣設計的抗震剪力牆牆,在彈性階段,建築結構的整體性增強,側向變形減小,比普通的聯肢抗震剪力牆具有更強的抗側向力能力;在彈塑性階段,剛性連續梁將被分成兩根0.5倍跨高的小梁協同工作,抗震剪力牆側向剛度減小,延性和耗能能力增加。
通過調整剛性連續梁的位置、彎曲剛度和配筋率等參數,可控制普通連續梁 和帶鋼板的(剛性)連續梁的內力及梁端開裂和屈服順序,從而達到控制整個剪力牆的工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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