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審批
⑴ 內地居民到香港定居要什麼手續
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3mm)的《內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表》;
2、交驗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交驗港澳關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港澳關系人是外國籍的,須交驗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外國護照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提交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意見;
5、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
6、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進行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1)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審批擴展閱讀
香港移民的分類:
1、投資移民
香港投資定居的政策就是香港投資移民計劃,又稱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該計劃的目的,是讓那些把資金帶來香港,但不會在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即資本-投資者)來香港居留。
2、商業移民
香港商業移民又稱來港參與開辦業務入境計劃,主要為有意根據一般就業政策前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投資(即來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人士,概述有關的入境安排。
提起移民香港,大家第一時間可能想到的是,香港投資移民1000萬港元投資移民,但這種類別的投資額度較高且和金融投資風險有關的,因為有些客戶對金融投資不太接受和承受風險程度不能太高的,所以不是每個人都適合。
3、企管90移民
企管90香港移民是針對企業家而設的境外移民計劃,與投資移民相比,近乎免費的移民計劃。它指的是具有一定資產,並且符合一些基本條件的企業家,將資金投入到香港政府特許經營項目,七年屆滿您將成為香港特殊專貴身份的永久居民。
⑵ 內地居民已申請赴港澳定居辦理咨詢
內地出入境發信到香港出入境,是核實你的婚姻是否屬實的,不需要什麼備案回.也從來沒聽說答過有這個條例的.
現在辦理夫妻團聚類定居的,是需要兩地政府出入境核實資料的,即內地出入境核實,然後遞交香港入境署核實的.
補充你的問題:
你們結婚是在哪兒結的?如果是在內地的話,可能是叫你們去備案已結婚的登記吧,方便以後核實資料的,因為如果在內地結婚的話,香港沒有記錄的.
再補充你的問題:
既然你們在香港結婚,香港那邊有你們的婚姻資料,但人事部登記就真的沒聽說過,也沒看見有這個條例.你可以咨詢你戶口當地的出入境;到香港入境處登記什麼??什麼時候有這個規定??(香港那邊有你們婚姻狀況資料就行的了)
⑶ 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審批表中的本人簡歷一欄怎樣填
就寫你的求學情況,工作情況即可,簡單些一下即可,放心吧。
⑷ 夫妻團聚赴港定居流程
一、辦理程序:
1、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申請辦理;
2、區回行政答服務中心公安窗口預受理,符合條件的正式受理,出具回執;將相關材料轉交區出入境管理部門;
3、區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審批;將審批結果轉交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
4、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通知申請人領取《前往港澳通行證》。
(4)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審批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門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
(二)十八周歲以上、未滿六十周歲,其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三)六十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的。
(四)未滿十八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的。
(五)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子女。
(六)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
上述第(二)項中「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指沒有具有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子女。
⑸ 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條件
人民日報12月29日報道 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10年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專居審批分數線。屬
據介紹,目前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和電腦打分排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據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名額,確定每年內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審批放行分數線。2010年,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共4類:
夫妻團聚類審批分數線為146.1分,即2006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
子女照顧父母類為60分,即申請人年齡為18-59歲,在香港或者澳門父母年齡均為60周歲以上且身邊無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類為1分,即申請人未滿18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
父母投靠子女類為1分,即申請人年齡為60周歲以上且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經審批後可赴港澳地區定居。申請人如需了解具體情況,可向受理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查詢。
(本文來源:人民日報 )
⑹ 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夫妻團聚的審批分數是怎能樣算的
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定居夫妻團聚類審批分數線為146.1分,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照顧父母類審批分數線為60分,即申請人年齡為18-59周歲,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父母年齡均為60周歲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門無子女。
子女投靠父母類審批分數線為1分,即申請人未滿18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父母投靠子女類審批分數線為1分,即申請人年齡為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
(6)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審批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公民退出中國國籍的,應當將所持普通護照、出入境通行證交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
公民持《前往港澳通行證》赴港澳地區定居的,應當將所持普通護照交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根據《中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公民在申請、換發、補發普通護照以及申請變更加註時,提交虛假或者通過非法途徑獲取的材料的,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騙取普通護照的,依照護照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根據《中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1、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2、無法證明身份的;
3、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⑺ 內地居民, 經批准赴香港定居, 成為香港居民者指的是哪些人
(一)夫妻一方為港澳居民,另一方為長沙市居民,赴港澳團聚的,未滿回18周歲的子女可以答隨同申請。
(二)父母一方或雙方在港澳定居,年老體弱,60周歲以上,身邊無子女,需子女前往照顧的,且子女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
(三)60周歲以上無依靠的老人投靠在港澳定居的直系親屬或近親屬,直系親屬是指子女、孫子女;近親屬是指同胞兄弟姐妹。
(四)內地未滿18歲無依靠兒童投靠香港、澳門定居的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近親屬指兄弟姐妹。
(五)定居港澳直系親屬因產業無人繼承,必須由內地親屬去定居才能繼承的。
(六)符合香港或澳門基本法規定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中國籍子女,須前往港澳定居的。
⑻ 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定居,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如何出具意見
申請抄人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對申請人赴港澳定居的意見直接填寫在申請表的相應欄目內並加蓋公章;審查意見包括:申請表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申請人是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規定不準出境的五種情形、是否同意申請人出境等,不同意的要說明理由;負責對申請人出具意見的單位分別為:
公職人員,由其人事組織部門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出具意見。
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出具意見。
⑼ 誰知道 赴港澳申請定居審批分數線 分數線是什麼意思嗎
這樣看你的申請是以夫妻團聚嗎?如夫妻團聚則要以分居時間計算、分居每月有3分、大約5年左右就可批出。分線數是以分居時間計算。
⑽ 申請香港定居審批流程
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審批
辦理條件: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門的;
定居香港、澳門的父母年老體弱,必須 由內地子女前往照料的(父母雙方定居港澳,均年滿六十周歲,身邊確無子女照顧,內地子女需年滿十八周歲、未滿六十周歲);
內地六十周歲以上無依靠老人,內地無子女,須投靠定居香港、澳門的子女;
內地十八周歲以下無依靠小孩,須投靠定居香港、澳門父母的;
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在內地所生中國籍子女。
港澳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申請前往港澳定居
所需材料:
交驗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交驗在港澳關系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並提交復印件;
交驗出生證或者出生公證,並提交復印件;交驗結婚證,並提交復印件;
提交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其他證明。
窗口辦理流程:
受理——初審——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