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行行政拘留
㈠ 行政拘留可以不執行嗎
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版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權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可以不執行,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㈡ 什麼是行政拘留不執行條件
現實問題
秦某因為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被公安機關處以五日拘留,由於秦某的小孩剛剛六個月,目前尚在哺乳期,因此公安機關決定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那麼,公安機關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決定合法嗎?
律師解答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歲以上的;(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在這則案例中,由於秦某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因此雖然依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但可不執行,公安機關的決定是合法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㈢ 行政拘留15天依法不執行行政拘留是什麼意思
理應拘留但是不執行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㈣ 哪些人員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可以不執行,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㈤ 一般什麼情形下,行政拘留不執行
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版,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權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可以不執行,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㈥ 對不滿多少周歲的人,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6)不執行行政拘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十三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第十四條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㈦ 哪些人可以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現實問題
秦某因為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被公安機關處以五日拘留,由於秦某的小孩剛回剛答六個月,目前尚在哺乳期,因此公安機關決定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那麼,公安機關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的決定合法嗎?
律師解答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歲以上的;(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在這則案例中,由於秦某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因此雖然依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但可不執行,公安機關的決定是合法的。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歲以上的;(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㈧ 如何不執行行政拘留
懷孕或者有傳染性疾病一般拘留所是不收的
㈨ 暫緩執行的行政拘留可以不執行呢
暫緩執行的行政拘留如果沒有違反條件就不執行。
行 政拘留暫緩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請了行政復議或者提起了行政訴訟。
這是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前提條件。
如果被拘留人沒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則不得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
同理,如果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決定前,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復議決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經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訴訟的,對被拘留人也不得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
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申請,既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提出,但都必須在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尚未執行或者尚未執行完畢前提出。
因為如果行政拘留決定已實際執行完畢,就不存在適用行政拘留暫緩執行的問題了。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必須由被拘留人親自提出,其近親屬及其他人均無權提出。
(9)不執行行政拘留擴展閱讀:
中國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規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
行政拘留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
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該條對於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於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關於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幾個條文,其他都是針對某種具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能否適用行政拘留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