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執法不公的案例

執法不公的案例

發布時間: 2020-12-29 02:10:56

『壹』 摩的是不是違法

摩的是違法的。

以摩托車為工具來搭客的一種賺錢方式,又叫搭客仔。「摩的」一度成為最便民的交通工具之一,它的服務價比公共汽車的稍高一點,但又沒有「標的」(一般計程車)的價格那麼高,因而廣受大眾歡迎。隨著摩托車日漸成為犯罪分子的一種作案工具,政府最終出台「禁摩」令。

在一些禁摩的城市,摩的指以電動車載人賺錢的方式,尤其在一起交通擁堵、公共交通壓力大的地方,摩的最為盛行甚至超過了計程車的價位。在摩的載客運行的過程中經常無視加交通規則,闖紅燈、佔道、搶道也增加了安全隱患。

(1)執法不公的案例擴展閱讀

「黑摩的」就像「牛皮癬」一樣頑固、難治。交警只能對上路行駛『黑摩的』查驗證照,證件不全的暫扣車輛,對非法營運根本沒有打擊力度。很多沒有固定職業的人也願意靠『黑摩的』掙錢,最多一天能掙1500元。

「三車」治理的最大困難在於這個群體十分龐大,整治常會遭到車主聚眾圍攻,車主聚眾上訪、鬧事屢屢發生。此外,許多「三車」安裝了鐵皮鋸條等非法防護裝置,執法人員若強行扣車很容易受傷。

很多人都是靠車養家糊口,禁運後就業難。

『貳』 急!關於公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考試的一些案例分析,懂的朋友請指點一下,告訴我答案。

第一題:
答:此案辦理正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公路內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公容路用地及公路設施,有權依法檢查、制止、處理各種侵佔、破壞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興建鐵路、機場、電站、水庫、水渠,鋪設管線或者進行其他建設工程,需要挖掘公路,挖掘、佔用、利用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時,建設單位必須事先取得公路主管部門同意,影響車輛通行的,還須徵得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工程完成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原有技術標准,或者經協商按照規劃標准修復或者改建公路。
第三十二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公路主管部門可以分別情況,責令其返還原物、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沒收非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第二題:
答:1、工作人員受理時未出具書面的「受理通知書」;
2、在受理前應該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而不能在受理要求申請人再補齊材料;
3、審批時限超出了法定的20個工作日同時未辦理延期手續;
4、作出行政許可的決定後未向申請人頒發、送達《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5、未在作出決定的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超出了法定期限。

『叄』 居民樓內能不能開餐館,法律依據是什麼

在住宅樓內開設飯店的禁止性條文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根據上述規定,住宅能否用作辦公,首先需視該種商業用途是否違反有關禁止性規定;如無相關禁止性規定,還需看是否違反小區管理規約的規定;如不違反規約,還需取得有利害關系業主的同意。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執法不公的案例擴展閱讀:

相關案例:

楊蓉住在二樓,一樓是一家餐廳。該餐廳每天排放大量的油煙,致使楊蓉家在炎熱的夏天也無法開窗通風。

更為嚴重的是,楊蓉安裝在二樓外牆的空調散熱機,由於長期被油煙熏,已無法正常使用。楊蓉多次找餐廳協商,沒有結果,於是向環保局投訴,要求其進行處理。

經環保局監測,該餐廳油煙排放未超過國家標准。經楊蓉要求,環保局對餐廳造咸楊蓉空調無法正常使用一事進行調解。餐廳認為其排放的油煙未超過國家標准,、不存在違法行為,壞應承擔楊蓉的經濟損失。

調解不成,環保局最終作出餐廳賠償楊蓉3 000元經濟損失的處理決定。

『肆』 包青天公正執法的事例

包拯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錢進行貿易,每年累計虧損十多萬,包拯上奏全部罷除。

包拯在朝廷為人剛毅,貴成宦官為之收斂,聽說過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黃河水清了,兒童婦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為「包待制」。京城稱他說:「關節不到,有閻王爺包老。」以前的制度規定,凡是告狀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開官府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直接到他面前陳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騙長官。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佔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謝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包拯在三司任職時,凡是各庫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攤派,老百姓負擔很重、深受困擾。包拯特地設置榷場進行公平買賣,百姓得以免遭困擾。官吏負欠公家錢帛的多被拘禁,一有機會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兒抓起來,包拯都給放了。

包拯性格嚴厲正直,對官吏苛刻之風十分厭惡,致力於敦厚寬容之政,雖然嫉惡如仇,但沒有不以忠厚寬恕之道推行政務的,不隨意附和別人,不裝模作樣地取悅別人,平時沒有私人的書信往來,親舊故友的消息都斷絕了。雖然官位很高,但吃飯穿飯和日常用品都跟做平民時一樣。他曾說:「後世子孫做官,有犯貪污之罪的,不得踏進家門,死後不得葬入大墓。不遵從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孫。」

資料來源《宋史-列傳第七十五-包拯傳》
參考資料:http://www.chinage.net/Art/2006/05/16/Article_200605164387_1.htm

『伍』 求我國的司法或執法不公的案例,謝謝

改成求我國司法或執法公正的案例,或許比較好回答

『陸』 急求最新電子商務活動中的違法案例,域名領域和消費者個人隱私領域各一個。謝謝啦!!!

淘寶「錯價門」引發爭議。互聯網上從來不乏標價1元的商品。近日,淘寶網上大量商品標價1元,引發網民爭先恐後哄搶,但是之後許多訂單被淘寶網取消。隨後,淘寶網發布公告稱,此次事件為第三方軟體「團購寶」交易異常所致。

部分網民和商戶詢問「團購寶」客服得到自動回復稱:「伺服器可能被攻擊,已聯系技術緊急處理。」這起「錯價門」事件發生至今已有兩周,導致「錯價門」的真實原因依然是個謎,但與此同時,這一事件暴露出來的我國電子商務安全問題不容小覷。

在此次「錯價門」事件中,消費者與商家完成交易,成功付款下了訂單,買賣雙方之間形成了合同關系。作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淘寶網關閉交易,這種行為本身是否合法?蔣蘇華認為,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淘寶網的行為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自由交易權,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賠禮道歉並賠償消費者的相應損失。

總結:我國電子商務領域安全問題日益凸顯,比如,支付寶或者網銀被盜現象頻頻發生,給用戶造成越來越多的損失,這些現象對網路交易和電子商務提出了警示。然而,監管不力導致消費者權益難以保護。

公安機關和電信管理機關、電子商務管理機關應當高度重視電子商務暴露的安全問題,嚴格執法、積極介入,徹查一些嚴重影響互聯網電子商務安全的惡性事件,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我國電子商務健康有序的發展。


(6)執法不公的案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認證電子商務師,適合零基礎,或有一定基礎但電子商務網路營銷知識不全面,想進入電子商務網路營銷行業,或想進一步深造,

系統全面地學習電子商務網路營銷知識、SEO、SEM、網盟等推廣方法,熟練掌握各種網路營銷手段,以此獲得網路營銷中高層主管等高薪職位,或網路營銷高新兼職項目的人士。學歷不限。

『柒』 法律有情的例子

案例:

1、鎮江新區大港街道上的五名男子在「毛鬍子」事件中,挑釁並捉弄了兩名年輕女子。這兩個女孩嚇壞了,躲在「毛茸茸的大攤子」里。

攤主戴鴻福(綽號「毛鬍子」)指責下列男子不想被毆打,造成頭部受傷。17歲的小飛被一把刀刺死,他憤怒地用啤酒瓶砸碎了頭。

2010年8月6日,《揚子晚報》在其焦點版上報道了這一事件。文章指出,「毛鬍子」的行為不被認為是一種勇敢的行為,是否可以減輕處罰。這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毛鬍子」的命運引起了全國廣大網民的關注和熱烈討論。

昨天上午,就在案件宣判後,一些網友在鎮江貼出了「毛鬍子」對當地「人民話題」的判斷,整個帖子是「三拖四拖」,但這四個字再次引起鎮江網友的強烈反響。記者注意到,截至昨晚,已有近10000名網民瀏覽和發布。

很多網友認為該判決「可以接受」,並對此表示贊賞。網友「樂道」直截了當地說:「判決合理公正!」網友「紅楓男」理性地說,「應該說這是一個很好的判斷,讓勇敢、正直的人感覺更好!」

2、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人楊鳳深因非法製造爆炸品用於煙花表演被法院定罪。楊鳳深及其家人拒絕接受判決。他們認為煙花是為了繼承非物質文化遺產而製造的,不會造成社會危害。他們沒有違法,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2017年12月29日,第二審宣判楊鳳深非法製造炸葯罪,免予刑事處罰。當法律束縛楊鳳深的老年人時,安全與民俗的矛盾已成為公眾討論的熱點。很多人說,盡管楊鳳深免予刑事處罰,但他的定罪本身是荒謬的。

事實上,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一判決是正當的。我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製造爆炸物,是違反國家有關槍支、彈葯、爆炸物管理的規定,非法製造爆炸物的犯罪。楊鳳深的「梨花瓶」火葯已達到非法製造炸葯的「定罪門檻」。

但同時,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七十五歲的人有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三十七條規定:「輕罪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刑罰,但是按照不同的情節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訓誡或者責令改正、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因此,第二審對楊鳳深的判決事實上是合理的,是無可辯駁的。此外,在楊風深之前,浙江也發生過類似的案件,「毒品木偶戲」的繼承人涉嫌因「非法製造炸葯罪」被拘留。當時,地方法院為「毒品木偶戲」在法律監督下理性繼承文化提供了一條道路。

相反,石家莊法院的審理雖然合理合法,但並沒有從以往的案件中有效地吸取教訓,也沒有充分考慮文化和人文情感的特殊性。

(7)執法不公的案例擴展閱讀:

名言

信念是由慾望產生的,因為願意相信會相信,希望會相信,有一種興趣會相信。--斯特林堡

未來是光明和美麗的。熱愛它,向著它前進,為它工作,歡迎它,並盡可能使它成為現實。--謝尼舍夫斯基

把煩惱當作臉上的灰塵,衣服上的灰塵,不驚慌,隨時洗臉,永遠保持清潔,這不是智慧和快樂嗎?對生活的追求,情感的碰撞,進取的熱情,可以藏而不窮,可以靜而不輕。--余秋雨

人贊美我,卻不加痕跡;人們傷害我,卻不減一分錢。--佐久間象山

如果這是一朵玫瑰,它將永遠開花。--歌德

『捌』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例子

張釋之嚴格執法

封建社會,可以用金錢買官。張釋之年輕時,他二哥出錢為他捐了個保衛皇宮的小官。張釋之整整幹了十年,覺得沒有什麼盼頭,想辭職回家幫哥哥分擔家務。當時朝廷有個官員叫袁盎,覺得張釋之這個人不錯,有才幹,就在皇帝面前竭力推薦他。

漢文帝便破格召見了張釋之,讓他談談天下大事。張釋之平時聰明好學,關心政事,對事物的分析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他向漢文帝一一道來,具體而不空洞,說得漢文帝頻頻點頭。不久,文帝就封他為公車令。

張釋之當上公車令後,有一天,見到太子和他的弟弟梁王同乘一輛車入朝,眼見到了宮門口,也不下車,竟想長驅直入。張釋之連忙追上去攔截,不讓他倆進宮,判定他倆犯了過宮門不下車的「不敬」罪,上奏皇帝。

太子和梁王是薄太後的掌上明珠,他們的舉動把皇上也嚇了一跳,在薄太後的追問下,漢文帝只能自我檢討道:「都是我的錯,我沒有把兒子教育好。」最後由太後出面,宣布赦免太子、梁王之罪,他們二人才獲准可以進宮。

當時的張釋之只是一個小小的公車令,官職很低微,卻敢於彈劾太子與梁王,這無疑是太歲頭上動土。好在漢文帝是很開明的君主,他並沒有因此而心懷不快,反而認為張釋之的敢作敢為是好樣的,對朝廷有利,下令提升他為中大夫。

一次,張釋之跟隨漢文帝出城巡視,來到城北中謂橋。不知怎麼橋下突然鑽出一個人來,驚嚇了給皇帝拉車的馬匹,馬高聲嘶鳴起來,那個人嚇得拔腿就跑。衛隊緊緊追趕,抓住了那個人。皇帝命令交給張釋之處理。因為那時張釋之已經擔任了廷尉,掌管全國的司法工作,是最高的司法官。

張釋之親自審問那個沖撞皇帝車駕的人,那人從實稟告說:「小的是路過這里,聽見皇上車駕過來的吆喝聲,急忙迴避,就躲到了橋下面。後來聽聽沒有聲音了,以為車駕已經過去,就鑽了出來。想不到車駕還未過去,正好給小的撞上,小人實在是無意沖撞,望大人查明真相,饒恕我吧。」

張釋之聽了那人的申訴後,仔細地調查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弄清了真相,覺得那人說的都是實話,便罰了那人四兩罰金。漢文帝知道後十分生氣地說:「你判得太輕了吧,幸虧朕的馬比較馴服溫和,不然的話,還不把朕摔傷了?」

張釋之見漢文帝不高興,便從容地解釋說:「陛下,我認為對於法律來說,不管是皇上還是老百姓,都是平等的。本朝的法律對於無意驚駕的處罰就是處以罰款,所以我就遵照這條法則判刑。如果陛下要加重刑罰,就顯得有些隨心所欲,那麼,今後的法律,叫老百姓怎麼遵守呢? 請陛下再考慮一下吧。」

漢文帝聽了張釋之的話,沉思了一下說:「就照此辦理吧。」

沒多久,又發生了一樁案子。有人偷盜先帝廟中座位前的一塊玉環。文帝大動肝火,命張釋之判偷竊犯滅族之罪,張釋之根據刑律的規定,奏請判為殺死竊犯一個人,並把屍體拋在街上示眾。文帝聽了很不滿意,說:「你怎麼老是用一些刑罰條律來跟我作對,神聖的宗廟竟然有人敢進去偷竊,這個國家還成什麼樣子? 我這么重用你,可不是叫你去庇護罪犯呀。」

張釋之嚴肅地取下頭上的烏紗帽,對文帝說:「作為一個最高司法官,我從未庇護過任何一個犯人。如果有人偷盜宗廟里的東西就判滅族,那麼萬一有人盜掘先祖的陵墓,又該怎麼加刑呢?」

文帝把這件事跟太後商量,太後覺得應當依法辦事,於是文帝只好同意了張釋之的奏請。

『玖』 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例子

張釋之嚴格執法
張釋之是西漢文、景兩個皇帝統治時期的司法官。他執法威嚴公正,不含私心,在當時很有名望。
封建社會,可以用金錢買官。張釋之年輕時,他二哥出錢為他捐了個保衛皇宮的小官。張釋之整整幹了十年,覺得沒有什麼盼頭,想辭職回家幫哥哥分擔家務。當時朝廷有個官員叫袁盎,覺得張釋之這個人不錯,有才幹,就在皇帝面前竭力推薦他。漢文帝便破格召見了張釋之,讓他談談天下大事。張釋之平時聰明好學,關心政事,對事物的分析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他向漢文帝一一道來,具體而不空洞,說得漢文帝頻頻點頭。不久,文帝就封他為公車令。
張釋之當上公車令後,有一天,見到太子和他的弟弟梁王同乘一輛車入朝,眼見到了宮門口,也不下車,竟想長驅直入。張釋之連忙追上去攔截,不讓他倆進宮,判定他倆犯了過宮門不下車的「不敬」罪,上奏皇帝。太子和梁王是薄太後的掌上明珠,他們的舉動把皇上也嚇了一跳,在薄太後的追問下,漢文帝只能自我檢討道:「都是我的錯,我沒有把兒子教育好。」最後由太後出面,宣布赦免太子、梁王之罪,他們二人才獲准可以進宮。
當時的張釋之只是一個小小的公車令,官職很低微,卻敢於彈劾太子與梁王,這無疑是太歲頭上動土。好在漢文帝是很開明的君主,他並沒有因此而心懷不快,反而認為張釋之的敢作敢為是好樣的,對朝廷有利,下令提升他為中大夫。
一次,張釋之跟隨漢文帝出城巡視,來到城北中謂橋。不知怎麼橋下突然鑽出一個人來,驚嚇了給皇帝拉車的馬匹,馬高聲嘶鳴起來,那個人嚇得拔腿就跑。衛隊緊緊追趕,抓住了那個人。皇帝命令交給張釋之處理。因為那時張釋之已經擔任了廷尉,掌管全國的司法工作,是最高的司法官。
張釋之親自審問那個沖撞皇帝車駕的人,那人從實稟告說:「小的是路過這里,聽見皇上車駕過來的吆喝聲,急忙迴避,就躲到了橋下面。後來聽聽沒有聲音了,以為車駕已經過去,就鑽了出來。想不到車駕還未過去,正好給小的撞上,小人實在是無意沖撞,望大人查明真相,饒恕我吧。」
張釋之聽了那人的申訴後,仔細地調查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弄清了真相,覺得那人說的都是實話,便罰了那人四兩罰金。漢文帝知道後十分生氣地說:「你判得太輕了吧,幸虧朕的馬比較馴服溫和,不然的話,還不把朕摔傷了?」
張釋之見漢文帝不高興,便從容地解釋說:「陛下,我認為對於法律來說,不管是皇上還是老百姓,都是平等的。本朝的法律對於無意驚駕的處罰就是處以罰款,所以我就遵照這條法則判刑。如果陛下要加重刑罰,就顯得有些隨心所欲,那麼,今後的法律,叫老百姓怎麼遵守呢? 請陛下再考慮一下吧。」
漢文帝聽了張釋之的話,沉思了一下說:「那就照此辦理吧。」
沒多久,又發生了一樁案子。有人偷盜先帝廟中座位前的一塊玉環。文帝大動肝火,命張釋之判偷竊犯滅族之罪,張釋之根據刑律的規定,奏請判為殺死竊犯一個人,並把屍體拋在街上示眾。文帝聽了很不滿意,說:「你怎麼老是用一些刑罰條律來跟我作對,神聖的宗廟竟然有人敢進去偷竊,這個國家還成什麼樣子? 我這么重用你,可不是叫你去庇護罪犯呀。」
張釋之嚴肅地取下頭上的烏紗帽,對文帝說:「作為一個最高司法官,我從未庇護過任何一個犯人。如果有人偷盜宗廟里的東西就判滅族,那麼萬一有人盜掘先祖的陵墓,又該怎麼加刑呢?」
文帝把這件事跟太後商量,太後覺得應當依法辦事,於是文帝只好同意了張釋之的奏請。
張釋之公正執法的佳話,一直流傳至今。
望採納O(∩_∩)O

『拾』 執法權和立法權是什麼,公民有這些權利嗎 生活中有那些例子

政治權利就應該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生存權」不就是有權力活著么?專即使是被剝奪政治權利終屬生的人,如沒被判死刑,也是有生存權的。
「自由權」更是一個莫名其妙的說法,首先,沒有無邊無界的自由,他與生存權不是一個層面上的東西。更重要的是:每個人享有的相對自由都應該是以不傷害他人為最基本的條件,如果一個人能夠享有無法無天的自由,那很可能就會影響到他人的生存權利了。有你自由殺人的權利,就沒別人享受安寧的權利。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