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法規
㈠ 法律法規政策體系要怎樣建立
政務信息公開,要依法公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運用行政權力辦理的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各類事項,只要不屬於黨和國家機密,都要向社會公開。為保證政務信息公開內容的真實可靠、保證政務信息公開措施的落實、保證辦事結果的公平公正,必須完善政務信息公開的法制建設。
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法制建設,從我國的國情、黨情、社情和民情的實際出發,創造性地建立健全各項政務信息公開法規制度。當前,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法制建設的主要任務是:通過法規制度建設,將中央、國務院有關政務信息公開的部署和意見轉化為具體規定,將原則性的要求轉化為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力的法規制度,研究制訂政務信息公開的相關法律;進一步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方式、領導體制和工作制度,將已確定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針、領導體制、工作格局以及政策措施法定化、程序化;通過健全法規制度,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部署、各項要求與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制度設計等相互融合、相互協調;把紀檢監察機關與有關機關的職能分工,把黨和國家機關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面的責任,逐步法定化。
㈡ 法律、法規、規章、暫行條例怎麼區分啊
1、范圍不同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這三個的范圍不一樣,法律法版規范圍最大,包含了權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是單獨的。2、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規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則是國務院制定,而部門規章是適用於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署等這些部門自己發布的。3、適用對象不同法律法規適用於所有人,上至國家領導人,下至普通民眾;行政法規是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適用普通民眾;部門規章同樣不適用普通民眾,是國務院各部門、各委員會、審計署自己調整內部范圍內的行政管理關系的。
㈢ 怎樣區分法律、法規、行規
廣義的法律包抄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法律是全國人大制定的。
行政法規是國務院制定的。
地方性法規是地方人大制定的。
規章是國務院部門、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及地方政府制定的。
注意:
1、規定是規范性文件,不屬於法律范疇,效力低於法律。
2、條例是法律的名稱,不是法律的種類。
法律效力等級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
我國法律遵循特別法優於一般法,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在法律覆蓋層面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
㈣ 法律、法規、條例、辦法、意見、實施細則這些法律屬於怎麼區分
可從制定部門,特點,適用地方這幾個方面區分
1、制定部門之間的區別
法律: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制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規:由國家機關制定。例如:比如說我國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規等。
條例: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並發布的。
辦法:是有關機關或部門制定的。
意見:地方政府或者國家機關制定的。
實施細則:授權國務院直屬機關制定。
2、特點各不相同
法律:屬於一種概括、普遍、嚴謹的行為規范。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范。是國家確認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行為規范。
法規:法規分為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
條例:內容的法規性,時效的穩定性,制發的獨特性。
辦法:辦法的法規約束性側重於行政約束力。辦法的條款都具體、完整,不能抽象籠統。
意見:內容的多樣性,行文方向的多向性,內容的針對性,作用的多重性。適用
實施細則:規范性,補充性和輔助性,操作性強。
3、適用范圍不同
法律:全國范圍內。
法規:行政法規全國范圍使用,地方性法規地方范圍。
條例:只能在本地區范圍使用,屬於地方法規。
辦法:國家制定的全國范圍實施,地方部門制定的適用於當地。
意見,實施細則:大多由政府的各個職能部門提出,經過本一級政府審批並通過實施。
(4)怎樣的法規擴展閱讀:
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地方法規、地方規章、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對於該等法律法規的不時修改和補充。其中,法律有廣義、狹義兩種理解。廣義上講,法律泛指一切規范性文件
狹義上講,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與法規等一起談時,法律是指狹義上的法律。法規則主要指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法規及經濟特區法規等。
法律:
是對法律中某些條文或文字的解釋或限定。這些解釋將涉及到法律的適用問題。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其做出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還有一種司法解釋,即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檢察院做出的解釋,用於指導各基層法院的司法工作。
行政法規:
是由國務院制定的,通過後由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這些法規也具有全國通用性,是對法律的補充,在成熟的情況下會被補充進法律,其地位僅次於法律。
法規多稱為條例,也可以是全國性法律的實施細則,如治安處罰條例、專利代理條例等。
網路:法律法規
網路:條例
網路:辦法
網路:細則
㈤ 怎樣查法律法規在匯法網上怎麼查法規
搜索匯法網,點擊進去,如圖:
㈥ 如何普及法律法規
如果要普及法律法規的話,那麼應該從學生做起,可以在學校裡面多給他們上一些這種課程。讓他們講給父母聽。
㈦ 怎樣學習法律
1、理解
對法律條文的學習,法律條文不需要每一條都要背下來,重點在於對一詞一句的理解。不要小瞧法律條文看似很不起眼的一句話,其背後都有深刻的用意,比如「等等」,「參照某某條文或法律」,這些也是學習了解的重點。
另外,要了解條文背後的故事,法律具有社會性,因為社會現象的存在,才會有相關法律的出現,因此,不了解法律制定的社會背景,也就很難了解法律的深刻內涵。
2、培養法律思維
要從學習的那一刻開始就要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法律立足於社會,因此多讀書,了解點社會學和人類學是非常有好處的。另外,法律思維的培養最重要的是案件分析能力,平時多和律師交流,看看大咖們寫的文章,學習人家分析問題的思路,慢慢形成一套自己的思路。
3、培養興趣點
要注意學習方法和興趣點。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法律門類眾多,將來就業總要選擇一種或兩種作為自己擅長的領域來工作。
學習時就要想想自己對哪方面感興趣,如果你英語很棒或喜歡英語,又對涉外業務感興趣,可以多學學國際法,如果經濟方面感興趣就多學經濟法。總之,要有興趣,這樣學習才不會太苦。
4、注意學習方法
讀書不在於多而在於精,每一個法律領域可以找這方面的大咖寫的一到兩本書精讀,最好是合上書,你能記住70%左右的內容,這樣你在這個領域就學的差不多了,不信就找老師比劃比劃,試試水平,也試試老師的水平,讀書很多,讀不懂也記不住那就是零,讀一本書,讀懂了記住了,這就是自己的東西了。
5、實踐
書上學的再多也都是紙上談兵,最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法律更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如果以後想從事實務工作,多去法院、檢察院、律所實習,不放過看到的任何細節,相信會成功的。但如果以後想做研究,那就多和老師探討探討,多寫文章,發現前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