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扣發
記大過是一種處分,沒規定記大過後要扣發工資獎金吧。 除非在處分的決定里同時回規定要扣發工答資獎金。 至於處理是否正確,你得把事情經過詳細說一下,才好判斷啊。 你可以直接向我提問,我會幫你作更詳細的解答。
② 行政單位退休福利被無故扣發侵權如何訴訟
退休以後,是國家給退休金。 單位還給什麼福利啊? 除非是國家單位,有些可能還有。
③ 行政事業單位由大平台財政直接支付發放的工資(代扣住房公積金)的分錄應該怎麼做
行政單位按照新來的《行政單自位會計制度》(財庫[2013]218號),以工資總額記賬(住房公積金財政部門統一代扣統一繳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單位在做賬時應作為工資和財政撥款的組成部分):
借:經費支出—基本支出—財政撥款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基本工資4200
貸:財政撥款收入—基本支出撥款—人員經費4200
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會[2012]22號)做賬,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財政補助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基本工資4200
貸:財政補助收入—基本支出—人員經費4200
④ 公務員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扣發年度獎金
這個沒寫進勞動法里,都是各單位自己規定的,不違法也不違規,這一件事兒,想找回來只能往大了鬧,鬧到網路電視上鬧得誰都捂不住了,這個錢就能拿上了,但是相應的你的工作也完蛋了,你自己去做衡量,
⑤ 機關事業單位事假扣工資合理嗎
事業單位請事假扣工資合理的。
事業單位職工請事假是否扣工資,如何扣發,國家沒內有統一規定。由各容省市規定,但各省市規定不同。
一般都有一定時間免扣期,一定時間基本工資扣除期,之後才是全額扣除期。具體扣除辦法,按各地規定執行,具體扣發建議咨詢當地人社局。
(5)行政扣發擴展閱讀:
對於員工請事假怎麼扣減工資,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是依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約定,但它有個前提條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強制性和原則性規定。
我國《勞動法》及法規對事假工資無具體規定,對病假工資在勞動部《關於貫徹《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因此扣除事假工資的最高限,是勞動者的月工資÷21.75×事假天數。
⑥ 領導以沒完成任務扣發職工工資違反勞動法嗎
領導以沒完成任務扣發職工工資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無效。
而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在未完成勞動定額或承包任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低於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一款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6)行政扣發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⑦ 新行政強製法第26條第3款,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那麼以後違章停車被交警拖了車,拖
按對法條的理解:
拖車費屬於採取查封、扣押措施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要由被執行人承擔。
而停車費如果屬於保管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當然要由行政機關承擔。
⑧ 行政單位工作人員因為違紀被單位扣發獎金合理嗎
如果是公務員,參考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相關規定,違紀了可能受到處分,處分了可能扣發獎金,因此,可能合理!
⑨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後工資獎金津貼怎樣發放
根據國務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受處分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5號)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期間,工資按照待遇按以下辦法辦理:
1、公務員受警告處分的,不降低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津貼補貼。受處分期間符合正常晉升級別條件的,如次年1月1日仍在處分期,從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次月起晉升級別。受處分期間符合正常晉升級別工資檔次條件的,從次年1月1日起晉升級別工資檔次。
2、公務員受記過、記大過處分的,不降低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津貼補貼。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當年,符合正常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條件的,從次年1月1日起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
3、公務員受降級處分的,從受處分的次月起,降低一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低套入降低後級別相應的工資檔次,相應降低按級別確定標準的津貼補貼。受處分前的級別為本職務對應最低級別的,降低一個級別工資檔次,級別工資為本級別最低檔的,按本級別的一個工資檔差降低級別工資,級別工資為二十七級1檔的,可給予記大過處分。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當年,符合正常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條件的,從次年1月1日起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解除降級處分,不視為恢復處分前的級別和工資待遇。
4、公務員受撤職處分的,從受處分的次月起,職務工資按新任職務確定,級別按每降低一個職務層次相應降低兩個級別確定,最低降為二十七級,級別工資逐級就低套入降低後級別相應的工資檔次,津貼補貼按新任職務和級別確定。未明確新任職務的,暫按本人原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之和的70%計發臨時工資。明確新任職務後,被多減發或少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或扣發。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處分期滿解除處分的當年,符合正常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條件的,從次年1月1日起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解除撤職處分,不視為恢復處分前的職務、級別和工資待遇。
5、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6、公務員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工資待遇的,從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次月起執行。處分被減輕或撤銷的,多減發或停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處分被加重的,少減發的工資予以扣發。
⑩ 行政警告處分能扣發基礎績效工資含原各種補貼
行政警告處分扣獎勵性績效工資是正常的,一般不能扣發基礎績效工資含原各種補貼,但是要看當地文件的規定,文件規定扣發基礎績效工資等那就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