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專項審批
① 工商年檢報告書中,「經營專項審批或許可的項目是否取得審批或許可」是什麼意思
在企業經營范圍中有些經營項目是需要特別審批的,實行許可證管理的,比如經營專化學危險品是屬需要到公安部門辦理化學危險品運輸許可證,到經貿委辦理化學危險品生產許可證的,還有化肥農葯均屬於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的,這些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就是需要的相關的政府管理機構辦理專項審批的,只有獲得生產或經營許可證你才能經營,否則屬於無證經營,違法的,就食品行業,對食品添加劑就是實行許可證管理的
② 工商局說的專項審批和資質是一個意思嗎
並不是同一個意思。
專項審批是一種行政許可;
比如食品流通許可、酒類許可、人回才中介許可等等
資質只是答一種類似職稱的行業資格;
你可以去辦資質也可以不辦資質,只要你的客戶不要求,不辦也沒什麼。
但不能被投訴更不能出事故。
③ 工作室要不要辦營業執照
除去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流動攤販和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其他在固定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都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農民在集貿市場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不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
(3)工商專項審批擴展閱讀
辦理營業執照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註: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准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④ 先注冊公司還是先辦理營業執照
通常在辦理營業執照的過程,就是公司注冊的過程,公司如果想注冊公司營業就必須取得營業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 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方取得企業法人資格。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設立公司,未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准備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註: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准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4)工商專項審批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登記機關委託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
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對登記機關予以受理的申請,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內容一致的申請材料原件。
⑤ 房地產經紀屬於工商備案還是專項審批
國家有規定 經紀機構必須有規定數量的全國房地產經紀人 或者地方房地產經紀人 才能備案 備案是在工商登記後
⑥ 企業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如何變變更需要多長時間
企業營業執照上的企業經營范圍變更,要到工商申請變更登記。申請變更登記時,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工商局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工商局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 全體股東簽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體股東簽名
(5)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6)公章
(7)其他相關資料
如果經營范圍不需要前置審批,當下即可受理,如果需要審批的,出具審批文件證明方可變更。變更時間一般在3個工作日左右。
拓展資料
根據《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八條 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應當自企業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其中,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經營項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證件發生變更的,應當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起30日內憑批准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企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後置許可經營項目,其批准文件、證件記載的經營項目用語與原登記表述不一致或者發生變更的,可以憑批准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公司法》
中國政府網-工商總局公布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