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政執法
㈠ 交通執法和交警有何區別
交通行政執法分運政管理、路政管理、航運管理、機動車維修市場管理等主要從事的是道路運輸市場秩序管理。
交通警察主要是負責道路運輸安全管理。
㈡ 運政執法與交通執法有關系嗎
運政執法職責之在道路運輸沒,比如客貨運輸站場與客貨運輸車輛的執法監督檢查。交通執法是指交通運輸綜合執法職責涵蓋了公路路政、道路運輸、港口航運等交通系統所有的執法檢查職責
㈢ 交通綜合執法具體是怎麼回事運政在裡面做什麼事
上網查可以知道,重慶最先進行改革,就是將原來的運政、路政、治理超限(不是超載),客運企業管理、車輛維修企業、駕校等行政執法權集中在一起。運政就是從事貨客運管理,客運管理客運市場、運價、打擊非法營運,貨運主是要治理超限。。。
㈣ 運政歸哪個部門管執法依據是什麼
運政執法是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一個門類,歸各地交通運輸局管。執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條,及各省自行制定的條例辦法等。
拓展資料:
根據《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國發〔1994〕41號,該通知平時稱為「治理公路三亂」)的規定,只有如下幾種情況可以在經省一級政府批準的公路站點設卡查車:
一、公安交通部門(交警)可以在其設立的公安交通檢查站查車。
二、交通部門可以在其設立的交通稽查站查車。
三、林業部門在其設立的木材檢查站查車。
四、畜牧(農業)部門可以在其設立的畜牧檢查站(動物檢疫站)查車。
五、為了打擊犯罪,公安部門需要在公路上攔截、檢查嫌疑車輛時,可以臨時設卡查車,但任務完成後必須即刻撤離。
六、治理超限超載辦公室(一般由公路部門、交警、交通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由公路部門牽頭)在設立的檢查站點(治超點)查車。
除上述部門或單位在規定的站點和時間內可以查車外(當然,交警可以在路上巡查,但不能在檢查站外路段設卡,只能在巡查時發現違法行為才能攔查車輛,查完即離開),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設卡隨意攔查過往車輛,否則就是「公路三亂」。
㈤ 交通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具體是做些什麼
一、交通行政執法局職能
1、實施道路客貨運輸經營、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政許可。
2、實施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行政許可。
3、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
二、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執法職能
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水上安全監督等交通行政管理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及行政處罰權。
三、交通行政執法證件、服裝和執法車輛管理
縣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按規定配備執法證件、執法服裝及執法車輛。縣運管所、縣公路局執法人員配備行政許可執法證件。
四、執法工作要求
交通行政執法大隊在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中發現行政相對人具有佔用、利用或挖掘損壞公路、公路附屬設施的違法行為,須繳納公路補償費用的,應配合縣公路局依法徵收。
(5)交通運政執法擴展閱讀:
交通行政管理的常用措施有:
①行政的方法。通過發布命令、指令、決定對交通進行管理、干預和控制。
②法律的方法。通過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管理社會交通事務。
③經濟的方法。依據經濟規律,運用經濟杠桿管理社會交通事務。交通行政管理追求的是社會效益。中國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國務院的鐵道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信息產業部、民用航空總局,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的相應機構 。
交通管理是國家對社會交通事務的各種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監督的總稱。包括各個層次、各種形式的有關交通事務的管理。按管理類型分,有交通行政管理、交通環境管理、交通經濟管理、客貨運輸管理、客貨安全管理等;
按交通方式分,有鐵路運輸管理、公路運輸管理、水路運輸管理、民航運輸管理、管道運輸管理、郵電通信管理等;按管理內容分,有交通設施管理、交通資費與價格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
狹義的交通管理指國家通過行政機關對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的管理,即運用行政、法規、宣傳和工程技術、設施等手段,協調人、車、路在交通活動中的相互關系,使交通安全、暢通、低公害、低能耗。
㈥ 交通綜合執法具體是怎麼回事運政在裡面做什麼事 謝謝!!!
上網查可以知道,重慶最先進行改革,就是將原來的運政、路政、治理超限(不是超載),客運企業管理、車輛維修企業、駕校等行政執法權集中在一起。運政就是從事貨客運管理,客運管理客運市場、運價、打擊非法營運,貨運主是要治理超限。。。
㈦ 交通新人求告知 路政執法和運政執法選擇哪個比較好
看哪個省,福建改革後沒有路政,治超站屬交通綜合行政執法。
㈧ 運管處交通執法有執法權嗎
以下資料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
2005 年 第 7 號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已於2005年6月3日經第11次部務會議通過,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於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准要求,並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並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准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並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3.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及機修、電器、鈑金、塗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准《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㈨ 交通執法查什麼,運政查什麼
你罰好款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