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吧管理法規
1. 誰能給我提供關於網吧的國家法律法規及管理政策
規范全省網吧《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已經2003年3月4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長孫家正
二○○三年五月十日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互聯網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聯網文化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互聯網文化健康、有序地發展,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產品是指通過互聯網生產、傳播和流通的文化產品,主要包括:
(一)音像製品;
(二)游戲產品;
(三)演出劇(節)目;
(四)藝術品;
(五)動畫等其他文化產品。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主要包括:
(一)互聯網文化產品的製作、復制、進口、批發、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動;
(二)將文化產品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發送到計算機、固定電話機、行動電話機、收音機、電視機、游戲機等用戶端,供上網用戶瀏覽、閱讀、欣賞、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三)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展覽、比賽等活動。
互聯網文化活動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用戶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向上網用戶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單位,是指經文化行政部門和電信管理機構批准,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五條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應當遵守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播有益於提高民族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的思想道德、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六條文化部負責制定互聯網文化發展與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全國互聯網文化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實行備案制度;對互聯網文化內容實施監管,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實施處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單位進行初審,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單位進行審核,對本行政區域內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實施處罰。
第七條申請設立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並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有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范圍;
(三)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並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工作場所以及相應的經營管理技術措施;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審批設立互聯網文化單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互聯網文化單位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
第八條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初審同意後,報文化部審批。
申請設立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審核批准,並報文化部備案。
2. 網吧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的法律義務主要有哪些
網吧的經營者在網吧運營中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在核準的范圍專內從事服務,不得從事危屬害國家安全, 影響社會治安秩序,侵犯公從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得經營電腦游戲;不得擅自將網吧出租或者轉讓;網吧經營者對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傳播的信息如色情、賭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信息負有監督、舉報並停止上網和查閱的責任;向未成年人開放的時間限於法定節假日每日8時至21時,不得在這一時間段外向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開放,不得允許無監護人陪伴的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進入網吧;記錄有關上網信息,記錄備份應當保存60日,並在有關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3. 有關網吧管理的法律有哪些
目前,復我國針對網吧管理,全制國人民代表大會尚未制定頒布法律規范;現在生效實施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主要有國務院公布施行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2002年)和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網吧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務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屬於行政法規,是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三部委《關於網吧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屬於部門規章,也具有法律效力。
4. 國家關於網吧的一些規定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節選)
第三章經營
第十四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傳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五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進行下列危害信息網路安全的活動:
(一)故意製作或者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破壞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數據和應用程序的;
(三)進行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的。
第十六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接入服務提供者接入互聯網,不得採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聯網。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提供上網消費者使用的計算機必須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不得直接接入互聯網。
第十七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經營非網路游戲。
第十八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和上網消費者不得利用網路游戲或者其他方式進行賭博或者變相賭博活動。
第十九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建立場內巡查制度,發現上網消費者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所列行為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一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
第二十二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於8時至24時。
第二十三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對上網消費者的身份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對、登記,並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登記內容和記錄備份在保存期內不得修改或者刪除。
第二十四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信息網路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職責,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煙並懸掛禁止吸煙標志;
(二)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
(四)營業期間禁止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全文鏈接:http://ke..com/link?url=P3S8Oi31joATWRtcIF_RZv3ieJf5AKiBIR--Jl9ZVzYuAhM3G9BJExg90zmgaL3G-CBaAXW5ghPC3_nK_TaaGobaX3GPbF-5y4bKigSb2tANH3riFGKEgRtrH_1AjCJS-1Y29uHmkiyzS5BaxZkEk17tTY3-LojQq84VwyeOqfdV_tz6pq
5. 網吧相關法律
網吧相關法律相關的法律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維護公眾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健康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而制定的法規。
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企業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
3、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條件的營業場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
5、有固定的網路地址和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
6、有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並取得從業資格的安全管理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最低營業面積、計算機等裝置及附屬設備數量、單機面積的標准,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規定。
審批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除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規定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總量和布局要求。
(5)網吧管理法規擴展閱讀
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1、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
2、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
3、經營非網路游戲的;
4、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
5、未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
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據各自職權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1、向上網消費者提供的計算機未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的;
2、未建立場內巡查制度,或者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未予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的;
3、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
4、未按規定時間保存登記內容、記錄備份,或者在保存期內修改、刪除登記內容、記錄備份的;
5、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的。
6. 文化局 對網吧監管職能 的法律依據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利用營業場所製作、下載、復制、查閱、發布、傳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禁止含有的內容的信息,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第三十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營業的;
(二)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的;
(三)經營非網路游戲的;
(四)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的;
(五)未懸掛《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的。
第三十一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依據各自職權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向上網消費者提供的計算機未通過區域網的方式接入互聯網的;
(二)未建立場內巡查制度,或者發現上網消費者的違法行為未予制止並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舉報的;
(三)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
(四)未按規定時間保存登記內容、記錄備份,或者在保存期內修改、刪除登記內容、記錄備份的;
(五)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注冊資本、網路地址或者終止經營活動,未向文化行政部門、公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或者備案的。
第三十二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煙不予制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煙標志的;
(二)允許帶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營業場所安裝固定的封閉門窗柵欄的;
(四)營業期間封堵或者鎖閉門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擅自停止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的。
文化局受上級文化局及所屬政府領導,監督。
7. 公安機關能管網吧吸煙嗎具體的法律法規是哪一條
對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不聽勸阻、構成治安違法或者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有權管轄。此類屬於地方性法規,具體要看所在城市的控制吸煙條例,北京市的在《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中作出了規定。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第六條 市和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是控制吸煙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控制吸煙的政策、措施,開展控制吸煙的衛生監督管理,受理違法吸煙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並定期向社會公示查處情況。
教育、文化、體育、旅遊、交通、工商、公安、園林綠化、食品葯品監督、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煙草專賣等相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或者領域內的控制吸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制定管理制度,開展宣傳培訓,組織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不聽勸阻,構成擾亂社會秩序或者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職務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網吧管理法規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約束領導幹部吸煙行為、「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寫入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等控煙政策,為控煙立法提供了依據,明確表達了中國控煙的政治意願,立法控煙已成社會共識。
8. 國家的法律對網吧政策有什麼新的要求
二,申請設立互聯網文化單位,應當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並具備以下條件:(一)有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二)有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范圍;(三)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並取得相應從業資格的業務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四)有適應互聯網文化活動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工作場所以及相應的經營管理技術措施;(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審批設立互聯網文化單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互聯網文化單位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 三,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產品是指通過互聯網生產、傳播和流通的文化產品,主要包括:(一)音像製品;(二)游戲產品;(三)演出劇(節)目;(四)藝術品;(五)動畫等其他文化產品。 四,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主要包括:(一)互聯網文化產品的製作、復制、進口、批發、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動;(二)將文化產品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發送到計算機、固定電話機、行動電話機、收音機、電視機、游戲機等用戶端,供上網用戶瀏覽、閱讀、欣賞、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三)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展覽、比賽等活動。 五,文化部負責制定互聯網文化發展與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全國互聯網文化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實行備案制度;對互聯網文化內容實施監管,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實施處罰。
9. 公安機關許可網吧應依據哪些法律法規
網吧政策法規----
1. 申辦網吧需要辦理幾個證照?
答:三個。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公共安全信息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另外,還要有消防安全申核意見書。
2. 網吧的日常經營由哪個部門監管?
答:基層文化行政管理部門。
答:不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法,只有公安人員在四種情況下可以檢查公民身份證。公民在網吧上網不屬於這四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即使公安人員隨意檢查上網公民的身份證也是不合法的。
5. 派出所可以到網吧進行執法檢查嗎?
答:不可以。法律法規沒有授予派出所到網吧進行執法檢查的主體資格。
6. 公安局可以到網吧進行執法檢查嗎?
答:不可以。依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公安部門對網吧只對網路信息安全、治安安全負有監管責任。
8. 執法部門發現網吧有違規經營的現象可以立即勒令網吧停業嗎?
答:不可以。停業屬於重大行政處罰,要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立案、告知、聽證,下達處罰決定書。
9.執法部門發現網吧在違規經營現象可以查扣網吧的電腦主機嗎?
答:不可以。查扣電腦主機相當於讓網吧停業,要經過法定的程序:立案、告知、聽證,下達處罰決定書。
10. 執法部門可以沒收有違規經營現象的網吧的電腦設備嗎?
答:不可以。網吧有違規經營現象可以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但網吧的電腦設備是合法私有財產,受憲法保護,不可以隨意沒收。
11. 黑網吧的電腦設備可以沒收嗎?
答:不可以。黑網吧無照經營,依照法律法規可以取締並沒收非法收入,但黑網吧的電腦設備仍是業主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可隨意沒收。
13. 網吧需要交納「文化管理費」嗎?
答:不交。
14. 網吧需要按月交納「工商管理費」嗎?
答:網吧是個人獨資企業,無須按月交納工商管理費。只需向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間門交納年檢費用。
15. 網吧年檢費用是多少?
答:人民幣五十無整。
16. 網吧需要向工商部門交納「會員費」嗎?
答:不交。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辦法」,會員費是協會成立後,由會員大會決定,自主交納,自主管理,與工商部門無關。
17.執法部門可以隨時到網吧檢查嗎?
答:不可以。根據行政行可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監督檢查不得影響被檢查人的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頻繁檢查實質是「執法擾民」,是不是合法的。
18. 網吧有違規經營現象受到處罰,文化部門可以直接收罰款嗎?
答:不可以。罰款要直接交到銀行,並出具國家正式收據。
20. 網吧按娛樂場所交稅嗎?
答:不。網吧是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是娛樂場所。不能按娛樂場所的稅率交。
10. 網吧管理條例
一、網管的管理
對於不同的職位要有不同的要求與職責,一定要做的責任落實到個人。網管要努力做好衛生,幫助客人處理小的技術問題,對於哪些機子有問題不能處理的及時反饋信息;與客人保持良好正常關系,做好每天的加錢,辦卡等日常工作。每天下班交接班的時候,下班的網管要將網吧內的衛生打掃干凈,如發現按當時的情況給予處罰。
二、物品管理
1.吧台物品的出售管理:包括水、煙、食品等賣給客人的物品。這里的主要負責人員為當天班次的網管負責。每天的進出要的相應的記錄。每天交接班時候清點貨物之後,統計的數量要有當班人員的簽字,最後由當天去網吧算帳的負責人清點,根據情況提前定購需要補充的貨物。
2.電腦設備的管理。責任人由負責人管理。每天向當班網管詢問機器的使用情況,機器出現問題之後由當天的負責人聯系專門的技術人員修理,物品的管理要求細心,每樣東西都要有相應的記錄。
三、負責人的管理安排
網吧的管理由兩名負責人一人一天,在下班之後前往網吧對當天網吧的營業情況,衛生,貨物的補充給予清點,機器的使用情況,對於當天所發生的情況需電話通知合夥人,便於雙方對於當天的情況得到了解,不得私下因各種理由不去,實在有事電話通知對方,這里只是做一些前期管理模式的一種基本過程,實際情況後期做詳細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