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區區長
Ⅰ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長叫什麼名字。
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 ( 2012.07.01-2017.6.30 )
Ⅱ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長是自選的嗎
香港特區基本法規定 , 行政長官應由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在香港通過選舉產生 , 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Ⅲ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歷任行政長官是誰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3)香港行政區區長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Ⅳ 香港的區長是誰
梁振英,1954年8月生於香港,祖籍山東威海。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專特許測量師,戴德屬梁行主席。布里斯托理工學院畢業,獲測量及物業管理學學士學位。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召集人,特區政府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並任行政會議召集人)等職。
Ⅳ 現在的香港行政區區長是誰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
Ⅵ 香港行政區歷屆行政長官
香港成立特別行政區以來,歷經兩屆行政長官,他們是:董建華、何厚鏵。
Ⅶ 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長官是誰
第一任是董建華
(Tung Chee-hwa,1937年7月7日-),人稱董伯伯,籍貫浙江舟山(原寧波定海縣),生於上海。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行政長官(1997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現任第十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
董建華於1996年12月11日在由400人組成的推選委員會當中,擊敗楊鐵梁、吳光正及李福善等三名對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首屆行政長官競選中勝出,並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委任為第一位香港特區首長。在其首個五年任期完結後,由於缺乏其他候選人前來競逐,董建華於2002年7月1日獲得連任;其任期原於2007年屆滿,但董建華在2005年3月10日以健康為理由,特向中央人民政府請辭,後於3月12日獲接納。同日,他就任第十屆中國政協的副主席,職位相當於國家領導人級別。
在其就職行政長官任內,香港曾爆發多場大規模示威,而他的多項政策亦受到爭議,間接導致多位高官相繼離任,同時民間要求普選的聲音亦轉趨強烈。
2006年7月1日,董建華獲頒大紫荊勛章。2008年3月,他因被推選而獲得連任第十一屆中國政協副主席職位。
現任是曾蔭權
Sir Donald Tsang Yam-Kuen,1944年10月7日-),香港政治家,自2005年起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早於1967年成為公務員的曾蔭權,曾在政府不同部門出任有關財政和貿易的職位,並在1995年於香港政府出任首位華人財政司。香港主權移交以後,曾蔭權繼續擔任財政司司長一職,並在2001年接替陳方安生出任政務司司長。2005年3月,時任特首董建華以「健康理由」辭職,曾蔭權遂在同年5月宣布參加行政長官補選,並在同年6月16日自動當選,最後於6月24日正式宣誓就任,成為第二任行政長官。在2007年3月25日,曾蔭權第二次當選特首,任期將延至2012年屆滿。
在財政司司長和特首任內,曾蔭權因處理好香港的經濟而頗受稱譽。但同時,由於他未有就普選立下清晰的「時間表」,因而一直受不少泛民主派人士所非議。另外,曾蔭權常在公開場合戴上蝶形領結(bowtie,香港粵語音譯為「煲呔」),所以他常被坊間稱為「煲呔曾」。
Ⅷ 香港澳門從第一任到現任的行政區長分別是
香港的第一、第二任行政長官是董建華,現任的是曾蔭權。澳門的第一、第二任行政長官是何厚鏵,候任的新一屆行政長官是崔世安。
Ⅸ 香港的行政區劃分幾級,有多少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復就只有一級行政制區劃,即「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下面就不再分行政區劃了,十八個區並不是行政區劃,因為它們並沒有行政區劃的特徵,比如它們沒有區政府及其他的行政機構,它們的區議會只是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服務,並不具有政權性質(或者說是一級國家機構的或者是一級地方行政區政權的性質)。所以說香港特別行政區只有一級行政區劃,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Ⅹ 香港特別行政區歷任行政長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一共有5任,分別如下:
1、第一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董建華(Tung Chee-hwa),任期時間: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時間: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時間: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時間:2017年7月1日—至今。
(10)香港行政區區長擴展閱讀
1、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香港特區首長,簡稱香港特首;英語: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CE),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職責如下:
(1)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執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3)簽署、公報並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政府的行政指令;
(4)建議中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員、各級法院法官及公職人員的職務;
(5)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及處理請願、申訴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