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選舉
❶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怎麼選舉
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候選人,,還要過半數才能當候選人,根本就是篩選!!何來普選?
❷ 香港行政長官一屆幾年
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產生辦法:
根據《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1997年第一屆行政長官由第一屆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成員1200人,中央政府任命。2002年第2屆特首由同一選舉委員會選出。2005年第2屆特首補選已於2005年7月10日舉行,選舉委員會成員大致與原有的相同。有缺位的選舉委員會委員由與立法會同一功能組別的選民(各界別合共160,000人)選出。
2007第3屆特首選舉內容仍未有定案,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已否定了2007年普選特首、2008年普選立法會的可能。
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每屆任期是5年,每人只可以連任一次。如行政長官在任期完成之前因故離職,繼任人應在6個月內產生。200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解釋基本法方式說明補選的行政長官只是完成前任餘下的任期。
(2)香港行政長官選舉擴展閱讀
歷任行政長官
(1)、董建華(Tung Chee-hwa)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董建華(Tung Chee-hwa)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署理特首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2005年3月12日—2005年6月2日。
署理特首唐英年(Henry Tang Ying-yen)2005年6月2日—2005年6月21日。
續任特首 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2005年6月21日—2007年6月30日。
(3)、曾蔭權(Donald Tsang Yam-kuen)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梁振英(Leung Chun-ying)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
(5)、林鄭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2017年7月1日—今。
❸ 香港特首選舉什麼時候開始接受提名
2月14日情人節當天。2月13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選舉事務處通過香港政府新聞網發布消息稱,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明日(2月14日)開始,至三月一日結束。
❹ 要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需要具備的條件和資格是什麼
當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條件和資格:由分別來自38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任命。
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條件和資格:
1.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2.在外國無居留權·年滿40周歲
3.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
4.不少於100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又稱特區首長,亦可簡稱特首;英語:Chief Executive,簡稱 C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及香港最高代表,此職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總督的職務。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一次。
參考鏈接:http://ke..com/link?url=MZUaK-ATZWol---JHCcxta65tP_#1。
❺ 最新香港特首選舉辦法規定候選人要獲半數以上支持,1200票要600票以上,那怎麼可能產生兩至三位候選人
對每一個人,1200都要投一遍,不是N選一
❻ 香港特首歷屆都是怎麼選舉的全名投票選舉嗎
香港特首選舉
:
本屆行政長官由一個1,200人組成的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出。選舉委員會內的其中1044名選舉委員於2011年12月12日由界別分組選舉產生,其餘選舉委員則分別由宗教界界別分組提名(60名),或屬於當然委員(96名)。今屆選委有5位成員具雙重界別身份,另有2位選委出缺。
選委的提名期為2012年2月14日至2月29日[4]。
❼ 香港行政長官選舉是否受中央管轄
你好!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行政長官選舉是不受中央管轄的,但行政長官選出來之後要上報中央批准。
希望可以幫到你。
另外補充樓下,應該是1200人的選委會選舉的。
❽ 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投票什麼時候開始
3月26日,三位候選人曾俊華、林鄭月娥、胡國興(從右至左)在香港會展中心合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投票3月26日上午9時開始舉行。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近1200位選委陸續來到設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主投票站,以無記名方式投票。
本任行政長官選舉共有三位符合資格的候選人進行角逐。三位候選人選票排名次序為:曾俊華(1號)、林鄭月娥(2號)、胡國興(3號)。首輪投票將於上午11時結束,點票結果隨後公布,勝出者成為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
最終林鄭月娥當選為香港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
❾ 香港回歸後行政長官(梁振英以及之前)具體是怎麼產生的和puxuan產生的方法有什麼區別
現時香港行政長官由分別來自三十八個界別分組,代表不同行業、專業、勞工、社會服務團體及區域組織的一千二百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並由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令任命。每屆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
選舉委員會委員共八百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
工商、金融界二百人
專業界二百人
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二百人
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二百人
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
各個界別的劃分,以及每個界別中何種組織可以產生選舉委員的名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民主、開放的原則制定選舉法加以規定。各界別法定團體根據選舉法規定的分配名額和選舉辦法自行選出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委員以個人身分投票。
四、不少於一百名的選舉委員可聯合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
五、選舉委員會根據提名的名單,經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具體選舉辦法由選舉法規定。
《基本法》規定了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2007年以後循序漸進地最終達至普選。唯2004年4月26日的第10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解釋了《基本法》第卌五條,間接否定了2007年普選特首的可能。隨後政府在2005年推出的政改方案因得不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的支持而被否決,第三屆特首選舉方法維持不變。
2010年,政府的政改方案得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的支持而通過,第四屆特首選舉選舉委員會委員增至一千二百人。
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了香港將在2017年可以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另於2020年可以普選立法會。
❿ 香港之前怎麼選舉
香港之前選舉是普選。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的政治爭議,多數涉及《香港基本法》架構下香港民主發展的步伐。其中《基本法》第45條及第68條分別訂明,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席要根據「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以普選為目標,而隨著時間推移,香港社會要求實行立法會以及行政長官普選的呼聲日漸高漲。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 2016 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聲明,俗稱8·31聲明。香港政改就此拉開帷幕。
(10)香港行政長官選舉擴展閱讀:
香港選民資格:
1、地方選區選民:地方選區選民可以為立法會選舉地方選區議席、以及住址所屬地區的區議會選舉中投票。根據2004年政府統計數字,香港約680萬人口中,共有320萬7227人登記作地方選區選民。
2、地方選區選民須年滿18歲,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市民可以在灣仔的選舉事務處、各區民政事務處或郵政局、公共屋邨辦事處、選民登記網站,索取登記表格。
持有有效數碼證書的市民可以透過香港政府公共服務電子化網站在互聯網上登記。資料經查核後,選民資料會轉載到選民登記冊。
選民登記冊通常在選舉舉行前兩個月發表,而年滿18歲的定義是按登記冊公布日期而非選舉日期為准。例如2004年香港立法會選舉,該屆的選民登記冊在7月25日發表;因此,即使選舉9月12日進行,7月25日至9月12日才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仍不能參與投票。
3、功能界別選民、界別分組投票人:立法會設有由功能界別選出的議席。功能界別在1997年前稱「功能組別」,代表香港社會各個行業及組織,截至2004年共有28個。根據2004年政府統計數字,功能界別選民數字為19萬237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