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執法
㈠ 警察可以一個人執法嗎
法定特殊情況下交警可以一個人執法,正常情況出勤需要兩個人執法。
幾種特殊情況如下:
1、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簡單的治安案件;
2、遇到緊急情況;
3、交通警察執法;
拓展資料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條 交通警察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傷人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初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
處理死亡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
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簡易程序做出處罰決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實施。
㈡ 交警能單獨,上路執法嗎
根據現在的條款規定,執法人員必須在2人以上才能執法,交警也屬於執法人員之一,持有執法證,故交警不能單獨一人執法。
公安部105號令 第七條 :交通警察調查違法行為時,應當表明執法身份。交通警察執勤執法應當嚴格執行安全防護規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執勤執法不得少於兩人。
㈢ 國家公務員一人單獨執法,是否舍法
國家公務員一人單獨執法,不合法
㈣ 交警協警可以單獨執法嗎
交警的協警主要職復責制是協助交警管理交通秩序和做一些交通管理中的事務性工作,例如可以勸阻、制止違章,可以疏導交通,可以對違章取證,但是協警沒有執法權,不可以單獨執法,例如不能單獨執行罰款、扣車等。
希望採納
㈤ 路政有權力單獨上路執法嗎
路政是交通系統的一支執法隊伍,主要負責依法保護路產路權,依法查處各類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為,檢查監督公路養護作業、道路施工,依法開展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管理,檢查監督所轄路段公路標志標線設置情況等工作。路政執法隊伍的前身就是公路派出所。
具有以下職責:
(一)許可挖掘、佔用、利用公路的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破壞、損壞或者非法佔用公路的行為;
(二)許可超限運輸申請事項,制止和查處違法超限運輸行為;
(三)管理公路附屬設施的設置和維護;
(四)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參與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項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
(七)實施公路路政巡查;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執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6、《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7、《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17號》
8、《交通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交通部1996年第7號令)》
9、《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2016年第62號令)》
10、《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2003年第2號令)》
各地方地方法規及地方規章。
㈥ 輔警有權單獨執法查違章車輛嗎
行政機關執法都需要兩個及以上執法人員共同前往的,所以無權。
《行政處罰回法》第答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㈦ 協警可以單獨執法嗎
不能,協警不屬於正式的執法人員,沒有執法資格,必要要和有執法資格的警察一起才能執法。
㈧ 交警可以一個人執法嗎
交警復的協警主要職責是協助交警管制理交通秩序和做一些交通管理中的事務性工作,例如可以勸阻、制止違章,可以疏導交通,可以對違章取證,但是協警沒有執法權,不可以單獨執法,例如不能單獨執行罰款、扣車等。
希望採納
㈨ 運管部門可以單獨執法嗎
運管所是有權上路檢查的。
國務院《道路運輸條例》授權給運管部門管理、貨車、客車、貨運站、客運站、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經2004年4月14日國務院第48次常務會議通過,2004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根據2012年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28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三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予以暫扣的,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保管費用。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運管和路政都有上路查車的執法權。
相關規定如下:
1、如果是查超載超限,執法人員必須出示交通部或當地省級政府頒發的執法證件,執法類別應是路政管理或路政超限管理,同時執法人員必須是2人或2人以上。
2、路政、運管都有上路執法權。根據國務院關於嚴厲打擊公路三亂的規定。路政、運管上路執法的時間地點(路段),需報經縣級以上法制辦(局)批准。否則屬違法上路,根據行政處罰法規定,由於行政處罰程序違法處罰無效。
運管所是交通局下設的執法機構,主要是查(營運證,非法營運證。從業資格證等,對營運車輛的營運違法現象,及非法營運黑車的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