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執法依據
Ⅰ 請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海關有什麼區別業務方面是不是交叉
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海關有點不同:
1、兩者的概述不同:
(1)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概述:簡稱C.I.Q,是為國家進行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部門。
(2)海關的概述:依據本國(或地區)的法律、行政法規行使進出口監督管理職權的國家行政機關。
2、兩者的職責不同:
(1)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職責:職責是對出入境的貨物、人員、交通工具、集裝箱、行李郵包攜帶物等進行包括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等的檢查,以保障人員、動植物安全衛生和商品的質量。
(2)海關的職責: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有的稱作通關管理,有的稱作保障貨物、物品合法進出境。
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許多國家海關除徵收關稅外,還在進出口環節代征國內稅費,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和石油稅等。有些國家海關,還徵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和進口商品罰金等。查緝走私。
3、兩者的級別不同:
(1)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級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上級機構。
(2)海關的級別:高於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級別。
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海關的下屬機構,兩者在業務方面是存在交叉的。兩者均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
Ⅱ 海關是干什麼的
海關的作用職能:
1、對進出口貨物、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出境運輸工具,實施監督管理,有的稱作通關管理,有的稱作保障貨物、物品合法進出境。
2、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許多國家海關除徵收關稅外,還在進出口環節代征國內稅費,例如增值稅、消費稅和石油稅等。有些國家海關,還徵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和進口商品罰金等。
3、查緝走私。各國海關部對逃避監管、商業瞞騙偷逃關稅行為進行查緝,尤其對走私禁止和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特別是毒品,每一個國家海關都加大查緝力度。其他部分或個別國家海關具有的特殊職能:如編制對外商品貿易統計、保稅管理、沿海巡邏警戒、管理航行一級保護版權和專利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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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中國海關歷史悠久,早在西周和春秋戰國時期,古籍中已有關於「關和關市之徵」的記載。
秦漢時期進入統一的封建社會,對外貿易發展,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在合浦等地設關。宋、元、明時期,先後在廣州、泉州等地設立市舶司。清政府宣布開放海禁後,於康熙二十三至二十四年(1684-1685),首次以「海關」命名,先後設置粵(廣州)、閩(福州)、浙(寧波)、江(上海)四海關。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逐漸喪失關稅自主權、海關行政管理權和稅款收支保管權,海關變成半殖民地性質的海關,長期被英、美、法、日等帝國主義國家控制把持,成為西方列強掠奪中國人的一個重要工具。
直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人民政府接管海關,宣告受帝國主義控制的半殖民地海關歷史結束,標志著社會主義性質海關的誕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原海關機構和業務進行徹底變革,經歷曲折的發展過程,逐步完善海關建制。
參考資料
中國海關_網路
Ⅲ 國家規定的可以參公的單位有哪些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包括兩大類:
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社團機關,比如團委、科協、婦聯等人民團體,因其使用的行政編制,但沒有具體行政職能,因此稱作參公群團機關工作人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多是黨政機關的下屬二級單位,比如檔案局、漁政監察大隊、城管執法局、勞動監察大隊、文化市場執法大隊、金融辦、旅遊局、關工委、組織部黨員電教中心、社保局、供銷社等等,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員一般沒有行政編制而使用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資福利待遇和公務員沒有區別。
申請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必須具備下列4項條件:
①法律法規授權;
②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
③使用事業編制;
④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事業單位。
符合條件的單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列入參照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
法律對公務員中的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零六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拓展資料: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
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
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Ⅳ 公務員考試國考和省考有啥區別啊書可以用一樣的嗎
公務員國考與省考的區別:
1、戶籍限制
國考是為中央、國家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選拔人才,所有職位面向全國,很少有戶籍限制。省考的招錄機關只限於一省,基層單位往往有戶口限制,考生們在報考時一定要注意。
2、考試時間
國考每年只有一次,穩定在11月中下旬的周末。以前有幾個省市考兩次,比如北京、四川、福建等,可能是響應黨中央節儉、高效的號召,越來越多的省份選擇一次招錄,只有極個別還考兩次,比如四川。
3、考試科目
公共科目都是考行測和申論,專業能力要求高的職位增加專業考試,比如銀監局加試經濟學。
4、考試難度
行測,大部分省考和國考題型一樣,個別省份有差別,比較特殊的有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等。
在題量上,國考和省考差別較大,國考近幾年穩定為135題,各省差別較大,但一般不會超過國考。
申論,國考和省考在題型上沒有差別,在題量上也是國考更多一些,國考一般五題,省考一般四題。
5、福利待遇
公務員的工資待遇是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來定的,所以沿海發達地區要高於偏遠落後地區。考生們在報考前可以通過網路、親友查詢。
國考是在省考的難度基礎之上的,如果可以的話最好買專門的教材。
(4)海關執法依據擴展閱讀: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以前公共科目筆試按A、B類職位分別進行。
A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和《申論》;B類職位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
從2006年開始,A、B類都要考一樣的科目,就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只不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別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