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
㈠ 名詞解釋什麼是行政公文
行政公文,是公務文書的簡稱,是人類在治理社會、管理國家的公務實踐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權威和規范格式的應用文。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993年修訂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公文種類主要包括:命令(令)、議案、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公文作為傳達和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聯系和處理各級機關公務的工具,體現著組織的意志,表達著組織的主張,顯現著組織活動的行為目的。
因此,公文的種類和體式取決於公文的性質和公務活動的內容與方式。不同的文種反映著公文不同的內容與作用。
各機關在擬制公文時,必須從實際需要出發,根據本機關的職權范圍、所處地位與發文目的,正確使用文種。
在機關單位,除了應用公文之外,經常用到的還有常用文書。常用文書包括:計劃類、總結類、講話類和信息類等。
(1)行政公文擴展閱讀:
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行文規則。
第十三條,行文應當確有必要,講求實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條,行文關系根據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確定。一般不得越級行文,特殊情況需要越級行文的,應當同時抄送被越過的機關。
第十五條,向上級機關行文,應當遵循以下規則:
原則上主送一個上級機關,根據需要同時抄送相關上級機關和同級機關,不抄送下級機關。
黨委、政府的部門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重大事項,應當經本級黨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權;屬於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應當直接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如需以本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請示,應當提出傾向性意見後上報,不得原文轉報上級機關。
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除上級機關負責人直接交辦事項外,不得以本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負責人報送公文,不得以本機關負責人名義向上級機關報送公文。
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一個上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抄送另一個上級機關。
第十六條,向下級機關行文,應當遵循以下規則:
主送受理機關,根據需要抄送相關機關。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送發文機關的直接上級機關。
黨委、政府的辦公廳(室)根據本級黨委、政府授權,可以向下級黨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向下級黨委、政府發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級黨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需經政府審批的具體事項,經政府同意後可以由政府職能部門行文,文中須註明已經政府同意。
黨委、政府的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可以向下級黨委、政府的相關部門行文。
涉及多個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務,部門之間未協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級機關應當責令其糾正或者撤銷。
上級機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抄送該下級機關的另一個上級機關。
第十七條,同級黨政機關、黨政機關與其他同級機關必要時可以聯合行文。屬於黨委、政府各自職權范圍內的工作,不得聯合行文。
黨委、政府的部門依據職權可以相互行文。
部門內設機構除辦公廳(室)外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參考資料來源:政府網-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
㈡ 行政公文種類是什麼意思
主要文種有14種,包括:決議、決定、指示、意見、通知、通報、公報、報告、請示、批復、條內例、規容定、函、會議紀要。其中:意見、決定、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這9種與行政公文基本一致。另外,指示、條例、規定這3種,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種中雖未列出,但在實際工作中,行政機關也經常在使用。只有公報,行政公文中的對應文種是公告,但兩者有較大的差別。決議原來也是行政公文中的主要文種,但在1993年修訂時已經從主要文種中撤銷。
㈢ 行政公文一般由哪些部分組成
標題、正文、版頭、發文字型大小。
行政公文的格式要素可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紅色反線以上的各個要素統稱眉首;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稱為主體;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為版記。
(3)行政公文擴展閱讀:
結構用語
公文結構的用語分為:
1、開頭用語, 用來表示行文目的、依據、原因,伴隨情況等。如:為(了)、關於、由於、對於、根據、按(遵、依)照、據、查、奉、茲等。
2、結尾用語。如:為要(荷、盼)、是荷、特此通知(報告、函告)等。
3、過渡用語。如為(對、因、據)此、鑒於、總之、綜上所述等。
4、經辦用語。如:經、已經、業經、現經、茲經、辦理、責成、試行、執行、貫徹執行、研究執行、切實執行等。五是稱謂用語。有第一人稱:我、本;第二人稱:你、貴;第三人稱:該。等等。
㈣ 行政公文包括哪些內容
某種意義上,行政公文應屬於應用文范疇。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條例》規定,公文就15種。而應用文有很多的,包括請柬、訃告等這些都屬於應用文,但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公文。
希望有所幫助。
㈤ 行政公文有什麼特點
行政公文有法定性、 政策性、 實用性、 時效性、 規范性等特點。
㈥ 行政公文的種類有哪些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最新版本有15種,分別是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議案、函、紀要,比2000年8月的版本多了決議和公報兩個文種。
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公認的有決議、決定、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議案、函、紀要十四個文種。
(6)行政公文擴展閱讀:
行政公文,是公務文書的簡稱,是人類在治理社會、管理國家的公務實踐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權威和規范格式的應用文。它是特殊規范化的文體, 具有其它文體所沒有的權威性,有法定的製作許可權和確定的讀者,有特定的行文格式,並有行文規則和辦理辦法。
文件特點:
一是有法定作者制發。
二是具有法定的權威性和現行效用。
三是公文具有規范的體式和特定的處理程序。
【中文名】行政公文
【全稱】公務文書
【密級】秘密,機密,絕密,普通
【緊急程度】特急,急件,平件
㈦ 行政公文的種類有哪些
2012年4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條例》規定現行各類黨政機關的公文種類有15種,分別是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議案、函、紀要。
行政公文,是公務文書的簡稱,是人類在治理社會、管理國家的公務實踐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權威和規范格式的應用文。它是特殊規范化的文體, 具有其它文體所沒有的權威性,有法定的製作許可權和確定的讀者,有特定的行文格式,並有行文規則和辦理辦法。
2012年4 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辦發„2012‟14號),決定從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的《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和2000 年8 月24 日國務院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停止執行。
(7)行政公文擴展閱讀
行政公文的特點:
一、有法定作者制發。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名義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社會組織及其領導人。
二、具有法定的權威性和現行效用。法定權威性是指公文在法定時間和空間范圍內能夠對受文者的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強制性影響。 現行校用指公文在其內容所針對的現行公務活動中直接發揮實際效力具有依據和憑證功能。
三、公文具有規范的體式和特定的處理程序。公文的規范體式是指公文的文體和格式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收文和發文均有一定的處理程序各環節皆有順序性和規范性不得自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