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即時強制
㈠ 即時行政強制和行政強制執行區別
行政即時強制是行政主體在緊急情況下,為了維護公共利益、相對人自身內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容對相對人即時設定權利義務、即時執行的一種實力強制行為。
行政強制執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履行行政機關依法所作行政處理決定中規定的義務,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強制其履行義務或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行為。
㈡ 吊銷許可證是即時行政強制措施嗎
吊銷許可證,是行政處罰種類的一種,不是行政強制措施。版
法律依據:《行政處權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附:《行政強製法》第九條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有以下五條: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㈢ 舉例說明即時性行政強制措施與行政裁決
、行政裁決,是指法律授權的特定行政主體依法律授權,對平等主體之間版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權動密切相關的、特定的民事侵權損害糾紛進行審查,並就各方責任的承擔作出裁斷的具體行政行為。2、行政裁決的對象是特定的民事糾紛。如:賠償糾紛裁決:商標權、專利權;補償糾紛裁決:拆遷補償2、即時性強制行為與執行性強制行為(1)即時性行政強制措施是法律賦予某些特定行政機關的一種緊急處置權。包括強制帶離現場、盤問,使用警械、武器,強制檢疫、強制治療等 行政裁決的對象是特定的民事糾紛。如:賠償糾紛裁決:商標權、專利權;補償糾紛裁決:拆遷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