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證復制
『壹』 請問執法和司法有什麼區別,麻煩不要復制定義,說的通俗明白點好理解
司法活動的對象是案件,主要內容是裁決涉及法律問題的糾紛和爭議,對有關案件進行回處理,而執法是以答國家的名義對社會進行全面管理,行政管理的事務涉及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執法的內容遠比司法廣泛。一種是稱,一種是法杖
『貳』 派出所執法記錄儀內容個人可以拷貝嗎
其內容屬於內部資料,有保密級別。不允許個人復制。
『叄』 都勻市高速公路管理處路政執法大隊待遇怎麼樣有沒有前途是不是天天干苦力,不要復制粘貼回答!
的確沒前途,如果復你屬於制正式的,比如說事業編制,公務員編制的,倒是可以在那混著。畢竟工資待遇不錯,而且有保證。如果你進去就是一個臨時工,合同工,那麼不如騎著馬找馬,找一個真正能學點技術的地方,,省的浪費了大好青春。而且一般這種崗位上,無過你是臨時工,合同工的超過35歲,人家就不會再跟你續簽合同,這樣……沒有技術,35歲以後你將干什麼?
『肆』 09年司考 憲法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中的作用(立法 執法 司法 守法) 別復制08年的
沒有什麼不同.
帶著勞動合同書投訴即可。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書,需要提供自己和公司有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據。
如果遇到的問題屬於以下情況,可以直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5)執法證復制擴展閱讀:
勞動監察大隊的勞動保障監察職責
(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第十二條 勞動保障監察員依法履行勞動保障監察職責,受法律保護。
勞動保障監察員應當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潔,保守秘密。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勞動保障監察員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有關機關檢舉、控告。
第三章 勞動保障監察的實施
第十三條 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查處理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案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勞動保障監察管轄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勞動保障監察的管轄制定具體辦法。
第十四條 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等形式進行。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需要進行調查處理的,應當及時立案。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和電話。
對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引起的群體性事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應急預案,迅速會同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採取下列調查、檢查措施:
(一)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並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採取記錄、錄音、錄像、照像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採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可以當場處理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
第十六條 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佩戴勞動保障監察標志、出示勞動保障監察證件。
勞動保障監察員辦理的勞動保障監察事項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陸』 tcl執法記錄儀內容不能的復制
需要執法證配套的軟體來進行操作,可咨詢售後
『柒』 調閱復制行政執法記錄信息應當經什麼批准
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
各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批機關、國家安內全機關、紀檢監容察機關,持有有關公函,並出示查詢人員有效證件後可以進行查詢。
律師事務所代理訴訟活動,查詢人員出示法院立案證明和律師證件後,可以進行查詢,外單位申請調閱的,須持單位介紹信,並由我單位檔案工作負責人批准。行政執法過程記錄信息中涉及國家秘密的,須經分管檔案工作領導批准方可查閱。
(7)執法證復制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正在辦理中的行政執法案件,行政執法案卷由案件承辦人保管;已歸檔行政執法案件,行政執法案卷由具體執法股室負責保管。
應當依託執法平台建立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管理系統,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進行集中統一管理和分案分類存儲。在平台建設前,正在辦理中的行政執法案件,視音頻記錄信息由案件承辦人保管;已歸檔行政執法案件,視音頻記錄信息由具體執法股室負責保管。
調閱、復制行政執法記錄信息,應當由管理員統一辦理。管理員應當詳細登記調閱人、復制人、審批人、時間、事由等事項。
『捌』 發生交通事故過後在哪裡可以看監控視頻取證
可以去交通局申請查看,也可以委託律師查看即可;交通事故錄像已經版公開的,可以在網上權查詢。
交警部門可以調閱所有視頻監控,包括單位內部沒有與公安聯網的所有視頻監控資料,其他人無權調閱的。
城市道路監控系統在治安防控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進一步優化監控系統、拓展它的各項功能,不僅可以降低其建設和維護成本,而且可以為交通、治安等各類案件的偵破提供技術支持,大大提高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的水平和效率。
(8)執法證復制擴展閱讀:
道路監控以快球監控為主,監控點分布在車流、人流比較集中的道路交叉口、重點路段,通過圖像傳輸通道將路面交通情況實時上傳到道路監控指揮中心,中心值班人員可以據此及時了解各區域路面狀況,以便調整各路口車輛流量,確保交通通暢。
對監控路面車輛的違章情況,能及時發現並安排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等,而且可以為交通、治安等各類案件的偵破提供技術支持,大大提高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的水平和效率。
道路監控-網路
『玖』 無3C認證產品需要如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九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
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的,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二條
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的,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四條
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責令改正;有包裝的產品標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
(9)執法證復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十七條
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監督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後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
整頓期滿後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 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當事人涉嫌從事違反本法的生產、銷售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向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涉嫌從事違反本法的生產、銷售活動有關的情況;
(三)查閱、復制當事人有關的合同、發票、帳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有其他嚴重質量問題的產品,以及直接用於生產、銷售該項產品的原輔材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十九條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承擔產品質量檢驗工作。法律、行政法規對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從事產品質量檢驗、認證的社會中介機構必須依法設立,不得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第二十一條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必須依法按照有關標准,客觀、公正地出具檢驗結果或者認證證明。 產品質量認證機構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對准許使用認證標志的產品進行認證後的跟蹤檢查;對不符合認證標准而使用認證標志的,要求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使用認證標志的資格。
第二十二條
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查詢;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申訴,接受申訴的部門應當負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