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上路執法
1. 路政或運管可以隨便在公路上攔車檢查嗎
不可以,只運交警才有此項權力。
根據公安廳出台的《交通警察執勤執法操作規程》規定
1、除執行特殊緊急任務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上攔截車輛檢查。
2、需要在高速公路上設點執勤的,應當將執勤點設在高速公路的出入口、收費站和服務區;因特殊情況需要在路段設置執勤點的,應當在距執勤點2KM、1KM、500M、200M、150M、100M、50M處連續擺放警告標志,並有專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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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對交警自身安全的考慮,《規程》還明確規定:
1、除執行特殊任務外,不得在行車道上攔截、檢查車輛或者處罰;
2、遇有拒絕停車接受處理的,不得站在前面強行攔截,或者腳踏車輛踏板,將頭伸進被檢查車輛駕駛室內,強行扒登車輛責令停車;
3、除駕車逃跑者可能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以外,交警不得駕駛機動車進行追緝!
根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 執法工作規范》第四十二條
交通警察查處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應當按下列程序執行:
(一)向機動車駕駛人敬禮;
(二)指揮機動車駕駛人立即靠邊停車,可以視情要求機動車駕駛人熄滅發動機或者要求其下車;
(三)告知機動車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
(四)檢查機動車駕駛證,詢問機動車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核對;檢查機動車行駛證,對類型、顏色、號牌進行核對;檢查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查詢機動車及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信息、機動車駕駛人記分情況;
(五)指出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
(六)聽取機動車駕駛人的陳述和申辯;
(七)給予口頭警告、製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違法處理通知書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
2. 執法人員沒有執法情況下可以隨便用執法記錄儀么
執法記錄儀本質就是一個記錄儀,
只不過執法部門作為一個執法工具在使用,
就像你拿單反版相機去拍攝風景權,而交警同志拿單反相機記錄車禍現場,
個人的單純作為記錄儀使用是可以的,類似行車記錄儀。
但是和執法沒有一毛錢關系,話說你要記錄儀幹嘛呢?
3. 交警可以隨便在鄉村道路上查車嗎
可以。
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強制權利。但是一般違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攔截的,可以引導違章車輛到臨近下高速口或服務區停車處罰。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攔車處罰。
交通執法隨意上路查車,屬於典型的公路「三亂」行為
1、只有交警可以隨時上路執法;
2、交通稽查只能是設點檢查,且具體的點,必須經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
3、與交警聯合執法時,交通部門可以有「借口」上路執法,本質上還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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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第六十八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時,應當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辦理;但是,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無法正常行駛的,應當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
第六十九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
4. 交通執法可以隨意上路查車嗎
可以,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強制權利。但是一般違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攔截的,可以引導違章車輛到臨近下高速口或服務區停車處罰。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中規定,交通警察在執勤執法、接受群眾求助時應當尊重當事人,使用文明、禮貌、規范的語言,語氣莊重、平和。對當事人不理解的,應當耐心解釋,不得呵斥、諷刺當事人。
對機動車駕駛人給予當場罰款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時,交通警察應當使用的規范用語,實施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措施前,應告知違法行為人應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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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執勤執法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
5. 交警可以隨便在路上查車嗎
可以的,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強制權利。但是一般違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攔截的,可以引導違章車輛到臨近下高速口或服務區停車處罰。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攔車處罰。
交通執法隨意上路查車,屬於典型的公路「三亂」行為
1、只有交警可以隨時上路執法;
2、交通稽查只能是設點檢查,且具體的點,必須經省級人民政府的批准。
3、與交警聯合執法時,交通部門可以有「借口」上路執法,本質上還是違法的。
(5)隨便上路執法擴展閱讀
根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第四十二條
交通警察查處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應當按下列程序執行:
(一)向機動車駕駛人敬禮;
(二)指揮機動車駕駛人立即靠邊停車,可以視情要求機動車駕駛人熄滅發動機或者要求其下車;
(三)告知機動車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
(四)檢查機動車駕駛證,詢問機動車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核對;檢查機動車行駛證,對類型、顏色、號牌進行核對;檢查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查詢機動車及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信息、機動車駕駛人記分情況;
(五)指出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
(六)聽取機動車駕駛人的陳述和申辯;
(七)給予口頭警告、製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違法處理通知書或者採取行政強制措施。
6. 高速交警可以在高速公路上隨便攔截車輛嗎
高速交警不可以在抄高速襲公路上隨便攔截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六十九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除外。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三條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勤執法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戴人民警察標志,隨身攜帶人民警察證件和執勤執法裝備。
執勤車輛應當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裝備齊全。
(6)隨便上路執法擴展閱讀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十條 交通警察在霧天、雨天、雪天等能見度低和道路通行條件惡劣的條件下設點執勤,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包括全封閉的高等級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執勤,不得少於三人。
(二)需要在普通公路上設點執勤,應當在距執勤點200M、100M、50M處連續擺放發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標志、警示燈、減速提示標牌、反光錐筒。
第十二條交通警察上路執勤執法前應當明確執勤執法的任務、方法、要求和自身安全防護措施,檢查安全防護裝備。
7. 政府執法拍照可以隨意發嗎
政府是不可以隨便發的,你可以到法院起訴政府。因為政府侵犯了個人的隱私權。
8. 中國公路可以隨便上路攔車執法
車輛如果違法可以扣,但是打人不行,打人他們違法!可以告他們!
9. 法律上有規定交警不可以隨便追車嗎
有相關規定交警不可隨便追車。如下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規范》第七十三條第三款規定
(一)除執行堵截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務外,攔截、檢查車輛或者處罰交通違法行為,應當選擇不妨礙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點進行,並在來車方向設置分流或者避讓標志;
(二)遇有機動車駕駛人拒絕停車的,不得站在車輛前面強行攔截,或者腳踏車輛踏板,將頭、手臂等伸進車輛駕駛室或者攀扒車輛,強行責令機動車駕駛人停車;
(三)除機動車駕駛人駕車逃跑後可能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嚴重威脅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駕駛機動車追緝,可採取通知前方執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記下車號,事後追究法律責任等方法進行處理;
拓展資料
交警在高速公路發現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超低速行駛、遺灑載運物、客車嚴重超員、車身嚴重傾斜等危及道路通行安全的違法行為,可以通過喊話、鳴警報器、車載顯示屏提示等方式,引導車輛到就近服務區或者駛出高速公路接受處理。情況緊急的,可以立即進行糾正。
10. 執法人員可以隨便毆打當事人或者違法者嗎
任何執法人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毆打當事人或者違法者,而不是可以隨便毆打當事人或者違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