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禁毒法規定
⑴ 我國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A毒品預防教育B刻制毒品來源C全社會參與D打擊毒品犯罪
選A,我國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預防教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如下:
1、第四條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並舉的方針。
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2、第十一條國家採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組織開展公益性的禁毒宣傳活動。
3、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4、第十三條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1)讀禁毒法規定擴展閱讀
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在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上強調:「要堅決打擊整治盜搶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和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開展禁毒示範城市創建,是禁毒工作的一項重大戰略部署,事關禁毒工作全局,事關社會長治久安,事關人民幸福安康,責任重大,使命光榮。
各級禁毒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新時代賦予禁毒工作的新使命,創新禁毒工作思路,完善毒品治理方式,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旺盛的鬥志和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深入開展創建活動,奮力開創禁毒工作新局面,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作出新貢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⑵ 戒毒人員應當在什麼地方接受社區戒毒
戒毒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接受社區戒毒;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現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現居住地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四條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社區戒毒工作。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關基層組織。
根據戒毒人員本人和家庭情況,與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協議,落實有針對性的社區戒毒措施。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衛生行政、民政等部門應當對社區戒毒工作提供指導和協助。
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對無職業且缺乏就業能力的戒毒人員,應當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
(2)讀禁毒法規定擴展閱讀:
由於中國當前無法實施國外戒毒的醫學防治模式,所以中國現行的政策是以強制隔離戒毒為主。中國的戒毒所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公安機關主管的強制隔離戒毒所;第二類是司法行政機關主管的強制隔離戒毒所;第三類是戒毒醫療機構,由衛生部門主管。
按規定,被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在公安機關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行強制隔離戒毒3個月至6個月後,最長不超過12個月。轉至司法行政部門的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繼續執行強制隔離戒毒。
中國通過強制戒毒辦法,設立了至少是七百所以上強制戒毒所,每年能夠強制收戒30-40萬人,那麼還有一部分,勞教戒毒所大約有100所左右,每年也能收戒10萬人。
那麼這樣總數加起來,就是每年收戒也就是50萬人左右,但實際吸毒人數起碼是500萬以上,強制戒毒所或者勞教戒毒所這種封閉環境下的戒毒只能解決10%左右,相當多的人只能想一些其他的各種各樣的戒毒辦法。
⑶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解讀的介紹
《中華人抄民共和國禁毒法襲解讀》是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在2008年出版的一本書籍。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對禁毒工作的方針體制、禁毒宣傳教育、毒品管制措施、戒毒措施、禁毒國際合作等作出全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