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政執法 » 農村合作社法律法規

農村合作社法律法規

發布時間: 2020-12-25 08:05:32

① 辦理農村合作社需要什麼條件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第二章設立和登記
第十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第十一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召開由全體設立人參加的設立大會。設立時自願成為該社成員的人為設立人。
設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過本社章程,章程應當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二)選舉產生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成員;
(三)審議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和住所;
(二)業務范圍;
(三)成員資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五)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任期、議事規則;
(六)成員的出資方式、出資額;
(七)財務管理和盈餘分配、虧損處理;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十)公告事項及發布方式;
(十一)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一)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三)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
(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六)住所使用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向符合登記條件的申請者頒發營業執照。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辦理登記不得收取費用。

② 國家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哪些法律法規

在法律方面最權威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專作社法是為了支持、引導農屬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保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而制定。
目前新的合作社法在徵集新稿,估計明年會出新的

③ 村內合作社集資應該根據什麼法律法規

1、【農村專業合作社向農民集資是否非法?】:如果真的是集資,違法;如果只是要求社員為合作社事務出資,不違法。

2、農村專業合作社可以讓會員給合作社出資並約定分紅,但出資只能用於合作社的事務,不能用於經營與專業合作社無關的業務,如果用於其他且承諾給利息,應是涉嫌集資。

3、如果有證據證明他們對農民講的【以存錢的方式入股,且利息比銀行高】,對此是出資還是非法集資有疑問的,可以向當地負責管理農村專業合作社的單位(一般是農業局或縣級供銷合作社)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4、相關依據,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1)第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

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2)第三條: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成員以農民為主體;

(二)以服務成員為宗旨,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願、退社自由;

(四)成員地位平等,實行民主管理;

(五)盈餘主要按照成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3)第九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有關組織,依照本法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和發展給予指導、扶持和服務。

④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關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的基本原則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應當以是否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是否依賴於農村集體土地作為生活保障為基本條件,並結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記的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戶口,作為判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一般原則。

二、關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取得

1、父母雙方均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且依法登記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戶口,則該父母之子女自出生時起認定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2、因合法的婚姻、收養關系,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並將戶口遷入本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人員,認定取得本集體組織成員資格。

3、因國防建設或者其他政策性原因,通過移民進入本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並將戶口遷入本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人員,認定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三、關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喪失

1、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死亡,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自死亡時起喪失。

2、取得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自取得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時起,其原有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喪失。

3、遷入本市各區縣(自治縣)所轄街道辦事處或者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駐地鎮,轉為非農業戶口的,自取得非農業戶口之日,其原有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喪失。

4、遷入第七條以外的其他城鎮,轉為非農業戶口,且納入國家公務員序列或者事業單位編制的,其原有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喪失。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喪失的確認,應當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未改變戶籍性質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認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喪失。

四、幾類特殊人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

1、農嫁女或入贅男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應當以是否在配偶對方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是否依賴於對方農村土地作為生活保障為基本判斷標准。

(1)農女嫁出後,在男方較為固定生產、生活,並依賴於男方土地作為基本生活保障的,無論其戶口是否從原集體經濟組織遷出,均應認定具有嫁入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2)農女嫁出後,戶口仍在原集體經濟組織,承包地亦未收回,但本人或者與其配偶均外出務工,並未在男方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應認定具有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3)農女嫁到第八條所稱的城鎮,戶口遷入男方,無論其在娘家生產、生活,還是在城鎮生活,只要未納入國家公務員序列或者事業單位編制(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除外)的,應認定具有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4)農女嫁出後,因為離婚,又回原籍居住生活,但戶口未遷回,應認定具有嫁入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但在原籍重新分得了承包地的,可以認定為具有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入贅男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參照上述精神確定。

2、外出就學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畢業後在城市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基本條件,不依賴於農村集體土地之前,不應認定其喪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3、服兵役人員,應當保留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其中任幹部的,或者按政策應當進行轉業安置的士官,一般應認定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喪失。

4、勞改、勞教和服刑人員應當保留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5、非因生活需要,而是出於利益驅動或其他原因,僅將戶口掛在集體經濟組織的,不應認定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6、將非農業戶口遷回原籍,成為農村戶口,但不承包經營集體土地,而是以退休工資等其他穩定性收入作為基本生活保障的回鄉退養人員,應認定為不具備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4)農村合作社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概念:

雖然現有法律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卻被大量的法律法規所使用。《憲法》、《民法通則》、《土地管理法》、《物權法》都有相關規定。從中可以看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以土地等集體所有財產為根本,以農業等生產經營為目的,以一定范圍內的農民為其成員的經濟合作組織,其有權對農村土地進行發包,組織生產經營、管理,進行收入分配。

在現階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般表現為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及村合作社等形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其成員之間具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某些程度上類似於公司與股東的關系,只有具有成員資格,才享有相關成員權。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集體土地等財產的集體所有權,有將這些財產交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管理的義務,並享有土地承包、收益分配等權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以簡要地定義為,具有該村合法村民資格在該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村、組居住生活,並以該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為基本生活保障,依法登記常住戶籍並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形成權利義務關系的當事人。

參考資料:網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北大法律信息網- 關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問題的紀要

⑤ 農民專業合作社取得法人資格,必須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資專格,應當具備屬下列條件:

一是有五名以上符合該法規定的成員;二是有符合該法規定的章程;三是有符合該法規定的組織機構;四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五是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領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才能得到保護。

⑥ 近年來國家出台的與合作社有關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這是國家層面的法律。另外還有部分地方性法規,每一個省的具體規定並不相同。

⑦ 成立農村股份合作社依照國家那個法律法規。

沒有具體的法律。只是依照公司法。物權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普通法律條款執行。

⑧ 現在注冊農村合作社必須要在工商局購買法律法規書籍嗎

不用,工商局會贈送

⑨ 農民合作社具備什麼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規定的成員,即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

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置備成員名冊,並報登記機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

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9)農村合作社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明確成員的出資通常具有兩個方面的意義:

一是以成員出資作為組織從事經營活動的主要資金來源。

二是明確組織對外承擔債務責任的信用擔保基礎。

但就農民專業合作社而言,因其類型多樣,經營內容和經營規模差異很大,所以,對從事經營活動的資金需求很難用統一的法定標准來約束。

而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交易對象相對穩定,交易相對人對交易安全的信任主要取決於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提供的農產品,而不僅僅取決於成員出資所形成的合作社資本。

由於我國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業務特點和現階段出資成員與非出資成員並存的實際情況,一律要求農民加入專業合作社時必須出資或者必須出法定數額的資金,不符合目前發展的現實。

因此,成員加入合作社時是否出資以及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期限,都需要由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章程自己決定。

⑩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退社手續程序是什麼有關法律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要求退社的,應當在財務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其中,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退社,應當在財務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退社成員的成員資格自財務年度終了時終止。

(二)成員在其資格終止前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已訂立的合同,應當繼續履行;章程另有規定或者與本社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成員資格終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對成員資格終止前的可分配盈餘,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向其返還。

(四)資格終止的成員應當按照章程規定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五)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不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章程、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的決議,或者嚴重危害其他成員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利益的,可以予以除名。

(六)成員的除名,應當經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七)在實施前款規定時,應當為該成員提供陳述意見的機會。

(八)被除名成員的成員資格自會計年度終了時終止。

(10)農村合作社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因章程規定的 解散事由出現、成員大會決議解散、因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或者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等原因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不能辦理 成員退社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成員資格終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對成員資格終止前的可分配盈餘,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向其返還。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