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思想
一、提高認識,樹立理性執法思想。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沒有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思想,在行為上就不能付諸實施。要想真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首先要解決好人的思想認識問題,如何解決思想認識問題。
1、要切實樹立群眾意識。
人民群眾是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依託和力量源泉,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沒有人民群眾的支持,就顯得孤立無援,註定要打敗仗,這是事關興衰成敗的大事。這就要求廣大民警紮根基層,耕耘基層,服務群眾,依靠群眾,把工作深深植根於人民群眾之中,著力構建符合時代要求的和諧的警民關系。
2、要切實樹立理性執法理念,理性執法是執法工作的本質要求。
堅持理性執法,就是要做到以理性的思維、理性的方式,理性的手段,將情、理、法融為一體,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准繩,科學的鑒定判斷,而非盲目抽象、憑感情用事和一時沖動去執法,從而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和減少群眾的不滿情緒,最大限度地增加公正執法性和社會和諧因素,不斷提升執法民警在群眾中的公信力。
3、要切實樹立責任意識。
將責任立於心中,甘為公僕,為民所愛戴;權為已所用,責任拋於腦後,利慾熏心,貪贓枉法,為民所不齒。在執法實踐中要切實做到職務面前勤思義務,權利面前多想責任,把行使權力的過程,看著是對黨委、對人民負責的過程,用權時如履薄冰,肩負著責任,自覺為民負責、為國竭力、為黨分憂。
二、加強個人素質修養,煅造平和執法能力。
打鐵先要自身硬,努力提高基層民警執法執勤的綜合素質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基礎。基層民警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繫到執法的效果和評判執法質量的標准,影響黨群、警民關系和社會對公安人員的理解程度。
1、要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涵養,扎實過硬的基本功。
敏銳的政治洞察力,將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理念科學地運用到執法活動中。
2、要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
對常用的法律條規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這是避免執法偏差的前提,也是講求執法藝術、改進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礎。
3、具有平和執法的心裡素質。
平和執法是保障公安機關執法為民的現實需要,也是測試公安民警綜合執行能力的體現。執法活動需要平和的心態,才能深謀遠慮,成竹在胸,遇變不驚,處亂不慌,適時根據對方的突變而積極採取應變策略,方能亂中求謀、穩中求勝。
做群眾工作同樣需要平和的心態,才顯得有親和力,這樣容易接近群眾,拉近群眾距離,了解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切實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百姓就會覺得警察與他們心連著心,民警就能很好的融入其中同老百姓產生共鳴,從而得到群眾的支持、理解和信任。
三、強化職業道德觀念,推動文明執法進程。
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適應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務的方式為目標,要通過人性化管理,體現整個社會對公民合法權益的關注和重視,把思想立場調整到保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上,堅持文明執法,更好地樹立公安隊伍在群眾中的形象。一個警察是一個警局的一個細胞,一個警局靠每個細胞的支掌,才能實現隊伍親民化,執法文明化。
注重警察個性化素質的培養就尤顯重要,這關繫到這個細胞能否注入新鮮血液,不至於衰老壞死,始終呈現出生機勃勃,鮮活旺盛的生命力,教育引導廣大領導和民警牢固樹立文明執法理念,是能否實現全警文明執法的關鍵。
通過會議、崗位培訓、執法監督等形式,讓廣大民警充分的認識到文明執法的重要性、緊迫性和現實性,並積極參與其中,努力實現文明執法在社會活動中的有效化和優質化,推動文明執法進程,不斷築牢人民群眾理解、支持、配合民警執法工作的思想根基,切實增強民警執法工作在廣大群眾中的親和力和感染力。
四、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奠定執法規范化的人文基礎。
「人是一切社會活動中最積極最關鍵的因素」,要達到任何組織目標,都必須打好實現目標任務的堅實人文基礎,這也正切合了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因而,要推進公安隊伍執法規范化建設,就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並以此來奠定實現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的人文基礎:
1、堅持以人為本,強化規范化理念教育。
要積極依託「輪訓輪值、戰訓合一」模式,切實把執法規范化理念教育活動常態化;要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通過教育、剖析、查擺、談話、整改,使執法規范化理念融入到每位民警頭腦中;要建立運行教育機制,將執法規范化教育活動納入制度框架,通過明確責任、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達到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目的。
2、堅持學習培訓,提升執法素質。
沒有良好的法律素養,就沒有規范執法的理論基礎、熟練的操作技能和規范執法的實踐基礎。要大力通過崗位培訓、崗位練兵、業務骨幹培訓等方式,促進隊伍素質的持續、穩步提升,實現隊伍建設的協調、持續、穩定發展,奠定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素質基礎。
3、堅持典型宣傳,營造規范執法氛圍。
法制部門、政工宣傳部門要挖掘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最佳統一的典型案例、規范執法的先鋒模範,結合精品案件評選等活動,充分運用宣傳手段,加強正面引導,營造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文化氛圍。同時,紀檢監察部門對執法不規范的行為,要敢於曝光、敢於揭短,並追根尋源。積極通過正反面的對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規范執法的光榮感、不規范執法的恥辱感。
4、堅持科學標准,完善考評體系。
要以人民群眾認同、社會和諧穩定為標准,加強對案件質量和執法行為的考核,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調整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引導民警樹立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觀,從而自覺規范執法行為。
❷ 有關依法治監執法為民主題思想徵文
以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為首要准則
大力推進刑罰規范。巴中監獄深入落實「兩廳兩院」關於刑罰執行工作的兩個規定,認真貫徹執行《監獄刑罰執行工作聯系制度》,充分運用法律政策手段,嚴密減刑假釋程序,加強審批,寬嚴適度;定期召開監獄、檢察院、法院三部門聯席會,共同研究監獄執法工作,以法檢監三部門聯合發文形式,出台《服刑人員減刑幅度公式化裁量辦法》,以表格化公式形式,進一步明確罪犯減刑間隔時間、減刑幅度、起報分值等內容,最大程度限制民警自由裁量權,開創刑罰執行工作新模式,促進監獄執法規范、公開、透明。
大力強化獄務公開。深入推進執法流程專項治理和廉潔執法風險防範管理措施,加強獄務公開「八箱」建設,出台《監獄領導接談工作辦法》;持續推進「陽光執法」,對「生活、學習、勞動現場」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從根本上禁絕體罰、虐待服刑人員等現象;加快監獄信息化建設步伐,建設獄政管理信息化系統,使每一名服刑人員家屬都能第一時間清晰查詢服刑人員改造信息。
大力保障服刑人員權益。強化執法屬性和服務職能建設,確保服刑人員「吃熱、吃熟、吃得衛生」,每天能吃到肉食或雞蛋;按時發放犯罪人員零花款和醫療款到戶頭,確保監獄院內超市貨物完備,無一件商品價格高於市場價格;切實保障服刑人員基本醫療,為他們定期進行體檢,加強監獄醫院軟硬體設施建設,與市中心醫院、區人民醫院結成對口醫療服務醫院,確保服刑人員健康權;嚴格執行「1天教育改造+5天勞動改造+1天休息」的模式,杜絕讓服刑人員干超時、超體力的勞動;依法保障他們的通信權、通訊權和開展文體活動的合法權益。
2
以降低刑釋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為首要標准
切實推進教育改造社會化。
2010年,巴中監獄開展了「5.18」社會幫教日活動,巴中市委領導,省監獄管理局領導和押犯原籍地10個縣區的縣區長,巴中市公、檢、法、司、武的主要負責人親臨監獄幫教服刑人員。整個活動過程中,「黨政重視,部門支持,形式新穎,內容豐富,反響強烈」,為構建「社會包容、政府幫扶、部門聯動、家庭接納」的監獄與社會共同幫教新機制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與地方政府聯合開展服刑人員同未成年子女進行「陽光夏令營」活動,使人間親情翻越了高牆電網的阻隔,實現了特殊的家庭團聚;對困難服刑人員家庭積極走訪,協調地方政府徹底解決其親人的低保、入學等具體困難,很大程度分擔了服刑人員的思想負擔。
嚴格實行「1+5+1」模式。巴中監獄將文化建設、技能培訓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出台了《進一步規范服刑人員學習日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對學習周期進行科學規劃,學習時間進一步保障,教育內容進一步明確,落實「定時間、定地點、定內容、定人員」措施,規范統一服刑人員學習日學習要求;在堅持每周4次夜間電教化教學的同時,在春、秋季學期開辦6個文化教育班,9個電腦、養殖等專業技術教育班,使數千名服刑人員不再是文盲,使數百名服刑人員獲得了國家承認的專業技能資格證書,為他們刑滿釋放後回歸社會、自食其力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全體服刑人員中掀起了「學文化、懂技術、勤學習」熱潮。
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監獄十分注重在文化體育活動中對服刑人員陶冶情操、感化心靈、釋放胸懷,每周三舉辦一次卡拉OK比賽,每周末舉辦一次籃球比賽,每月出版一次獄內改造刊物《綠洲》,每半年舉辦一次書畫手工作品展覽,每年舉辦一次會操比賽,每兩年舉辦一次運動會。每遇元旦、春節、國慶等重大節慶都舉辦豐富多彩的文藝晚會、演講比賽、合唱比賽、游園會等文體活動;監獄還為愛好音樂的孕服刑人員建起監獄「新生」樂隊,購買了電子琴、吉他、架子鼓、貝斯等樂器;為愛好體育的服刑人員組織了監獄體育運動隊,設立籃球、乒乓球等項目;為愛好書畫繪畫的服刑人員成立書畫興趣小組,定期展覽書法、繪畫作品;監獄依託自辦電視台,在晚間播放 《三字經》、 《大國崛起》、《孝經》等電視節目,豐富了服刑人員的夜間生活。
3
以班子隊伍建設為首要保障
完善管理機制。監獄圍繞黨務、政務、獄務系統高效運行,著力決策目標、執行責任和考核監督「三大體系」建設,推行「五個標准化建設」,先後規范了黨委會、監獄長辦公會、監獄領導碰頭會、獄務會和黨支部等議事規則;實行綜合目標責任制考核,推行了「3+1」目標動態分析例會制度,對監區實行「3+1」月考核,對機關科室實行「2+1」月考核,在評先評優等方面實行優秀排名次,末位看成績;該獄實行的「民警執法行為十個嚴禁」、「服刑人員行為養成二十個嚴禁」先後被全省引用和借鑒,出台了目前全省推廣的「雙十條」規定;其制定的《公正文明執法二十個不能》被司法部轉發全國推廣。
嚴格績效考核。在全省監獄系統中率先出台了《公務員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辦法》,對民警個人實行「8+2」月績效考核,在績效考核中摸索出來了「考事」與「考人」,「能上」與「能下」,「官評」與「民評」,「對上」與「對下」四統一的做法,較好地破解了在基礎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瓶頸問題。
強化隊伍保障。大力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喊響「比學習、比工作、比奉獻,學先進、趕先進、當先進」,全體黨員對活動進行公開承諾,並徵集成書印發,進一步促進「他律」,在樹標桿中創先爭優,在各項工作中創先爭優;在「雙大」活動和「三項制度」建設活動中,扎實開展了民警執法執紀專題教育培訓活動,分批組織全體民警參加了活動驗收考試,考試參與率達100%,合格率達100%,實現了民警思想受教育、靈魂受觸動、素質獲提升的預期目的;2010年,先後召開了民警警示教育大會,舉辦了「五五」普法和民警執法執紀考核驗收考試,新民警執法執紀培訓班,黨員正式發展對象培訓班,黨支部書記支委委員培訓班、服刑人員法制教育講座、《廉政准則》專題講座、外協人員培訓、安全知識培訓和保密知識培訓暨保密知識競賽等數十次培訓、學習、教育活動,當前正在深入開展民警警體技能大培訓活動;通過「品味書香」等系列學習培訓活動,全體民警的素質有了極大的提高,民警中大專以上共佔在職民警總數的80%,各級專業技術佔在職民警的20%。
發展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當前,該獄民警正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踐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以改造人為宗旨」的監獄工作方針,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在確保監獄安全穩定的基礎上,以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為首要准則,以降低刑釋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為首要標准,以班子隊伍建設為首要保障,乘勢而上,加快發展,向著「一年夯基礎、三年樹標桿、五年奔部級」的目標奮力邁進!
❸ 為了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應該採取什麼措施改進行政執法
1、堅持以民為本,彰顯人文關懷,是執法為民的基本價值取向。以民為本,是我國的傳統政治思想,提倡的是民為邦本、安民利民、平政愛民。近代以來,民本思想上升為平等原則。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強調公正執法、執法為民,就是民本思想的一種具體體現,一定要把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有機統一起來,真正做到為民執法。
2、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是實踐執法為民思想的本質要求。檢察工作中堅持權為民所用,就是要純正執法目的,把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置於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情為民所系,就是要純正執法感情,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克服特權思想和霸道作風。堅持利為民所謀,就是要純正執法任務,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實實在在為人民謀利益。
3、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是實踐執法為民思想的重要內容。在刑事檢察工作中,要把打擊的重點放在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群眾安全感的犯罪活動上;在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要在集中力量查辦大要案的同時,注意加大查辦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案件的力度;在訴訟法律監督工作中,要把監督的重點放在發現和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突出問題上。
4、改進執法方式,增強執法效果,是實踐執法為民思想的具體要求。堅持執法為民,必須不斷研究、總結、改進執法活動的具體方式,主要是做到「五個一致性」,即堅持對法律負責與對黨、對人民負責的一致性;嚴格執法、公正執法與文明執法的一致性;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的一致性;追求效率與實現公正的一致性;執法形式與執法目的一致性。
❹ 如何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思想道德建設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行政執法所面臨的新領域不斷擴展,新情況層出不窮,新問題不斷涌現,這對行政監督管理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和更高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是構建綜合行政執法管理長效機制,提升行政執法標准、管理水平和效率的根本支撐之一。要建設一支政治合格、作風過硬、紀律嚴明、業務精通、廉潔勤政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強化認識 抓緊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首先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是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正確履行政府工作職能,確保「十一五」規劃目標順利實現的根本保證。行政執法工作必須服從和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這個大局,正確履行工作職能,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部門發展小局的關系,實現行政執法與社會經濟發展任務的有效融合。而要實現這樣的融合,關鍵在人才,基礎在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其次,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現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觀要求。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權」,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在行政管理領域的集中表現,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基本要求和新形勢下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要實現管制政府向服務政府、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轉變,必須狠抓行政執法隊伍的素質建設。 第三,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是改善行政執法現狀,全面強化服務職能,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近年來,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法治觀念、執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客觀地講,行政執法體制、機制,隊伍的文化、專業結構,工作紀律作風方面仍存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如果不狠抓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及時發現和遏制一些不良的苗頭性傾向,從根本上解決深層次的人員素質問題,勢必嚴重影響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到和諧社會建設和法治目標的實現。 二、強化教育 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素質 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培訓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的重要基礎和手段。對現有的行政執法人員,要通過開展各類學習、培訓,強化他們的法律意識、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通過發揮典型帶動輻射效應,打造一支覺悟高、業務精、態度好的行政執法隊伍。 1、從提高領導班子建設水平入手,不斷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班子建設是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核心,直接影響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要加強各級領導班子的理論學習,增強法制觀念,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要培養行政執法領導幹部深入扎實的工作作風,發揮各級領導班子的模範帶頭作用和表率作用,領導幹部要深入基層,深入執法工作第一線,搞好指導監督,狠抓工作落實。 2、從加強廉政建設入手,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廉潔自律、秉公執法,是隊伍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要嚴格貫徹執行中央、省、市制 定的廉政方面的規章制度,堅決查處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等違紀行為,提高廣大執法人員遵紀守法、拒腐防變能力。要牢固樹立公僕意識,寓執法於服務之中,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密切執法部門與廣大人民群眾的關系。 3、從提高隊伍執法水平入手,不斷提高行政執法能力。要把學習法律、法規知識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全面開展法律業務知識學習和遵紀守法教育,採取崗前教育、集中培訓和日常學習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堅持依法辦事、秉公執法,不斷提高執法工作水平,堅持嚴格執法。 三、強化管理 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實踐證明,只有轉變作風,才能有效地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只有轉變作風,才能確保各類市場管理沿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軌道健康發展;只有轉變作風,才是落實機關作風效能建設的具體體現。 1、由管理型轉變為服務型。變管理為服務於各類市場;把原來由經營業主到各部門咨詢有關業務等方式轉變為專門的政務公開、向社會公開所有的服務內容和范圍,做到陽光操作,熱情服務。 2、由行政管理轉變為依法管理。在構建社會和諧,優化發展環境,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的今天,政府的行政管理也要走上依法管理軌道。首先要依法行政。各類市場工作的內容、形式、程序都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要求,來依法管理各類市場;其次要文明執法。執法者和被執法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一對矛盾。如何使這對矛盾不擴 大化而得到解決,使管理和經營在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各類市場這個大局中更加和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在人格上也是平等的。所以,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一定要文明執法,說話要和氣,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在執行行政處罰過程中,要堅持「有理、有利、有節」原則,嚴格按照執法程序,依法行政處罰。第三要廉潔執法。做到公平、公正、廉潔,切忌以情代法、以罰代法,時刻樹立執法形象。由處罰型轉變為教育型。 3、由處罰型轉變為教育型。各類市場中的經營業主常有違法違規現象,以往行政執法部門多以處罰了事,沒有更多地進行思想教育,久而久之,管理者與經營者形成了對抗的局面,有的經營者甚至一犯再犯,成了惡性循環。因此,在管理工作中,既要嚴格依法辦事,該處罰的處罰,又要注意思想教育,多給經營者講清道理,使他們真正懂得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違法的,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主動自覺地服從和配合管理部門的工作;此外,還要定期對經營者進行培訓,通過開座談會,走訪等方式,加強聯系與溝通,使管理者與經營者形成共識,協調動作,共同促進各類市場發展。 四、強化監督 制約行政執法權力進行 無規矩不成方圓,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是加強隊伍建設的必要手段。 1、建立檢查監督機制,確保各項工作目標落到實處。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建立嚴格的錯案責任和違規執法追究制度,堵塞工作中產生的或者可能產生的漏洞,防止權力失控、 決策失誤、行為失范,不斷完善用制度管理、讓群眾監督、靠自我約束的有效監管機制。要從案到人、從人到案,大力實行倒查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懲前毖後,警鍾常鳴。採取日常檢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平時抽查與年終總評相結合的方式,嚴格按照工作標准和崗位標准進行檢查考評,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2、建立督辦整改機制,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行政行為,確保各項任務及時完成。要及時辦理領導交辦的事項,及時處理群眾舉報案件,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對未按時限要求辦理的,進行督辦整改,跟蹤問效。要定期召開行政執法服務對象座談會、系統行風監督員座談會,了解和掌握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情況,對行政執法隊伍中違法違紀行為,嚴肅追究責任。 3、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嚴格按照優則獎、劣則罰的原則,完善執法工作和自身建設等隊伍管理方面內容的考評辦法,把工作業績與獎勵掛鉤;嚴格按照優則上、庸則下的原則,完善人員崗位責任工作成效考評辦法,將考評結果與獎懲、培訓、職務升降、公務員考核掛鉤,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激發隊伍的工作熱情,推動各項工作有效開展和隊伍素質提高。 五、強化活動載體 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活動,是增強隊伍向心力、凝聚力的有效途徑。 1、從增強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出發,開展爭做執法模範、文明執法標兵等活動,大力宣傳先進人物的典型事跡,在各行政執法部門之 間、執法人員之間形成互幫互學、爭先創優的向上氛圍,促進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的不斷發展。 2、從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出發,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樹立隊伍的團隊精神,增強愛崗敬業意識,使執法人員樹立起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3、從為群眾辦實事出發,開展愛民日、扶危助困、送溫暖、獻愛心等活動,積極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密切執法隊伍和人民群眾的關系,樹立隊伍的公僕意識和良好形象。 4、從增強隊伍業務能力出發,開展法律知識競賽、主題演講等活動,使廣大隊員積極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推動執法工作不斷發展。 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正確履行政府工作職能,全面建設小康,行政執法工作必須服從和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這個大局,正確履行工作職能,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部門發展小局的關系,實現行政執法與社會經濟發展任務的有效融合,基礎在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現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客觀要求。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旨在使廣大執法隊員進一步樹牢執法理念,提升服務水平,改進紀律作風,提高工作能力,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保障,必須常抓不懈。 ――大連市鹽政稽查支隊隊伍建設情況調查報告 如何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打造一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執法隊伍,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一直是擺在各級行政執法機構面前的重要現實問題。國務院今年5 月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對這一問題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要「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近日,我辦對市鹽政稽查支隊開展「一教兩訓」,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情況進行了調研,認為他們的做法為全市提供了值得借鑒的經驗,對於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相關規定和推動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主要做法 幾年來,市鹽政稽查支隊結合自身執法工作實際,採取定期集中封閉培訓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一教兩訓」(政治思想教育、業務培訓和軍事訓練),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 (一)以樹立正確執法理念為重點,抓實政治思想教育市鹽政稽查支隊成立於2003 年年底,其機構新,人員 也新。支隊組建伊始,許多執法人員錯誤地認為執法就是處罰,野蠻執法現象經常出現,在社會上造成了一些負面影響。支隊針對這一問題,首先是確立了執法為民、文明執法的執法理念。鹽政執法關乎國計、民生,因為鹽既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又是重要的工業原料。支隊認為,必須把維護好百姓食用鹽安全和穩定鹽業市場秩序作為執法 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認為高人一等的特權思想;堅持杜絕為處罰而執法的惡習,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切實嚴格依法辦事、文明執法。幾年來,支隊通過「請進來」、「走出去」等方式,先後組織了構建和諧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十七大報告等內容的學習,引導執法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執法為民的執法理念。二是將執法理念有關內容制度化。支隊制定了《鹽政執法准則》、《關於進一步規范鹽政執法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堅持文明辦案,對當事人不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對當事人拒絕停車接受檢查處理的,不得強行攔截和追車,應跟車隨行;鹽政執法人員上崗時不準挽褲腿、披衣、敞懷,不準將執法服裝、執法標志、執法裝備轉借給他人使用,酒後不準執行公務,不準著裝在公共場所飲酒,不準著裝進入娛樂場所,等。對在辦案中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當事人的,將根據《鹽政執法責任追究辦法》規定,按造成損失和影響大小分別給予警告、記過、撤職的處分,直至解除聘任職務。三是堅持將執法理念教育落實在日常工作中。支隊每年都制定、下發思想政治和業務培訓工作計劃,將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作為常規性工作抓好落實。各大隊在執行支隊培訓計劃的同時,也結合本大隊的實際情況組織有針對性的學習、培訓。如,各大隊每月都召開大隊辦公例會,在貫徹落實有關規定和講解具體業務問題的同時,將政治思想教育作為一項內容,對執法人員近期的思想狀況進行點評,及時糾正一些不良傾向,引導執法人員樹立文明執法的理念。在年度考核中,支隊將執法人員的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表現作為考核 內容之一對執法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評優、評先及職務聘任等掛鉤。 (二)以提高執法能力為核心,強化行政執法業務培訓 行政執法活動專業性、技術性和法定性都很強,稍有不當,可能就會失之公正,偏離法律的准繩。由於支隊大部分人員都屬非法律專業畢業人員,還有小部分是新任執法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支隊組建之初,執法工作中或多或少地在案件處罰事實、證據、辦案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支隊圍繞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增強業務素質這一重點,著力抓好以下三個環節: 第一,夯實基礎,堅持抓好執法依據方面內容培訓。支 隊在組建之初,就組織執法人員系統學習了國家鹽業管理、食鹽加碘、食鹽專營等鹽業法規規定,以及支隊內部制定的《鹽政執法沒收鹽產品管理暫行規定》、《鹽政執法罰沒款管理暫行規定》等行政執法制度。今年,在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標准過程中,他們按照合法、合理、過罰相當的原則,總結、歸納不同鹽業違法情形,並與相應的處罰裁量階次對應,形成了較為完善的鹽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標准,為依法執法、公正執法進一步奠定了基礎。 第二,規范行為與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並重,抓好執法 程序方面內容培訓。針對行政執法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支隊開展了行政處罰法相關知識、行政執法相關程序等執法程序方面內容的培訓,並制定了《鹽業行政處罰案件辦案程序規定》、《鹽業違法案件 處理許可權設定暫行規定》、《關於進一步規范辦案程序和案卷的通知》等執法程序規定,在執法程序中規范執法行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強調對當事人在陳述、申辯和聽證中提出的意見要進行再審查,在作出決定時充分考慮其合理的意見,採納其中能夠成立的事實、理由和證據,使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更加公平、公正。 第三,注重提高執法技能,加強行政執法證據方面內容 培訓。幾年來,支隊堅持日常學習和集中培訓相結合的原則,在採取組織案件討論、以檢代訓、各大隊互相學習、與兄弟省市溝通交流等方式進行學習的同時,通過外聘有關專業人員授課、領導率先垂範並言傳身教等方式,先後就現場勘驗筆錄的製作、執法過程中如何去偽存真發現問題的實質、行政執法實踐活動中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案件現場問題處理技巧等內容,組織了專題培訓。根據目前執法中取證難、詢問筆錄往往作為案件主要證據的情況,支隊在全市率先組織了行政執法案件詢問筆錄詢問技巧培訓,專門邀請市公安系統刑偵專家講授有關內容,極大地提高了執法人員的執法技能和技巧。 (三)以軍事化的訓練方式,加強執法隊伍作風建設 鹽政執法有其特點。制、販私鹽活動往往集中在適於制鹽的春、冬季節;為避開執法人員的監管,當事人販運私鹽活動常常在夜間或節假日等八小時之外的時間進行;販運私鹽所獲取的高額利潤也經常使當事人鋌而走險,暴力抗法事件時有發生。這些特點使加班加點、熬夜和在寒冬、烈日下蹲點守候等成為鹽政執法人員的常事,對鹽政執法人員在困難面前不退縮,打不垮、拖不爛等執法作風提出了要求。 同時,販運私鹽流動性強、經常出現跨區域違法案件等情況也考驗著他們能否在需要時協調一致、發揮合力查處違法行為的能力。根據工作上的這些特點和需要,支隊開展了兩個方面的訓練。一是開展准軍事化作風訓練。自 2004 年以來,在已舉辦的五期鹽政稽查集中培訓班中,有三期安排了軍訓內容,有一期與預備役官兵訓練相結合。軍訓中,嚴格作息時間,嚴格內務管理,嚴格訓練,執法人員克服了天氣炎熱、體能不支等困難,鍛煉、培養了嚴明的組織紀律性和吃苦耐勞、不畏艱難、堅韌不拔、勇往直前的意志品質和遵守紀律、嚴格要求自己、執行命令步調一致等優秀的作風。二是開展團隊精神訓練。為增強執法人員的團隊意識,在 2008 年的集訓中,支隊特別組織了拓展訓練。團體對抗訓練中,為達到團隊的共同目標,在拓展教官的引導下,大家逐步克服自身弱點,激發自身潛能,團結、協作、信任、鼓勵、奮斗,體現了良好的團隊意識,進一步增強了執法人員的團隊精神。 二、取得的成效 幾年來,市鹽政稽查支隊的「一教兩訓」工作由淺入深,由點及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市作為遼寧乃至東北地區的海鹽主產區和銷售區,鹽田總面積 240 平方公里,分布在黃渤海 800 多公裏海岸線上,年均鹽產量 120 萬噸左右,其中食鹽10 萬噸;除滿足本地年均工業用鹽約62 萬噸、食鹽5 萬噸、漁業用鹽13 萬噸外,其餘按計劃調撥外地。市鹽政稽查支隊現有的 88 名執法人員,分屬七個執法大隊,分別負責市內及 各縣市區的鹽政執法工作,覆蓋全市12,500 余平方公里地域,各區市縣不再設立鹽政執法機構。要保證全市鹽產品供、銷平穩,維護穩定的鹽業市場秩序,尤其要及時查處違法加工、銷售、經營、購進食鹽行為,保證百姓食用碘鹽的安全健康,監督檢查的執法任務相當繁重。支隊執法人員遵循執法為民、處罰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的執法理念,在執法中落實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教育當事人自覺守法,沒有發生一起與執法相對人沖突或不文明事件。在執法人員的耐心說服教育下,一些曾販運私鹽的違法人員停止了違法活動,有的還主動與當地鹽業公司聯系,建立了食鹽代銷點,成為今日合法的食鹽經營者。 執法辦案過程中,支隊執法人員團結協作,協調配合,在查處販運私鹽違法活動中蹲守到半夜、凌晨,行程逾百公里,就連被查獲的私鹽販運違法人員都不得不嘆服執法人員頑強的執法作風。支隊查獲的違法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准確,並能夠區別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當事人主觀過錯等不同情形,作出合理的處罰決定。四年來,支隊共查處各種鹽業違法案件748 起,沒收違法鹽產品5 014 噸,罰沒款120 余萬元,端掉假冒小包裝碘鹽加工窩點 30 個。市鹽業公司各種鹽產品的年銷售量由支隊組建前的17 萬噸增加到2007 年的22 萬噸,碘鹽覆蓋率也由95%增加到98%,食鹽專營工作得到了穩定發展。全市鹽製品供給穩定,鹽業市場秩序良好。可喜的是,支隊沒有因為執法出現一例投訴,也沒有發生一起行政復議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 幾年來,市鹽政稽查支隊連年被國家發改委鹽業管理辦公室、遼 寧省經委、遼寧省鹽務管理局等評為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先進單位。今年上半年,遼寧省鹽務管理局還在我市召開了全省鹽務系統執法工作現場會,推廣市鹽政稽查支隊的經驗。 三、幾點啟示 從市鹽政稽查支隊抓執法隊伍建設的做法中,我們可以得到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方面的幾點啟示: (一)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必須抓住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這一靈魂。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確保文明執法的根本保證,必須抓實抓好,使執法人員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自覺遵守職業紀律,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必須緊緊圍繞執法能力建設這一重點。要在提高合法行政能力的同時,注重提高執法人員合理執法、公正執法的能力。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加強行政執法技術培訓,增強執法證據意識,提高執法的技能、技巧。 (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必須高度重視作風建設這一環節。一支具有嚴明組織紀律性和頑強執法作風的執法隊伍,才能夠在執法中真正做到盡職盡責、嚴格執法,既不會不作為,也不會濫作為。 (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最終目的是要取得行政執法的良好社會效果。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就是要通過提高執法人員辦理個案的執法能力和水平,來提升整個執法隊伍的素質和能力,最終實現維護社會和諧、減少執法爭議、降低管理成本、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目的,爭取行政執法最大的社會效果。
❺ 如何樹立正確的執法為民思想,提高為人民服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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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正執法思想,樹立法治觀念,解決好「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
執法思想是執法行為的先導。執法思想的核心問題在於執法的目的,也就是要解決為誰執法、為什麼執法和執法者為誰用權、為誰謀利的問題。因此,作為執法者,公安隊伍必須要有明確的執法目的和正確的價值取向,決不能為執法而執法。當前,我們公安隊伍在執法活動中,首先要弄清「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一根本問題,通過強化宗旨教育,因勢利導地引領民警針對執法實踐中存在的偏頗作法,深入查擺,革除思想上存在的模糊認識,始終堅持「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理念,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革除個別民警以管人者自居、自認為高人一等的特權思想,堅決革除一些民警對群眾耍特權、抖威風、侵犯群眾利益的惡習,堅決克服為地方利益執法、為單位利益執法、為小團體利益執法、為個人私利執法、為經濟利益執法的錯誤思想和錯誤做法。堅持用人民擁護不擁護、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指導執法工作的方向、衡量執法工作的標准、改進執法工作的動力,整體促進執法理念的深層次轉變。
二、規范執法行為,嚴格執法程序,實現從「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轉變
嚴密的執法程序是現代法治的重要基石,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標志。規范執法行為,就是要把執法工作納入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軌道,使執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作為執法機關,公安機關要確保嚴格執法,不僅需要從實體上規范執法行為,更需要從程序上規范執法行為,因此,一方面要對程序意識淡薄這一當前公安隊伍執法工作上最致命的弱點,堅持在執法辦案中大力倡導樹立實體與程序並重的思想,並切實針對公安執法工作中一些重要環節和程序,精心制定科學具體的操作流程和工作標准,並輔以網路實時報接案科技手段,不斷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公開公正,從源頭扼製程序違法問題;另一方面,嚴密的程序是防止權力濫用、確保執法質量的保證,但程序的嚴密並不等於程序的繁瑣。當前,部分執法程序過於繁瑣,間接導致影響執法效率,要本著制定執法程序必須在公正與效率之間尋找最佳契合點的原則標准,抓緊作好簡化、優化的工作,為逐步實現執法為民提供法制上的強有力保障。
三、加強教育培訓,從嚴管理隊伍,不斷提高執法主體素質
素質建設是公安隊伍建設的核心問題,沒有高素質的公安隊伍,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執法工作。近年來,公安隊伍不斷提高「門檻」,將民警的教育培訓納入公安隊伍長遠發展的重要日程,大力強化民警教育培訓,以此來提高公安隊伍綜合素質特別是執法素質,以適應時代的要求。公安隊伍要將法律素質作為最基本、最重要的素質指標,大力強化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職業道德意識培養,使絕大多數民警能夠把外在的壓力變成內在的動力,把外部的強制要求轉化成為民警的職業習慣和自覺行動,不斷促進隊伍整體執法素質的穩步提升。
四、落實執法責任,嚴格責任追究,積極建立責權分明的執法制度
落實公安隊伍的執法責任,就是要解決執法中「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問題;嚴格執法責任追究,就是要明確失職瀆職必須承擔的責任後果。責任與權力是相輔相成的,沒有無權力的責任,也沒有無責任的權力。從嚴格責任追究的角度出發,責任都必須是明確、具體、可區分和可操作的,既不能用集體責任來掩蓋個人責任,也不能用個人責任來替代集體責任。在當前,執法責任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就是個人責任虛無化、集體責任模糊化、領導責任擴大化的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出路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內把執法者個人的責任具體化,把集體和領導者的責任明晰化。就執法權力與執法責任的關系來看,執法權力在一定意義上也是執法義務,因此,公安隊伍必須行使法律賦予的執法權力,放棄權力就是失職瀆職;同時也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執法責任,逃避責任就是違法行為。在教育民警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執法工作的同時,更要堅持「誰執法,誰負責;誰辦理,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明確執法責任,嚴格執法責任追究,做到「問責有人,查糾到位;不放不縱,不漏不枉」,保證執法結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強化執法監督,完善執法保障,努力創建良好執法環境
加強對公安執法行為的監督和保障是不分割的兩個方面。執法權力不受制約必然會被濫用,必然會對群眾利益和公民權利造成損害;執法保障是執法的物質基礎,缺乏必要的物質保障,就難以做到嚴格、公正執法。對執法權力的制約僅靠公安機關「自律」顯然是不夠的,必須通過「他律」,即來自外部的監督,才能防止權力的濫用和權力的異化。要進一步整合紀檢、監察、督察、法制、審計、信訪等內部監督力量,加大警務公開力度,主動接受外部監督,通過各級人大、檢察、監察機關的權力制約,普通公眾的權利制約,新聞媒體的輿論制約,在監督機制上實現自身建設與外部環境的良性互動。黨委、政府應把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堅決杜絕讓執法機關自謀生路、以權謀利的做法,為公安執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逐步對現行公安隊伍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實現公安「人、財、事」權的統一,從制度上解決執法保障上的多極化問題,減少地方保護主義對警察權的分割和對執法工作的干擾,並採取有力措施切實為基層減負降壓,改善民警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為堅持從嚴治警,確保「執法為民」創造良好條件。
❻ 公安機關執法思想的核心是什麼
執法為民是公安機關執法的思想核心。——《法律基礎與公安業務知識》2009版,第回205頁
(第答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指出,貫徹三個代表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具體到公安隊伍落實公安工作,就是要堅持執法為民。)。
❼ 十二五環境監察執法指導思想、工作理念和工作目標
依法執法、效能執法、執法服務、公平正義4個工作理念。
「規范化、精細化、效能化、智能化」工作目標。
❽ 如何樹立正確的執法為民思想,提高為人民服務意識
隨著我國依法治國方針政策的實施以及當前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使得企事業單位以及公民的法制觀念不斷改變,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和能力也日漸提高。如何克服執法中存在的問題,適應新形勢,樹立新思想,做到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是擺在消防執法人員面前不容迴避且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近年來,各級消防部門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要求,嚴格依法行政,不斷加大執法力度,整治了大量火災隱患,有效遏制了特別重大、重大以及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本人根據從事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實際,圍繞貫徹執法為民思想,努力提高消防執法水平這一重點,簡要論述自己的認識。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消防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1.消防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一是法律條文較粗,操作性不強。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第41條和公安部61號令第64條關於消防行政處罰適用的范圍及處罰額度規定不具體。對責令停產、停業的處罰,《消防法》規定「對經濟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應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究竟如何確定難於掌握;二是有關法律無明文規定,違法處罰無依據。《消防法》第10條「工程審報」要求設計單位應依據國家有關規范進行工程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是經消防審核、驗收。第40條「行政處罰」中對違法違規設計、未經消防審核或驗收隨意發放施工許可證等行為處罰,以及造成火災事故後這些部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均無明文規定;三是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相對滯後。1998年頒布的《消防法》剛剛徵求意見進行修改,但未頒布實施,《高規》、《建規》2005年進行了局部條文修改,明顯滯後於我國經濟的發展要求,制約著消防監督和執法工作的開展,《消防法》對行政處罰規定的前置條件過多,影響了消防執法的及時性、權威性;四是法律法規的銜接和執法存在空白。如國務院《危險化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344號令)頒布後,消防機構只負責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單位的消防審核驗收和日常監督檢查,取消了各種《許可證》,但實踐中卻出現了一些問題。2.個別監督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執法水平較低。主要表現在:一些新交流到監督崗位上工作的消防監督幹部,業務不熟,工作銜接不上;有些消防監督幹部盡管工作多年,由於文化素質較低,平時不加強業務學習,執法水平不高,對法律、法規的理解運用出現偏差;有些執法人員執法程序不合法,法律文書填寫不規范,引用法律條文不準確,有的要求限期整改的不能按期復查,有的越權辦理處罰案件,有的處罰不告知當事人應有的權利;少數執法人員責任心不強,法律意識淡薄,執法不嚴或以罰代法等。在2007年全省「三考」檢查驗收中,白城支隊被抽查的220餘份法律文書中,查處填寫不規范的文書6份,引用法律條文錯誤的2份,適用程序不正確、越權辦案的1份,執法程序不合法的3份。3.個別監督幹部執法為民的意識不強,執法思想不端正。一些監督幹部沒有從「監督管理型」向「監督服務型」轉變,對被監督單位和服務對象與消防機構的法律平等關系認識不夠,親民、愛民、為民的服務意識不強。對待辦事群眾態度生硬,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和「冷、橫、硬、推」的不良現象,嚴重影響了警民關系。4.執法隨意以權謀私。有些火災隱患整改的法律文書下達後,沒有得到落實,消防部門執法不嚴,沒有依法實施處罰;個別消防監督幹部不按法律、法規辦事,執法和處罰隨意性大;有的消防監督幹部利用權利以權謀私,出現制服腐敗,嚴重影響了消防執法形象。(二)主要原因1.消防法制體系尚未健全,公民的消防法制觀念不強。現有的法律、法規不適應當前形勢發展的需要,公民的消防法制觀念淡薄,普遍對消防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嚴肅性知之甚少,社會組織單位的消防主體意識不強,對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過分強調客觀原因和困難,消防執法難以有效展開。2.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消防執法難度增大。目前仍有個別地方政府或部門存在干涉消防行政執法的行為,一些重點工程、開發區建設往往是政府一管到底,先建設後審批,造成火災隱患既成事實,無法整改,給消防工作埋下了先天性火災隱患。有的地方政府規定不允許執法部門對開發區或「保護區」實施行政處罰,致使消防監督工作缺乏力度。3.指導思想不端正,監督幹部事業心、責任心不強。有些監督幹部受社會上不良現象的影響,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工作精力外移,惟利是圖,工作放任自流,隨意性很大,甚至利用手中的權利以權謀私,對「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指導思想認識不夠,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不牢。4.消防執法難以到位。消防執法除了受政府部門、社會人際關系的因素影響外,還有一個主要的因素就是消防經費困難,得不到政府保障。一些消防監督幹部把一部分精力用到跑關系、拉贊助上,籌措經費維持消防監督工作的正常運行。在實施行政處罰時與受處罰單位討價還價,把執法變成了交易,指使消防監督工作缺乏權威性、有效性,執法不到位,火災隱患難以整改。5.消防監督執法規章制度落實不夠。2008年,公安部召開規范執法工作會議後,各級公安消防部門相繼制定了相關的消防監督執法規章制度,尤其是總隊制定下發了34項監督執法規章制度,要求全省各級消防部門進一步統一和規范消防監督執法,但有個別基層消防機構,特別是領導幹部思想認識跟不上,沒有執法為民的思想意識,執法責任制工作沒有得到落實。加強和改進消防執法工作的措施(一)轉變觀念,樹立執法為民思想公安消防部門首先要求轉變觀念,牢記三大政治和社會責任,要從「監督管理型」向「監督服務型」轉變,端正執法指導思想,真正體現「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辦」,「立警為工,執法為民」思想。1.認識上要有新突破,增強責任意識。必須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增強危機感和緊迫感,要克服地方經濟建設與己無關的觀念,樹立服務於地方經濟建設的思想;克服單純履行消防監督、查處職能的觀念,樹立主動介入,幫助指導企事業單位抓好消防工作的思想;克服特權觀念,樹立人民公僕的思想。2.思想上要有新解放,確實樹立大局意識、政治意識、憂患意識、群眾意識和法治意識。消防執法監督隊伍一定要以科學發展觀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宗旨,牢固樹立「一切圍繞經濟建設,一切服務於經濟建設」的思想,面向經濟主戰場,深化改革,勇於開拓,提高消防工作服務於經濟建設的主動性和實效性,緊緊圍繞服務經濟建設大局做文章。3.作風上要有新轉變,切實樹立愛民、為民、親民意識。做到「三個時刻」、「四個第一」,即腦子里時刻裝著群眾,心裡時刻愛著群眾,行動上時刻為著群眾。要把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人民群眾的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人民群眾的利益作為第一考慮,把人民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准。對待消防監督對象,要善於換位思考,做到特事特辦、易事快辦、難事幫辦,服務於民、取信於民,實實在在地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二)加強消防法制建設,建立社會消防法律保障制約體系黨的十七大對法律法規建設和運用提出了更高、更嚴的要求,促使我們加快完善消防法律法規體系的進程。對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規范、標准進行認真的清理,制訂完善的與新形勢接軌的消防法律法規。要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嚴格執行依法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要積極配合教育、衛生、文化、旅遊等部門,制定和完善具有行業特點、操作性強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和完善社會下放保障制約體系。(三)廣泛開展消防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增強公民消防法制觀念新修改的《消防法》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消防工作步入了新的法制化軌道,《消防法》是統攬我國消防工作的基本法。因此,要大力開展以《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條例》、公安部61號令為主要內容的消防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建立群眾義務消防組織,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制訂防火公約,定期開展消防活動,增強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的主體意識,開展群防群治,形成濃厚的社會消防氛圍。(四)加強消防監督幹部隊伍的管理,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加強對消防監督幹部的紀律作風和革命人生觀教育,自覺遵守條令、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培養熱愛消防、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樂於奉獻的精神,增強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五)加大對消防監督幹部的培訓,提高消防行政執法水平消防監督是一項社會技術性較強的工作,需要很強的專業知識和理論水平。目前應加大對消防監督幹部的培訓力度,特別是消防支隊一級應實行監督幹部全員培訓制,每年輪訓一次,努力造就一支過硬的消防監督執法隊伍。通過教育和培訓,真正解決「為誰掌權、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打牢執法為民思想的基礎,把執法為民的要求落實到消防法監督執法的各個環節之中。同時,要積極開展崗位練兵活動,使監督幹部對消防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等消防業務知識能全面系統的了解掌握,並在執法實踐中熟練運用,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消防監督幹部的業務理論水平、依法行政意識和執法水平。(六)建章立制,在執法責任制落實上有新突破近幾年,各項消防監督執法的規章制度已初步形成,並在實際工作當中加以規范和運行,為公正、公開、文明執法起到了積極有效的保證作用。目前,網上監督執法系統正在全面投入使用,這一舉措必將消防監督執法工作推向正規化、程序化。另外,各種量化考評制度、集體議案制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已有效制約了各種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我們要從執法程序上對權利進行分解,在執法環節上建立互相制約的配套機制,從制度上預防執法不公和以權謀私。實行警務公開、公布辦事指南,公開執法依據、辦事程序、辦事時限等,強化明查暗訪,實行網上受理、審批、監督、處罰,使消防執法工作公正、廉潔、高效。只有健全機制、工作到位、措施得力、獎懲分明,消防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就一定能向前推進開創新局面,再上新台階,實現新突破
❾ 關於公安民警實踐執法為民思想的思考
3:論執法為民
摘要:執法為民是公安機關立警的根基,堅持執法為民必須正本清源,從根本上消除執法實踐中的偏頗做起。要做到執法為民必須努力實踐,在制度上確保公正文明執法落到實處。堅持執法為民必須努力實踐,以親民利民的實際行動取信於民,在制度層面上確保公正文明執法落到實處。要多辦實事、制度創新、標本兼治,把握執法為民本質,明確其必要性,要實現執法為民的宗旨,就要在思想上樹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觀念。新時期對公安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安機關只有提高自身素質,才能切實做到執法為民。
關鍵詞:執法 為民 制度創新 服務 規范 革命
執法為民是公安機關立警的根基,執法的准則,力量的源泉,是全部公安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生命線。無論解決當前公安執法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中的突出問題,還是推動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方面開拓新局面,至關重要的是要端正執法思想,轉變執法觀念,把執法為民的思想植根於廣大民警頭腦之中,貫穿於執法活動的每個環節,落實到公安隊伍建設的各個方面。
解決好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這一重大問題,是公安機關始終堅持自身性質和宗旨的重要保證。公安機關作為武裝性質的國家刑事司法力量和行政執法力量,始終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根本宗旨,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公安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相信和依靠群眾作為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線,把保護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作為全部公安執法活動的最終目的,這是公安工作的最高價值追求和根本目標導向。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為了群眾,是公安機關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大力發揚這一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對於公安機關始終堅持自身的性質和宗旨,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人民群眾是推動社會進步的主體,是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決定性力量,只有充分相信群眾,處理好打擊與保護的關系,將二者統一於實現、維護和發展人民群眾的實踐之中,才能切實維護憲法賦予人民的各項權利,保護人民致富創業的熱情,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人民群眾是公安工作的力量之源,群眾路線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線。只有處處依靠群眾,才能從人民群眾中汲取前進的石竭力量,確保公安工作戰勝各種困難和風險,不斷取得新的發展進步。公安機關來自於人民、服務於人民。只有一切為了群眾,做到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為人民做實事,做好事,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和支持,始終立於不敗之地。
堅持執法為民必須正本清源,在執法觀念上進行深刻革命,努力實現人民警察的本色回歸,當前公安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其重要根源就在於執法觀念上的思想混亂,是非不清,一些不合時宜的,模糊的甚至是錯誤的觀念盛行,長期以來左右著一些領導幹部和民警的思想和行動。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當務之急就是要撥亂反正、正本清源,真正在思想觀念上從不合時宜的傳統模式和習慣做法中解放出來,在思想感情上把淡化了的親民之情民本思想強化起來,實現人民警察的本色回歸。
從公安機關執法實踐中存在的一些偏頗做法來分析,一些不合時宜的模糊認識和錯誤觀念突出表現在:受傳統思維模式的影響,習慣於戴著有色眼鏡看人看事,片面強調公安機關是黨和政府的「刀把子」,忽略其人權保障職能,導致執法中往往搞「有罪推定」,把外來流動人口等同於犯罪高危人群,把人民內部矛盾推斷為不穩定因素,把一些傷害群眾感情的做法看成是「矯枉必須過正」;不能正確處理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民、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關系,導致執法中的重打擊、輕保護,重管理、輕服務,重程序、輕實體;以偏概全,用特殊取代一般,忽略了絕大多數群眾是奉公守法的,少數公民的違法行為仍屬人民內部矛盾,並不具有對抗性,導致執法中往往把服務、依靠對象當作專政和排斥對象;服務意識淡薄,服務對象模糊,熱衷於自我服務,公僕身份淡漠,甚至認為「我就是法律」,把人財物問題與執法活動攪在一起,把保障問題當作隊伍中各種違法違紀的擋箭牌。針對執法觀念上的各種模糊認識和偏差,要切實引導廣大民警提高認識,分清是非,真正在思想觀念上來一場深刻革命。同時又要注意採取科學辯證、實事求是的的態度,確實搞清楚哪些東西是錯誤的,必須堅決擯棄,哪些東西是被「歪嘴和尚」念歪子,必須予以改正。哪些東西是正確的,必須毫不動搖的堅持,防止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尤其是在處理管理與服務,打擊與保護的關繫上,必須按照「實現人民的願望,滿足人民的需要,維護人民的利益」的要求,全面正確地處理好兩者辯證統一的關系。
堅持執法為民必須努力實踐,以親民利民的實際行動取信於民,在制度層面上確保公正、文明執法落到實處。堅持立警為公、執法為民,既是公安執法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根本指導思想,又是具有豐富內容的實踐活動,必須真抓實干,務求實效,從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事情做起,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實履行對人民群眾的庄嚴承諾。
一要多辦實事,把執法為民落到實到親民利民的實際行動中去。一方面要從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抓起,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像抓公安部「五條禁令」落實那樣,採取非常措施,動用霹靂手段,強力推進各類「頑症」的解決,提升公安民警從警品德底線,從而在隊伍內部形成揭露矛盾,解決問題的濃厚氛圍,給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交代。另一方面要強化服務意識,凡是有利於便民、富民、安民的事都要不遺餘力的去做,從人民群眾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入手,積極推出一批親民利民的新舉措,讓人民群眾以深切感受到公安機關踐行「三個代表」、實現執法為民的新變化,塑造親民警察的新形象。公安機關推出的親民利民措施,要充分體現尊重群眾、方便群眾、服務群眾、保護群眾,多做看得見、摸得著的實事,讓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二要制度創新,把執法為民落實到健全完善法制,推進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中去。要按照執法為民的要求,對那些不適當限制公民權利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全面清理,抓緊做好廢、改、立的工作,為實現執法為民提供法制保證。要著眼方便群眾、服務群眾,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通過多種途徑了解民情、體察民意,進一步創新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改革思路,使政策更寬松、手續更簡便、服務更優質,更好地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通過簡政放權,轉變職能,改進服務,在公安行政管理上盡快實現管理型向服務型,隨意型向規范型,封閉型向開放型的轉變,全力打造服務型公安機關。
三要標本兼治,把執法為民落實到加強公安執法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去。實現執法為民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必須做到標本兼治,著力以體制、機制上解決問題。要重點抓好強化訓練、強化監督、強化保障。我們常說的「勤政愛、廉潔奉」具體到公安工作,就是一切為了群眾,時刻想著群眾,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群眾無小事,我們必須辦實事求實效。只有做到「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人民公安的形象才能樹立起來。有人民群眾的支持,公安工作才能長足發展,才有用武之地。
胡錦濤總書記在第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上與部分基層公安代表座談時指出,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推動公安事業的發展,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立黨為公、執法為民的本質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個方面,每一個環節都真正體現人民的願望,滿足人民的需要,維護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執法為民。這一重要論斷深刻闡明了執法為民的極端重要性,不僅賦予新時期公安機關新任務、新目標,而且提示了公安工作走向法治、回歸本質的必由之路。
(一)把握執法為民的本質,明確必要性
執法為民既是公安工作的核心主題,更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命題,具有深刻豐富的內涵。第一,執法為民是公安工作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時期,尤其是隨著依法治國歷史進程的推進,公安機關的基本活動更集中的體現為執法活動。換言之公安機關實踐為民宗旨主要靠執法來實現。一切公安工作最初的出發點和最後的落腳點,都將歸結為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保障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只要真正把公安執法工作做好了,就是踐行「三個代表」最直接、最生動的體現。第二,執法為民是公安機關根本性質和職責的必然要求。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負著打擊敵人、保護人民、懲治犯罪、服務群眾的崇高職責,並且始終以履行好鞏固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為政治和社會責任。所以說,堅持執法為民,是保持公安機關根本性質,圓滿完成肩負的責任的必然要求和本質歸屬。第三,執法為民是壯大公安隊伍和加強公安工作的迫切需要。公安隊伍和公安工作要想發展壯大,永遠立於不敗之地,最終取決於能否得到人民群眾的衷心擁戴和全力支持。所以,執法為民不僅體現了法律的本質,而且鮮明的回答了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這一首要而根本的問題。
(二)根植執法為民的思想,激發自覺性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當前,最急迫的是要在執法思想觀念上進行一場深刻的革命,堅決拋棄那些諸如「為了抓壞人,抓錯好人難免論」,「為了搞治安,侵犯個別人的權利無妨大局論」以及「重打擊、輕保護」,「重管理,輕服務」,「重實體、輕程序」等等不合時宜,錯誤偏執的執法觀念和做法,把執法為民根植於每一個民警的靈魂深處,打牢思想根基,不斷激發自覺性和主動性。第一是確立為民執法的觀念,防止為私執法。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任何條件下都要視人民群眾的利益高於一切,視法律高於一切。嚴禁把個人利益、個人意志凌駕於人民和法律之上,更不允許為錢執法,為小團體執法。第二是確立平等執法的觀念,防止特權執法。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畏強權,不貪利慾,不戀美色,不受誘惑;切實依法行政,依法辦案,不偏不倚,不枉不縱,全力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第三是確立人性化執法的觀念,防止偏執性執法。不能抱著「有罪推定」的偏見執法,要積極主動地維護人民群眾包括違法犯罪人員的正當合法權益,真正善待百姓,牢固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
(三)提高執法為民的素質,增強適應性
只有高素質的執法隊伍,才有高水平的執法工作和高質量的為民服務。要改變目前一些民警因文化基礎不牢、法律業務不熟、辦案水平不高、服務質量不好而釀成隨意執法、定性不準、處罰不當和不會做群眾工作,令群眾反感、警民關系緊張的狀況,根本途徑在於走素質強警、內涵發展之路,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執法嚴、素質高的公安隊伍。要提高對法律知識的學習能力,大力開展教育,激發自我更新知識結構和提高業務能力的積極性,形成執法首先學法、更懂法、更守法的濃厚氛圍。要提高公安執法的實踐能力,注重理清聯系實際,學以致用;在日常執法實踐中,注重總結吸取經驗教訓,強化證據意識、程序意識、許可權意識和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實現執法水平質量的飛躍。要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把聯系群眾、服務群眾作為民警的基本素質和基本功,熟練掌握為群眾辦事的方式、方法和技巧、技能,善於與百姓打交道、交朋友,以優質高效的服務讓群眾滿意。要提高創新工作措施的能力,把創新精神貫穿於公安執法工作乃至整個公安工作的始終,認真審視公安執法工作,為民服務等方面的問題和差距,注重從如何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和改進警民關系的現實出發,改革落後陳舊的工作機制和執法服務模式,有針對性的推出有利於實現對黨、對法律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的統一,有利於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的各種新舉措,善於在創新中解決新情況,總結新經驗,開創新局面。
(四)履行執法為民的職責,強化實效性
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維護良好的治安秩序,促進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是執法為民的基本要求。檢驗執法為民的成效,關鍵看各級公安機關和每一位公安民警的執法觀念是否轉變,執法態度是否端正,執法水平和質量是否提高,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有沒有減少,社會治安大局是不是安全穩定,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確保法律的嚴格實施。既要防止和糾正執法中的亂作為,又要防止和糾正執法中的不作為。要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履行專職職能,該打擊的依法堅決打擊,該整治的依法整治,該管理的依法堅決管理,決不心慈手軟,姑息遷就,讓其形成氣候。在執法過程中,面對生與死、和血與火的考驗,公安民警要發揚不怕犧牲的獻身精神,懲惡除害,既當法律的忠實執法者,更當法律的堅強捍衛者。要提倡求真務實的作風,執法為民不僅要言之以口,更要力戒浮誇空談,做表面文章。
(五)嚴格執法為民的制度,實現持久性
執法為民,貴在堅持。只有從隨機應對的模式轉到制度規范的軌道,著眼於建立長效機制,才能促使其長抓不懈、持之以恆。規范化、制度化是執法為民的根本保證。當務之急是針對公安執法和服務的范圍、內容、方式、特點,不斷建立完善科學、縝密、嚴謹和操作性強的制度規范,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建立警種的執法執勤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執法責任、執法資格、執法程度和執法環節,防止執法的隨意性。要建立便民利民服務規范體系,端正服務態度,改革服務方式,推行警務公開,提高服務質量。要注重完善執法質量考評制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倒查制度,構築全方位、多層次的執法監督網路。
要實現執法為民的宗旨,就是要在思想上樹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觀念,在實踐中切實做到四個必須。第一是必須端正執法思想。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決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認為高人一等的特權思想。堅持杜絕為體現自己存在而執法的惡習,堅持肅清為地方利益、單位利益、小團體利益、個人利益和經濟利益而執法和本位意識。第二是必須轉變執法觀念。要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在運用執法權力時必須受法律的約束和控制,切實嚴格依法辦事。第三是必須增進執法感情。要通過深入開展宗旨觀念和群眾觀念教育,打牢廣大民警執法為民的感情基礎。第四是必須規范執法行為。
新時期,新任務,對公安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安機關作為國家機器,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工具,是一支重要的武裝性質的執法力量,要讓犯罪分子聞風喪膽,沒有威嚴就不能稱之為過硬的隊伍,就沒有戰鬥力。我們要始終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科技強警、文化育警、從優待警的工作思路,按照公安隊伍建設革命化、規范化、軍事化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公安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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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次學習,我認識到只有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牢固樹立執法為民思想為根本,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為核心,以解決影響警民關系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標本兼治、糾建並舉、突出重點、統籌推進,著力在鞏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糾正和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預防整治不正之風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上取得新進展,努力實現公安機關執法服務更加規范,警民關系更加和諧,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為加快推進和諧溫江建設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緊緊圍繞分局局長吳驚夢同志的講話內容,深入查找自身在執法思想、執法行為、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通過開展「四查」教育整頓活動,切實達到「四個不發生」:不發生刑訊逼供行為,不發生涉案人員在公安執法環節非正常死亡,不發生冤假錯案,不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執法問題;使我在執法為民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執法公信力進一步提高,警民關系更加和諧;達到「三大」、「三上」、「三升」的要求:一是自身紀律作風大轉變,工作效率大提升,精神面貌大改觀;二是管理措施上層次,執法成效上水平,服務能力上台階;三是轄區群眾對我工作的滿意率提升、支持率提升,治安的參與率提升。
要充分認識開展「四查」教育整頓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重點反思自身理想信念是否堅定,執法為民的思想是否根植,對公安事業是否忠誠,有無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奉獻意識弱化,認為自己付出多、回報少,幹得多、得到少,心理不平衡;有無特權思想膨脹、人權意識淡薄、漠視群眾疾苦和利益;有無自由主義,不講原則,不顧大局,當面「一團和氣」,背後說長道短、搬弄是非、不負責地亂反映問題,影響隊伍內部團結的問題;有無思想理念陳舊、業務技能不精,工作不扎實,辦事效率低,得過且過,不思進取,缺乏爭先創優意識等問題。執法行為是否規范,執法質量是否合格,執法結果是否公正,人民群眾是否滿意,有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執法違法的問題;有無執法不公呈「霸氣」,潛意識里以管人者自居,處理問題方法簡單、態度生硬,導致群眾的異議和舉報投訴;有無群眾觀念淡薄,對待群眾報警、報案、辦理證照、合理求助推諉扯皮以及濫用職權,安全防範措施配備不到位、值班巡視和執法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等問題。是否嚴格遵守執法辦案紀律,是否嚴格執行制度規定,有無違反公安部「五條禁令」的行為;有無做出一點成績就居功自傲,要待遇、要地位,一不如願,就怨天尤人,不思進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鍾」,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有無對待群眾呈「傲氣」,無視法律和公安紀律,認為自己可以不受紀律約束,也可以不受組織的督察,以管人者自居,對群眾「冷、硬、橫、推」,執法作風粗暴,甚至打罵群眾,導致社會公眾的不滿,降低了人民群眾對警察的認同感,嚴重影響了公安隊伍形象的行為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工作作風是否扎實,工作措施是否落實,方法簡單粗暴,遇到問題推諉扯皮,對群眾疾苦麻木不仁,不負責任,有無存在高高在上、盛氣凌人、作風漂浮等不良作風;有無報喜不報憂、弄虛作假以及重大情況遲報、漏報、瞞報的問題;有無抱怨客觀條件不能適應自己的主觀需要,經受不住「風吹日曬」,無車不出門,下社區混日子;有無遇到一點挫折,就心灰意冷,一蹶不振;有無對下屬社區保安不抓不管、放任自流,造成轄區風氣不正、政令警令不暢的問題;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制度寫在紙上、掛在嘴上、釘在牆上,不講落實等問題。
通過這次的學習教育,我認識到必須真心實意為人民群眾做好事、辦實事,以實際行動樹立人民公僕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永懷愛民之心,常辦利民之事,恪守為民之責,才是一個合格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