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式執法
發布時間: 2020-11-21 15:37:07
『壹』 以下哪一選項不是運動式執法的優勢
運動式執法指從嚴從快執法,解決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如上世紀的嚴打,解決當時存在的治安較差的問題。優勢是可以盡快使得社會生活的某個方面,符合社會管理者的要求。缺點是,程序瑕疵較多,且容易有冤假錯案。
『貳』 執法過度、選擇性執法、隨意執法、機械執法、運動式執法
沒辦法,法律規定了執法者有自由裁量權
『叄』 運動式執法是什麼意思怎麼理解
在日常生活中,「集中整治」、「專項治理」、「××行動」、「××戰役」等詞彙常見諸報端,有些執法部門也習慣於集中優勢人力物力,對違法現象形成「拳頭」攻勢。這種執法方式,老百姓稱之為「運動式執法」。
所謂「運動執法」,就是通過集中優勢人力物力,對違法犯罪現象形成「拳頭」攻勢。不可否認,在過去類似打黑除惡、掃黃打非以及整治安全生產等社會治安管理工作中,相關部門總是熱衷於搞「大會戰」,實行專項治理、集中整治等等,「運動執法」一時形成了我們在社會治理行為中的依賴症。這種做法,固然「轟轟烈烈」,也可以開展得「扎扎實實」,當然同樣可以在短期內收到較好的效果,但由於這種執法行動本身所具有的「時效性」,所以不可能在社會治理中收到長久之效。
『肆』 運動式執法和選擇性執法是否合理
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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