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政執法不
農業部有個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
大部分漁政的主管是當地農業局或者叫海洋與漁業局。行政劃分後漁政的執法許可權劃分如下
2. 漁政局的職責是什麼
1、負責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漁業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執法職能。
2、擬訂漁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標准化生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流通;組織、指導水產種苗生產管理和水生動物病害防控體系建設;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承擔漁港監督管理,指導漁業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水產技術推廣工作。
4、依法審核《水域灘塗養殖使用證》、指導縣漁政部門核發《捕撈許可證》、審核我市《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特許證》的申請、徵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代為徵收水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費。
5、協助省漁政局、省漁業船舶檢驗局對在本市建造、修理、航行作業的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簽發產品檢驗合格證、核發漁業船舶登記證、核發漁業船舶牌照等工作,並指導各縣漁政、漁檢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6、依法調查處理漁業水域污染事故,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漁港審定及漁業船舶排污監督和水域環境監督。
7、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及農業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 要檢舉漁政執法員的不法行為到哪個部門
找住漁政部的紀委,也可以找漁政部門的分管領導、主要領導,也可以找紀委、監察委都可以。但前提是你必須如實反映問題並有證據,不能添油加醋亂反映問題。
4. 漁政執法屬於誰的行政職能
農業部有復個漁政漁港監督制管理局。
大部分漁政的主管是當地農業局或者叫海洋與漁業局。
深圳的屬國土委管理。
5. 違法事實不清的漁政執法部門可以予以處罰嗎
你可以訴訟,反訴漁政。
6. 舉報漁政電話是多少
為010-59192945。
指揮中心舉報電話為010-59192945(工作時間),59192948(24小時值班);指揮中心發放舉報獎金情況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指揮中心發放舉報獎金時,可應舉報人要求,簡要告其所舉報的涉漁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理結果,但不提供有關案情及處理材料。
指揮中心根據舉報情況,派員或組織有關漁政執法機構開展調查處理。對查實的案件,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有關漁政執法機構出具的其他證明材料,作為獎勵舉報人的主要依據。
(6)漁政執法不擴展閱讀:
舉報涉漁違法案件的相關要求規定:
1、涉漁違法案件經查實並依法依規處理後,根據案情,並結合舉報人的貢獻大小向舉報人發放獎金,一般案情獎勵人民幣500元,較大案情獎勵人民幣1000元,重大案情獎勵人民幣2000元。對有特別重大貢獻的舉報人可給予重獎,獎金最高不超過20000元。
2、舉報獎勵對象原則上限於實名舉報人,但對匿名舉報案件查實後,指揮中心認為可以確定舉報人真實身份的,酌情給予獎勵。
7. 漁政部門是否可以拘留人
違法性質不一樣!你使用了國家禁止使用的捕魚方式!而他可能只不過是可能在禁漁期!捕撈魚產品!罰款就可以走了!而你的性質比較嚴重!嚴重違規了國家的捕魚標准!使用非法電魚!漁政局是有權利扣押你的東西的!包括你的捕魚工具和船!所以上哪裡捕魚必須要搞清這里!是否在禁漁區?是否是在禁漁期?要搞清這些在進行捕魚!但即便是再不禁魚的時候!也不能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捕魚工具!
8. 漁政執法要配備哪些漁政執法裝備
海事執法是執法船,上面有很多裝備,如果是內陸的河道執法建議你看一下浙江涌金執法裝備提供的漁政執法裝備有:防刺服、執法頭盔、執法記錄儀、防暴盾牌、錄音筆、喊話器、強光手電筒、車輪鎖、肩燈等。
9. 水政漁政執法是不是必須配帶執法記錄儀
原則上執法人員必須佩戴執法記錄儀,如果不佩戴執法記錄儀,你執法的時候如果有爭議,說不清楚,很麻煩。
10. 漁政和海監有什麼區別
主要區別是,性質不同、主要職責不同、管理對象和范圍不同,具體如下:
一、性質不同
1、漁政
漁政管理是遵照漁業法規對本國管轄范圍內的漁業、漁業水域和水產資源進行的行政監督和管理。
二、主要職責不同
1、漁政
①、監督、檢查漁業法規的貫徹執行。
②、對漁業資源狀況和與資源相關的有關事項,向本級或上級水產行政領導部門提出建議。
③、負責漁業許可證的審核和發放。
④、監督和檢查國際漁業協定的執行,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漁政管理方面的涉外事宜。
⑤、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漁業生產糾紛。
⑥、協助有關部門維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珍貴稀有水生動植物。
2、海監
①、制定並組織實施海洋執法監察工作規劃、計劃。
②、擬定海監經費使用計劃,監督管理業務經費使用。
③、建設和管理海監隊伍,制定海洋執法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
④、組織協調管轄海域海洋執法監察工作,發布海洋執法監察公報和通報。
⑤、組織對海上重大事件的應急監視、調查取證,並依法查處。
⑥、建設和管理海洋監視網,管理海洋執法監察信息。
⑦、建設和管理海洋執法監察技術支持系統,組織擬定海洋執法監察的技術規范、標准。
⑧、承辦海洋監察員資格管理和培訓工作,核發海洋監察員證書。
⑨、擬定並組織實施海監船舶、飛機和設備及物資的配備、維護計劃,監督中國海監船舶、飛機的安全工作。管理海監隊伍的配備和使用。
⑩、監督管理海監船舶、飛機眩號和海監人員的著裝、標識的使用。
三、管理對象和范圍不同
1、漁政
管理對象包括漁業生產者個人、漁業生產組織和其他漁業社會組織、漁業資源、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以及漁船、漁具等漁業生產資料和魚、蝦、蟹等漁業生產的產品等。
2、海監
管理范圍包括查處侵犯海洋權益、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與資源、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上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並根據委託或授權進行其他海上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