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的審批
Ⅰ 經營性公墓的審批程序是什麼
根據《公墓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 申請時,應向公墓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立公墓的申請報告;
(二)城鄉建設、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
(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報告;
(四)其他有關材料。
第十條
建立經營性公墓,由建墓單位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批准。
第十一條
與外國、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資或利用外資建立經營性公墓,經同級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審核同意,報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條
經營性公墓,由建墓單位持批准文件,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方可正式營業。
(1)公墓的審批擴展閱讀:
根據《公墓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七條
凡在經營性公墓內安葬骨灰或遺體的,喪主應按規定交納墓穴租用費、建築工料費、安葬費和護墓管理費。
第十八條
嚴禁在公墓內建家族、宗族、活人墳和搞封建迷信活動。
第十九條
嚴禁在土葬改革區經營火化區死亡人員的遺體安葬業務。
第二十條
本辦法實施後,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由公墓主管部門區別情況,予以處罰,或沒收其非法所得,或處以罰款。具體處罰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制定。
Ⅱ 經營性公墓需要那些手續
1 建立經營性公墓的申請報告。
2 所在地區的城鄉建設、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查意見。專
3 建立經營性屬公墓的可行性報告。
4 其他的有關材料。
(2)公墓的審批擴展閱讀:
公墓是為城鄉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遺體的公共設施。公墓分為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為農村村民提供遺體或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經營性公墓是為城鎮居民提供骨灰或遺體安葬實行有償服務的公共墓地,屬於第三產業。為加強公墓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和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Ⅲ 開封在民政局備案審批合法的公墓有哪些
到當地民政局去咨詢了解。
開封在民政局備案審批合法的公墓有哪些?
Ⅳ 北京市公墓管理需要什麼審批資質
辦事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出申請,並上報以下材料;
1 、當地政府同意的回批文;
2 、當地計委同意立項答批文;
3 、土地管理部門審批的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4 、當地城鄉建設規劃部門審批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5 、可行性研究報告;
6 、合作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7 、聯營興辦的合作合同書;
8 、公墓規劃圖。
二、市州民政局審核;
三、由市州民政局向省廳請示;
四、省廳審核有關材料,實地察看提出意見,經處長研究同意後報廳領導審定。
Ⅳ 農村經營性公墓 審批流程
《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公墓分為公益性公墓和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為農村村民提供遺體或骨灰安葬服務的公共墓地。經營性公墓是為城鎮居民提供骨灰或遺體安葬實行有償服務的公共墓地,屬於第三產業。所以,農村是沒有經營性公墓的。
Ⅵ 生態公墓使用林地審批民政部門出什麼意見
建立經營性公墓由市(行署)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省民政部門審批
需要以下材料:
1、縣(市)民政局建設經營性公墓申請書; 2、縣(市)人民政府意見; 3、縣(市)發改委意見; 4、縣(市)規劃局意見; 5、省、市國土資源廳(局)意見; 6、省、市林業廳(局)意見; 7、經營性公墓可行性論證報告; 8、經營性公墓示意、效果圖; 9、地(市)民政局審核意見。
辦理程序如下:
1、縣(市)申請 2、地(市)審核 3、實地踏查、論證 4、省民政廳審批。
Ⅶ 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土地規劃部門要辦什麼手續
公墓可以有經營性和公益性兩種。經營性公墓是殯葬服務的一項設施,應由殯葬管理部門直接興辦,也可以和有條件的鄉、村聯辦。這類公墓主要安葬本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遺體,有條件的也可以埋葬外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遺體。凡興辦經營性公墓,應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從嚴審批,所需土地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現有的公墓,由當地民政部門會同土地管理、規劃等部門負責清理。需要保留的,按上述程序重新履行報批手續;不需要保留的令其停辦。公益性公墓是以鄉、村為單位建立的地區性公共服務設施。原則上只准埋葬本鄉、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遺體,不得對外經營。這類公墓應由鄉鎮政府統一規劃,所需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報經縣、市 人民政府批准。 公益性公墓由興建的鄉、村負責管理,業務上受民政或殯葬管理部門指導。
Ⅷ 征地審批時立項是公益性公墓但實際是經營性公墓這樣合法嗎
如果審批的時候已經是公益性的,後續不可以做經營性的,這個再審批裡面都是有明確的。您是做公墓還是自己開門店呢?如果是批發,單次有一定的批量的話,建議可以從產地直接采購,而且惠安的話產品質量和價格都比較有保障,具體還是看您那邊要用的款式和規格,希望能幫到您。
Ⅸ 公益性墓地都需要哪級政府審批
需要所轄民政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