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執法
❶ 環保局有哪些執法權利
環保局的執法權利有十種:
❷ 公務員中環境保護局和環境監察執法那個部門好些
1,環境監察執法部門屬於環境保護局。
2,按照《公務員法》第十四條規定版:「國家實權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像你說的,環境保護局職位應該是「專業技術」,監察執法的話就是「行政執法」。比如讓你去檢測噪音分貝,這就是「專業技術」;如果讓你出去處罰排污企業,那就是「行政執法」。
3,「科員」就是公務員定級啊,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正處等等等等,級別唄。
❸ 環保局有沒有行政執法權
環保局是具有行政執法權的。
具體的相關法條請參考如下(包括且不限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七條第二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條第一款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條第一款
4、《中華人民共和國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六條第二款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條第二款
6、《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五條第二款
7、《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三條
8、《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條第二款
9、《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十條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條
1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一款
12、《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第三條
13、《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五條第一款
14、《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六條
15、《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管理規定》第三條
16、《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第三條
17、《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三款
18、《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款
19、《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
20、《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第九條
21、《防治尾礦污染環境管理規定》第四條
22、《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❹ 環境現場執法是什麼意思謝謝
環境執法是國家執法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包括環境司法執法和環境行政執法。
環境現場執法屬於環境行政執法范疇,是指環境行政機關設立的環境監理機構根據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機關委託,實施環境現場監督檢查,並依照法定程序執行或運用環境法律法規,從而直接強制地影
響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❺ 環保局 環境監察協管員 這個工作待遇怎麼樣 都是做些什麼工作 詳細些 謝謝
1.待遇:
縣級的這個部分是行政部門,裡面當官的都有編制的,不過協管員就是有人舉報違法用地的過去巡視看看,合同制的,拿個死工資而已,不過比當地企業的工資要高些.
2.職責:
應對當前環保問題日益突出、環境污染糾紛日益增多、環保任務日益繁重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與執法工作,推動我縣環保工作提速提質提效,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
❻ 環保局到底是行政機構還是執法機構
環保局中基本有三種編制,一類是機關公務員,基本都是領導;二類是環境監察大隊,按照2013年的新規定,屬於事業一類,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三類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也是大家通常稱為純事業,如監測站等。
環保局是行政機關,也是執法機構
行政執法許可權是由《行政處罰法》第17條的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環保局有處罰許可權。
❼ 請問各位大俠,綜合行政執法局環境執法和環境監察大隊環境執法有什麼區別
區別:城建環境執法主要的執法對象為:工地、路邊攤、街道衛生、綠地、廣告牌匾等等;環境執法的對象為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至於哪個好:城建環境執法的對象魚龍混雜,尤其是工地執法對象涉黑較多,路邊攤執法有一定危險性,且層次非常低;環境執法的對象為企業,比較來說較為高端,可以拓展人脈,積累社會經驗。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環境監察要好得多;
但是從單位角度來說,城建局是大局,環保局是小局,向上升以後,權力,掌握資源不一樣。因此看你需要什麼了,環保是朝陽產業,上升空間很大,看你如何選擇了。
❽ 如何發揮環境執法在環境中的作用
環境執法是環境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經濟與環境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手段,在環境執法過程中,各級環境監察部門是環境保護的執法主體,負有極其重要的責任,可以說是環境執法的戰斗堡壘。對此,環境保護監察隊伍自身應在主體上,縱向上及橫向上發揮重要作用。
在執法主體上,環境監察隊伍作為環境管理的戰斗堡壘,必須發揮表率作用。首先應帶頭組織全體執法人員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努力提高整體執法素質,要建立健全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環保方針、政策,學習污染防治及環境管理方面知識的制度,以過硬的執法能力實施環境執法。其次要樹立科學執法、公正執法、嚴肅執法的觀念。在開展環境執法過程中,要嚴肅執法紀律、規范執法行為,做到客觀公正地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做到對上級說真話,對下級不護短。
從自身做起,創造客觀公正地執法環境。第三嚴肅執法程序帶頭做到重證據,並嚴格以法律法規為准繩,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帶頭不辦人情案,不以犧牲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為
代價,放鬆對違法相對企業的處罰。第四要認真地總結環境執法的經驗,在創新環境執法的機制上,要認真結合環境執法的實際,及時研究解決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拿出切實可行的對策。
在縱向上,必須發揮好參謀作用。環境保護及環境執法工作,需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的重視和支持,需要環境執法相對人的配合。一是對上級必須發揮參謀作用。要結合本轄區環境質量和污染現狀的實際主動向上級黨委、人大、政府匯報本轄區的環境質量問題,並且積極提出有利於經濟與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對策及建議,當好經濟社會與環境全面健康發展,以及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的參謀,使黨委、人大、政府定期研究環境保護工作有針對性,使本轄區的環境問題能夠得到有效地解決。二是對下級必須做到管理與服務並舉,重點是加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引導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加大環保投入和管理力度,當好企業實行清潔生產、強化環境管理、科學治理污染的參謀,做到既嚴格管理又熱情服務。
在橫向上,必須發揮有效的協調作用。一是做好相關部門環境管理責任的協調和落實。按照環保法所明確的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環境保護執法隊伍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規定,促使相關部門的責任到位,做到對執法過程中的問題及時進行溝通與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其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二是定期組織聯合執法,認真解決本轄區有關環境熱點、難點問題,形成環境保護齊抓共管的局面。三是注重調動相關部門的環境管理積極性。堅持把相關部門環境執法的作為情況、作為政績匯報的重要內容,報請同級黨委、人大、政府予以認可。
總之,嚴格環境執法及創新環境執法體制,對環保執法隊伍來說,負有重要責任,而作為執法主體的環保隊伍領導班子帶頭發揮堅強堡壘作用尤為重要,有效提高環境保護隊伍和領導班子成員的整體素質,提高整體環境執法能力,是保證區域經濟與環境的健康,快速發展的保證。
❾ 環境保護局垂直管理
主要指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市(地)縣的監測監察機構,承擔其人員和工作經費,市(地)級環保局實行以省級環保廳(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縣級環保局不再單設而是作為市(地)級環保局的派出機構。
❿ 環保局有哪些執法權利
環保局的執法權利有十種:
審批權;
許可權;
驗收權;
收費權版;
檢查權;
調查權;
處罰權權;
調節權;
監督權;
限期治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