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行政中心
Ⅰ 如何記住中國34個省,簡稱及行政中心
方法一:借來助下面這首詩來巧記源
三海陝藏慶新甘,
四江雲貴福吉安。
山寧湖廣河成對,
川內港澳台京天。
第一句包含海南、上海、青海、陝西、西藏、重慶、新疆、甘肅8個省級行政區;
第二句包含黑龍江、浙江、江蘇、江西、雲南、貴州、福建、吉林、安徽9個省級行政區;
第三句包含山東、山西、寧夏、遼寧、湖南、湖北、廣東、廣西、河南、河北10個省級行政區;
第四句包含四川、內蒙古、香港、澳門、台灣、北京、天津7個省級行政區。
方法二:藉助口訣記憶
兩湖兩廣兩河山 (湖南,湖北,廣東,廣西,河南,河北,山東,山西)
五江雲貴福吉安 (新疆,黑龍江,江西,浙江,江蘇,雲南,貴州,福建,吉林,安徽)
四西二寧青甘陝 (四川,西藏,寧夏,遼寧,青海,甘肅,陝西)
海內台北上重天 (海南,內蒙古,台灣,北京,上海,重慶,天津)
香港澳門和台灣
愛我祖國好河山
記憶各省簡稱:
京津滬渝直轄市
蒙寧新藏桂自治
一國兩制台港澳
東北三省黑吉遼
冀魯晉 歸華北
蘇浙皖贛在華東
湘鄂豫 歸華中
華南還有粵閩瓊
川滇黔 歸西南
西北還有陝甘青
Ⅱ 中國所有省份名稱,簡稱及行政中心
我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
陝西省(陝或秦)行政中心:西安
北京市(京)行政中心:北京
天津市(津)行政中心:天津
河北省(冀)行政中心:石家莊
山西省(晉)行政中心:太原
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行政中心:呼和浩特
遼寧省(遼)行政中心:沈陽
吉林省(吉)行政中心:長春
黑龍江省(黑)行政中心:哈爾濱
上海市(滬)行政中心:上海
江蘇省(蘇)行政中心:南京
浙江省(浙)行政中心:杭州
安徽省(皖)行政中心:合肥
福建省(閩)行政中心:福州
江西省(贛)行政中心:南昌
山東省(魯)行政中心:濟南
河南省(豫)行政中心:鄭州
湖北省(鄂)行政中心:武漢
湖南省(湘)行政中心:長沙
廣東省(粵)行政中心:廣州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行政中心:南寧
海南省(瓊)行政中心:海口
重慶市(渝)行政中心:重慶
四川省(川或蜀)行政中心:成都
貴州省(貴或黔)行政中心:貴陽
雲南省(雲或滇)行政中心:昆明
西藏自治區(藏)行政中心:拉薩
甘肅省(甘或隴)行政中心:蘭州
青海省(青)行政中心:西寧
寧夏回族自治區:(寧)行政中心:銀川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行政中心:烏魯木齊
香港特別行政區:(港)行政中心:香港
台灣省(台)行政中心:台北
(2)三個行政中心擴展閱讀:
中國省份行政規劃分布:
1、華東地區(包括山東、江蘇、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2、華南地區(包括廣東、廣西、海南);
3、華中地區(包括河南、湖南、湖北);
4、華北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
5、西北地區(包括寧夏、青海、陝西、甘肅、新疆);
6、西南地區(包括四川、貴州、雲南、重慶、西藏);
7、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
8、港澳台地區(包括香港、澳門、台灣)。
Ⅲ 寫出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的全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中國34個省級行政區的全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北京市 京 北京
天津市 津 天津
上海市 滬 上海
重慶市 渝 重慶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河南省 豫 鄭州
湖北省 鄂 武漢
湖南省 湘 長沙
江蘇省 蘇 南京
江西省 贛 南昌
遼寧省 遼 沈陽
吉林省 吉 長春
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陝西省 陝/秦 西安
山西省 晉 太原
山東省 魯 濟南
四川省 川/蜀 成都
青海省 青 西寧
安徽省 皖 合肥
海南省 瓊 海口
廣東省 粵 廣州
貴州省 貴/黔 貴陽
浙江省 浙 杭州
福建省 閩 福州
台灣省 台 台北
甘肅省 甘/隴 蘭州
雲南省 雲/滇 昆明
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 銀川
廣西壯族自治區 桂 南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 烏魯木齊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 呼和浩特
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 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 澳門
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域,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別行政區。
(3)三個行政中心擴展閱讀:
省級行政區是中國最高級別的行政區(中國一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
新中國成立以來,根據有利於行政經濟管理、推動生產力發展、有利於民族團結等原則,兼顧歷史上長期形成的政治、經濟、生活上的密切聯系及山脈、河流等自然地理要素,我國的省級行政區劃幾經變遷,在新中國成立至今的六十餘年時間里,省級行政區劃在1954年、1959年、1969年、1988年、1996年、1997年、1999年這七年變化較大。
Ⅳ 中國三十六個省的行政中心和簡稱是什麼
34個省級行政區的簡稱和行政中心分別是:
北京市 京 北京
上海市 滬 上海
天津市 津 天津
重慶市 渝 重慶
黑龍江省 黑 哈爾濱
吉林省 吉 長春
遼寧省 遼 沈陽
內蒙古 蒙 呼和浩特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新疆 新 烏魯木齊
甘肅省 甘 蘭州
青海省 青 西寧
陝西省 陝 西安
寧夏 寧 銀川
河南省 豫 鄭州
山東省 魯 濟南
山西省 晉 太原
安徽省 皖 合肥
湖北省 鄂 武漢
湖南省 湘 長沙
江蘇省 蘇 南京
四川省 川 成都
貴州省 黔 貴陽
雲南省 滇 昆明
廣西省 桂 南寧
西藏 藏 拉薩
浙江省 浙 杭州
江西省 贛 南昌
廣東省 粵 廣州
福建省 閩 福州
台灣省 台 台北
海南省 瓊 海口
香港 港 香港
澳門 澳 澳門
Ⅳ 34個省級政區的名稱、簡稱和行政中心
天津市 津 天津
上海市 滬 上海
重慶市 渝 重慶
河北省 冀 石家莊
河南省 豫 鄭州
湖北省 鄂 武漢
湖南省 湘 長沙
江蘇省 蘇 南京
江西省 贛 南昌
遼寧省 遼 沈陽
吉林省 吉 長春
黑龍江省黑 哈爾濱
陝西省 陝/秦 西安
山西省 晉 太原
山東省 魯 濟南
四川省 川/蜀 成都
青海省 青 西寧
安徽省 皖 合肥
海南省 瓊 海口
廣東省 粵 廣州
貴州省 貴/黔 貴陽
浙江省 浙 杭州
福建省 閩 福州
台灣省 台 台北
甘肅省 甘/隴 蘭州
雲南省 雲/滇 昆明
西/藏自治區 藏 拉/薩
寧夏回族自治區寧 銀川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 南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烏魯木齊
內蒙古自治區 蒙 呼和浩特
香港特別行政區港 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澳 澳門
(5)三個行政中心擴展閱讀:
簡稱的由來
北京市簡稱:京,由來:北京最早見於文獻的名稱為「薊」,是春秋戰國時期燕國的都城。明成祖朱棣從南京遷都於此,改稱「北京」。中華民國時期稱為北平,後復稱北京。1949年設為直轄市。取全稱中的「京」字作為簡稱。
天津市簡稱:津,由來:元以前,天津稱為直沽。明永樂二年築城設衛,始稱天津衛,取「天子經過的渡口」之意。1949年設為直轄市,1965年與河北省合並,1967年,天津恢復設為直轄市。取全稱中的「津」字作為簡稱。
上海市簡稱:滬或申,由來:上海之稱始於宋代,當時上海已成為我國的一個新興貿易港口,那時的上海地區有十八大浦,其中一條叫上海浦,它的西岸設有上海鎮。這是上海這一名稱的由來。1949年,上海設為直轄市。
古時,上海地區的漁民發明了一種竹編的捕魚工具「滬」,當時還沒有上海這一地名,因此,這一帶被稱為「滬瀆」,故上海簡稱「滬」。春秋戰國時,上海是楚春申君黃歇封邑的一部分,故上海別稱「申」。
重慶市簡稱:渝,別稱:巴,由來:重慶古稱「巴」。秦時稱江州。隋稱渝州。北宋稱恭州。重慶之名始於1190年,因南宋光宗趙敦先封恭王,後登帝位,遂將恭州升為重慶府,取「雙重喜慶」之意。
1997年,重慶設為直轄市。隋時,嘉陵江稱為渝水,重慶因位於嘉陵江畔而置渝州,故重慶簡稱「渝」。
河北省簡稱:冀,由來:戰國時,黃河以北的齊國土地稱為河北。 漢代,河北屬幽州、冀州。唐設河北道。轄區與今有出入。1928年設河北省。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仍為河北省。河北省,古屬冀州、直隸, 簡稱「冀」。
河南省簡稱:豫,由來:古稱黃河以南地區為河南。漢設豫州部。唐置河南道。宋置河南路。元置河南江北行省。明初設河南省。轄區相當於《禹貢》中的豫州,故簡稱「豫」。
山西省簡稱:晉,由來:山西因居太行山之西而得名。春秋時期,大部分地區為晉國所有,所以簡稱「晉」。 戰國初期,韓、趙、魏三分晉國,因而又稱「三晉」。
內蒙古自治區簡稱:蒙,由來:1206年,成吉思汗統一蒙古各部,建立蒙古國。清朝將蒙古地區分為內屬蒙古和外藩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內地稱內蒙古,漠北蒙古居邊外稱外蒙古。
1921年外蒙古宣布脫離中華民國獨立,內蒙古仍屬中華民國管轄。內蒙古自治區成立於1947年,取全稱中的「內蒙古」三字作為簡稱。
遼寧省簡稱:遼,由來:秦漢魏晉時代,在遼河以東設遼東郡,以西設遼西郡。清末,因遼河流域為清朝發源地,取「奉天承運」之意,改為奉天省。1929年,取「遼河流域永遠安寧」之意,改稱遼寧省。取全稱中的「遼」字作為簡稱。一說因境內有遼河,故簡稱「遼」。
吉林省簡稱:吉,由來:吉林一名源於「吉林烏拉」,滿語意為「沿松花江的城市」。1673年建城。1676年置吉林將軍。1907年將其轄區改稱吉林省,沿用至今。取全稱中的「吉」字作為簡稱。
黑龍江省簡稱:黑,由來:1671年為抵禦沙俄東侵,清政府在黑龍江沿岸修築黑龍江城(黑河舊城),設置黑龍江將軍,管轄黑龍江流域。1907年改為黑龍江省,沿用至今。取全稱中的「黑」字作為簡稱。
江蘇省簡稱:蘇,由來:清朝設江蘇省,取兩江總督駐所江寧(今南京市)和巡撫駐所蘇州(今蘇州市)兩府首字組成江蘇省。取全稱中的「蘇」字作為簡稱。
Ⅵ 中國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簡稱和行政中心
23個省:河北省(冀 石家莊)、山西省(晉 太原)、吉林省(吉 長春)、遼寧省(遼 沈陽)、黑龍江省(黑 哈爾濱)、陝西省(陝或秦 西安)。
甘肅省(甘或隴 蘭州)、青海省(青)、山東省(魯 濟南)、福建省(閩 福州)、浙江省(浙 杭州)、台灣省(台 台北)、河南省(豫 鄭州)。
湖北省(鄂 武漢)、湖南省(湘 長沙)、江西省(贛 南昌)、江蘇省(蘇 南京)、安徽省(皖 合肥)、廣東省(粵 廣州)、海南省(瓊 海口)、四川省(川或蜀 成都)、貴州省(貴或黔 貴陽)、雲南省(雲或滇 昆明)。
4個直轄市:北京市(京)、天津市(津)、上海市(滬)、重慶市(渝)。
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內蒙古 呼和浩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 烏魯木齊)、寧夏回族自治區(寧 銀川)、廣西壯族自治區(桂 南寧)、西藏自治區(藏 拉薩)。
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澳)。
(6)三個行政中心擴展閱讀:
省份簡稱,指中國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的簡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為止,劃分為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
2個特別行政區,共計34個一級行政區,之後數量一直穩定不變。
①當省份有兩個或多個簡稱時,車牌簡稱取與省份全稱有同字的。
如:四川簡稱「川」或「蜀」,車牌簡稱取「川」字。
②內蒙古自治區簡稱為「內蒙古」,不簡稱「蒙」,但在車牌號中,只能使用一個字,所以用「蒙」字代替。
③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內地車牌代碼分別為「粵Z 港」「粵Z 澳」